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北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困境及破解策略

2019-11-02 01:43张志胜
沈阳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 2019年5期
关键词:皖北空巢子女

张志胜, 王 悦

(安徽财经大学 财政与公共管理学院, 安徽 蚌埠 233030)

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不断加快及城乡差距的继续扩大,越来越多的青壮年农民进城务工,导致我国农村空巢老人越来越多。空巢老人,是指年龄超过60岁且子女长期不在身边的老人,包括子女离世和与子女长期分开居住的老人[1]11。本文中的空巢老人主要指长期不与子女共同居住的老年人。数据显示,2015年中国城乡空巢家庭超过50%,其中农村留守老年人口约4 000万人,占农村老年人口的37%[2]。对于一个农业人口占绝大多数的国家,如此高的家庭“空巢率”给我国农村的经济发展与社会治理带来了诸多负面影响。近些年来,虽然新农合、新农保和最低生活保障等政策日趋完善,使农村空巢老人的物质生活基本得到保障,但精神养老问题日渐突出。“进门一盏灯,出门一把锁”的“空巢”又“空心”的生活常态,极易使他们产生孤独、失落、抑郁等负面情绪[3],使他们不能身心愉悦地安享晚年。所谓精神养老,是指通过社会和子女对老年人精神生活的关爱及老年人对自身精神生活的充实与提高,使老年人的精神需求如同物质需求一样得到满足,从而获得幸福和快乐的一种养老方式[4]。笔者以此为基础,对皖北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状况进行问卷调查和半结构式访谈及有目的的观察,并以此展开学理分析,进而就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质量的提升提出可行之策,以期为有关部门的政策制定和决策实施提供参考。

一、供求状况

为了获得第一手资料,于2018年国庆节期间,笔者与几位学生一起先后对皖北宿州市埇桥区永镇乡、蚌埠市固镇县连城镇、亳州市蒙城县马集镇等地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状况进行了问卷调查与访谈(总计发放问卷300份,回收有效问卷284份,有效率94.7%)。之所以选择皖北农村,一是因为较具代表性。皖北是安徽省外出务工人口数量最多、比例最高的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的数量与比例相对较高,能够在一定程度上反映欠发达地区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中的共性问题;二是基于可行性考虑。笔者所在单位位于皖北蚌埠市,有不少毕业生毕业后就在皖北各市(县)工作,进入现场实地调查相对比较容易。

调查结束后,笔者利用SPSS软件对问卷数据进行了统计分析,结合访谈资料,对调查对象的精神需求以及精神养老状况有了一个较直观的了解。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调查对象的基本信息,包括年龄、性别、婚姻状况、受教育水平、子女人数等;二是调查对象的精神需求及满足状况,主要包括情感需要、休闲娱乐需求、尊重需要及人际交往需求等内容。

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284名调查对象中,男性135人,占比47.5%;女性149人,占总数的52.5%。年龄分布上,以60~69岁者居多,占比59.2%;70~79岁者,占比31.3%;80岁以上者较少,只有9.5%。文化程度上,小学(含半文盲)以下文化程度者最多,占比75.7%;高中(含中专)以上文化水平者仅有9.2%,这与人们对皖北地区农村教育发展水平的看法较为吻合(见表1)。

表1 调查对象的基本情况

2. 调查对象精神养老需求的满足状况

对于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的需求情况,一般可以从精神健康状况、闲暇娱乐活动、在家庭中获得尊重情况、外出子女的联系频率、首选的倾诉对象及社区精神慰藉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考察与评价。

(1) 调查对象的精神健康状况。调查发现,皖北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健康状况普遍不佳,虽然多数人的经济收入能够满足日常生活开支(即吃喝不愁),但不少人因为子女(孙辈)长期不在身边,出现了各种心理疾病。如,孤独、焦虑、感到无用等,且极易与他人发生冲突,甚至表现出自杀倾向(见表2)。

表2 调查对象各种精神健康状况发生的频率 %

分析问卷统计结果,结合访谈资料,不难发现,总是或时常感到孤独的空巢老人多为丧偶或者与配偶分居的。如,“我的兄弟姐妹只剩下我一个了,老伴前年也走了,虽然闺女和儿子每个月都给我一些钱,吃喝上不愁,只是闺女、儿子、媳妇他们长年在外打工,家里一天到晚也没个人可以说话。”(受访者为马集镇王奶奶,78岁,丧偶独居)这说明配偶的精神慰藉角色十分重要,配偶之间不仅生活上可以相互扶持,精神上也能给予另一半支持和安慰。失去配偶后,一些农村空巢老人极易因为缺少陪伴和精神安慰而不由自主地产生孤独感,也更容易感到“焦虑”和“无用”。另外,孙辈的陪伴也能极大地缓解农村空巢老人的孤独感和焦虑感, 因为隔代监护或照顾孙辈能够为他们的日常生活增添色彩。如,“我每天接送小孙女上学,挺好,没有什么孤独感。”(受访者为永镇乡李爷爷,67岁,老伴早逝)不过,随着年龄的增长及身体机能退化,老年性疾病逐渐增多,许多农村空巢老人日益感到自己“无用”,生活上缺乏自信,不少人抱着得过且过的态度。“都这把年纪了,赚不到什么钱,还一身病,儿女虽然不嫌弃,但自己时常感到活着没什么意思。”(受访者为马集镇王爷爷,82岁,丧偶)由此可见,皖北农村的空巢老人精神健康状况不容乐观,亟待改善。

(2) 调查对象的闲暇活动情况。对许多农村空巢老人而言,所谓的闲暇是指在农业生产活动以外的时间。近年来,虽然皖北农村有不少地方实现了土地流转和规模化经营,但仍有一些空巢老人保留了一小部分土地自己耕种,主要是为了“弄点口粮,种点小菜,省得上街买”,有的空巢老人甚至还饲养了少量的家禽(皖北农村多为鸡、羊)。加上皖北农村的文化教育发展水平一直比较落后,受调查对象的闲暇活动大多比较单调,不能很好地满足自身精神需求。看电视/听戏(插卡收音机)、串门(聊天)、打牌(扑克或麻将)、宗教活动(唱圣经、烧香念佛)往往是他们闲暇时间里的主要娱乐方式(见表3)。其中,串门、打牌以男性居多,且打牌以娱乐为主,辅以小额的金钱输赢;宗教活动则以女性为主。而读书看报者多为退休的老教师、老干部和老工人等文化程度高且有一定的退休金保障的人群。

表3 农村空巢老人闲暇活动情况(多选)

(3) 调查对象的尊重需求满足情况。传统家庭中,男性长辈拥有最高地位,受子女孙辈的尊重,并对家中的大小事务具有决定权。但随着现代家庭结构的变化,加上市场经济的影响,农村空巢老人在家庭中的地位普遍下降。一方面,因为他们的身体机能逐渐衰退,无法为家庭继续创造价值。另一方面,由于子女受教育程度提高,加上经济上独立自主,个性又较自我,许多子女独立生活后,在处理自身或者小家庭事务时很少会征求父母的建议。虽然62.7%的受访者希望子女在对自身或小家庭的重大事务进行决策时能够征求自己的意见,实际上却很少有子女会这样做。调查显示,农村空巢老人对参与家庭事务决策的满意度普遍不高,仅有4.2%的老人表示“满意”,而近10.2%的人表示“非常不满意”(见图1)。性别上,满意度不高的,以男性空巢老人居多,这可能与传统家庭中的伦理位序有关。许多调查对象表示,子女在重大事情上很少会或者根本不会与其商量,感叹子女“觉得自己的翅膀硬了,认为娘老子老了,不行了”。由此,导致不少农村空巢老人产生了强烈的失落感和被抛弃感,陷入抑郁和孤独之中,甚至由此产生了各种心理疾病。

图1农村空巢老人对获得子女(孙辈)尊重的满意度

(4) 子女的精神慰藉情况。受传统观念影响,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慰藉主要来源于外出子女(孙辈)。对他们来说,最有效的精神慰藉就是子女(孙辈)能够时常回家看看,“一起吃个饭,说说话”。但在务工已成为大多数皖北农民家庭的重要收入来源的情况下,让在外子女(孙辈)常回家看看不太现实,他们只能在春节或夏(秋)收时节才有机会回一次老家。随着老年机(手机)在皖北农村的普及,手机就成为空巢老人与子女(孙辈)日常交流和沟通的主要途径。调查发现,虽然现在的交流与沟通方式比较便捷,但外出子女(孙辈)与空巢老人的联系频率仍然偏低,仅有15.85%的人在半个月以内给家里老人打一次电话,但聊天时长大多在5分钟左右,且往往是简单的问候;1个月之内与家中老人联系的居多,占比54.58%,不过聊天时长一般也在15分钟左右,主要是与老人交流家中情况,交代有关事宜及询问老人的身体与生活状况, 而在老人的精神养老需求上关心不够;还有一部分子女(孙辈)是在老人生病或者别的特殊情况下才会打电话,不过仅有6%的比例。

即便如此,在农村空巢老人这一方,有心事时在向配偶(老伴)倾诉之余,外出的子女、孙辈往往仍然属于第二或第三位序的倾诉对象,而对于丧偶的空巢老人来说,子女自然成为首选的倾诉对象,“怎么说来,都是自己生的。”还有人会选择向亲戚、邻居或朋友倾诉,但这一部分所占比例极少。

(5) 调查对象对社区精神养老的需求。作为以农村地域中行政村或中心村为轴心,从事第一产业的农民为居民主体且具有明显认同感和归属感的生活共同体[5],农村社区理应为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提供一定的物质保障和精神服务。不过,皖北在农村社区建设中大多忽视了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问题。调查发现,虽然有不少农村空巢老人希望所在社区能够提供居家探望、文化娱乐、法律援助、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精神养老服务,但许多农村社区的精神养老设施及相关服务基本上属于空白(见表4)。有的农村社区虽建有简易的体育设施、农家书屋、娱乐活动中心,但一般建在村部,平时少有人去。村头小卖部、卫生室、室外空地往往成为空巢老人日常休闲和聊天的场所。而在精神养老服务上,由于皖北农村的集体经济普遍薄弱,村“两委”(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委员会,下同)组织很少会安排文娱活动,每年仅有的几次文化活动,还大多是由上级组织开展的“送(泗州)戏下乡”“送电影下乡”。对于上面“送”来的文化活动,空巢老人对戏的评价较好。“电影都是些老片子,没意思,还没有自家电视里好看。”“演戏好看些,让俺们在家门口就过了一把戏瘾。”另外,各村虽都建有“农家书屋”,但大多被闲置,很少有人去那里看书或借书,因为“那里的书,俺一点都看不懂,什么计算机操作、美容大全啦”,有的空巢老人甚至不知道“农家书屋”建在哪。

表4 农村空巢老人对社区精神养老各种服务的需求状况 %

从以上调查中不难发现,皖北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状况不容乐观,故有必要在探讨他们精神养老问题的因由之余,探寻提升他们精神养老质量的可行之路。

二、因 由

现代社会中,“穷病易治,心病难医”。对于皖北农村空巢老人而言,吃喝现在基本不愁,但精神养老需求很难得到满足。从调查情况来看,皖北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问题源于多种因素的综合作用。既有个人原因(精神自养的意识与能力),也有家庭、农村社区等外在因素的影响。

1. 精神自养意识与能力不足

精神自养,是指老年人主动进取的人生态度,即通过积极有益的活动交往,实现自我精神的愉悦、满足和发展[6]。一般而言,外界对农村空巢老人精神慰藉需求的满足与服务,很大程度上还得靠他们精神自养的意识与能力而发挥效力。也就是说,精神自养是实现农村空巢老人精神养老质量提升的重要前提。可调查发现,一方面,皖北农村有许多空巢老人缺乏精神自养意识,生活态度比较消极,不能自信自强。“人老了,没有用了”“都这把年纪了,过一天是一天”,等等,已成为一些空巢老人的口头禅。另一方面,部分农村空巢老人面对疾病和死亡时存有精神恐惧。大半辈子在田间地头从事繁重的体力劳动,导致一些老年病在农村空巢老人中比较普遍。如关节炎、腰腿疼痛、风湿病等,有些人甚至因患上了耳聋、失明等疾病而失去了生活自理的能力。每天与疾病作斗争时,儿女又不在身边,加上精神自养意识与能力不足,一些空巢老人承受着巨大的精神压力。如,因腰椎间盘突出而只能靠拐杖行走的李奶奶说:“我哪天一摔死了,倒是一了百了,就怕摔个半残不残,自己遭罪不说,还给子女增加负担。” 人一旦进入老年就会不由自主地联想到死亡,如果精神自养意识薄弱、能力不强,便会无端地产生死亡恐惧,惧怕谈论死亡。如果同村、同庄中某个比较熟悉的老人突然过世,有的空巢老人会“好几天睡不着觉,吃不下饭”。

2. 家庭的精神养老支持功能缺失

受传统思想影响,家庭在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中占主要地位,“养儿防老”仍是农村空巢老人普遍坚持的理念。只是与美好的愿望相反,一方面受市场经济驱使,农村空巢老人的子女、孙辈纷纷进城务工,由于就业和工作压力大,许多人只能在春节时回一次老家,平时大多通过电话与家里的老人保持联系。时间与空间上的距离不仅影响了老人与子女、孙辈之间的情感交流频率及深度,也使得空巢老人一旦遇到难以解决的精神困惑时不能及时获得外出子女、孙辈们的帮助,导致不少人因情感慰藉不足而时常感到孤独。另一方面,孝道文化在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中表现出功能弱化的趋势。受市场经济的一些负面因素影响,许多青壮年农民的家庭责任意识比较淡薄,敬老、尊老、养老的传统孝道观念日渐淡化。加上普遍与父母分居且长年在外务工,导致他们在感情上与父母逐渐疏远,情感交流也不断减少。计划生育政策使农村家庭结构发生了变化,使得以孩子为中心的家庭秩序成为农村社会的主流现象。许多人对子女“含到嘴里怕化了,捧在手里怕掉了”,而对父母却缺少应有的爱怜之心、孝敬之意,嫌弃使唤的多,尊重关心的少,传统孝道的养老功能在皖北农村社会中有所式微。

3. 社区的精神养老参与度不高

虽然农村社区与空巢老人的生活息息相关,但它在后者精神养老中的参与度不是太高,主要表现在社区自组织没有发挥应有的功能。①社区自治组织(村委会)的文化建设不力。皖北农村的集体经济普遍薄弱,许多村民自治组织既没有为社区中的空巢老人提供足够的文化娱乐活动场所和设施,也很少开展基本的文娱活动。更不要说提供健康教育、心理咨询等专业的精神养老服务了。②农村社区中很少有人意识到精神养老的重要性。调查发现,无论是村“两委”的负责人,还是空巢老人及其子女,很少有人清楚了解《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的具体内容,更不要说了解“精神赡养”或“精神养老”的科学内涵了。村委会对老年人的服务主要体现在调解纠纷、发放低保、日常困难帮助等方面,而对他们的文化娱乐、情感交流、自我价值实现等方面的精神需求不够重视。③农村社区中老年人的自组织较少,不能提供相应的精神养老服务。老年人自组织,如,秧歌队、广场舞团队等,不仅可以使农村空巢老人愉悦身心,还可以促进相互间的情感交流,甚至在有些空巢老人受到虐待或者权益受侵害时,不仅可以为其提供精神慰藉,还可以助其合法维权。但调查发现,皖北农村社区中很少有老年人自发成立体育健身、文化娱乐等类型的社会组织。

三、破解路径

调查显示,皖北农村的空巢老人在物质供养上都能得到基本保障,但他们的精神养老问题比较突出,且关涉其精神自养意识与能力及家庭和社区等方面因素。要想更好地满足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需求,提高精神养老质量,还需多方面共同努力。其中,空巢老人的精神自养是关键,家庭是不可或缺的精神养老载体,而农村社区需提供力所能及的支持,政府则应提供基本的精神养老服务保障。

1. 增强空巢老人的精神自养能力

在个体发展过程中,只有当人作为一个独立的主体自觉地把握自身的命运时,才能真正实现由自己独有的文化所创建起来的个体生存方式,这样的人生才有意义[7]。由此可见,精神自养是农村空巢老年人精神养老的关键。首先,空巢老人应积极调整心态。面对身体器官老化所带来的不便,以及体力和智力均大大下降的状态,农村空巢老人不能一味的消极悲观,而应转变思维,做到“人老心不老、空巢不空心”,要以健康乐观的心态来对待衰老——这一每个人都必须经历的人生阶段。如此,才会将老年期视为自己生命周期中依然精彩的时光。其次,空巢老人应自觉养成某些兴趣爱好。养成了兴趣爱好,老人就可以通过参加社区的文娱活动以充实闲暇时光,并结交新朋友,开拓自己的人际圈,从而摆脱孤独寂寞的负面情绪。同时可以种花养草或饲养宠物来打发空余时间,并收获精神上的满足。再次,空巢老人要转变“养儿防老”的传统思想,正确对待子女(孙辈)的“离巢”。农村空巢老人要认识到子女和孙辈进城务工是为了改善整个家庭的生活状况而不得已的行为,并不是有意忽略自己。要增强独立意识,自己能解决的问题尽量自己解决,以减轻子女(孙辈)的精神负担。最后,空巢老人可以互助养老。所谓互助养老,是指空巢老人利用良好的邻里关系及多年的生活互助经验,精神孤独时彼此“抱团取暖”,相互慰藉。互助养老不需要花费很大的人力和财力,还能充分体现空巢老人的社会价值,使其在伙伴、家庭、社区的肯定中获得精神上和心理上的满足。

2. 强化家庭精神养老的载体功能

家庭养老模式中,配偶之外,子女及孙辈发自内心地尊敬与孝顺,能及时化解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孤独与烦恼,故应发挥家庭作为精神养老载体的积极功能。首先,在外子女(孙辈)应高度重视精神养老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在父母(祖辈)养老上给予物质支持的同时,还应多关注他们的精神生活,不能“重物质,轻精神”。对他们的精神依赖要正确看待,尽量尊重他们的意愿,理解他们的思想和行为,顺应他们的生活习惯。其次,在外子女(孙辈)尽可能增加回家探望的频率。除了逢年过节以外,平时有机会尽可能回家看看,哪怕只是为家中老人做一顿饭,陪他们说说话。这些孝顺与尊重行为,会使空巢老人觉得生活有意义,生命有价值。平时如果工作忙或者路途遥远而不能经常回家,则应增加电话交流的频率和时长,通过温暖的言语来安抚和慰藉在家老人的孤独心态,使他们空“巢”不空“心”。

3. 提升农村社区精神养老的支持功能

农村社区是以地缘和血缘为基础的熟人社会,可以说是农村空巢老人“小家”之外的“大家”,是家庭赡养的自然延伸,它的地理优势使得村庄在老人的精神慰藉方面具备方便的优势[8]。农村“两委”组织如果能够有效利用社区内的各类养老资源与服务设施,为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提供足够的支持和便利的服务,则可以使社区成为精神养老的重要依托。如,利用现有的社区设施建立老人活动中心,组织和引导空巢老人开展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定期为他们提供心理咨询服务,等等。首先,应科学整合相关资源,加强精神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1]34。可以在县、乡政府的支持下,积极整合社区内现有的土地、房舍等物质资源,将其改建、扩建为精神养老服务大院,并配备健身设施与器械及棋牌室、放映室、阅览室等文娱设施,供社区内的空巢老人免费使用。其次,开发多样化的精神养老服务项目。对那些行动不便的空巢老人,农村社区“两委”等自组织在居家探望之余,还可以提供配医送药、代购物品、卫生保洁、做饭等收费廉价的钟点工服务,以及心理咨询与慰藉等精神养老服务。再次,丰富社区文娱活动。在事先调查社区内空巢老人文娱需求的情况下,开展符合他们兴趣爱好且社区能够提供场地和设施的文娱活动。最后,组建专兼结合的精神养老服务队伍。配齐、配好精神养老服务大院的专职负责人,成立以中年妇女、低龄老人为主的专职养老服务队伍,农村社区内的党员义工、团员义工为主的志愿者队伍,实现专、兼结合。同时借助市、县级媒体的力量,鼓励社会热心人士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以逐步提升社区精神养老服务队伍的素质[9]。

4. 发挥政府精神养老的保障作用

提高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质量离不开各级政府的积极支持。首先,政府需进一步完善农村养老保障与救济制度,持续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以减轻农村空巢老人因经济压力而产生的精神痛苦。其次,营造尊老、爱老的良好社会氛围。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社区宣传栏及中小学课堂等途径,大力宣传精神养老的重要性及尊老敬老的传统美德,促使整个社会关注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需求。定期举行座谈会,倾听农村空巢老人的心声,为他们答疑解惑,同时开展心理健康讲座,帮助他们认识精神自养的重要性。再次,发挥精神养老纠纷的仲裁与调处功能。在老年人精神养老需求日益突出的今天,政府要承担起精神养老纠纷的仲裁与调处职能。各级“涉老”组织要发挥好相应职能,在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权益受到侵害又不愿诉诸法律时,履行好仲裁者与调解者的角色,帮助他们合法维权[10]。最后,建立精神养老奖励机制。每年定期表彰并大力宣传精神养老领域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且给予一定的物质与精神奖励,以鼓舞、激励更多的社会力量关注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需求与心理健康,合力将精神养老的服务工作落到实处。

四、结 语

“茕茕孑立,形影相吊”已是皖北农村不少空巢老人日常生活的真实写照,他们十分渴望来自于子女、孙辈的亲情慰藉,长期精神扶养缺乏, 极易使他们患上各种心理疾病, 甚至会有自杀倾向。 从调查情况来看,皖北农村许多空巢老人在物质供养上基本不愁, 但他们的精神养老问题十分突出。 一些人随着年龄的增长,精神世界变得愈来愈空虚。 综观他们的精神养老困境, 既有个人原因,也有家庭、农村社区等外在因素影响。 因此,要想提高皖北农村空巢老人的精神养老质量仍然任重而道远,有待社会各方面的共同努力。 其中,空巢老人的精神自养是关键, 家庭则是不可或缺的载体, 农村社区需提供一定支持, 政府应给予基本保障。 这样,皖北农村的空巢老人定将“老有所养、老有所乐”, 从而身心愉悦地安度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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