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春晖
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为临床中常见的新生儿疾病,受胆红素代谢失调的影响,导致血清中总胆红素的水平将显著上升,可伴随巩膜、皮肤等的黄染[1-2]。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严重者有时可能造成患儿不可逆的神经系统损伤,会给患儿以及家庭带来严重的负担。本病早产儿发病率为80%,足月新生儿发病率则为50%~70%,而由于新生儿的血脑屏障构建仍然未完全充分,故容易出现胆红素在脑部沉积的问题,临床多采用光照疗法进行治疗[3]。而光照疗法的效果与光照的强度、光照时间等均存在一定的联系,为探究治疗本病的更有效方案,本次研究以我院收治高胆红素血症患儿168例为研究对象,对比分析了传统光疗与强光疗的临床效果,结果表明强光疗疗效更为理想,故现报告如下。
选择我院2016年1月—2018年12月收治高胆红素血症新生儿计168例,随机分为对照组(n=84)与试验组(n=84)。对照组中男51例,女33例,日龄2~9 d,平均(4.62±2.57)d,出生体重2 290~3 810 g,平均(3 386.25±344.62)g,试验组中男52例,女32例,日龄2~10 d,平均(4.58±2.56)d,出生体重2 285~3 820 g,平均(3 336.21±341.12)g,两组患儿基础资料对比,差异无统计学意义(P>0.05),具有可比性,研究已经过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纳入患儿均已确诊为高胆红素血症,日龄在2~10 d,血清总胆红素水平在220.5 μmol/L以上,家属已经签订同意书,排除合并败血症及其他严重先天性疾病等患儿以及不符合光疗指征患儿。
所有患儿在就诊之后,均要求停止采用母乳喂养方案,进行人工喂养。对照组采用传统光疗方案,仪器为宁波戴维医疗公司提供的蓝光灯,波长425~475 nm,强度设定为10~12 μW/(cm2/nm),试验组使用强光疗方案,使用美国GE生产的白光光疗灯进行治疗,波长400~550 nm,强度设定为35~45 μW/(cm2/nm)[4-6]。治疗时均在持续光照24 h后停止12 h,后再照射12 h,持续4次[7]。需注意,当光源距离处在25~35 cm的情况下,需要加强对光疗强度变化的动态化监控,如果光强度下降,需要做好光源的更换,以保障治疗效果。在强光疗期间,需要每隔1 h测量患儿体温1次,光疗4~6 h后即可进行血清胆红素的复查,根据检查结果判定为单面光治疗或双面光治疗。如患儿日龄在7 d以下,且血清胆红素水平增加加快,则应该酌情输注白蛋白,并配合使用补液、口服微生物制剂等。另需要密切监控患儿是否伴随发热、皮疹、腹泻等不良反应,并做好记录,如患儿出现青铜症,应该立刻停止光疗。
表1 两组血清总胆红素对比(,μmol/L)
表1 两组血清总胆红素对比(,μmol/L)
组别 例数 治疗后12 h 治疗后24 h 治疗后72 h对照组试验组t 值P 值84 84--261.44±31.87 244.48±24.41 3.872 0.000 233.61±21.82 206.22±15.13 9.454 0.000 221.21±17.54 181.72±13.63 16.294 0.000
(1)对比两组患儿治疗12 h、24 h、72 h的血清总胆红素水平,具体检测方法为采集患儿空腹无溶血血清,分离后放置在2 ℃~8 ℃环境下进行避光保存,而后使用J-G法根据说明书步骤进行测量。新生儿正常血清总胆红素水平一般足月儿在205 μmol/L以下,早产儿在257 μmol/L以下。(2)对比两组患儿不良反应发生率,常见皮疹、发热、腹泻等。
试验组治疗12 h、24 h、72 h的血清总胆红素水平低于对照组(P<0.05),见表1。
试验组皮疹2例,发热3例,发生率为5.95%(5/84),对照组皮疹2例,腹泻2例,发生率为4.76%(4/84),两组不良反应发生率对比无显著差异(χ2=0.140,P=0.709)。
目前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的病因仍然未完全明确,考虑和患儿肝胆功能异常、感染、颅内血肿以及ABO溶血等存在一定的联系。受胆红素上升影响,将造成巩膜、黏膜的黄染,血清胆红素水平将远远超过正常水平,而由于胆红素有神经毒性,在未得到及时干预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患儿神经系统的损伤,故而本病也被纳入了儿科急危重症。对于本病,临床治疗的方案较多,常见如换血疗法、光照疗法以及基因疗法等,而由于光照疗法操作简单且效果显著,故目前多采用光疗方案治疗,且临床经验也已经证实,对于高胆红素血症采用光照疗法治疗疗效确切,且具有无创、高效等优势,少见不良反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8-9]。通过光疗治疗,可加快患儿体内的胆红素的代谢进程,可利用氧化反应,促使间接胆红素转化为胆绿素,而后经由代谢从大便、小便排除,进而减少血清中总胆红素的含量,对改善患儿的临床症状有着显著的意义,这就为光疗治疗本病提供了可靠的理论基础。而就强光疗方案来看,即以强度30 μW/(cm2/nm)以上的白光加以治疗,相较于传统蓝光照射方案,则可更为迅速的促进胆红素的裂解,导致其丧失活性,进而达到降低血清总胆红素的目的[10-12]。另外美国儿科学会于2004年提出,对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推荐使用大于30 μW/(cm2/nm)强度的光源进行治疗,这也为本次研究的开展给以了重要的依据。从研究结果上看,本次研究中试验组治疗12 h、24 h、72 h的血清总胆红素水平均低于对照组(P<0.05),表明强光治疗高胆红素血症疗效优于传统光疗。而在不良反应上,两组对比无显著差异(P>0.05),表明强光疗具有较高的安全性。需要注意的是,在光疗的过程中,所有患儿治疗中褪去衣物后均应该做好对眼部与会阴的覆盖保护,一般以眼罩与纸尿裤保护即可,并使患儿于光源的距离在30 cm以上,避免出现光损伤,切实保障患儿的安全。
综上所述,对新生儿高胆红素血症,采用强光疗方案效果优于传统光疗,可显著降低患儿的血清总胆红素水平,少见不良反应,具有较高的安全性,值得在临床中广泛应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