缩小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路径探究

2019-10-28 03:29苏向坤任婧王天琦
行政与法 2019年10期
关键词:户籍制度城乡居民差距

苏向坤 任婧 王天琦

摘      要:近年来,滞后的户籍制度改革、城乡分割的经济结构以及差异显著的财政供给等因素导致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呈扩大趋势。本文梳理了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现状,分析了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存在差距的成因,在此基础上提出应不断深化规划体制改革、户籍制度改革、农业农村改革、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以从根本上缩小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

关  键  词: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城乡二元经济结构

中图分类号:F5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9)10-0068-08

收稿日期:2019-08-04

作者简介:苏向坤(1964—),男,吉林公主岭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经济管理教研部主任,教授,硕士研究生导师,研究方向为经济发展理论及政策;任婧(1986—),女,辽宁锦州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政府经济与管理;王天琦(1996—),男,吉林长春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政府经济学专业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学。

改革开放40年来,吉林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城乡居民收入水平普遍提高,恩格尔系数已降至30%以下,整体生活水平超越小康,正向“富裕型”迈进。但应看到,城乡发展不平衡、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问题依然存在。缩小城乡收入差距是解决“三农”问题的前提,决定着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决定着全面小康社会的成色和社会主义现代化的质量,[1]是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客观需要,是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黨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根本目的就是要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

一、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状况

差距呈扩大趋势是吉林省城乡城乡居民收入的典型表现。改革开放初期,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较小,1978年城乡居民人均收入绝对差额仅有181.65元,1984年更缩小至12.35元。这一时期,城乡差距大幅度缩小得益于农村率先改革所带来的农民收入快速增长。[2]之后,因农村改革给农民带来的增收效应趋弱,而城市改革给城市居民带来的增收效应不断放大,导致城乡居民收入差距逐年扩大,农民人均纯收入从1984年的486.80元增加至2017年的12950.00元,年平均增加额为377.67元,而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由1984年的499.15元增加至2017年的28319.00元,年均增加额为843.03元。城市居民与农村居民人均收入比率(农村=1),1984年仅为1.03,之后尽管有波动,但总的趋势是上升的,最高年份发生在2006年,为2.68,但到目前为止,仍然保持在2.2左右(见表1)。这只是纯粹的城乡居民收入的量化比较,如果把城市居民收入中一些非货币因素如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各种社会福利考虑在内,城乡居民的收入差距会更高。[3]

从发展趋势看,1978年至2017年,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年均增长7.29%;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5.49%,尽管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超过城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但是由于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基数小,使两者的绝对差距越来越大,1978年仅为108.55元,到2017年扩大到15369.00元(见图1)。

城乡居民收入水平的差异还体现在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水平上。收入是消费的基础和前提,消费水平的高低与人们收入差距的大小密切关系。一般来说,收入水平与消费水平呈正相比,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水平的巨大差异导致了城乡消费差距的扩大。从人均消费支出看,吉林省农民人均消费支出从1978年的165.00元增加到2017年的10279.00元;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总量支出由1978年的427.00元增加到2017年的20051.00元,二者的绝对差由1978年的262.00元增加到2017年的9510.00元。从年均增速看,从1978年至2017年,吉林省农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6.93%,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长7.19%,城市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年均增速比农民高0.26个百分点。可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不仅基数大,增长速度也快。用恩格尔系数衡量,1980年,吉林省农民恩格尔系数为65.30%,城市居民恩格尔系数为59.20%。改革开放40年来,吉林省城乡居民的恩格尔系数都有了较大的下降,但农村仍慢于城市。至2017年,吉林省农村恩格尔系数为28.2%,城市为25.8%,农村比城市高2.40个百分点。以此判断,尽管吉林省城乡居民生活都已进入小康阶段后期并向富裕阶段过渡,但城市居民的生活水平明显高于农民(见表2)。

二、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成因

对于造成城乡居民收入的差距过大的原因,学者们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有学者认为,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的经济社会体制造成了发展导向上“重工业、轻农业”“重城市、轻农村”“重市民、轻农民”的倾向,加剧了城乡经济社会的分化。[4]在笔者看来,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过大的成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滞后的户籍制度

形成于20世纪50年代的户籍制度是造成中国社会的二元结构的主因。改革开放以来,尤其是近些年,为加速我国城市化、工业化的进程,改革户籍制度的呼声越来越高。2014年,国务院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这是我国户籍制度改革过程中最具系统性的文件。《意见》提出:“到2020年,基本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相适应,有效支撑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依法保障公民权利,以人为核心、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新型户籍制度,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然而,政策从制定到发生实际效果还有一段“时滞期”,尽管中央三令五申要放开放宽落户限制,但在许多城市,农村人口真正到城市落户仍然受到诸多限制。客观上看,这种“新型”户籍制度不仅没有真正取消户籍,而且增加了居住证制度,在保留户籍制度与地方性社会福利挂钩的同时也将居住证与地方性社会福利的享受资格挂钩。[5]如:截止2017年末,吉林省城市常住人口占常住總人口的比例为56.65%,低于全国58.52%的平均水平。

(二)城乡分割的经济结构

改革开放以来,各类生产要素的流动活跃起来。由于城市生产条件明显好于农村,因此吸引了大量优质生产要素从农村流向城市。特别是恢复高考制度以后,大量农村人力资本要素受城市高福利、高待遇的诱惑纷纷滞留城市,进而导致城市的生产效率远远高于农村。

一般而言,测度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指标有三个:比较劳动生产率、二元对比系数和二元反差系数。比较劳动生产率是指一个部门的产值比重同在此部门就业的劳动力比重的比率。理论上讲,第一产业和第二三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的差距越大,经济的二元性越显著。在二元结构加剧阶段,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递减而工业比较劳动生产率递增,两个方面的比较劳动生产率差距拉大;二元对比系数是指农业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与非农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的比率。二元对比系数理论上处于0-1之间,当二元对比系数趋向于0时,经济的二元性加强,而趋向于1时,农业产业和非农产业的比较劳动生产率趋向相同,经济的二元性趋向消失;[6]二元反差指数是指非农产业产值比重与劳动力比重之差的绝对值。与二元对比系数相反,反差指数越大,经济二元性越明显。例如:1978-2016年,吉林省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相对较低,年均在0.43的水平,而非农产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却相对比较高,平均在1.40的水平,城市的比较劳动生产率是农村的3.26倍。相关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的二元对比系数通常为0.31-0.45,发达国家一般为0.52-0.86。[7]而吉林省的城乡二元对比系数在2000年以前符合发展中国家的二元对比系数特征,年均在0.45,达到发展中国家的高线,最高年份甚至达到0.6,进入发达国家的中线。但是,2000年以后,吉林省城乡二元对比系数呈波动性的迅速下降的变化趋势,历年平均为0.22,最低年份降到0.18,已经远远低于发展中国家二元对比系数水平。这表明,近些年吉林省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及比较收益率均比较低,农业比较劳动生产效率远远低于非农业生产效率。

(三)差异显著的财政供给

公共财政供给具有公共产品的属性,在我国,无论是乡村还是城镇,提供公共财政支出的责任都责无旁贷地落在地方政府的身上。理论上,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支持农业生产的支出的比重上升,可以显著地缩小城乡收入差距。[8]然而,改革开放40年来,吉林省公共财政支出中用于支持农业、农村支出的比重明显偏小且绝对量有下降的趋势。1978-2017年,吉林省一般财政预算支出由16.35亿元增加到3725.72亿元,增长了226.9倍,其中用于农业的支出由1.89亿元增加到554.77亿元,但截至2017年财政用于农业、农村的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仍不足15%,而非农财政支出是对农财政支出的6倍多(见表4)。政府财政支出中用于支持农业生产的支出的比重偏小对农村义务教育、社会保障、公共卫生、公共设施与基础设施等方面产生的影响不容小觑。由于国家教育经费投入农村教育严重不足,吉林省义务教育无论是硬件设施还是师资力量,农村与城市相比差距巨大;由于国家社会保障经费投入农村严重不足,吉林省广大农村很多地方许多层面的社会保障建设仍处于极为薄弱乃至空白的境况;由于公共卫生经费投入严重不足,吉林省农村卫生服务在技术、设备、人才等方面与城市大医院相比,落后的状况十分严重;由于基础设施投入存在大量历史欠账,吉林省大部分农村地区还存在电网差、电价高、缺少自来水、乡村道路差、公用设施落后等诸多问题。另外,农村居民还要承担诸多制度性付费,比如,本应当由乡级财政负担的某些公益事业费,环境污染成本,为获取城市诸如医疗、教育等优质资源而支付的“贡费”,[9]均使农民的负担加重。

三、缩小吉林省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的对策建议 

(一)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夯实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政策基础

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必须统筹城乡发展;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必须先行。这是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实现利益和谐的基本前提和有效途径。当前,吉林省绝大部分城市都已编制了发展规划,乡村振兴战略也在各地如火如荼地进行,不少城市甚至进行了多次修编和调整。当前的重点是要借助新一轮城市“双修”和乡村振兴规划等机遇,综合考虑城乡长远发展,重塑城乡关系新局面。一是整合城乡发展规划,做到城乡一张图谋划、一张图建设,尤其是产业发展规划,要尽量避免城乡规划和建设相互分层、条块分割、重复规划、重复建设。形成一盘棋发展,一体化提升。[10]二是整合多门之规。协调好城乡规划与各行业、各部门规划之间的关系,综合考虑生态环境、土地利用、耕地保护等诸多因素的衔接,彻底解决规出多门、各自为政、相互打架的规划突出问题。三是因地制宜施策,根据不同区域原有社会形态、物质空间特征、历史文化特色的具体情况制定规划,不搞一刀切。四是强化城乡规划管控作用。规划一旦做出,就必须严肃认真执行城乡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的控制指标,确保规划的权威性和约束力。

(二)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彻底清除农民进城就业、落户的制度藩篱

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是在制度上缩小城乡收入差距的必然要求。现存的户籍制度使进城农民无法像城市居民那样享有城市就业机会和各项福利,导致许多在城市工作的农民不愿或难以在城市落户。因此,继续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健全城乡整合发展的制度体制,促进城乡间各种生产要素的快速流动,对于加快缩小城乡收入差距具有重大而深远意义。一是全面有序放开各类城市落户限制。明确省会城市落户条件,可结合实际,学习借鉴发达省市经验,对落户人在就业、住所、缴纳社保年限等方面提出具体要求,实行积分落户制度;对于省会以下的中等城市,只要具有合法稳定的就业和合法稳定的住所,并按规定参加当地城镇社会保险的人员,即可在当地落为城市户口;对于县城及以下小城镇,只要有合法稳定住所,就可以申请登记落户。二是改革户籍管理功能。改变当下户籍制度主要控制社会成员流动和社会成员参与社会利益再分配标准的功能,积极采取措施消除依附在户籍关系上的所包含的特权和不平等的社会利益内容,割断户籍制度与居民福利的内在联系。三是通过政策创新,打破农村民营经济发展各种限制,对农村民营经济进行激励与扶持,大力发展农村民营经济。同时,建立城乡统筹的就业制度和服务体系,鼓励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并在此自主创业或公益性岗位就业。四是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协调城乡公共财政支出比例,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为城市生产要素下乡和城乡整合发展提供基础条件。

(三)继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补齐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繁荣短板

缩小城乡收入差距,补齐农业、农村短板,必须继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为农民增收提供产业支撑。要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加快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大力发展特色、优质产业和产品,积极发展休闲农业、观光农业。要加快农业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推进农业发展的机械化、水利化、设施化,提高农业生产效率。要鼓励城市工商资本和人才下乡,推进农业产业化、一二三产业融合化发展,延伸农业产业链。要以家庭农场、专业大户、农村合作组织、龙头企业为重点,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要全面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完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宜居、幸福美丽乡村。加强农村各类人才尤其是经营管理人才的培养。要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在保证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的前提下,按照“明晰产权——保护产权——促进产权流动(并增值)”的思路,[11]加快推进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使用权、房屋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等工作,明确赋予农民完整的房屋宅基地各项权能,在此基础上,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有序流转,建立农村宅基地自愿有偿退出机制。要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大补贴和价格支持力度,降低农业生产和经营风险,确保农民收益在稳定的基础上不断提高。

(四)继续深化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表面来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配置不均等会造成城乡收入和消费水平的差距。从更深层次上看,城乡基本公共服务配置不均等也剥夺了农业农村进一步发展的后劲。因此,必须以公共财政体制改革为重点,进一步明确各级政府的财权与事权,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衡配置。一是加大对农村公共教育的投入,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优化师资力量,加强农村义务教育、中等职业教育和技术培训教育,全面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这是乡村振兴的根本。二是完善农村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社会保障制度,加快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整合的步伐,在巩固和完善新农合、新农保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成果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三是加大财政对农村医疗卫生事业的扶持力度,优化农村医疗卫生硬件设施,实现城乡医疗人才共享,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同时还应加强对农村食品、药品的督查执法力度,确保农民膳食、用药安全。四是把基礎设施建设的重点向农村倾斜,尤其是要加快交通、物流、信息等设施建设,尽快补齐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短板。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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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王文科.健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N].潮州日报,2013-12-02.

(责任编辑:刘亚峰)

Abstract:In recent years,the lagging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 reform,the urban-rural split economic structure and the significant difference of financial supply have led to the widening trend of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in Jilin Province,and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consumption level is very obvious.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in Jilin Province,summarizes the causes of the 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in Jilin Province,and puts forward that only by constantly deepening the reform of the planning system,the household registration system,the reform of agricultural and rural areas,and the reform of the public financial system,can we achieve a temporary solution and gradually reduce the income gap between the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 in Jilin.

Key words:Jilin Province;incom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residents;two yuan economic structure in urban and rural area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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