近十年国内群体性事件研究综述

2019-11-05 08:23杨可心孙洁开
法制与社会 2019年30期
关键词:群体性事件可视化分析网络

杨可心 孙洁开

关键词 群体性事件 CiteSpace 可视化分析 网络

基金项目:本文系2019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创新训练类”国家级项目(项目编号:201910251098)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杨可心、孙洁开,华东理工大学社会与公共管理学院,本科生,研究方向:社会冲突、社会治理。

中图分类号:D630.8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10.302

群体性事件的出现最早可追溯至20世纪50年代到70年代末的“聚众闹事”,此后,以“多数人由于为化解之矛盾而以非法形式聚集并采取一些行动以致对社会产生危害”为特征的群体性事件开始以不同面目接连出现,直到2009年9月,《党的建设辞典》20年再版才将“群体性事件”一词收录至其词条中。此后,群体性事件才被真正当作为学术上的研究对象。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和普及,群体性事件不仅频发,且出现了新特点。

2019年1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中表达了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重要思想。群体性事件由社会矛盾引发,既是社会冲突的表现形式,也是防范化解重大社会风险的突破口。目前学术界对于群体性事件的诱因、演化、对策等研究已取得了较大进展,然而学术的研究发展与实际的需求情况仍有差距。纵观整个研究领域,对于群体性事件的研究综述文章多发表于2014年前后,时效性较差,且多为定性综述方法,缺少运用文献计量学方法进行可视化分析。

本文尝试运用CiteSpace软件绘制可视化知识图谱,结合excel进行文献计量学分析,直观的指出近十年国内群体性事件研究的核心作者、机构及热点关键词等,探索其前沿领域。

一、数据与方法

(一)数据来源

本文选取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CNKI)中主题为“群体性事件”的期刊文献,并设置年限为2010年-2019年,同时为保证文献的质量和权威性,限制选择核心期刊。共检索出1441篇核心期刊(检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剔除相关度较低的会议综述等文献及重复文献后,最终得到1373篇期刊作为样本。

(二)CiteSpace简介

Citespace 由雷德赛尔大学的陈超美博士与大连理工大学的WISE实验室联合开发,是一款对特定领域文献进行计量分析的java应有程序,用来可视化与分析学科领域的演化与发展前沿。CiteSpace近年来已在国外研究中广泛使用,成为极具特色和影响力的可视化科学文献分析工具。

(三)操作程序

在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CNKI)中进行高级检索,为了检索出更合适的样本,经过尝试将“群体性事件”分别设置为提名、关键词、主题,以及修改时间跨度,最终选取主题为“群体性事件”,时间跨度为从2010-2019年的近十年。并进行筛选,剔除会议综述等相关性不高的文献及重复文献,最终将得1373篇样本,并分3次以Refworks格式导出。

因CiteSpace无法直接对导出文献进行分析,需进行格式的转化。新建“input”“output”文件夹,并将导出的txt文件放入input文件夹下,在CiteSpace中点击DATA,将input文件夹下的txt文件转换为程序可识别的文件,自动存入output文件夹。

新建“project”和“data”文件夹,并将转换格式后的txt文件存入data文件夹,进入CiteSpace新建projects,设置单个时间分区为1年,即时间分割为2010-2019年10个分区。点击“GO”开始运行程序,进行关键词、作者、机构等可视化分析。

二、群体性事件研究整体分析

(一)年度发文量统计分析①

利用CiteSpace与excel对收集到的1373篇文献进行统计分析,绘制柱状图(见图 1),可大致看出群体性事件的研究热度随时间的变化过程,从图中可大致将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分为三个阶段。群体性事件相关研究的核心期刊数量自2010年到2014年大致呈现稳步上升的趋势,并在2014年发文量达到顶峰。

20世纪90年代以来,社会稳定的相关研究成为热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也逐渐独立出来,成为多学科共同关注的社会现象。2008年“瓮安事件”和2011年“乌坎事件”,成为中国群体性事件的“标本性事件”,更激发了学术界对其的深入探索,发文量迅速上升。

第一个阶段是2010-2014年,此阶段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保持高水平平稳,2010年到2012年有轻微上升趋势,根据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发布的《2014年中国法治发展报告》,可发现2010年到2012年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数较高,分别为163、172、209起,转型时期的社会冲突使群体性事件频发,激发了学者和相关人员的研究热情,但由于并无特殊事件,导致对其研究无较大波动。第二个阶段是2014年,可看出2014年是群体性事件研究的高峰时期,发文量高达286篇。第三个阶段是2014年之后,单一的以“群体性事件”为研究主题的文章有减少趋势,猜测主要原因是随着现代化加深与互联网愈發融入生活,群体性事件与其他事件的发生呈现融合态势并以新表现体现。

(二)核心论文作者

在CiteSpace软件中的节点类型里选择Author,可进行核心作者的可视化分析,可得到图 2。

图中,节点和字体越大说明发文量越多,如李春雷(12篇)、彭小兵(8篇)、刘德海(7篇)、郝其宏(6篇)、谢海军(5篇)。节点之间的连线代表作者之间的合作,图中孤立节点较多,说明核心作者之间的合作比较缺乏。

同时,通过对研究较深刻、发文量较大的作者的文章进行阅后分析,可发现李春雷主要研究以互联网为主的群体事件发生机制,特别是大众传媒与新媒体在其中发挥的作用,落脚点为通过舆论控制对群体性事件进行合理管控,而彭小兵的研究重点为环境群体事件的治理,尤其是从社会工作角度构建多主体平衡综合治理机制,刘德海则倾向于对多种群体性事件进行发生机制方面的理论探讨,并试图从理论而非实际的角度给出紧急性应急策略。

进一步阅读分析可以得出,由于群体性事件的范围较大、可研究内容较多,核心作者在各自研究领域进行小角度专业性研究,故其中的核心作者合作就会相应减少。

(三)核心论文机构

在CiteSpace中进行核心机构的可视化分析,得到图 3。图中可以看出群体性事件相关研究的主要阵地,找出群体性事件相关研究较为成熟的学科和学院。

如图可见,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的字体和节点最大,有16篇相关论文,说明该机构是群体性事件相关研究最为成熟和完备的机构,同时中国传媒大学电视与新闻学院、江西师范大學传播学院、复旦大学新闻学院、郑州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上海交通大学安泰经济与管理学院、苏州大学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的节点也较为明显,群体性事件的相关研究也取得了较好成果,发文量超过8篇。

节点间的连线表示合作,图中节点较为独立,存在连线的节点大多不是群体性事件研究的核心机构,且合作多集中于跨院合作,跨校合作较少,说明关于群体性事件的研究较为呈现出多学科交叉的综合性特点,且各学校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较局限于学校或地域内,未形成跨地区联动或大范围的研究趋势,因而难以形成跨地区研究的合力。

三、群体性事件研究热点分析

(一)研究内容

1.关键词分析

与其他研究主题一样,群体性事件的研究热点呈现随时间而变的特点,其中与阶段特点有关的研究热点有时效性,而另外一些则体现出超越时间的热度。对相关文献进行关键词可视化分析和关键词分析,结果可见图 4。从中可以看出以群体性事件的具体研究方向。

其中“网络群体事件”(116次)、“环境群体性事件”(58次)、“网络舆情”(35次)“社会稳定”(33次)四处较大的节点证明四者都是研究的集中趋势体现,从中看出,网络、环境皆为群体事件之下的主要具体主题。网络是随着科技发展、现代化深入而不断兴盛的热点主题,互联网与群体性事件的结合是较新的关注点,而网络舆情作为群体性事件的激发器之一,无疑也具有研究必要与重要性。而环境问题则是热度与关注度长期居高不下的研究主题,二者与群体性事件的交叉研究也是未来的研究趋势。

“社会治理”“治理对策”“处置机制”呈现出的较大节点也昭示着此三者为研究的重点,作为群体性事件的关键词,治理、对策、机制都体现出对群体性事件解决方法的关注,如何形成合适的治理机制、制定有效的解决对策,是研究群体性事件的重中之重。

通过关键词聚类分析,将出现较高的关键词进行分类,可以发现关于群体性事件研究的重点与特点:

(1)注重对群体性事件的分类。在出现频率较高的关键词中,环境纠纷、农村群体性事件、网络群体性事件、环境问题等都涉及到对群体性事件具体领域和范围的分类和细化。胡仕林认为,目前对群体性事件的分类主要有三种:第一种是直接依据表面现象进行单维度分类,此种分发简单易懂但缺乏抽象理论和对群体性事件背后实质的探寻。第二种是根据多种标准进行划分,较前一种更细致,但有陷入混乱的可能。第三种是依据韦伯理想型进行划分。而肖唐镖总结西方对群体性事件的分类方法,认为行动的组织及其意识和行动的目标诉求可作为分类依据,同时,他对多种群体性事件类型进行探究,总结出包括组织程度、议题范围、目标范围、合法程度、目标属性在内的细致全面的分类维度。

(2)注重群体性事件的解决措施探究。在出现频次较高的关键词中,社会治理、治理对策、处置机制等关键词体现出对群体性事件的研究注重在治理对策方面的研究。在对治理对策的研究中,一些学者将法制作为核心,即以合法性原则为第一准则,主张主要将群体性事件进行法制化处理。王江伟指出,应从树立应对群体性事件的法律思维、修改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和出台可操作性的现场处置法律规程三个方面预防和化解群体性事件。一些学者认为治理群体性事件,关键在政府。闫旭认为,治理群体性事件,关键在于政府发挥作用,要从提高政府管理水平和政府管理能力两方面来推动群体性事件的治理。李琼指出,国家应通过确定权利边界,控制群体性事件冲突。同时也有学者指出,化解群体性事件,社会也扮演着重要角色。赵光伟认为,要从加强对强势主体和既得利益集团的管理制约、建立健全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加强群体性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建立与群众利益有关的公开透明机制几个方面,有效发挥社会各方的联动作用。

2.中心词分析

将“网络群体事件”作为中心词进行Citespace分析(如图 5),可发现其与行政问责、新媒体、公民网络社会参与、网络围观、应对策略等关键词语的联系较为密切。其中,“公民的网络社会参与”是网络群体事件发生的主体, “新媒体”是网络群体事件的发生机制与渠道,而“应对策略”则突出了针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多为对策性研究,较为细分且体现出时代特性的“行政问责”“网络围观”等是在互联网时代下群体性事件在行政、舆论、社会领域的表现方式。因此总结来看,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主要集中于事件主体、群体事件发生机制以及主体的行为逻辑、应对策略几方面上。

在网络群体事件的主体划分上,李宁认为,可分为核心参与者和一般参与者,其中核心参与者是网络议题的设置和网絡舆论的引导者,他们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动上起着较大作用,而一般参与者主要是跟随和依附于核心参与者,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激化和壮大上起着作用。截止2015年6月, 我国网民以10岁-39岁年龄段为主要群体, 其比例达到78.4%, 其中, 30岁以下的青年占这一主要群体的70.4%。以职业来划分,由于学生对新事物的好奇心强、热情高、接受度强,使得学生成为网民中的最主要的构成部分,占比为24.6%,而大学生作为思想较成熟、即将踏入社会的学生群体,在对时事的关注和利益、意见的表达上,都具有较大能动性,因此可成为重要参与者。这也使得在对网络群体事件主体的研究上,对“大学生”主体研究热情的高涨。

对于网络群体事件的发生机制,不同学者从不同角度研究,得出了不同的结论。杨红从宏观性、政治性角度切入,认为随着我国原先封闭的政治系统越发开放,且互联网时代的到来为网络群体性事件发生提供了制度根源,同时影响力强的盟友的加入、体制内与体制外精英的分隔、网络上国家能力的减弱以及态度的缓和也都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具有推动作用。而皇平平综合总结了对传统群体性事件发生原因的研究结果,以互联网的特点为中心,提出由于网络监管的弱化导致的社会控制力下降、网络传播快、影响大、覆盖面广和虚拟性的特点、现实利益表达渠道的受阻、网民维权意识增强但法制意识薄弱、部分公权力的行使损害公众利益以及对网络群体性事件的不当处理都成为了互联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和激化机制。从不同利益主体出发,从政府、媒体、网民三方力量动态博弈角度,也即政府认识和处理矛盾不当、网络本身的激化作用、网民利益申诉渠道受阻三个角度得出网络群体性事件的发生机制。

在网络群体性事件的治理对策上,不同学者也从不同角度提出了看法:

将环境群体事件作为中心词进行分析(如图 6),首先可看出其研究热度次于网络群体事件,而与其研究联系较密切的主题有“社会治理”“公众参与”“企业管理”“邻避冲突”等。

其中,对环境群体事件的研究的独特点在于引发环境性群体性事件的“邻避冲突”,以及为了避免此冲突而针对“企业管理”和“群众参与”开展的对策研究。环境性群体事件的特点之一在于公众贯穿于“环境群体性事件”的各方面与全过程,在环境性群体事件的发生逻辑中,公众占很大比重,其原因一在于随着经济发展与生活质量的提高,人们对生活环境质量的要求愈发增高,而其维护自己环境权益的欲望与淡薄的法律意识是导致环境性群体性事件的一条导火线,二是公众参与渠道的堵塞与机制滞钝对矛盾的激化,现阶段我国的环境问题的监督机制大多为行政监督即上下级监督,缺乏专门的群众监督的机制渠道。因此,在解决机制上,也要注重群体的作用,既要提高合法维权的意识,也要提供“安全阀”——为群众提供反映与表达的渠道,也就是进行“舆论引导与调节”。

(二)研究趋势

在群体性事件研究的时区图中,进一步对样本文献的关键词突现,以年为分割,可得到图 7。对其进行分析,可看出群体性事件研究重点的时间变化,把握近年来群体性事件的研究热点。

随着现代化加深和互联网普及,群体性事件的研究主题已经超越传统且泛泛的类型如和谐社会、社会管理等等,而是越发缩小且具体细化,演化为与现代化主题相联系的研究对象,如与环境密切相关的“环境污染”“环境性群体事件”,以及与互联网紧密相关的“新媒体”。这说明随着时间,群体事件的研究不再局限于其本身,而是更注重其在其他主题或事件上的投射与反映,且在不断缩小与具体化的过程中体现出强烈的时代特点与热点,比如2012年对乌坎事件的研究达到了巅峰,且其热度只维持了一年;而自从2014年环境污染问题被提上议程,“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建设要求和“环境友好型”社会的目标使“环境群体事件”作为研究对象的热度直至2019仍不减,同理,“新媒体”——作为互联网时代的主角之一,其对群体性事件的关联也体现出紧密难分的特点,由此引出另一个主要研究主题——互联网群体事件。

除此之外,还可以看出对群体性事件相关研究呈现很强的阶段特征,大致以2014年为界限,2010到2014年对群体性事件的相关研究停留在传统阶段,2014年之后则呈现出更强特色。贾红秋、宋晓明提出,随着互联网普及,新媒体环境下网络舆情推波助澜,而王君玲认为,这改变了社会的架构和权力运作的方式,会进一步加剧群体性事件的复杂度和处理难度,由此可见,群体性事件的产生原因呈现出与互联网紧密相连的新特点。

同时,2015年之后,对群体性事件的产生、扩大、演化的研究也逐渐兴起,对其内部逻辑和相关机制的思考和研究也为治理群体性事件提供了新的视角。

四、结论与建议

本文以2010-2019年中国学术期刊网络出版总库中主题为“群体性事件”的1373篇核心期刊为分析对象,以CiteSpace为工具进行可视化分析,研究近十年群体性事件研究领域的热点和趋势。通过上文的分析研究,可以得出以下结论和实践建议:

第一,在过去的十年中,群体性事件的发生频次和受关注度总体呈上升趋势,但随着不同阶段群体性事件发生情况的变化,针对其的研究也呈现出与之对应的阶段性变化。但随着总体国家安全观的提出和维稳措施的不断加大,群体性事件也得到了较好控制。

第二,群体性事件逐渐与现代性结合,呈现出鲜明特点。其中环境群体性事件和网络群体性事件作为研究的两大重点,受到学术界的高度关注。因此,在今后的调查研究中可加强群体性事件专业理论与时代背景的结合。

第三,核心作者与机构之间独立性较强,缺少合作,难以形成研究的合力。故在今后的研究中可加强核心作者的跨机构合作。

第四,研究的目的倾向较为明显,多集中于社会稳定和社会治理相关,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可加强对于群体性事件的内在逻辑等方面的深入探讨。

第五,网络的参与将群体性事件发生的场域无限扩大,虽然带来更多关注,但仍缺少政治学等领域的专业参与,因此在今后的研究中加强理论应用和专业学科的介入。

需要补充的是,本文的研究对象是2010-2019年国内群体性事件相关文献,未涵盖2007-2010年社会转型前期的样本,使对群体性事件的趋势研究不够完整。希望后续研究可加以完善,同时进一步与时代接轨,更加深入和全面。

注释:

①本研究检索时间为2019年3月31日,因此2019年检索出的文献并不完整,并不能代表2019年群体性事件相关研究的核心期刊总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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