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向自强/韦 鸿/马 艾/余家凤
(长江大学经济学院,湖北 荆州 434023)
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提出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1]。现阶段,农业发展重点是解决农村土地问题,尤其是山区农地。山区农村经济社会发展落后,工业化和城镇化处于较低水平。同时,西部山区地理位置的复杂性导致土地流转问题错综复杂。积极推进山区农村土地的流转,一方面可以增加山区农民收入,另一方面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高山区农业生产率促进山区经济的发展[2]。巴东县位于恩施土家苗族自治州的东北部,是湖北省西部边境县,全县土地总面积335362公顷。巴东县农用地面积较大,共272059.3公顷,在利用程度上并不高,农业利用率为81.12%,而且这些土地多在山地丘陵地带,农业生产水平低而不稳,利用不尽合理。虽然国家出台了土地流转等相关政策,但由于许多原因,巴东县农村土地流转实施状况不佳,其中约占土地总面积63.63%的林地流转更为不畅。这种现状代表了我国西部山区农村基本状况,严重制约农村经济的发展。
因此,本文尝试通过对巴东县农民土地转出意愿的调查分析,找出影响西部山区农民土地转出意愿的因素,并通过多元回归分析方法研究不同因素对农民土地转出意愿的影响,并给出相应的政策建议。
目前国内已有许多关于农户土地转出行为影响因素的研究,主要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从需求和供给角度研究农户土地转出行为的影响因素。李姿、袁永发(2014)研究表明农户土地转出意愿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其中,农业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家庭人均收入、就业机会、期望流转收益等因素是影响农户土地转出意愿的重要因素[3]。二是对不同地域农户土地转出行为的影响因素进行了研究。叶男(2013)在分析农民土地流转影响因素时,调查研究了中部四省的12个县。研究发现,平原地区的农民不希望转出土地;而家离县城的距离越远、交通越不便的农民越有强烈愿望转出土地;健康状况越差、土地依赖性越低的农民越不希望转入土地,职业为务农的农民更希望转入土地[4]。三是国内学者同样是从基于农民个体微观特征的角度展开研究。才正(2015)在研究农民创业对农户土地流转意愿的影响时,发现农户年龄越大,土地流转意愿越低[5]。
基于此,本文作出假设:农民土地转出意愿受到多重因素的影响,但不同因素对农民土地转出意愿的影响效果是不同的[6]。
本项研究选择巴东县作为调查样本的采集区域。结合相关调查研究,通过走访农户、采用调查问卷的形式,在信陵镇、茶店子镇等地调查了约150个农户。此次调查共计发放150份问卷,此间存在农户填写有误或调查者询问不全的问题造成部分问卷损失,有效问卷共计141份。
在调查样本中,巴东县农村农户有土地转出的并不多,但愿意进行土地流转的农民较多。其中,愿意土地转出的农民有127名,所占比重为90%。没有意愿进行转出的有14名,占整个样本的10%。在户主年龄因素上,调查分为三个层面,20岁以下有8人,占比5.7%;20~50岁有111人,占比78.78%;50岁以上有22人,占比15.6%。被调查人员主要为中年人,青年人占少数。在教育程度上,大部分调查对象为中学及小学,只有极少数上过大学。其中小学文化水平者占比34.8%;中学文化程度占比56.7%;高中及中专占比16.3%;大专、本科及以上占比6.4%。在交通条件方面,家庭住所离县城较近或在交通干线附近可认为交通便利。从问卷中可以看出,在调查区域,交通便利者仅20人,占比14.2%;交通不便者有121人,占比85.8%。在收入方面,年收入在3000~10000元有25人,占比17.7%;10000~20000元有89人,占比63.1%;20000~30000元有21人,占比14.9%;30000元以上只有5人,占比4.3%。在土地价格方面,大部分调查对象认为土地转出价格较高,有126人,占比89.4%;认为土地转出价格低的仅有15人,占比10.6%。在政府补贴方面,大多数调查对象认为政府会在一定程上给予土地转出者补贴,约有126人,占比89.4%;认为无补贴的仅有15人,占比9.9%。在性别方面,在调查样本中,男女性别比较均衡。男性有68名,占比48.2%;女性有73人,占比51.8%。在调查中,有2人及以上人员能够进行耕种土地视为不缺乏劳动力,否则就是劳动力缺乏。家庭劳动力缺乏有124人,占比87.9%;不缺者仅有17人,占比12.1%。在土地经营成本方面,认为土地经营成本比较高的农民比较多,有127人,占比90.1%;而认为土地经营成本较低的仅有14人,占比9.9%。在耕种效益方面,大多数农民认为自身耕种土地所带来的收益比较低,占比90.8%;只有较少人员认为土地耕种能够带来较高的收入。
农民是理性的,大多数农民是风险回避者。农民土地转出意愿受到多方面因素的影响,且各种因素影响程度不一[7]。本文结合国内外对土地转出意愿的相关调查,从农民的家庭因素、土地状况和外部环境层面三个方面来选择自变量进行调查评估。由于存在一些因素不可量化,以及分析过程复杂不宜实行,现将三个方面具体分为十项因素。家庭因素包括户主年龄、农户受教育程度、收入程度、性别、劳动力;土地状况包括土地转出价格、土地经营成本、耕种收益;外部环境包括交通状况、政府补贴(表1)。
表1 变量假设
在模型构建中,本文利用eviews6.0中的多元回归模型对农户土地转出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多元回归模型是在一元回归模型计入其他变量作为回归变量的计量模型[8]。本文以农户“是否愿意转出土地”作为被解释变量Y,具体操作过程中将农户“不愿意转出土地或没有土地转出”定义为“0”,将农户“愿意土地转出或有土地转出”定义为“1”。即:
该式称为多元回归函数,系数B0称为截距系数,Bi称为回归系数,当系数大于零时则代表该因素与因变量成正相关关系,说明该影响因素有利于土地转出,反之则为负相关关系,说明该因素对土地转出意愿起反向作用,阻碍农户土地转出。在logistic回归中,回归系数R2有回归变量解释或预测Y的样本方差比例,可说明回归方程的拟合优度。
通过eviews6.0对141份巴东农村土地转出意愿调查问卷做logistic回归分析,模型分析结果如表2所示。
根据表2,回归数据的拟合优度R2为0.93,说明了本回归模型有93%的可能性描述被解释变量Y。各项数据能很好地反映农户土地转出意愿影响效果,解释意义较大。其中户主年龄(X1)、交通便利程度(X3)、土地转出价格(X5)、劳动力(X8)、土地经营成本(X9)、耕种收益(X10)对被解释变量显著。
表2 模型结果
注:*代表在5%的显著水平,对应的统计量显著。
(1)户主年龄(X1)与农户土地转出意愿呈负相关关系。近年来随着城镇化和工业化的推进,农村青壮年都选择外出务工,导致农村人口大多都是年纪稍大的中老年人员。户主年龄较大的不愿进行土地转出。老年人对土地依赖程度较其他人高,认为保有土地有保障[9]。
(2)交通便利程度(X3)回归系数为负数,与农户土地转出意愿具有负相关关系。不愿进行土地转出的农户大多位于交通干道或离县城区域较近。巴东县位于湖北西部山区,交通对该地经济发展的制约较大,其他农户或经济组织在考虑进行土地转入时,首先考虑的是该地交通状况。交通便利、离城镇较近的区域,农户更有可能认为拥有该地能给自身带来收益,而交通不便地区,土地带来的收益并不太多,农民倾向于转出。
(3)土地转出价格(X5)对农户土地转出意愿产生正相关效应。土地转出价格越高,让农户认为此项交易能给自身带来较大收益,农户才更有可能将土地转出。相反价格越低,农户认为此项交易不能带来满意的收益,进行土地转出的意愿就较小。
(4)劳动力(X8)对农民土地转出意愿具有负相关关系。劳动力越多,农民土地转出的意愿越小,劳动力越少,农民土地转出的意愿就会越强[10]。这是因为随着外出务工的人员增多,当地耕种的农民越来越少,农民无暇顾及更多土地,就会希望将土地转出。
(5)土地经营成本(X9)与农民土地转出成正相关关系。意味着土地经营成本高低直接影响农民收益大小,经营成本越高,农民转出土地的意愿就越强,土地经营成本越低,农民转出意愿就会越小。
(6)耕种收益(X10)与农民土地转出意愿呈负相关关系,即土地耕种如果能够带来更多收益,农民土地转出的意愿会减弱,而土地耕种收益较少,农民就会倾向于将土地转出。表明农民是否愿意转出土地,关键在于土地耕种能否给自身带来更多的收入[11]。
随着时代发展以及政府的大力宣传,农户对一些政策的理解程度逐渐发生变化,农民文化程度不再是影响农村土地转出的显著影响因素;政府对土地流转帮助的广泛性以及家庭收入来源的多元化,使得收入对农户土地流转态度的影响不大;同时,男女接受相同的教育,平等接受不同的信息,愿不愿意进行土地流转与农民性别关系不大,因此性别对于土地转出意愿影响并不显著。
经过对调查问卷统计分析,在我国山地丘陵地区,户主年龄、交通状况、土地转出价格、劳动力、土地经营成本、耕种收益等因素对农民土地转出意愿产生显著的影响,其中,土地交易价格、土地经营成本与农户土地转出意愿呈正相关关系;户主年龄、交通状况,劳动力、耕种收益对土地转出意愿呈负相关关系。户主性别、文化程度、收入状况、政府补贴等因素对农户土地转出意愿影响并不显著。基于该调查结果分析,提出以下政策建议。
交通不便一直是巴东县经济发展的一个障碍,同时又是促进山区农村土地流转需要解决的一个问题。经过调查,巴东县交通便利的区域,农户认为自身地理位置优越,可以带来更多收益,而不愿土地转出。交通不便地区多在山区或远郊,土地比较零碎,一些农户组织不愿土地转入。因此,政府需要加大农村交通建设的投入,尤其是对一些交通不便的农村加大投资力度,让当地交通不便的状况得到改善,减少当地农村经济发展的交通制约。
在我国山区农村,社会保障实践在社会保障体系和制度建设过程中一直处于薄弱环节,这对农村和谐发展造成严重影响,又对农村长远发展起到一定的阻碍作用。从目前来看,农村保障制度如医疗保险、养老补贴等措施仍需政府牵头大力支持。只有农村保障体系得到完善,农民土地流转之后才会有更大保障,才能对土地流转有更大信心。同时土地流转之后外出务工农民的权益也能够得到切实保护。
加快地区经济发展,有效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土地转出价格是影响山区土地转出的重要因素,而提高土地转出价格的一个重要途径就是加强山区农村基建。良好的基础设施,能够增强当地土地流转竞争力。只有切实推进山区农村的基础设施水平,才能吸引更多农户或组织来流转土地,才能无形之中提升当地土地流转价格,从而增加农民收入。
正是因为政府对山区农民的宣传工作不到位,导致政策等宣传因素对农民土地转出意愿的影响不显著。事实上,村民对一项新技术、新政策的理解度越高,接受起来就会越快。村民的受教育程度对理解政府政策程度影响很大,但村民的知识水平不可能在短时间有明显提高。政府可以以村为单位,加大对农户的宣传力度,村委会可以通过干部走访、宣传海报,知识讲座等形式,用心去普及土地流转有关政策内容和知识。同时,村里可以在农闲时开展加强农村基础教育相关的小课堂,重点讲解当前农村经济发展形势,以及未来本村发展方向,以获得农民的支持。此外,村里可以开展一些教育活动来提高农户知识水平和发展能力,如提供一些职业培训等。
土地出让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12]。一是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土地出让金收入核算体系,提升核算体系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确保土地出让金的收取和使用依法进行,减少农民流转土地的成本。二是合理调整土地出让金的使用分配关系,将土地出让收入用在关键地方,如保障性住房的修建、低收入农户的补贴等,确保农民能够从土地中得到实惠,提高农民对土地流转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