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建芳
在 2015 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理念。在2017 年全国教育工作会上,教育部部长陈宝生指出,要将创新创业教育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切实增强学生的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在十九大报告中,习近平总书记再次强调要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大众创业带来了更多市场主体,可以增加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万众创新带来了更多新技术、新产品,可以提升经济发展的质量。在此背景下,中等职业教育应当迎合大众的创新创业需求,在通识教育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教育。
一、价值取向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规定:“实施职业教育必须贯彻国家教育方针,对受教育者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传授职业知识,培养职业技能,进行职业指导,全面提高受教育者的素质。”教育部《关于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深化中等职业教育教学改革的意见》要求,中等职业教育要转变教育思想,树立以全面素质为基础、以能力为本位的新观念。中职生应当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立业创业能力。
传统观念上,中等职业教育是一种就业教育。在教育教学实践中,通常强调中职生具有“从业”和“应聘”的能力,在培养目标上缺乏明确的创业素质要求,在教育内容中缺乏系统的创业技能训練,学生普遍缺乏创业能力。因此,在中等职业学校实施创业教育实践,满足和适应我国经济发展和社会改革的需要,具有现实和深远的意义。
首先,对打造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指出,创新创业教育是提高人才质量的重大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必然要求。创业教育对构建创新型经济以及推动经济持续增长等均有积极意义。其次,有利于提高中职学校创新型人才培养质量。夯实中职学生创业教育的内涵,可以启发学生拓宽专业思维,不断改善中职学生创新创业培养的方法。再次,创业可以带动就业,促进中职生就业。探究中职创业教育实践是促进中职生就业的重要途径。最后,创业教育可以搭建中职生实现人生价值的平台。通过创业教育实践,可以帮助中职生树立创业意识,培养中职生的创业精神、创业品行和创业能力,深入挖掘中职生的创业潜质,让学生在创业的进程中完成自我价值的探寻和实现。
二、内涵解构
创业教育起源于20世纪40 年代末,美国哈佛大学商学院迈尔斯·梅斯教授提出,在企业管理专业中开设以创造就业岗位为目的的创业教育课程。1989年,在北京召开的“面向 21 世纪教育国际研讨会”上,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首次提出“创业教育”,称其为教育的“第三本护照”,创业教育被赋予与学术教育、职业教育同等重要的地位。“创业教育,从广义上来说是指培养具有开创性的个人……除了要求受雇者在事业上有所成就,正在越来越重视受雇者的首创和冒险精神,创业和独立工作能力以及技术、社交、管理技能”。
学界对创业教育有众多的概念界定,笔者比较认可房欲飞等学者的观点,即创业教育是通过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的改革以及第二课堂活动的开展不断增强学生的创业意识、创业精神和创业能力,并将其内化成学生自身的素质,以催生创业人才。党的十九大明确指出:“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注重解决结构性就业矛盾,鼓励创业带动就业。提供全方位公共就业服务,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农民工多渠道就业创业。”
笔者认为,创业教育是通过一定的教育方式方法,培养中职生创业意识、创业思维、创业精神、创业技能和创业品行,使其在社会经济活动中能够进行创业创新活动,并开辟或拓展新空间,为社会及他人提供机遇的探索性教育过程。
在中等职业教育阶段,创业教育实践将创造新的岗位作为教育目标,既满足“就业”的要求,也暗含了“创造”和“创新”。创业教育实质是培育全面发展的人的教育,目的在于促进个体各方面素质提升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
在创业教育实践中,中职生的创业意识和创业精神得以激发,创业技能和品质得以提升,中职生能够更自信地步入社会,充分实现了自主创业和自我发展。中职生能够利用政府、社会和学校等资源,结合专业所学知识,创造性地解决个体生存与发展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同时,开展创业教育实践,不是让所有的学生都去创业。创业教育不仅仅以帮助学生开办公司、创办企业为目的,更为重要的是激发学生的创业潜质,培养学生的企业家精神。着眼于培育全面发展的人,促进个体综合素质不断提升以适应未来社会发展需要,这才是中职创业教育的最终目标。通过对创业教育实践内涵的解构,我们更加明确了中等职业教育开展创业教育实践的培养维度。
三、培养维度
中职生的自我意识不断增强,但人际交往能力尚不成熟。他们有广泛的兴趣爱好,渴望展示自己的才能,期盼得到他人的理解与认同,最终实现自己的价值。因此,需要我们在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培养教育。
(一)强化创业意识
创业意识即创业实践中对个人起动力作用的个性倾向,包括需要、动机、兴趣、理想、信念和世界观等。创业教育要从强化创业意识入手,意识是行动的指南,支配着创业者对创业活动的行为与态度,具有自主、客观、超前、能动的特质。在创业实践活动中,创业意识(包括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市场意识、团队意识)对创业者起主导和推动作用。
(二)训练创业思维
创业思维,是指通过创业成就一番事业的思维。创业是实现创新的过程,创新是创业的本质和手段。创业思维的具体表现模式包括:利用现有资源迅速行动;根据可承受损失而不是预期收益采取行动;多次尝试,小步快走;把执行过程中的意外事件看成好事;把热忱作为行动的动力,等等。
(三)激发创业精神
创业精神是创业者主观世界中具备开创性的思维、观念、特性、意志和品格等。创业精神是创业者激情和动力的源泉,是把职业要求内化为信念、品德和心理的力量。中职生应培养创业精神,发挥自身优势,在个人预期的引导下,从事创新创业活动。
(四)传授创业技能
一方面,学校应培养中职生扎实的基础知识和过硬的专业知识。只有熟悉基础知识和业务知识,中职生才能在实践中游刃有余。另一方面,中职生应具有完善的知识结构,具有金融保险、工商税务、经济法律和企业管理等基本知识,如此方能正确地把握政策和形势,分析事物的发展态势,提出正确的观点和谋略,实现个体的创业目标。
(五)磨砺创业品行
一是事业心。事业是一个梦想。强烈的事业心,可以促使人们不断提升自我,追逐成功。有了事业心,人们才会产生强烈的进取心和自信心,才会有干事的热情、创业的激情、敬业的痴情。二是自信心。创业者不是天才,自信心是一个人事业成功的基石。拥有自信,创业者才能战胜创业途中的各种艰辛,才有勇往直前的勇气和坚持到底的必胜信念。三是机会意识。一个人的成功与机遇关联甚密。四是进取心。进取心就是主动去做应该做的事情。五是诚信观。诚信乃创业者之本。创业者在创业过程中,要言出即从、讲质量、以诚信动人。如果不讲信誉,创业者就无法开创出自己的事业。
作为职业教育工作者,我们要认清当前利好的创业环境和机遇,充分认识在中职学校开展的创新创业实践教育的重要性,学习和借鉴目前高等院校创业实践教育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深入研究和创新,结合中职教育特点,建立一套健全完善的中职创业实践教育体系,使创业实践教育真正发挥其服务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的作用,为中职生搭建一个能创新业、创成业、创好业的平台,为社会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本文系福建省职业技术教育中心一般项目“‘双创背景下中职创业实践教育体系建构及其应用研究——以福建工贸学校学创园为例”阶段性研究成果,课题编号:ZB2017058)
(责编 张德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