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浩博 王雪峰
摘 要:新时代背景下,监狱工作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机遇与挑战。监狱实际工作的机制体制与新时代的要求还存在差距,劳动改造和技术培训与刑释人员职业水平提升、职业资格认定、刑释回归就业等问题与矛盾突显。在监狱工作中,刑释人员改造、安全稳定水平直接影响法治中国的进程。文章着眼于刑释人员服刑期间职业技能培训与企业需求之间的体系构建,采用问卷调查、访谈等多种形式,结合当前市场就业形势,从企业需求和专业技术结构出发,构建监狱与企业共同的需求导向、培训方向、就业趋向、职业性向等有效衔接机制和共同培养输送机制与就业推荐平台,积极解决刑释人员的就业问题。
关键词:职业技术教育;技能培训;企业需求;刑释人员就业
在全面深化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良好态势,全面依法治国不断深入,教育机制体制不断革新,刑罚执行制度不断完善,积极推进了刑释人员教育改造功效持续进行。从“严守底线”到“攻心治本”,从刑释人员良好行为养成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监狱教育改造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如何进一步提升刑释人员改造质量以及具有职业技术能力的刑释人员如何回归社会仍然是要点问题。
查理·卢卡斯在《论监狱的改革》中提到“教育尽管只作为改造的一种方式,但劳改监押的问题还是一个教育的问题。”可见监狱教育改造责任之重。教育改造的内容广泛,形式丰富,而职业技术教育是教育改造的重要形式之一,它既是监狱执行《监狱法》《监狱教育改造工作规定》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将服刑人员改造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的治本之策,更是帮助刑释人员有效回归社会的核心举措。在职业技能培训中,应着眼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立足于监狱实际情况,积极构建协同发展机制,以保证监狱职业技能培训符合企业需求,培训教学行之有效。在刑释人员回归社会中,积极探索具有针对性的平台,切实解决刑释人员的就业问题,帮助刑释人员自食其力,将其彻底转变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增长极和社会进步的基础点,以此降低再犯罪率,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1 监狱职业技能培训的重要意义
1.1 有助于促进监狱体制改革的价值发挥
在司法行政机制体制的不断创新与发展过程中,“依法、文明、廉洁”的监狱管理体制已基本形成,司法行政事业迈出了崭新的一步。面对加强监狱体制改革的新形势,提高刑释人员的改造质量、增强刑释人员回归社会后的综合竞争力是监狱教育改造工作的“重头戏”。特别是刑释人员职业技术教育,是解决刑释人员就业、减少再犯罪的刚需,理应成为我国监狱教育改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对监狱体制改革的推进具有重要价值。
1.2 有益于探索维护社会长治久安的实践规律
作为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监狱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与发展、预防和减少重新犯罪有着不可推卸的责任。而刑释人员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能培训的开展不仅是教育改造的工作需要,也是对刑释人员自我生存能力的培养,未来可以与社会企业实现“无缝对接”,促使其真正变为“合格品”输入社会。从这个意义出发,刑释人员职业技术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对监狱的未来发展以及社会的长治久安意义重大。
1.3 对促进社会消极因素转变为积极因素的指导意义
刑释人员是备受社会关注的“特殊群体”,他们亦是社会应当给予帮助的弱势群体。刑释人员脱离监狱的“庇护”回到现实社会常会感到孤立无援。他们长期遭人白眼、难求知己、无事可做、收入不定,此种事态恶性循环势必促其产生恶念,再次走上犯罪的道路。而加强刑释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无疑为日后其回归社会打造了平台、赢得了机会、找回了自信,进而消除刑释人员对社会的敏感性、易变性以及反常态性,促使其身份向“平常化、体面化、亲民化”趋势转化。
1.4 对刑释人员积极改造的激励作用
监狱教育改造工作无异于是刑释人员人生重塑的一个过程,而职业技术教育在此过程中正是充当引路标的作用。经过职业技术教育培训,刑释人员可以从中找到存在感、价值感、责任感,使他们渐渐走出监狱服刑的阴影,向着“社会化”的方向进军,逐渐树立正确的“三观”,降低“出狱恐惧感”,对未来社会生活产生美好憧憬,保持良性的期盼,积极完成改造任务。
2 监狱职业技能培训的现状及刑释人员的诉求
2.1 监狱职业培训现状
2.1.1 监狱重视度不够,技能培训发展不平衡
长期以来,我国监狱理论界对于职业技能培训和劳动改造概念界限模糊,外延划分不明。监狱机关在实践中既是监狱又是企业,既是执法机关又是产品生产者,监狱的多重身份和繁重的生产任務等致使其职业技能培训形势复杂。并且监狱管理部门对于刑释人员职业技能培训没有统一的规划与考核标准,各地区监狱对于职业技术教育问题的重视程度不一。沿海地区监狱职业技能培训发展较快,以福建省为例,福州监狱、省女子监狱构建了VR智慧教室,围绕监狱物联网、监狱云、监狱大数据以及信息安全与运维等主题揭开了智慧职业技能教育培训的新篇章。与此相对,个别省份的刑释人员职业技能培训仍停留在“原始、粗放、起始”的状态,一部分地方职业技能培训甚至流于形式。
2.1.2 培训资金不足,师资匮乏,设备不完备
《监狱法》第八条规定:“国家保障监狱改造刑释人员所需经费。”但是由于种种原因,部分监狱在改造经费保障方面仍存在问题。目前财政给予地方监狱的拨款只能维持监狱基本运转,导致地方监狱基础设施不完备,职业技术教育离实际需求差距较大。从调查的8所监狱来看,具备专业培训能力的干警不及队伍总人数的20%,且43%的监狱场地设备不足,常在生产车间、监区大厅等场所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这样,导致培训出的刑释人员虽手握证书,却因自己专业素养不够,回归社会后得不到相关用人单位认可,无法从根本上缓解“刑释人员再社会化”难题。
2.1.3 刑释人员自身认识不足
由于刑释人员长期处于闭塞的高墙电网下,对社会就业形式缺乏了解途径。在走访调查中发现,当问及刑释人员对其刑满释放后的未来规划、狱内职业技能培训学习情况等问题时,多数刑释人员对此表示并不在意。相比之下,积极参加劳动改造、及时完成生产任务、遵守监规监纪这些获得减刑、假释的便捷途径才是他们关注的重点。由此不难看出,当前服刑人员对减刑、假释期待值较高,但是对于刑满释放后是否可以适应就业形势等问题考虑较少,这就为“无业—犯罪—服刑—刑释—失业—再犯罪”的恶性循环埋下了伏笔。
2.1.4 培训项目与社会需要脱节
由于刑释人员在年龄结构、学历层次、改造状况等方面的千差万别,监狱常遵循“从众”原则开展职业技能培训。而这种培训会在形式上对刑释人员自身发展造成一定限制。调查发现,现阶段监狱半数以上的职业技能培训团队由监狱干警构成,而干警因工作性质的特殊性,知识层面与社会一线教师相差较大,对职业技能培训方面的研究更显不足。仅依靠传统的“一警双师”教育培养模式已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高速发展需求。此外,部分监狱以劳动改造代替职业技能培训的现象时有发生。例如,某监狱工厂车间以造鞋为主,其职业技能培训内容就以此展开。这样致使刑释人员出现“机械学习”“为劳而学”“为证而学”的情况,长此以往形成恶性循环,致使监狱职业技能培训形同虚设。
2.2 刑释人员对于回归社会的诉求
2.2.1 可供就业的技能诉求
新入监服刑人员出于刑期即始、亲情别离、债务偿还等多方因素,常出现情绪不定、思想波动严重的情况,对于回归社会缺乏构想。伴随刑罚体验感的逐步加深,由其带来的新生欲望也愈演愈烈,服刑人员对刑释生活充满期许,对人生道路进行规划。这一阶段,刑释人员对刑满释放后政府扶持政策、创业条件以及就业方向等问题十分关注,对于监狱开展的可供未来就业的职业技能培训产生强烈的诉求,多数服刑人员渴望通过学习专业技术,为刑释后在社会立足打下基础。尤为希望刑释后可以找到一份合适的工作,用自己的双手解决生活问题,履行家庭与社会责任。
2.2.2 心理健康诉求
刑释人员作为特殊社会群体,心理极端情况表现尤为突出,刑释人员群体总体存在好逸恶劳、冲动暴力等不良情绪。然而在教育改造的积极影响与文化改造的有效熏陶下,多数刑释人员对过往生活与所犯罪行心存懊悔,对积极生活与刑释新生心存希望。刑释人员渴望彻底摆脱过往生活,追求心靈的启迪与人生的意义,同时对以往不良情绪加以调节与改善,主动将自身转化为自食其力的守法公民。
2.2.3 社会适应指导诉求
长期处于监禁环境之下的刑释人员对监狱的依赖感会逐渐增强,同时,再社会化能力会逐渐减弱。影片《肖申克的救赎》(The Shawshank Redemption)中的德瑞曾说,“监狱是个怪地方,起初你恨它,然后习惯它,更久之后不能没有它,这就叫体制化。”这种体制化效应可能是来自身边刑释人员的同化作用,抑或是被狱内现实环境打上了“监狱化”的烙印。“监狱化”是指由于在监狱生活而使得刑释人员适应监狱的生活并将在监狱生活的习惯、态度内隐为自己生活的习惯和态度。
影片中的图书管理员布鲁克斯·海特伦已在鲨堡监狱生活了半个世纪,这迟来的自由于他而言无疑是死亡的宣判,他从监狱里的“活棋”到外部社会成为一枚“弃子”,他的灵魂被禁锢在“监狱化”体制之下,所以他选择了自杀。可见,刑释人员需要政府的政策扶持,需要“医保、社保、低保”的多重保障,更需要一份可以自食其力的体面工作,而他们的心声就是监狱社会化指导工作开展的指向标。
3 企业职业技术需求分析
3.1 企业用工考虑要素
从调查中发现,在被问及“是否接受刑释人员到贵单位工作”时,有29家企业表示不愿主动选择或者录用刑满释放人员,其占比达43%。对于刑释人员的身份表示“不在乎”的企业有14家,占比达21%,其中有9家是与建筑相关的单位。现仍有在岗刑释人员的企业不足调查企业总数的3%。由此可见,企业顾虑主要基于以下几方面因素:一是35%的企业认为刑满释放人员恶习难改、陋习难除、坏习难祛,会给企业带来严重的损失。二是48%企业认为监狱都是以劳动改造、创造产值、追求效益为主,刑释人员在监狱根本学不到有用的劳动技能。三是有17%的企业认为监狱获得的劳动技能资格证书“水分太大”、含金量太低,与企业需求不相适应。
3.2 企业管理及发展需求
面对我国产业全面升级转型的背景,传统企业整体形势不容乐观。多数企业为维持基本的生存需求,常从主体经营项目、企业发展风险评估等角度出发,把安全和发展作为企业运行追求的两大永恒主题。“安全”主要立足于产品质量、加工程序、单位财产、施工人员等多方面因素,“发展”主要从未来市场前景、优势社会资源、综合技术实力等内容反思。在人员聘任方面“慎之又慎”,对“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精通业务”的求职者青睐有加。
3.3 用人单位心理预期分析
从企业人才心理需求的角度出发,选择遵纪守法程度高、职业匹配程度高、技术学历程度高的人员似乎更有利于企业的发展。但笔者在调查中发现,部分企业也希望能够承担社会责任,乐意招录刑释人员入职。这些企业中多数考虑到一方面刑释人员的薪资要求不高,节约成本开销;另一方面,他们普遍认为这类人员对于工作机会会倍加珍惜,工作积极性较高。此类用人单位更多地寄希望于监狱能够有针对性地开展刑释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矫正刑释人员不劳而获的惰性心理,养成扎实肯干、热爱生活的积极人生观,培养出具有“真金白银”专业技术的实用型人才。
4 服刑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思考
4.1 明确刑释人员培养方向的正确认识
明确刑释人员培养方向是确保监狱职业技能培训行之有效的关键,更是推进刑释人员教育改造正确化发展的助燃剂。监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必须摒弃“以劳代教”的老路,积极按照企业的用人需求施教,按照刑释人员的技能诉求施教,按照监狱刑释人员改造的整体布局施教,促进整体职业技术教育结构进一步优化,提高刑释人员职业技术培训总质量,做到以刑释人员的未来就业发展为中心,把握培训总体方向不偏不倚,正确稳步推进。
4.2 加大监狱对刑释人员职业技能培训的投资
监狱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所需的师资队伍、设备引进、场地教室等都要以充足的资金为运行基础。当前我国监狱以“监狱企业生产创收为主,地方政府财务拨款为辅”作为总体运行资本来源。而刑释人员既是职业技能培训的对象,更是完成企业生产项目的主动力,这也导致了在实际工作中因经济收益需要致使开展监狱职业技术教育体制运行不畅的窘境。对此,笔者基于前期走访调查与问卷分析,以为可以从以下3方面入手解决此类问题。
4.2.1 建立健全“三方联动机制”
即在以往的监政投资下加入服刑人员个人缴纳项目,职业技能培训的最终受益者为刑释人员,刑释人员在出资的条件下同样享受良好的教育与政策支持,同时以“投资性学习”模式激励服刑人学习与改造。
在“三方联动机制”中应注意两点:一是明确出资不代表保证服刑人员能够解决刑释就业问题,避免服刑人员将“学习”当作“买卖”,产生消极学习情绪。二是建立完善服刑人员自身情况审核机制,对于家庭确实有困难的刑释人员,学费应予适度减免。
4.2.2 切实加强监狱劳动生产收益投资
在满足监狱正常开销的基础上,将劳动生产实际部分收益投入职业技能培训。因为劳动生产的“习艺”者是刑释人员,可以考虑将其“习艺”所得用于“深造”。
4.2.3 鼓励用工企业委培式投资
发动用工企业为监狱职业技能培训投资。监狱官方从刑释人员自身意愿出发,结合投资企业用人的实际需要,与用工单位形成对接窗口,基于此开展订单式职业技能培训,真正做到企业与监狱各得其所。
4.3 科学规划技能培训的目标要求
在2015年的全国监狱工作会议上,孟建柱同志曾指出:“多年来实践告诉我们,成功教育好一名刑释人员,不仅仅挽救了他本人,挽救了他的家庭,对整个社会稳定都具有重要意义”。而目前监狱的教育改造向社会延伸的主要方式即是开展对刑释人员的职业技术教育。要针对所辖监区刑释人员的年龄、工作能力、服刑期限、心理状态、改造质量等多方因素综合开展技能培训内容。并且善于开发刑释人员自身潜能,合理使用监狱内部资源,综合运用社会各界资源,形成监狱内外一体化就業信息资源共享平台,将最科学、最系统、最热门的职业技能培训项目引入监狱,使刑释人员真切体验到监狱官方的关怀,促其接受教育、积极改造,争取早日与家人团聚。
5 刑释人员就业匹配推荐平台的构建
5.1 建立“狱内外一体化”联合办学机制
5.1.1 “以一线警察为师”—矫正好逸恶劳和不良劳动习惯模式
多数监狱开展的传统职业技术教育均以干警为师,但干警所学多是与法律、监所管理与安全等专业相关,对于职业技术所涉及的知识仅留于理论层面,使刑释人员所学技能多数拘于形式,不知变通。教师团队可以开展技能培训的专业性知识学习与理论实践,但对监狱内部环境了解不深,对刑释人员的不良习惯很难矫正。而一线警察自身政治作风过硬,综合素质较高,熟知每名刑释人员特质,可以很好地辅助专业教师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从刑释人员改造的角度教化刑释人员,提高技能培训的质量,是班主任老师的最佳人选。
5.1.2 “以一线教师为师”—提高基础理论知识模式
外部社会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往往教学模式新颖,师资团队强大,且长期从事职业教育领域,储备了丰富的教学经验。聘请此行业的长期践行者为师,可以开展更加专业化、系统化的职业技术教学课程与技能培训的实践操作,使刑释人员在较为封闭的环境下,学习外界最先进的技术知识,从而触发刑释人员深处对当今社会的强烈好奇感,大大提高他们的学习动力。在此方面,四川省几所监狱走在了司法行政行业的前列。广元监狱与广元市凤凰职业技术学校联合开展了维修电工、焊工、音响调控3门专业课程的培训。在2018年的司法部立法工作会议后,达州监狱反思过往、大胆整改。保留传统的电焊、厨师专业,舍去原有的电脑培训专业,与达州市高级技工学校联合新添了就业前景宽广的架子工专业,真正做到立足长远发展,为刑释人员自力更生助力。
采取与社会职业教育机构联合办学的方式,共享丰富的社会教育资源,以兼职或专职教师的形式,吸引更多专业的社会化职业技术培训力量进入监狱参与教学工作,促进教师队伍专业化建设。
5.1.3 “以一线工人为师”—采取实践性技能培养模式
一线教师在学术方面的授课经验、教学能力不言而喻。一线干警的业务素质、教化方式、教育沟通能力更是毋庸置疑。但一线教师多数并未从事过所授技能的实践性工作,监狱干警因职业所需对于技能教育的开展也仅是流于表面,真正对技术的长期消化与反复实践的践行者是所在岗位上的工作人员。以一线工人为师,可以弥补刑释人员所学理论在实际中的空白点,授课方式更加贴近工作需要,可以有效加固技能培训理论的适用性、实用性与可操作性,使刑释人员更易理解、更易操作、更易就业。
法制中国的进程逐步加快,新时代监狱改革刻不容缓,努力为刑释人员探索如何更好回归社会的出路也不能停歇。面对我国刑释人员再就业的诸多问题和矛盾,解决方式仍与他们服刑期间的职业技能培训息息相关。尽管我国的监狱法明确规定了“刑满释放人员依法享有与其他公民平等的权利”,但现实情况中又对刑释人员设置了“禁入门槛”。众所周知,一般情况下企业对刑释人员的接纳程度是有限的,很多企业在招聘条件中都会把“无犯罪记录”作为标准之一。当前第三产业飞速发展,有些服务企业考虑到服务客户的安全性,进而关闭了刑释人员在此方面就业的大门。为了更好地实现对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平权规定以及人文关怀,不仅要把刑释人员回归社会的保障当作整个社会安全保障机制的一部分,更重要的是要站在企业角度,协调人才需求,加强监狱职业技能培训,再加之有效的监督与疏导,尊重他们的职业选择,从而有效解决刑释人员的就业问题。
5.2 阶段性开展“刑释人员就业指导和政策支持”工作
多数刑释人员出于对当今社会的“陌生”,网络、媒体等就业平台使用不当,对当下就业形势分析不明等情况,虽通过监狱职业技能培训掌握职业技术知识并获取相应证书文凭,却仍旧求职无门、无路可走。为此,监狱方面对临近刑满释放的刑释人员可从以下几方面作出就业指导。
5.2.1 开展刑释人员经验性交流
邀请工作稳定的刑释解教人员入监分享就业经验,帮助服刑人员克服求职心理障碍,增强就业信心感,听取前人经验避免再走弯路。
5.2.2 开展就业政策学习培训
监狱与地方劳动部门、职业介绍机构等定期开展培训。旨在将社会最新的就业资讯、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技巧等分享给临近刑满释放人员,使其储备一定的就业信息量,从而更好地选择自己的就业去向。
5.2.3 构建实在性平台
监狱有关部门积极邀请用工企业进监招聘。监狱方面可为亟待就业的刑释人员建立个人职业技能简历,用工企业可通过简历了解刑释人员的技术特长、择业意向、狱内改造情况,对于符合用工单位要求的刑释人员可与企业代表进行面对面的沟通交流,从而根据双方意向决定是否签订劳务合同,从本质上解决刑釋人员就业难题。监狱也可以定期向在押刑释人员公布近期刑事人员的相关就业信息,促其积极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并提高改造内动力。
5.3 开展模拟训练—提高刑释人员对未来就业环境的适应性
“适者生存,优胜劣汰”的丛林法则在当今激烈的社会竞争中得到了完美诠释。在监狱有针对性地开展职业技能培训的情况下,刑释人员可以学会所需技能并获得相关证书,但是想在就业形势不容乐观的大势下崭露头角,还需要反复多次地锤炼。在岗位培训期间,监狱可以多次开展“岗位大练兵”“技能知识大比拼”等模拟训练,提高对未来就业环境的适应性。由于监狱环境的特殊性,所学技能得不到长期实践会出现一定程度上的遗忘现象。艾宾浩斯遗忘曲线显示,遗忘存在先快后慢的规律。为防止遗忘现象发生,巩固刑释人员所学技能十分重要。在培训期间或期满后,要定期组织开展“以师带徒”等传授技能的活动,以此来巩固所学技能,提高自身“习艺”的熟练度,为日后再就业打下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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