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理生
近年来,我国以降成本为核心目标,相继出台了一系列降低企业税费负担的政策,减税降费力度不断加大。通过实施减税降费政策,企业的负担进一步减轻,经营环境得到进一步改善,为企业发展壮大增强了后劲。笔者结合工作实践,就如何更好地推进减税降费落地进行分析探讨。
减税降费是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活力的重大举措,是优化收入分配格局的重要改革,是宏观政策支持经济稳增长、保就业、调结构的重大抉择。目前在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中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1.政策规定有待进一步完善。为进一步扶持企业发展,政府先后出台了一系列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实践中存在一些难以执行的问题。一是一些减税降费政策在制定和执行上还存在一定障碍。比如,税收政策短期化。近年来针对小微企业出台的提高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起征点、扩大小型微利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等政策,都只有几年的执行期限,尚未建立基于经济发展客观需要的固定调整机制。有些政策虽然到期后有所延续,但在
原有政策到期与新政策出台之间有时间断档,难免会增加企业心理负担。另外,部分政策要求条件严格。如小型微利企业要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政策,除了要满足年应纳税所得额标准外,还要同时满足资产总额和从业人数的要求,特别是严格限制就业人数的规模,企业难以享受优惠。二是税收优惠政策一刀切,难以考虑行业、盈利水平等差异。目前的税收优惠政策中仅以统一的标准确定减免税对象,未考虑行业差异,对于金融、商业等行业来说,“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减税标准过低,难以享受到税收优惠政策。对缴纳增值税的小微企业适用范围均明确限定为小规模纳税人,而将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的小微企业排除在外。三是企业在经营低谷阶段,也必须缴纳一些不相关的税种。在不同时期,企业感受到的税负压力有所不同。企业在无利或微利的情况下,仍要缴纳与利润无关的税收,就会感觉税收负担沉重。
2.落实举措有待进一步创新。在落实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具体工作中,尚有部分税务干部没有引起高度重视,落实举措创新力度还不够。一是思想认识不足。有的税务干部思想不够重视,对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的严肃性、规范性重视不够,有的认为只要按步就班地宣传、辅导了,就能解决问题,对宣传的效果、落实的广度、深度调研不够,对政策落实中潜在的执法风险、以及局部风险可能带来的连锁反应重视不够。二是服务的效能有待进一步提升。减税降费管理工作流程有待进一步简化,信息化应用程度有待进一步提升,纳税人还不能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同时,也享受办理税收优惠过程的便利,办税的时间还可以进一步压缩。比如,纳税人需要开具纳税证明、打印纳税申报表,目前能在网上办税平台打印,但是如果需要盖章,还需要到办税服务厅前台排队取号,办税服务厅的自助办税服务终端还不具备自助盖章功能。三是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存在新的“瓶颈”。针对部分小微企业财务核算、纳税申报不全不实,管理不规范,部分企业财会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的现状,税务机关缺乏有效的、有针对性的服务举措;税收宣传过分强调政策落实,有的地方存在一味追求落实率的倾向,忽视税收风险的提醒,误导了某些不符合条件不懂政策的纳税人,无意之中申报享受了优惠;另外,对未能充分享受政策的纳税人也缺乏足够的耐心,有的税务干部总以数额小为由不主动辅导。
3.日常管理有待进一步强化。财政政策继续大力减税降费,可能导致收入形势严峻,面对财政资金需求很大,收支平衡压力较为突出的现实,有可能出现减税降费政策落实不到位的现象。同时,由于减税降费政策较为宽松,也有可能出现个别纳税人借机偷逃税款的情况。一是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尚存困难。减税政策能否成功,取决于政府运行机制的改革,而不只是在税率上动动算数数字。减税之难,在于制度问题,落实过程中,一些地方政府可能出现表面减税实际加“任务”的做法,给税务机关压担子,要求必须确保税收增长基数的完成。二是关注度不高,错失税收优惠。不少小微企业负责人或业主往往将企业经营发展的关注重点放在产品购销环节上,致力于市场开拓,而弱视对税收政策的了解,对自己应该享受的优惠政策不熟悉或知之甚少。有少数小微企业为规避检查风险,可能会选择放弃部分优惠。三是虚假申报,逃避缴纳税款。个别小微企业受利益驱动,故意造成账目混乱,人为少计收入、账外经营、虚假申报。如:部分小微企业利用购货方不索取发票的情况少计收入,即使实际月销售额超过免征点也不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四是化整为零,注册多家公司。实践中,部分企业采取另外注册一家或几家小规模纳税人的办法,转移或分散销售收入以求享受免税待遇。这种一家企业多副面孔的投机做法,对培育市场主体的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意识、鼓励公平竞争是非常不利的。
针对目前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税务机关应将扶持企业发展提升到更重要的位置,不断丰富优化管理和纳税服务措施,提高企业跨越税收优惠政策“门槛”的能力,切实将国家对企业的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1.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政策制度。有效落实减税降费政策,需要进一步完善减税降费政策,降低执法、守法的难度,为企业发展消除外部障碍,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打造良好的政策环境。一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是全面深化改革对税制建设提出的基本要求,也是现代税法的基本原则,应贯穿于立法、执法、司法的各个环节。将部分实践证明效果良好,特别是一些主要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固化下来,在税法或税收条例中体现,形成长期性的制度。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能够避免减税降费政策执行中的随意性、选择性,减少或避免政策执行过程中的效率损失,是减税降费收获实效的重要保证。二是完善减负稳定机制。从长远看,应根据中央和地方的支出责任,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弥补地方政府财力缺口,建立、完善减轻企业税收负担的稳定机制。现行税制结构直接税比重低、间接税比重高,应逐步提高直接税比重,进一步改革增值税制,减并税率,使税制结构更为合理,为减税降费释放更多空间。三是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对破坏市场秩序的行政收费适当加大清理力度,不仅是给企业减负,还能为财税体制进一步改革创造条件。同时,把一部分仍有收取价值的政府性基金纳入资本预算中,进行规范化管理,也有利于现行减税降费政策有条不紊地开展。四是继续加大减税降费力度。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和实体经济的税费支持力度,将税费缴纳与企业的经济效益有效的结合起来,在企业经营不善的情况下,对房产税、土地使用税等不与经济效益挂钩的税费给予一定优惠。
2.进一步创新政策落实举措。税务机关应切实加强减税降费优惠政策落实情况调研,准确掌握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难点问题,研究措施并加以解决,以充分发挥税收的调控作用。一是进一步加大政策宣传力度。强化税收政策宣传和解读,实施个性化、滚动式等服务举措,让广大纳税人及时学到、了解到最新政策,帮助企业用足、用好优惠政策。要密切关注和监测政策执行情况,确保各项税费扶持政策落实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大服务力度。要持续优化办税服务模式,创新服务方式,拓展服务渠道,通过不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减税降费带给纳税人的获得感。在税务机构改革的不断完善中,大力宣传推广“全程网上办”和电子税务局,增加自助办税终端的服务功能,提升办税便利化水平。此外,还可以通过全程导税服务,降低纳税人办税成本,实现纳税服务增效减负。三是进一步加大规范社会化税费服务力度。加强对税务人员的职业道德和岗位技能培养,提高落实减税降费工作责任心教育。鼓励和规范中介机构参与对小微企业的税务代理,开展代理记账、税收咨询、税收优惠政策筹划等,解决小微企业财务人员缺乏、财务核算不健全、办税成本高、纳税风险大等问题,尽量避免纳税人因不了解政策规定或财务核算不健全而失去享受减税降费优惠的权利。
9月30日,国家税务总局武汉市税务局机关举行升国旗仪式,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0周年,深入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鲜艳的五星红旗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冉冉升起,全体人员向国旗行注目礼并齐唱国歌,表达对伟大祖国的无限忠诚与热爱。(图/文:省税网)
3.进一步强化日常税费管理。税务机关要搞好减税降费效应分析,做好政府的参谋助手。应通过一系列管理举措,既消除纳税人利用管理漏洞逃避缴纳税款、又要防止纳税人放弃享受减免税政策等现象,使国家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在纳税人依法经营的基础上得到有效执行。要加强税费预测与分析监控。税务部门既要全面落实减税降费的经济政策,还要加强对辖区内税源的管理,摸清税源底数和潜力,及时跟踪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特别是做好税费收入的中长期分析和预测,通过与财政、人社、医保、工商等部门的沟通合作,既要做好各项收入的前期预算编制工作,又要与相关部门共同制定并规范相关业务流程,切实保证减税降费工作的有序开展。还要做好地方政府的参谋助手。税务机关要根据中央、省有关减税降费政策制定适合本地区的细则,鼓励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减轻企业家身上的负担,激发市场的活力。同时,建议地方政府也要做好准备应对大规模减税降费后产生的影响,尽可能增加财政收入、减少开支,做好“苦日子”的打算。三是合理简化对小微企业的税收征管程序,简化税收优惠备案办理程序,降低小微企业遵从成本和政策执行成本,让企业充分地享受税收红利,让企业有切实的获得感。要逐步废止在减税降费优惠政策管理环节设置的繁杂制度,简化管理措施,把税收风险防范后移到纳税人自主申报完成之后。积极构建以纳税人自主申报为基础,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有机融合的减税降费优惠管理机制,进一步提高政策执行质量和效率。四是加强日常监督和税务登记信息数据分析。展开科学分析,必要时实施实地核查,将拆分、重复注册的公司取缔,做到享受税收优惠公正、公平。注重以案说法,加大对违法纳税人的打击力度,促使广大企业树立正确的经营理念,在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的基础上运用减税降费优惠政策实现效益的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