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民族大学经济学院 北京 100081)
新中国成立以来,新疆的城镇化进程在整体上获得了快速的发展,主要体现为城市人口增加、城市数量增多等方面。新疆的城镇化水平从1949年的12.21%增加到2013年的44.47%,城镇化水平提升了32.26%。[1]截止2017年底,改革开放40年,中国城市化率已经提高到了58.52%。新疆城镇化水平暂时落后于全国城镇化水平。从城镇数量上看,在新疆的14个地级区划中,主要少数民族分布于有3地级市,5个自治州;在新疆103个县级区划中,少数民族分布于24个县级市,6个自治旗。[2]
在新疆城镇化进程的带动下,人口较少数民族的城镇化进程同样取得了较大的提升。对于很多少数民族而言,城市已经成为他们的主要聚居地,但也有一些少数民族的城镇化水平依然较低,城镇化进程较为缓慢。通过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分民族人口数据测算,[3]得出新疆八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城镇化率,如下表所示:
表1 第六次人口普查新疆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率
数据来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统计局编,2017年中国统计年鉴
由表中数据显示,新疆八个人口较少民族中中四个民族城镇化水平较高分别是:塔塔尔族58.2%,锡伯族60.31%,乌孜别克族68.02%,俄罗斯族87.02%,并且俄罗斯族的城镇化水平超过汉族的城镇化水平70%;达斡尔族的城镇化水平居中为50%;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的城镇化水平较低,分别是15.44%,17.81%,23.5%。此外,通过对比第五次人口普查和第六次人口普查后的城镇化率,锡伯族和达斡尔族近十年的城镇化率提高较快,提高了12%,10%;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和塔塔尔族近十年城镇化率提高了6%,7%,7%,但仍然有进一步提升的空间;俄罗斯族城镇化水平一直较高,近十年城镇化率变化不大;乌孜别克族城镇化率降低了0.7%。
新疆八个人口较少的民族分布不均匀,南北疆差异较大。经统计显示:塔吉克族和柯尔克孜族两个民族的人口主要分布在南疆,其比例分别为98.81%和88.78%。其中塔吉克族有84.87%集中分布塔什库尔干县。柯尔克孜族有79.56%的人口分布在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地区,另外有8.42%的人口分布在伊犁地区;撒拉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和俄罗斯六个民族的人口主要分布在北疆,其比例分别为96.18%、97.04%、98.91%、98.75%、77.39%和95.63%。俄罗斯的城市人口比重最高,比例达到72.62%,分布于伊犁、塔城地区。乌孜别克族大多数分布在北疆。[4]
通过对比数据,塔吉克族、撒拉族和塔塔尔族就业人口中,从事第一产业人口大幅度上升,上升比例分别为 8.33%、22.04%和 24.32%,第二和第三产业人口相对下降。乌孜别克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三个民族就业人口分布比较均匀,其人口在第一产业的比例较低,分别为32.43%、13.47%和 29.70%。从2010年的数据看,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人口在第一产业分布最高,在其他产业分布比例极低,产业结构依然处于初级未分化阶段。达斡尔族、锡伯族和塔塔尔族人在第一产业分布比例居中,比例分别为51.18%、48.78%和54.02%,这三个民族的人口在其他行业分布也有一定比例。[4]
通过第六次人口普查的统计数据和2017年新疆统计年鉴数据,算出新疆八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城镇化水平。按照R·M· 诺瑟姆对城镇化的划分,城镇化率在25%以下为城镇化初期阶段,在这一阶段城镇化进程缓慢发展;处于25—70%之间时,城镇化处于加速阶段;处于70%以上时,城镇化处于后期阶段。[5]根据诺瑟姆的城镇化水平划分,将新疆八个人口较少民族的城镇化水平分为以下三类:第一类,城镇化水平25%以下,处于城镇化的初期阶段(起步阶段),以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撒拉族为主;城镇化水平在25%-70%,属于城镇化的中期阶段(快速增长阶段),如乌兹别克族,锡伯族,达斡尔族,塔塔尔族;像俄罗斯族,城镇化水平在70%以上,属于城镇化的后期阶段(缓慢增长阶段)。
通过上述阶段划分表明,新疆八个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水平存在差异,且差异较大。城镇化水平最高的俄罗斯族和城镇化水平最低的塔吉克族城镇化水平相差72个百分点。其次,新疆八个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水平层次分明,其中俄罗斯族城镇化水平较高,处于城镇化的后期阶段;乌孜别克族,锡伯族,达斡尔族,塔塔尔族处于城镇化发展的中期阶段,是快速增长的阶段;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和撒拉族处于城镇化初期阶段,尤其是柯尔克孜族和塔吉克族任存有较大的增长空间。
新疆人口较少民族的城镇化水平受地域分布的影响较大。分布规律如下:分布于南疆的少数民族城镇化水平较低,分布于北疆的少数民族城镇化水平普遍较高。分布于南疆的人口较少民族是柯尔克孜族和塔吉克族;分布于北疆的人口较少民族是俄罗斯族,塔塔尔族,乌孜别克族,锡伯族,达斡尔族;撒拉族因主体民族分布分散,因此不受地域分布影响。
通过对人口较少民族的行业分布和就业情况分析,城镇化水平较高的乌兹别克族,俄罗斯族,塔塔尔族第一产业从业人员较少,大多数人口就业于第三产业,这符合城镇化的发展规律,由产业发展带动人口向城镇转移。其次,城镇化发展水平居于中期的,达斡尔族,锡伯族第一产业就业人员比重约占50%,处于城镇化转型阶段;再次,城镇化水平较低的柯尔克孜族,塔吉克族和撒拉族第一产业是其主要就业领域,说明三个民族工业化发展水平低,第三产业发展不足,未能带动少数民族人口向城镇转移。
从表1中得出新疆各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水平之间存在较大差异。为解决城镇化发展差异,必须从转变经济方式入手。处在城镇化水平初期的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和撒拉族。这三个民族以畜牧农耕生产为主,第一产业占比高,工业化发展薄弱,城镇化进程缓慢。传统的城镇化从初期迈向中期阶段,需要依靠工业发展的扶持,但针对城镇化水平较低的人口较少民族,可适当优先发展第三产业。如旅游业,以带动农村人口向城镇人口转变。针对处于城镇化水平中期的乌孜别克族,锡伯族,达斡尔族,塔塔尔族。这四类民族城镇化水平较高,主要因为这些民族从事工商业。城镇化是工商业发展的结果,它从根本上依赖于经济结构调整。因此,提升此类少数民族的城镇化水平从以下方面入手:一是转变少数民族的经济结构,真正的城镇化必须建立在经济结构转型的基础之上,没有坚实的工商业基础、不能带动城镇化水平继续提高。
小城镇化是新疆新型城镇化战略的重要模式,是与新疆特殊的生态、地理条件相适应的城镇化途径。“小城镇为主导的发展模式是自下而上的城镇化模式,这种模式符合新疆绿洲经济和生态承载力的实际,符合农村剩余劳动力渐次转移的能力。”[6]新疆人口较少的八个民族分布呈现“小聚局”的特点,如塔吉克族大多分布于塔什库尔干塔吉克族自治县,锡伯族分布于伊犁察布查尔县等。因此,新疆在推进人口较少民族的城镇化战略的过程中,一定要从少数民族城镇化的现实需要出发,大力发展小城镇,使之成为少数民族城镇化的主要载体。
城镇化发展离不开产业化发展。在加速新疆人口较少民族城镇化发展中,离不开产业扶持。产业发展能产生聚集经济,聚集经济吸引人口向区域中心集中,城镇化的发展离不开城市内部的聚集经济。因此带动人口较少的少数民族城镇化发展离不开产业的聚集。在新疆八个人口较少民族中,城镇化水平比较低的塔吉克族和柯尔克孜族可以发展现代农牧业,使传统农牧业想现代农牧业转型;或是在当地发展旅游业吸引游客,形成具有民族风情的特色产业,聚集经济,从而使少数民族群体由从农村向城镇转移。城镇化水平居中的锡伯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乌孜别克族利用已有的工商业发展基础,形成贸易经济或打造特色的民族产业,吸引更多民族人口向城镇聚集。针对城镇化发展水平较高的俄罗斯族,可与其他人口较少民族进行产业合作、互帮互助,带动其他人口较少民族经济发展。
【注释】
①人口较少民族,是指全国总人口在 30 万以下的 28 个民族。新疆有塔吉克族、柯尔克孜族、撒拉族、塔塔尔族、达斡尔族、锡伯族、乌孜别克族和俄罗斯族等 8 个人口较少民族,分布在新疆 8 个地州、36 个县市、161404 个人口较少民族聚居行政村,总人口达 450745 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