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在本次研究中,本文详细阐述了能源化工业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环境保护问题,并从多方面入手,阐述了生态环境治理的策略与方法,提出了群众参与、加快制度建设的应对方法。
关键词:能源化工业;环境生态;生态治理
能源化工业在我国现代工业体系中占据着重要位置,包括煤炭、石油、天然气等,对社会正常运转产生深远影响。在各地区能源化工行业蓬勃发展的同时,相应的生态环境问题逐渐凸显,造成水位下降、水土流失等,若不能正确处理能源化工业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势必会影响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因此值得关注。
1 能源化工业发展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能源化工行业的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会影响生态环境,因此在可持续发展的理念下,环境治理与保护已经成为社会关注的重点。根据各地区的能源化工行业发展来看,行业发展会带来能源开发进程加快,进而造成环境问题日益突出,使当地原本相对脆弱的生态环境更加恶化,严重影响了当地居民的日常生活。
1.1 过渡资源开采造成水位下降以及地表塌陷等问题
在能源化工行業生产中,石油、煤炭、天然气是主要材料,而这些材料的主要埋藏在地下,所以生产期间必须要大面积的对地下矿物进行采集,在缺乏科学规划与合理保护的情况下,各地区在能源开发中呈现出“无节制”的情况,过度开采、过度利用的现象时有发生,最终改变了当地原有的生态结构,造成水位下降、地表塌陷等。以陕西省为例,神府、榆神矿区的地势平坦,水源丰富,是传统的林业牧业区域,但是自当地能源化工行业快速发展以来,当地的局部水位快速下降,甚至部分地区的下降已经超过10m,严重影响了当地的生态环境[1]。近些年在国家的宏观调控下,当地煤炭无节制开采的情况已经得到改善,但是已经探明有采空面积超过500km2,这些地区都存在地表塌陷的风险。
1.2 地下水遭到破坏
能源化工行业的无节制生产会严重破坏当地的地下水系统,并且我国能源化工资源丰富的地区为内蒙古、新疆、山西陕西等,这些地区都是传统的缺水地区,而能源化工生产会进一步加剧当地的水资源工序矛盾。一方面,受地下资源开采的影响,原有相对稳定的地下水、地表水出现大面积渗透,部分地区的反馈结果显示,当地在开展能源化工行业之后出现树木枯死、井泉下漏等问题,造成农田减产甚至无法生产,很多居民为了生存被迫到更远的地区取水。另一方面能源化工生产中不可避免的造成水污染,很多河流因为企业的违规排放遭受污染,水质下降无法使用,进一步加剧了当地的用水矛盾。
1.3 植被破坏带来严重的水土流失
能源化工行业的发展会带来严重的植被破坏与水土流失情况,这是因为该行业的发展本身需要大量采集地下资源,期间不可避免的会对地表环境造成破坏,同时缺乏对开采区的保护,部分矿区开采结束后不重视回填地表植被保护,会进一步加剧生态环境问题发生。目前我国正在全面退耕、防沙治沙、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等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是由于民众的认识存在不足,且监督预防机制不健全,相关地区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依然任重而道远。
2 能源化工业发展的生态环境保护策略与方法
2.1 从法规入手,为生态环境保护提供支持
在能源化工行业发展的背景下,生态环境保护也应该依靠相关法规制度,通过明确各方的责任主体,这样才能确保生态环境治理工作的长久发展。
2.1.1 明确生态环境治理的基础
在法规制度建设期间,应该结合地区能源化工行业发展情况以及生态环境保护的需求,强化地区生态治理的制度基础,保证规章制度对生态破坏行为的威慑。因此政府部门应该发挥自身作用,在现有工作职能的基础上明确生态环境监督制度,实施阶段可以按照目前地区生态环境现状,以农村为单位构建全面的环境监测制度,积极发挥农村分布广、受众广泛的优势来实时监测当地的生态环境问题,确保各项环境问题可以第一时间得到反馈,提高工作效率[2]。
2.1.2 落实责任制度
落实责任制度是相关工作开展的重要保障,所以在生态环境保护期间,应该将环境保护的工作落实到个人,通过“责任状”、“责任制”来激发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进而更有效的完成地区生态环境监测管理。实施阶段,各地区可以参照目前河流治理中的河长制,将河流的相关治理工作交给河长,河长则遵照相关规定完成自己的监督权等,保证河流生态环境。在此基础上,可以结合地区的生态环境情况适当采取“山长”、“地长”等,其职能划分与河长相同,但是所监督管辖的范围存在差异,通过这种方法,可以更好的分配责任。
2.2 重视群众基础,强调群众参与
生态环境的保护与治理离不开群众的支持,因此对面目前严峻的能源化工行业的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应该积极探索群众参与的新路径。
2.2.1 强化群众生态教育,唤醒群众参与的意识
生态意识是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前提条件,影响群众的积极性。所以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应该强化生态文明的宣传力度,发挥煤体、互联网的导向作用,使群众了解环境保护的重要性。例如,可以在地区报刊、电视台上滚动播出与当地生态环境有关的话题,详细阐述环境保护的现状,并通过视频、图片等,激发群众的忧患意识;除此之外,可以在当地政府官网基础上开设专门的生态环境宣传连接,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依靠更加丰富的形式来宣传当地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方便群众查阅、了解,最终唤醒群众参与的意识[3]。
从长远角度来看,群众生态保护精神的觉醒能够改变传统单一依赖政府的工作模式,有助于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效果,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还可以将当地的生态环境问题纳入到当地学校的教育体系中,通过开展生态文明教育,在全社会形成良好的风气。
2.2.2 创新群众的参与方式
为了激发群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的热情,应该进一步完善群众参与形式,例如通过构建生态治理决策机制,将群众建议作为审核工作的重点内容,各项制度的实施充分听从群众代表的反馈。在此基础上,完善公众全程参与规划、建设项目的生态环境影响评价机制,对于经济发展规划、建设项目等涉及生态环境公共利益的议题,在规划编制、实施及项目建设可行性研究、立项、实施、评价等环节中,把公众的生态环境知情权、生态治理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使群众能够在当地环境治理中发挥更多的作用。目前群众参与生态环境治理的方法主要包括媒体反馈、提案、信访等,群众可以将自己有关生态治理的建议通过“市长留言箱”的方式向政府部门反馈,或者以村、社区为单位成立“环境治理小组”,以小组为单位,集中开展环境治理与监督。
2.3 强调对生态环境的综合治理
在生态环境治理期间,必须要统筹处理环境保护与能源化工行业发展的关系,因此工作的重点就是要在综合开发的基础上对环境进行全面的治理,这样才能实现地区环境的统筹发展。因此在下一阶段工作中,应坚持“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利用谁补偿”的方针,通过明确生态破坏限期治理的方法,结合地区具体情况指定严格的生态治理验收标准;注意转变“竭泽而渔”的发展模式,将生态环境保护与地区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在一起,遵照党中央的可持续发展决议,实现“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和谐统一。
从另一角度来看,能源化工行业的污染治理应该实现全过程控制,通过综合治理的方法实现对各种污染情况的有效约束,例如对企业生产的每个环节进行审查,争取实现能源化工生产环节废物产量最小化,进而降低对环境的破坏;煤炭企业应该尝试从直接生产销售原煤向洁净煤技术转变。大力发展煤炭洗选加工、水煤浆、煤炭液化等洁净煤技术,通过技术创新的方法来改善环境污染问题;在生态环境补偿机制中,同时发挥政府监督与群众监督的作用,只有在双方都认可的情况下才能保障企业的生态补偿行为科学、有效。
3 结束语
能源化工产业所造成的生态环境污染问题已经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应该积极探索新的环境治理路径,从人员、政策法规等几方面转变工作方法,最终全面提高环境水平。
参考文献:
[1]周正柱,王俊龙.长江经济带生态环境压力、状态及响应耦合协调发展研究[J].科技管理研究,2019,39(17):234-240.
[2]胡根华,段俊涛.江西省废弃稀土矿生态恢复综合治理监管模式探讨[J].中国水土保持,2019(09):8-11.
[3]杨静雯.安徽省技术创新与生态环境耦合协调研究[J].中国环境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19,29(04):31-35.
作者简介:
刘畅(1988- ),男,籍贯:河南省郑州市,最高学历:本科,目前职称:助理工程师,研究方向:环境保护科学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