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行船跑马三分险,船舶因其航行、作业环境的特殊风险,生产作业过程中容易发生工伤事故或险情。有过航海经验的船员朋友多少对在船人员工伤事故有所耳闻,甚至有切身经历。这绝不是危言耸听。
以珠海辖区为例,2017年发生工伤事故3件,造成3人死亡,1人受伤,分别占全年列入统计水上交通事故的60%和伤亡人数的100%;2018年发生人员落水事故3件,死亡3人,分别占全年列入统计事故的75%和死亡失踪人数的100%。数据显示,在船人员工伤事故(含人员落水)已是珠海辖区人员伤亡事故的主要类型。要针对性地预防在船人员工伤事故的发生,首先需要了解它们是如何发生的,以下是几个典型事故案例。
案例一:高处作业致人员落水事故
1.事故概况
2018年11月15日7:20时许,上海籍“海工XXX”船停泊于三灶机场东南面1.8海里水域,船上作业人员在抓斗顶部平台上从事检修作业过程中,被晃动的抓斗钢丝绳触碰后失足跌落到主甲板边缘并滑落入海,后经送医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1人落水死亡。
2.原因分析
调查发现,作业人员在未穿戴安全带、系安全绳,并提前采取系固抓斗钢丝绳等安全防护措施的情况下,站立于空间受限的抓斗平台上从事检修作业时被晃动的钢丝绳触碰后失足跌落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船舶高处作业、施工人员安全管理缺少体系文件指导及船舶体系文件未有效落实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案例二:舷外作业致人员落水事故
1.事故概况
2018年5月15日8:30时许,深圳籍挖泥船“恒惟X”轮停泊在珠海斗门江湾水闸西南约500米水域,1名船上工人在对船艏绞吸设备进行检修时意外落水死亡。
2.原因分析
调查发现,该事故是一起船舶开展舷外作业因船舶因素和人为因素造成的责任事故。作业人员作业前未向船长报告,作业处所环境不安全,作业人员未按要求穿戴救生绳、保险带、安全帽等防护装备,未系好救生衣是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船舶管理不到位、未制定并落实检修期间的安全防护措施,作业人员未接受船员基本安全培训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案例三:热工作业工伤事故
1.事故概况
2017年6月20日17:00时许,珠海籍自卸砂船“永绅X”船在唐家货运码头临时装卸点附近水域停泊,公司雇佣的气焊修理工在切割船艏损坏的输送带期间,固定输送带的龙门架向船尾方向倒卧,造成在附近位置观察作业的船公司机务主管受压当场死亡,1名修理工轻伤。
2.原因分析
调查发现, 维修作业前未制定详细维修方案和应急预案、准备工作不充分,安全防护措施存在漏洞以及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维修作业缺乏必要沟通协调并存在赶工期情况是事故发生的次要原因。
案例四:触电事故
1.事故概况
2017年7月25日2:30时许,清远籍运泥船“粤安顺6XX”船在珠海三灶马鬃岛东面附近水域抽砂作业过程中,船艏机器处所一条抽水管接口处泄漏,水管喷出的水花溅洒在未安装灯泡的电线上,造成船体局部漏电,一名下舱检查漏水情况的船员不慎触电,经抢救无效死亡。事故造成1人死亡。
2.原因分析
船員不适任,安全意识淡薄,未采取任何防护措施进入抽水管爆裂喷水、私拉电线严重的艏机舱,是导致人员触电的直接原因;船舶维护保养不良以及船舶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间接原因。
案例警示
综合上述案例可以看出,在船人员工伤事故的发生与人(船员、操作人员)、机(工具、机械、设备等)、环境(天气海况及船舶特殊环境)及管理(安全管理制度、劳动组织等)因素密不可分,且经常发生于船舶高处作业、舷外作业及热工作业中,作业人员安全意识淡薄、未遵守作业流程、未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装备及船舶安全管理不到位是事故发生的共因。
船舶要认真吸取事故教训,多措并举,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加强防范在船人员工伤事故。
安全管理建议
(一)制定完善安全管理制度
船舶应结合船上工作实际,根据潜在风险制定、完善船上作业流程及操作须知等管理制度,并督促船员有效落实。规定至少应覆盖船舶高处作业、舷外作业、热工作业、进入封闭处所作业等常规风险活动,并应在驾驶台、餐厅等船员易到达处张贴。
(二)提高安全意识,落实防范措施
作业人员在从事高处作业、舷外作业时,应按要求穿戴好救生衣、安全帽、防滑鞋、安全带及安全绳等安全防护装备防止高坠,作业前提前系固钢丝绳等活动部件,防止意外伤害;热工作业前应对周围环境进行详细检测避免火灾或爆炸事故发生。船舶航行、作业期间,舱面人员进行临水作业时应规范穿着救生衣。
(三)在船人员资质、健康状况等应满足工作要求
船员、在船作业人员应按规定持有相应船员证书、职务证书及特种作业操作证书,其资历应满足对应工作要求,且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以履行其船上职责;船员、在船工作人员健康状况、身体条件应能满足工作要求,且应熟悉船舶及工作环境,了解并遵守船上关键操作程序及船舶管理规定;船员、在船工作人员应获得足够休息时间,防止疲劳作业。
(四)严格开展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船舶应按要求制定培训、演习计划,定期组织船员及船上工作人员开展演习和安全教育培训,并结合实际,丰富完善演习、培训内容,不断提高船员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
(来源:珠海海事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