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营失败被称“老赖”冤吗(热点热评)

2019-11-05 05:18刘戈
环球时报 2019-11-05
关键词:老赖罗永浩债权人

刘戈

北京锤子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及罗永浩被法院限制消费,通俗地说就是成了“老赖”。

罗永浩感慨“创业维艰”,的确,创业是一项十分严肃和艰苦的活动,是对创业者头脑、价值观和能力的全面考核。或许是考虑到这一点,有舆论呼吁,社会不应把被法院限制消费行为的创业者、企业家称为“老赖”。这个称谓有人身侮辱之嫌,也不利于创业环境和营商环境。这种说法有一定道理,但“老赖”这个词本身描述的是一种客观事实。不管创业者有多大委屈,不管其创业是否具备远大目标和情怀,都不能抵消把债权人的钱弄没了并且还不上的事实。所以限制消费是天经地义,被称作“老赖”也“实至名归”。

但话说回来,导致“老赖”欠账的动机和成因不尽相同,我们有必要对其做个区分。第一种是典型的“老赖”。他们在经营过程中一直有侵占他人资产的动机和习惯,看到市场大环境不好或者当公司经营遇到困难时,第一件事就是将公司资产转移,把公司变成一个空壳。自己依然过着锦衣玉食的生活,却坑股民、坑员工、坑银行、坑供应商、坑经销商、坑亲朋好友。

他们是“老赖”中最不值得同情的一类人,也是“老赖”的主流。由于立法滞后和法律层面的执行难问题,在相当长的一段时间内,欠债人是“爷”、债权人是“孙”的现象十分普遍,人们基于这种负面印象,给被限制消费的人冠以“老赖”的称号,这不是什么偏见,而是社会现实的自然投射。对这类“老赖”。不仅仅应限制消费,还需要通过更加严厉的法律手段剥夺其所得,还债权人以公道。

第二种可以被称为“被动型老赖”。这部分人一直在认真经营企业,由于市场环境变化以及自身能力不足导致了巨额亏损,不能够如期偿还债权人债务。在现实中,这类情况通常在一定程度上能够获得债权人的同情和理解,尽量不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问题。也有债权人考虑到回款无望,通过法院起诉在法律上确认债权债务关系,以便能在破产清算时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由于这一类“老赖”在经营过程中从未进行资产转移,也一直在通过各种方式试图让公司起死回生。社会应给予他们更多的时间和更大的宽容,各级法院在判决过程中,也应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酌情予以宽限。

“老赖”们也应该看到,法院限制消费的判决,有助于缓解债权人的愤怒和焦虑,同时也对其权利和责任作了清晰评判,这实际上是对“老赖”的一种保护。同时,“老赖”的帽子将变成一种持续性的压力,让那些真正意义上的“被动型老赖”最终通过自己的努力实现翻身,把欠账还清,这是一个真正的企业家应有的担当,也是“老赖”们的真正出路所在。▲

(作者是央视财经频道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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