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演变的内在逻辑

2019-10-28 03:29李刚
行政与法 2019年10期
关键词:城乡农业农村

摘      要: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的城乡关系发生了深刻的历史变迁,城乡关系有了显著的改善。纵观新中国成立70年来城乡关系演变的历史进程,与自然顺序下城乡关系有序循环相比,城乡关系演变显现出独特的内在逻辑。其中,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别是城乡关系演变的本质追求,改革和进一步深化改革是城乡关系演变的不竭动力,而基本经验是进一步实现城乡关系变革。本质、动力和基本经验构成了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由分割走向缓和再逐步走向融合的逻辑主线。

关  键  词:城乡关系;发展道路;动力机制;基本经验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9)10-0012-10

收稿日期:2019-08-30

作者简介:李刚(1971—),男,吉林长春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决策咨询研究中心副主任,副研究员,研究方向为区域经济理论与实践。

城乡关系一直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最重要的关系,始终是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现实条件及共同富裕的目标取向决定了我国城乡关系发展演变的历史进程有其独特的内在逻辑,显现出有别于自然顺序下城乡关系有序循环的特点。因而,分析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演变的本质、动力和基本经验,探究隐含在城乡关系演化过程中的内在逻辑关系,有助于理解新中国成立70年来实施缩小城乡差别的政策措施,阐释城乡关系演进的动力机制,寻找贯穿始终的基本经验。

一、缩小城乡差别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演变的本质追求

缩小城乡差别是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要求。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社会主义改造的完成,社会主义条件下城乡关系是平等的关系,但由于历史原因,乡村传统的生产方式尚未得到很大改变,城乡之间在经济、社会、文化等方面差别还很大,[1]消除或者缩小城乡差别,特别是城乡之间的经济与社会差别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城乡关系演变的本质追求。

(一)探索中国特色的乡村发展道路,缩小城乡经济差别

我国城乡经济差别最显著的特点体现在生产和交换环节上。长期以来,农村居民从事第一产业,城市居民从事二三产业,农业从业数量多但创造的价值低,城乡之间存在显著的劳动生产率差别。新中国成立以后,造成城乡之间阶级对抗的原因已经消失,社会主义社会的城乡之间矛盾性质是非对抗性的,属于人民内部矛盾,[2]但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城乡经济差别并没有消失,为了逐渐缩小城乡差别构建新型城乡关系,开始探索具有中国特色的农业现代化道路和具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工业化道路,探索城乡之间产品与要素公平交换方式进而缩小城乡经济差别。

⒈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缩小城乡生产效率差别。新中国成立之初到1958年,农业现代化的显著特点是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实现合作化+机械化,形成的调整农业生产关系为主,发展农业生产力为辅的格局,开始采取自上而下的计划生产方式,并在1954年首次提出了“农业现代化”的目标沿用至今。在农业社会主义改造完成以后到改革开放前,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形成了以人民公社为主的发展模式,农业现代化进入到曲折探索阶段。改革开放以来到21世纪初,中国农业现代化道路形成了以市场化为主要方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赋予了广大农民基本生产资料和生产决定权;逐步废除粮食统购统销制度,放活了农产品市场流通渠道;农业产业化经营的出现与发展,解决了“小农户”与 “大市场”脱节的矛盾,使广大农民充分融入了市场经济的大潮中。[3]2007年,党的十七大首次明确提出 “走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之一。进入到新时代,在工业化与城镇化道路的引领下,农业现代化进入到新的发展阶段,农业新型经营主体不断成熟与发展,农业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农业生产的技术和技术进步加快,农业现代化进入到由数量增长到质量提升阶段,绿色、优质、特色和品牌成为中国农业现代化的目标。新中国成立70年来对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探索虽然在不同阶段采取了不同的措施,但基本目标是提升农业生产效率,提高农业的价值贡献,进而缩小城乡劳动生产率差别。

⒉探索中国特色農村工业化道路,缩小城乡产业差别。发展经济学经典理论已经证明城市工业化是吸收农村剩余劳动力进而破解城乡二元结构的主要路径。与国外相比,中国城乡关系的特殊性在于人口总量大,农村人口比重更大,有限的城市工业存量显然无法容纳众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因此无法效仿发达国家走过的单一城市工业化的道路,[4]探索农村工业化的双重工业化道路,缩小城乡产业差别进而吸收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成为一种选择。新中国成立初期就开始探索农村工业化道路。1958年,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中明确提出“人民公社必须大办工业”。当时认为公社工业的发展,不但能加快国家工业化的进程,而且将在农村中促进全民所有制的实现,缩小城市和乡村的差别。[5]在这一思想指导下,公社工业逐渐作为相对独立的产业出现在农村,并将一部分农村劳动力向公社工业转移。虽然在1960年对公社工业进行了调整,但是一些地区的公社工业不仅保存下来还有了进一步发展,并最终成为改革开放初期乡镇工业的雏形。以公社工业为代表的农村工业是缩小城乡产业差别最早的探索,并为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工业发展奠定了基础,积累了经验。

改革开放以来,以苏南地区乡镇企业为代表的农村工业化为我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作出了重要贡献。乡镇企业以人民公社时期遗留下的乡村集体工业为依托,一部分农民充分抓住国家放活经营体制的政策条件和短缺性的市场条件,打破了农村以传统农业生产为主的结构,进而又带动了流通、运输、服务等第三产业在农村的发展,不仅使乡镇企业的概念外延到农村一二三产业,也成为国家工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从根本上改变了我国农村单一的自给自足的农业经济模式,实现了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打破了城市办工业,农村搞农业的二元结构,使城乡经济逐步融为一体,从而使20世纪50年代农村工业化从蓝图成为实践,也为探索缩小城乡经济差别提供了一条特殊的路径。[6]

⒊探索城乡之间产品与要素公平交换方式,缩小城乡交换差别。产品与要素交换是城乡之间联系的主要形式。城乡之间相互交换工农业产品和要素过程中存在着显著的交换方式差别是城乡经济差别的表现形式之一。新中国成立以后,城乡交换差别主要表现为工农产品剪刀差,即工业产品向农村和农业销售时高于其价值,农业产品向城市和工业销售时低于其价值,进而在交换过程中形成工农产品剪刀差,进而利用工农产品剪刀差形成的资本积累支持城市和工业发展。新中国成立以后粮食等农产品统购统销形成的工农产品剪刀差是产生城乡交换差别的重要原因。改革开放以来,为了解决城乡产品等价交换进而缩小城乡市场交换差别等问题,1985年开始改革传统的农产品购销制度,在农村全面推行农产品合同订购和市场收购的双轨制。1993年,粮食统销制度退出中国历史舞台;1998年,进一步实现了粮食购销市场化和市场多元化改革。市场主体多元化,初步建立起符合我国国情、粮情的粮食流通体制,[7]也使得以传统农产品城乡市场交换差别逐渐消失。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乡交换差别主要表现为土地要素市场不平等交换形成了新的城乡土地价格剪刀差,政府利用低价从农村获得土地再以高价对征用土地按照市场价格出让进而获得土地增值收益,形成了土地要素城乡之间交换差别,绝大多数的农地转用往往伴随着土地所有权转移,即土地征收或土地非农化。这一过程中,通常存在着征收价格与出让价格之间的巨大差异,即土地增值收益,[8]同时,也出现了土地增值收益在国家、集体和个人之间分配不均衡问题,农民的权益没有得到应有的保障和体现。为了进一步改革原有的农村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制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兼顾国家、集体、个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合理提高个人收益”,进而改变土地交易过程中被扭曲的价格体系向有利于农民的分配方向改革。在不断改革城乡土地要素交换利益分配格局的基础上,又进一步探索在不断明晰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权能关系的基础上,让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自由平等进入到城乡土地市场,激活存量资产。2015年,国务院在全国15个县区启动了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工作,这对于进一步实现土地要素平等交换创造了条件,有利于逐渐缩小城乡之间土地要素交换的差别。

(二)探索公共资源均衡配置路径,缩小社会差别

新中国成立以后特别是在城乡二元结构形成和固化阶段,城市对城市工商业和公共基础设施投资等主要由国家和企业完成,农村的公共基础设施主要由集体和乡镇企业完成;在社会保障方面,城市形成了以就业为中心的、较为完整的社会保障体系,农村则依托于人民公社形成了较低层次的生活保障体系,[9]进而在城乡二元结构下形成了城乡之间社会发展差别。新中国成立70年来,为了缩小城乡之间在医疗、教育和社会保障等社会发展方面的差别,作为公共资源核心部分的公共财政,其覆盖农村的范围不断扩大,从纯公共产品逐步向准公共产品延伸,[10]逐步扭转城乡社会差别过大的局面。

⒈发展农村医疗卫生教育事业。由于长期以来城乡二元分割体制,城乡之间医疗卫生保障和教育政策迥异,有限的医疗和教育资源全部集中在城市,农村医疗保障和教育资源十分匮乏,城乡之间的社会发展存在显著差别。为了缩小城乡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差别,1965年1月,中共中央转批了《关于城市组织巡回医疗队下农村配合社会主义教育运动防病治病的报告》,先后组织了1521个医疗队深入到全国各地农村开展巡回医疗。在毛泽东同志著名的“六二六”指示当中提出把医疗卫生工作的重点放到农村中去。1965年以后,大批的城市医疗工作者奔赴到全国各地农村,并在新疆、山西、江苏等省区开展了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同时,为了进一步培养农村医务人员,采取了支持医学专科学校建设,加强农村卫生员培养特别是大力发展农村赤脚医生等措施极大地改善了农村医疗卫生状况。改革开放以来,在继续加大对农村医疗资源建设的基础上开始进一步深化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城乡居民统一的医疗保障制度。我国社会医疗保障体系由城镇居民医保、职工医保、新农合和医疗救助组成,即“3+1”模式。为了进一步提升农村居民社会医疗保障水平,我国实施了城乡居民统筹、接续制度改革,逐步向“2+1”模式,即城乡居民医保+职工医保+医疗救助转型。[11]

为了缩小城乡教育事业发展差别,新中国成立以后,全国各地农村普遍建立了“扫文盲字”班,并逐渐采用建立工农速成中学、农民业余学校、农民中学、农民中等专业中学、半工半读的高等和中等农业院校等形式发展农村教育,提高农民教育水平。[12]改革开放以来,中央对农村基础教育重视程度不断提升,1983年,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革农村学校教育若干问题的通知》中首次提出在农村普及初等教育的任务,农村教育開始了由“扫除文盲”向“普及教育”的转变。到2005年,国家开始实施免除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农村义务教育阶段贫困学生的书本费、杂费,并补助寄宿学生生活费,2006年起已在全国推广。“两免一补”标志着城乡基础教育开始进入到均衡发展阶段。

⒉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养老保障制度体系。新中国成立之初,由于受到当时的条件限制,仅在城市企业当中率先建立了社会保险制度,占全国绝大多数的农民并没有涵盖其中,进而形成了养老保障制度的城乡差别。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开始在农村推行,直到1992年,随着具有里程碑意义的《县级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基本方案(试行)》的出台,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正式建立并进入到探索阶段,逐渐形成了“以家庭保障为基础、社区保障为核心、商业型保险为补充”的苏南模式和以社区保障为主的广东模式等典型。国内其他地区也依托农村土地经营性收益开展了多种形式的社会养老保障实践。这些模式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不足的局面,但由于保障水平较低、覆盖面较小、共济性差和缺乏可持续性等问题仍不能满足绝大多数农村居民养老保障需求,因此,2008年10月召开的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上提出要构建城乡公共服务一体化的目标。为了实现上述目标,通过不断深化社会保障制度改革,在个别地区通过强化政府主导责任、多级资金筹集机制、循序渐进的城乡保障水平的统一进程、城乡社会保障之间的并轨和转换等措施,以“循序渐进、小步快走”的方式较快地实现了农村居民与城市居民社会保障水平的大体一致。[13]随着城乡一体化社会保障试点逐渐深化并取得成功经验,党的十八大报告进一步提出 “要坚持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增强公平性、适应流动性、保证可持续性为重点,全面建成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2014年,《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将新农保与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合并实施,并与城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实现衔接,进而实现了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的全覆盖。

二、改革和进一步深化改革是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演变不竭的动力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演变是一个从二元结构向一元结构转换的过程。改革开放以来,通过深化改革使城乡关系经历了由内到外的转型,进入新时代,进一步深化改革使城乡关系经历了由外而内的转型,进而促使城乡关系由分割到缓和再走向逐步融合。

(一)改革使我国的城乡关系由分割走向缓和

⒈改革农村经营制度,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1978年11月,以安徽省凤阳县小岗村实施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标志拉开了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序幕。随着大包干等一系列农村经济制度改革制度的实施,特别是土地承包到户,农民获得了用益权与支配自己人力资本及剩余产品的权利,农民生产积极性高涨,大大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恢复与发展,农民收入获得了快速提高。[14]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在大幅提升农业生产效率的同时,农民家庭拥有的生产资料显著增加,农村非农经济的出现使农村产生了生产资料私有化和多种经济并存的格局,[15]进而推动商品经济在农村的发展,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生产力。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经营体制改革从根本上扭转了贫困的状况,起到了激发农民生产积极性的目的,但以分散经营为主要特征的单户经营难以形成规模效益,生产效率低下,且不利于推广农业技术。个体农户自己决策生产和投资,受农户资金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知识和能力有限、交易费用高等各种因素约束,严重影响了农村生产效率的进一步提升。[16]为了解决小农户分散经营与大市场之间有机衔接之间的矛盾,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在一些地区出现了“贸工农一体化”和“产加销一条龙”农业产业化组织模式,在农村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体质改革的基础上,农业逐渐走向了适应市场经营发展的新的经营方式,引导广大农民开始走向生产效率更高的农业产业化发展道路。

⒉改革落户制度,实现了农村劳动力城乡自由流动。实施以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为主的农村经济体制改革以后,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和提高农业劳动生产效率,农业剩余劳动力大量涌现出来以后开始向非农产业转移和向城镇转移。[17]为了适应农村劳动力在城镇就业和落户的要求,1984年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农民进入集镇落户问题的通知》中规定,允许长期在城镇务工、经商、有固定职业和住所的农民,在自理口粮的情况下迁入城镇落户。对“在集镇有固定住所、有经营能力或在乡镇企事业单位长期务工的,公安部门应准予落常住户口,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发给《自理口粮户口簿》,统计为非农业人口”。[18]在1985年9月实施的居民身份证制度,标志着中国公民具有了在非户籍地居住的合法性权利。在此期间,广东、上海等地区废除了具有限制劳动力流动意义的粮票。1993年,全国范围内终止了粮票的流通,粮油开始实施市场化供给。上述关于农民能够向城镇流动的就业和落户等制度性改革,虽然没有从根本上触及户籍制度,但却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对农村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就业的限制性措施,实现了农村劳动力在城乡之间、农业与非农业之间的自由流动。为了进一步解决一部分转移劳动力的户籍需求,1997年,公安部关于《小城镇户籍管理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和关于完善农村户籍管理制度的意见》中规定了从农村到小城镇务工或者兴办第二三产业的人员,小城镇的机关、团体、企业和事业单位聘用的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在小城镇购买了商品房或者有合法自建房的居民,以及其共同居住的直系亲属,可以办理城镇常住户口。2001年3月,国务院决定全面推开小城镇户口限制,取消居住期限的限制,并在“十五规划”中提出将建立统一的全国勞动力市场,全面取消对劳动力合理流动的限制。通过建立劳动就业登记制度,确定唯一社会保障号码等措施,对于彻底改革城乡分割、地区分割的就业管理制度具有重大意义。[19]

⒊改革农业农村税收制度,促进城乡经济平衡发展。1958年实施的《农业税管理条例》使我国城乡居民之间出现了税费差别。以农业税为代表,农村居民不仅需要交纳村提留、乡统筹,还需要出义务工或者以资抵工,并且还规定在农村从事二、三产业的个体户或者私营业主需交纳工商税、所得税,与之相比较农镇居民从事二、三产业需交纳工商税和增值税等,不需交纳其他税费。[20]2005年12月29日取消农业税标志着城乡间的税费差别已经消除,并且各省又出台了相关政策,进一步降低或者取消针对农民的收费,对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税费减免,免征房产税,减免所得税、抵扣增值税,扩大增值税优惠范围。[21]取消农民的农业税、对农业生产经营减免税费,不仅减轻了农民负担,增加了农民收入,也消除了城乡税费差别,为城乡经济实现平等发展创造了良好的条件。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使我国的城乡关系由缓和走向逐步融合

⒈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逐步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是优化农地资源配置的重要环节,也是激活农村要素的重要内容。改革原有的承包权,给予农民完整、稳定的使用权成为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探索的重要方向。[22]2016年10月3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完善农村土地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置办法的意见》成为进一步深化农村土地改革的重要标志。完善农村承包土地“三权分置”制度,从根本上解决了土地的基本权益关系,从而进一步保护了农业经营主体的土地经营权益,提高了农业经营主体从事农业生产的积极性。在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前,农业经营主体的财产权利并没有得到应有保障,而“三权分置”改革的政策则明确规定,在依法保障集体所有权和农户承包权的基础上,平等保护经营主体的合法经营权,保障经营主体稳定的经营预期。从农业现代化的角度看,“三权分置”改革对于培育和发展农村各类经营主体尤其是新型经营主体有着重要意义:一方面,稳定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有利于稳定农业投资者的预期,有利于吸引社会资本投资农业生产领域,进而提升农业生产效率、土地产出效率和劳动生产效率;另一方面,农村土地经营抵押和折价入股能够实现农村土地经营权资本化,稳定农业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行为,实现农业生产效益增长与投入增长互促的良性循环。从增加农民收入的角度看,“三权分置”改革使土地具备了流动性特点,可以合法进行农地流转,因而农地经营权有了增收的属性,进行流转的农户获得了财产性收益,使一部分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的农民或者有意愿从事其他非农产业的农民摆脱了“兼业性”羁绊,通过相应的非农产业培训获得工资性收入,实现职业身份转变。农地流入方通过获得农地经营权达到了农业适度规模经营的条件,并在土地长期流转预期保障下,有利于实现农地经营的规模化、机械化和集约化管理模式,农业的生产效率得到极大提高,专业化农业经营的农民可以获得更加丰厚的经营性收入。[23]

⒉深化农产品价格和农业补贴制度改革,逐渐改善工农业关系。以2004年实施小麦和稻谷最低收购价保护政策为开端,我国农业领域改革逐渐深化并形成了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和农业补贴制度,构建了农业支持保护体系。首先,逐步形成并完善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2004年开始实施农产品最低收购价格保护政策,实施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对于稳定农民生产预期发挥了重要作用。2008年的国际金融危机导致农产品价格暴跌,由于实施了价格保护制度,国家对黑龙江、吉林、辽宁、内蒙古等“三省一区”的玉米,新疆的棉花、大豆、糖料和油菜籽实施了临时收储政策,稳定了该产业的收入水平,保护了农民利益,极大地调动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24]其次,逐步形成并完善农业补贴制度。2005年取消农业税改革以后,我国开始实施农业直补政策,党的十八大以来农业补贴的力度逐渐加大,范围逐渐拓宽。为了进一步提升农业补贴的政策效应和政策效能,国家又进一步实施农业补贴政策改革,将重点放到农业绿色生态、耕地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等方面。农业补贴政策实现了对农民由“取”向“予”的转变,促进了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社会稳定。实施农业补贴政策,完善了农业基础设施体系;提升农业的综合效益,改善了农业物质装备水平;提升农业科技贡献,更为主要的是带来了农民收入连年增长,这一系列措施,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关系和工农关系。以实施农产品价格保护制度为开端,目前,我国已经初步建立了以保障粮食安全、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为主要目标,由农民直接补贴、生产支持、价格支持、流通储备、灾害救助、基础设施、资源与环境保护以及政府间转移支付等各类支出组成,涵盖了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和主要利益主体的农业支持保护政策体系。[25]

三、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演变的基本经验

(一)坚持协调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演变的内在逻辑呈现出政府与市场由对立走向融合的特点,坚持协调好市场与政府的关系是我国城乡演变的基本经验之一。政府设置工农产品剪刀差、农产品统购统销和农村集体经营体制并建立起城乡二元的户籍制度,城乡关系固化为分割的二元经济与社会结构体制,市场与政府的关系失调。实施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经济体制改革以后,重新确立家庭经营的市场主体地位,形成了对农业生产的市场激励机制,在较短时间内全社会的粮食短缺得以缓解。针对卖粮难,政府通过提高收购价进行协调,从而使市场与政府由体制外对立走向体制内结合。经历了对粮食计划定价与市场定价双轨制的过渡,随着在全国范围内取消粮食购销合同,农产品实现市场化定价,进而实现了农产品市场价格决定的市场与政府协调。随着农村经济体制改革,放开最具活力的劳动力要素向城市和非农产业流动,农村工业化与城镇化对劳动力的需求促进了城乡统一劳动力市场的形成,从而为劳动力市场发育提供了基础。政府对劳动力要素从农村向城镇与非农产业转移由初始阶段的限制向逐渐放开,再向建立与完善劳动力自由流动的保障制度转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成为配置劳动力要素的平台,政府为劳动力要素的流动提供保障条件,使市场机制对劳动力流动由辅助向基础转型,政府则做好政策补位,实现了劳动力市場的政府与市场协调。从城乡关系政府主导的计划经济模式,向有计划与商品经济平行转型,再由市场的决定性向基础性与政府补位的协调,70来中国城乡关系演变遵循政府放权扩大市场调节空间、实现政府与市场关系从体制外对立到体制内结合再到体制内融合、构建“双引擎”的逻辑理路,形成了中国特色政府与市场内在融合的新型关系。[26]

(二)坚持统筹兼顾的基本战略

工业与农业、城市与农村在国民经济发展过程中是密不可分的。纵观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演变的历史进程,不论在城乡关系处于分割阶段还是缓和阶段或是逐步融合阶段,坚持统筹兼顾是中国城乡关系演变的基本经验之一。早在党的七届二中全会上,毛泽东针对城乡关系就提出“城乡必须兼顾,必须使城市工作和乡村工作,使工人和农民,使工业和农业,紧密地联系起来。”[27]新中国成立以后,在城乡兼顾战略的指导下,通过恢复城乡交易市场促进城乡物贸交流,通过促进城乡工农产品平等交换,通过修缮和恢复城乡交通基础设施,通过取消城乡人口流动限制等措施,城乡关系有了短暂的改善。改革开放之初,针对日益严重的城乡分割状况,邓小平提出“农业要现代化,才能适应工业的现代化。工业越发达,越要把农业放到第一位。这就要求工业支援农业”。[28]在城乡互动战略的指导下,通过农村经营体制改革,乡镇企业发展的小城镇建设促进了农业和农村工业化发展,进而又带动了小城镇建设,在短期内极大地改善了城乡关系。针对改革中心向城市转移以后城乡发展差距不断扩大的状况,江泽民提出“引导二、三产业加强对农业的支持,逐步形成以工补农、以工建农、以工带农的机制。”[29]党的十六大明确提出“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核心是把农村和城市综合起来通盘考虑,通过实施工业支持农业、城市带动农村的方针政策,逐步缩小城乡差距,促进城乡协调发展。针对城乡要素不平等交换导致城乡发展差距持续扩大的问题,胡锦涛在深化和完善统筹城乡发展战略基础上,在党的十八大提出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发展目标和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了统筹城乡发展战略的内涵。进入到新时代,习近平在对城乡关系新变化进行深刻总结的基础上,对城乡发展一体化进行了全面创新,形成了内涵更为丰富、时代特征更为明显、战略体系更为全面的城乡发展一体化战略,更加关注城乡互动平等,更加强调通过深化改革和构建城乡一体化的体制机制实现城乡融合。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演变的基本经验表明,统筹兼顾是解决不同时期城乡关系的基本战略并贯穿城乡关系演变的全过程。虽然不同时期城乡关系面临的问题迥异,但坚持统筹兼顾的战略有利于将城乡问题综合起来,在坚持不同阶段城乡关系差异性和互补性的基础上,采取适当策略加以解决。

(三)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道路

纵观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演变的历史进程,以工业为主导,以城市为中心的发展道路是基本经验之一。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道路虽然在不同阶段对城乡关系产生了不同影响,但这一战略贯穿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演变的全过程。新中国成立之初,毛泽东就明确指出在城乡关系当中城市是中心。对工业与农业之间的认识,经历了从“重工业优先发展,农业支持工业”到“注重农业和轻工业发展,工业和农业同时并举”再到“轻重为序安排国民经济计划,重工业要为农业和轻工业服务”,到“最终提出农业为基础,工业为主导”的工农业发展指导思想。[30]在改革开放初期,农村在进行经济体制改革以后,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改革的重心由农村转向城市。实施的放宽农民进镇落户限制和建制镇设置标准,乡镇企业迅速发展,[31]成为吸收农业剩余劳动力的重要力量,带动了城镇和农村工业化的发展。以小城镇为代表的城镇化与乡镇工业为代表的农村工业化成为改革开放以后一个时期内城乡关系结构演变的主要特点。进入到21世纪,到党的十八大之前,城镇化与工业化仍是城乡关系的重点,更强调“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战略促进城乡关系转型,进一步凸显了城镇化和工业化道路在城乡关系当中的主导地位。进入到新时代,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四化同步”战略思想,将城镇化、工业化与农业现代化放到同等的战略地位,强调以人为本、以实现城乡要素公平交换和工农互惠融合发展推进城乡一体化进程。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城乡关系演变的基本经验表明,提升工业化与城镇化发展水平是改善城乡关系的重要途径,坚持工业化与城镇化的发展道路是促进城乡关系由分割走向缓和进而走向融合的“发动机”和“加速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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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秀艳)

Abstract:In the past 70 years since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profound changes have taken place in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and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has improved significantly.Looking at the historical process of the evolution of urban and rural relations in the past 70 years since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compared with the orderly cycle of urban and rural relations under the natural order,the evolution of urban and rural relations in China shows a unique internal logic.In particular,narrowing the gap between urban and rural areas is the essential pursuit of the evolution of urban rural relations.Reform and further deepening reform are the inexhaustible driving force for the evolution of urban rural relations,and the basic experience is further.The basic principles for the transformation of urban-rural relations should be followed.The essence,motive force and basic experience constitute the logical main line in the 70 years since the founding of new China.

Key words:urban-rural relationship;development path;dynamic mechanism;basic experie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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