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的货币战

2019-10-28 02:46董筱丹温铁军
21世纪商业评论 2019年10期
关键词:银圆物资货币

董筱丹 温铁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时的情况,堪比今日之亚非贫困国家。

1949年,工农业生产总值456亿元,人均工农业生产总值84.18元;社会总产值548亿元,人均社会总产值101.17元;国民收入总额358亿元,人均国民收入66元。工业基础薄弱,农业产值在国民经济总产值中占绝对优势,且农业产值基本上全部是由传统的手工方式生产的。1949年,中国粮食平均亩产142斤,世界平均水平154斤。

该年同历史上最高生产水平相比,工业总产值下降一半,其中重工业下降70%,轻工业下降30%,粮食总产量仅为2250多亿斤。人均国民收入只有27美元,相當于亚洲国家平均值的2/3。全国失业的工人和知识分子约为150万人,除此之外,尚有相当数量的半失业人口。

刚进占大城市、仍未结束战争的新政府,一算经济账就立即发现:财政赤字支出以及中央政府货币增发的压力有增无减。新政府若沿着此前没有走得通的路继续走下去,其经济基础很难支持其走出延续而来的严重通货膨胀。

高通胀之忧

刚刚结束战争的中国,经济百废待兴。与民国时期相比,已经发行的货币更加缺少物资基础。

农业上,由于连年战争及自然灾害,1949年,全国牲畜比战前减少了1/3,主要农具减少30%;农村劳动力明显减少,仅华北地区,就比战前减少了1/3;粮食总产量由战前最高年份的15000万吨下降至1949年的11218万吨。1949年12月中旬,华东、华北因旱涝灾害而缺粮,根据最低限度的估算,华东缺粮11亿斤,华北缺粮18亿斤,共29亿斤。

用于工业生产的物资也被大量劫掠或破坏,工业生产比战前显著下降。1949年工业总产值比1936年下降一半,其中重工业下降尤为严重,钢铁生产1949年比1943年降低了90%,煤炭生产1949年比1942年降低50%。到共和国成立时,中国钢铁工业只剩7座平炉、22座小电炉;发电设备总数仅剩114.6万千瓦左右,全国全部工业固定资产仅剩124亿元。

不仅物资匮乏,由于国民党撤往台湾时带走了国库几乎全部黄金储备,央行本就不多的硬通货储备基本降至零,新政权几乎没有回笼货币的手段。上海解放后,中央银行被接管时,只剩黄金6180两,银圆1546643枚,以及少量外币。

在物资和硬通货严重匮乏,致使新中国成立初期用人民币衡量的物价出现暴涨,从1949年4月到1950年2月,先后发生4次大的物价波动。每次物价上涨风,都从大城市开始,然后波及各地。民生的基本物资——粮食,和工业的基本物资——纱布,两项重要的物资不仅带头波动,且呈现出物价上涨幅度加速的趋势。

在长期高通胀之中,私人资本努力使其资金析出实体经济,转向投机炒作。国民政府经济失败,客观原因之一就在于只掌握有限外汇、黄金白银和粮食棉纱的政府,不可能有力地以“逆周期方向”调节市场投机行为;政府抛售压价反而成了对投机商的巨额补贴,于是出现官方资本以各种方式进入投机、腐败横行且迅速蔓延、最终搞垮官方信用体系的规律性后果。

近乎一穷二白的国家政权,尚未完成国家统一又遭遇朝鲜战争,在迎战以“联合国军”为名的16国军队时,被西方全面封锁。

随着政权更迭而刚刚问世的人民币,是新中国的主权货币,需在国内树立其作为主权货币的信用。如何在一片生产萧条、投机活跃的地基上盖起经济基础结实的大楼,并以其支撑完整的国内政治主权?这是国民政府付出政权失败的代价也没有解决的问题。

新政权出乎意料地在短短一年多时间内,就标本兼治应对了延续10多年的长期通货膨胀,它是如何做到的?

“以多做多”

今人看到的共和国史,大多淡去新中国成立初期复杂的抉择过程和试错过程。

早在1949年4月,有高层曾提出,因为物价上涨压力大,新政权不能增发货币。当时的财政赤字早就超出了政府债务率的红线,确实不具备增发货币的基础。

1949年,财政收入相当于粮食303亿斤,而财政支出却达567亿斤,赤字264亿斤,赤字占总支出的46.56%;若剔除东北,则关内财政赤字更高达占全部支出的65.97%,换言之,关内每支出1元钱,仅有1/3来自于财政收入,其余2/3都要靠增发货币。

然而,陈云(新中国成立后任政务院副总理兼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主持全国的财政经济工作)主张增发货币。他认为,长期来看,随着在全国夺取政权和各地生产恢复,新政府在经济运行中能够占据主动地位,暂时增发货币,就不必担心形势失控,更何况,控制通胀的物资采购也需要增发货币来购买。

中央最终采纳了“做多”的观点,政府直接出手“做多”,亦即“逆周期调节”。当年财政支出达到财政收入的2.9倍,部分上也是用增发货币对接收过来的国有资本和上层建筑“做多”的结果。

新中国成立初期保卫人民币的主要机制,从短期看,依赖于军事政治权威:

其一,直接对资本集中的城市实行“军事管制”,占有一切官僚资本和跨国资本的财产,最低成本建立能够“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国有资本制度体系;其二,政府直接出手对重要物资进行全国范围内的超大规模统筹和动员,与投机商的“硬通货”进行对决,这是改变物资价值被投机资本所控制的基础。

同为增发货币,人民币增发与之前的“法币”增发具有本质不同。法币在性质上是依附货币,信用维系在美元外汇储备上,随着外汇储备减少,法币相对于美元贬值,则法币在市场上的购买力下降,遂有发行出去的货币大部分又回流到工业和金融中心的上海,涌入实物投机领域,政府财政之手的调控作用亦被摊薄。

而人民币是具有“人民本位”内涵的主权货币,和法币相比的一大优势是,依靠土地革命形成了“去依附”的国家政权,拥有了“去依附”的国家资本和货币体系,摆脱外部势力介入和国内财团干预侵蚀货币主权,货币可以与国民财富建立直接的对应关系,体现货币主权的完整性。因此,“以多做多”的财政调控手段才高度有效。

土地革命使新政权获得了放手发动农村的条件,将增发货币形成的庞大货币流疏导到农村,极大减轻城市的通货膨胀压力,在货币领域再现了“农村包围城市”的基本战略。

在土地革命对农民进行了全面发动的基础上,通过增发货币,将更多劳动力和资金要素注入农村水利设施建设和农业生产,激励农业生产3年实现了46%的增长;通过恢复铁路、公路、航运等交通基础设施,将农村征收和采购来的农产品迅速集运到大城市周边,形成对商品投机者的绝对力量优势,并使各种折实制度成为可能;搞活国营工商企业,将城市工业产品带到农村市场回笼货币,才能够渐次地推进“货币下乡”并“沉淀在乡”,使农村成为巨大的货币蓄水池。

中央政府强大的物资调配能力,还得益于长期战争形成的集中体制。在中国特色的集中统一的制度优势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了物资超大规模统筹和动员。

为应对1949年年底自然灾害导致的29亿斤粮食缺口,1949年秋至1950年春,中财委决定,从东北、华中、西南往华东、华北调粮,其中,从东北调粮15亿斤,从华中调粮11亿斤。

据周太和回忆说:“当时上海存粮不到1亿斤,要保证在冬季以前存粮达到4亿斤,需要多方设法,一方面组织江苏、浙江、安徽运粮接济上海,一方面从东北、华中、四川赶运大米到上海。除此,为了对付上海的投机商,还安排在杭州、南京间(嘉兴至常州一带)集积6亿斤至8亿斤大米作为后备力量。”

为此所进行的全国范围的物资大调运规模是惊人的。据统计,到1950年5月25日,计划由中南区调往华北、西北、华东的6.78亿斤粮食已超额完成3.54%;计划由东北调往华东、华北的16亿斤粮食已完成计划的98.13%;计划由华北调往华东的3000万斤杂粮也全部完成,到7月底,全国共调运粮食60亿斤。

货币“淮海战役”

面对新中国成立初期四次人民币做空风潮,新政府的“货币保卫战”从第二次开始,大功初成于第三次,两次都主要发生在投机资本最集中的地方——上海。

在应对第二次做空投机的“银圆之战”时,主要手段仍然是军事和政治相结合的,直接出动军事力量查封了银圆交易,并且政治性地宣布银圆交易非法,人民币为唯一合法通货。在结果上看,查封手段尚未根本控制住通货膨胀的发生。

在这两次物价上涨中,人民币面对的对手不是早已失去信用的法币,而是民众接受度极高的硬通货——银圆。这意味着,官方赋权的纸币要与市场赋权的银圆进行信用对决。

在当时的条件下,只能是用实物物资为纸币信用“压舱”。要让有限的物资发挥出最大的威力来,能在短期内集中绝对优势数量的粮棉物资乃是一击必中的重中之重。一般量级的物资抛售,根本没有办法压制住市场投机。

比如6月5日,华东财委和上海市委抛出10万银圆,力图压制银圆投机,实际效果却如泥牛入海一般,反促使银圆的价格从原来的100元人民币(抛售前涨到1100元)涨到6月7日的1800元。

正是这些“市场手段无效”的情况,迫使执政党转变思路,从“逆市调控”转向“顺势而为”,通过逐日提高市场牌价,“诱敌深入”促使社会游资更加向粮棉物资储备集中。

到11月底,执政党在全国主要大城市同时开始抛售时,根据货币发行总量和实有物资量,按当时的价格水平,政府手上集中的实物的价值已经超过了社会资本总量,并且国营机构手里储存的棉纱达到全国产量的一半,这才形成了短期内有足够威力打击投机的能力。

打赢第三次以投机压迫人民币贬值的“米棉之战”,对于奠定人民币的通货地位具有决定意义,而其关键,在于政府手中有更多的“硬货”——基本物资。这次战役,也是中共第一次在经济舞台上“秀肌肉”,人们开始明白:站在人民币后面的,不仅是国家政治力量,还有在土地革命战争的举国动员基础上形成的举国物资调度力量。这次完美收官的人民币保卫战,最高领袖毛主席赞誉其意义“不亚于淮海战役”,绝非溢美之词。

一直到1950年年初,执政党再次以绝对物资量平抑了第四次物价上涨风潮,人民币才开始获得足够的信用,逐渐被老百姓接纳为储蓄货币。

“三折实”赋信

如果说,“银圆大战”“米棉大战”主要是政府对大投机者做出的战役性打击,那么,“三折实”是政府面向普通升斗小民手中的余钱剩米推出的保值措施,以此建立国家金融资本的信用基础。

今人很难想象的是,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刚成立的时候,财政预算的单位并不是人民币“元”,而是论斤算的小米。这个传统由来已久,在解放区就实行过。薛暮桥(经济学家,曾任国家统计局局长)回忆说,各解放区虽然发行货币的币种不同、货币量不同,大体上是解放区每个人30斤小米的货币量,超过这个数量,货币就要贬值;反之则是货币不足,容易谷贱伤农。

执政党从解放区进入大城市后,鉴于人民币的币值还不稳定,包括军公教人员(军人、公务员、教师)在内的全部国有体系,仍然沿用了小米作为核算单位。这种以小米替代货币作为基本计价单位的方法,就是一种“折实”。

包括这种办法在内,新政权在三个领域采取了折实的做法,以此稳定货币信用和市场关系,保证市场对新增货币的持续吸纳。

政府发行折实公债

折实公债是指按各时期不同的价格折实收款,又按各时期不同的价格折实还债,从而保证买公债的人不会受到购买力的损失。

1949年12月4日,《人民日报》刊发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关于发行人民胜利折实公债的决定:本公债之募集及还本付息,均以实物计算标准,其单位定名为“分”。每分以上海、天津、汉口、西安、广州、重庆六大城市之大米(天津为小米)6斤、面粉1.5斤、白細布4尺、煤炭16斤之平均批发价的总和计算。此项平均市价,统一由中国人民银行每十日公布一次,“本公债定为年息5厘,亦照实物计算”。

自1950年1月5日发行以后,各地努力推销,至7月10日各地实销数共为915万分,占任务数的91.6%,减少了财政赤字40%。

公职人员发放折实工资

1949年之后,由于人民币币值不稳定,私营、公营企业广泛采取折实工资的办法,折实标准多种多样,甚至同一城市工资计算单位也有多种。1952年前后,以大区为单位,华北、华东、中南、西南、西北等地区都进行了工资改革,统一以“工资分”作为工资的计算单位。

折实工资的1/3与“公粮”实物征收直接对应,这种不以货币为中间媒介的“实收实发”极大地减少了民生物资经由市场交易而被投机炒作的空间。以“工资分”为计算单位,是物价波动情况下稳定职工生活的重要有效措施。

银行举办折实储蓄

折实储蓄是针对人们“重物轻币”心理开办的。这种储蓄方式在1948年由华北银行試办过,就是将人民币折成实物单位,按“折实单位”牌价保值储蓄。储户存取款均按牌价折成若干“折实单位”计算,“折实单位”价格上升而出现的币值差额由银行(国家)补贴。

由于折实对应的物资以白米、白面、白布为主,有的地方又把折实储蓄通俗地叫作“存三白”。

从1950年3月开始,全国物价逐渐向下滑落,并日趋稳定,从当年4月1日至15日半个月,工商业存款增加了20%以上,同时,人民银行的折实储蓄单位户数减少了27%,而同期人民币存储户数增加了28%,存款金额增加了29%,并出现有人存6个月以上的长期存款。到1950年年底,全国停办折实存款业务。

财政和银行、工资分配三个体系对应三套折实物资办法,使国家在农业这种实体经济为主的条件下,有了不依赖贵金属而能够有效抵制通胀的标准化、系统化做法。实践表明,这三个具有“即时浮动利率+固定利率”的复合利率特征又操作极为简单的折实制度,形成了新政府宏观调控结构上密切配合的“黄金组合”。

到1952年,全国生活物资和工业用品价格稳中有降,意味着已经打掉了高通胀压力下私人资本推动投机经济的“虚火”:1952年12月,上海、天津、沈阳、汉口、重庆、西安、广州七大城市52种主要商品的批发价格指数比1951年12月下降6.4%,其中,食品类价格除了谷类之外下降15%,燃料、工业装备和原材料下降13%,棉纱和棉布下降1%,建筑材料下降9%。

上海批发物价指数1952年较上年下降6.6%,全年逐月平均波幅为-0.6%,这是抗日战争以来所没有的现象,标志着新中国成立初期反通货膨胀斗争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站稳了脚跟的新政权,从此可以专心致志地应对实体经济的其他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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