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雅智
摘 要:在音乐跨界融合盛行和受民族文化驱动力影响的当下,我国声乐界刮起民族化跨界之风。从流行歌手到美声大亨,从纯民唱法歌唱家再到横跨多种唱法的创新歌者,各种形式的跨界演绎为新世纪的音乐注入了一道活力。同时,我们也清晰地看到相关理论的欠缺,以至于民族化跨界成为一个模糊的概念,它的美学价值,演唱方式成了众说纷纭的问题。民族化声乐跨界的美学思考,是从声乐美学进入到跨界个性化的研究中。它是声乐立美的特殊存在,有自己独特的审美价值。
关键词:跨界演唱;民族化;融合;美学
声乐艺术的发展有其自身的一般规律,符合社会文化的发展。中国声乐文化在不断孕育,继承和发扬本民族传统文化,保持文化独立性的前提下,同时吸收外来文化养分以保持旺盛的生命力。音乐文化的互通使音乐朝着扩大化的文化态势发展,使人类的精神文明得以广泛发扬和传承。
中华文化几千年文明史就是一部文明不断交织重生的发展史,作为音乐文化下的子文化,中国不同民族间的声乐文化互通融合缓慢发展,继而在近代发展成为明清戏曲这一代表中国声乐文化的艺术形式。现代社会文化传播速度飞快,打破了国土的界限,使现代文明呈现国际间的文化碰撞。音乐文化也不例外,在不同国别的音乐元素中,我们常常不能很好分别出哪些属于中国文化,哪些又来自外来文化。融合发展的关键不是音乐元素的堆积,而是从更深层次的音乐美学和音乐文化两者的核心实质入手,来探究民族化跨界融合的道路。
一、声乐艺术中声腔美的普遍特征
跨界唱法民族化作为声乐歌唱艺术的一种形式,同样遵循着声乐美学构成中声腔美的主导作用。声腔美作为有声形态的美的形式,有其作为美的主体的构成因素。
(一)音质美
发声效果的关键在于音质的好坏。音质美是声音美的本质体现,被认为是聲腔美的基础。
1.音质美需要充足灵活的气息支撑,共鸣色彩应圆润而有光泽,不可有一些错误的发声问题,如:压喉、声音挤卡、漏气等。正确科学地运用相关发声机能,是拥有美感音质的前提。
2.音质美还要求有宽广的音域。它要求扩展人的自然音域,发展假声与真声的混合使用。具备能够适应各种声音造型所需的音高。做到音高稳定明亮,低音不虚。能够自如地进行音区转换,从而增强声音的表现力和美感。
3.音质美还要求声音强度能够适度调节和变化。这与气息动力稳定以及声门适度性相关联。冲击声门引起的音强变化最终由共鸣“过滤”后的音响效果呈现的。银枪的变化应做到强而不紧、弱而不散,声音变化无论是由弱渐强还是由强渐弱,或是长拍的强劲和弱出,都可以保持气流的匀速渐进。而不是时强时弱、时断时续的不稳定状态。
4.音质美也需要丰富的音色表达。这里可以分两个层面理解。其一,根据性别、声区高中低,根据音色特质:抒情、戏剧、花腔以及行当与角色的不同体现的音色不同性;其二,同一个人也可以融合各种音色从而创造出跨界化的多样性音色,体现音色的创造性。音色的不同性、多样性和创造性是声音造型赖以塑造形象的表现工具。
(二)字音美
字音美是声乐艺术有别于其他音乐艺术的主要特征。字音的韵律和音乐的韵律处在“并不完美和谐的婚姻”状态。根据不同的流派在处理字和声关系中各具特点。既有中国传统戏曲遵循的“依字行腔”,也有西方传统美声的“声重于字”的不同演唱方式。在所有个性美中,语音美的共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要求字音按照结构演唱,吐字清晰:出字、引长、归韵、收声,每一部分都需要完整到位。在这一问题上演唱吐字和生活中的咬字吐词要求是一致的。
2.要求按照字音结构去表现,这意味着咬字需要遵循字头、字腹、字尾、声调各自的特点,以及组合后的发音规律。这个规律是演唱中的规律,如:白[bai],其字头b要清晰,时值不能过长。“ai”为前响复韵母,在长时值延拍上,重点延长“a”音而非“i”。由于前响复韵母由两个元音构成,发音时口腔共鸣型态为前大后小,音量也是前面响后面弱。如此依据语言的语音体系的字音结构不同去表现,使字音在行腔中每个部分完整的同时,结构又符合语音规律。
3.根据音乐的发展变化的旋律特点,字音的吐字也要符合相应的变化。应掌握好轻重缓急、顿挫连断等语气和语势,使字音和乐音的结合达到“字正腔圆”的艺术效果。
(三)行腔美
行腔,最初指戏曲演员按个人对剧情、曲谱的体会来运用腔调。声乐作品的脉络需要靠演唱者的分析,以无声的谱面材料转化为意识层面的理解,再到有声的表演,而如何理解再呈现是运用声音表现力的关键。
1.应做到对谱面结构由整体到局部的全面把握。诸如音高准确、音调变化,以及节奏稳定。
2.行腔风格要丰富,展现出民族、时代、题材等风格,丰满其艺术特色。
3.行腔时要合适地加入个人的理解,使基础层面上的音高、节奏、风格,在行腔中体现出音乐结构需要的轻重强弱、高低抑扬、快慢徐急、顿挫连断的变化,展现整体结构中乐的流动性。
4.行腔之美需要丰富情感的表达。“声为情役,腔为情设。”使流动中的旋律赋予人的灵魂。音乐只有在传情达意中才有了它的最高美学价值的体现。表情中诗情与曲情的结合是人的意识加工后的谱面上“死的音乐”的活化过程。
行腔之美是以上四点的结合。不可孤立来看。行腔是最能体现人的意念加工后音乐美的环节,只有最为广泛地运用意识对音乐的结构、色彩、律动的把握,才能真正创造富有情感的声乐作品。
二、跨界民族化独到的韵味美
跨界民族化是基于中国民族声乐审美上的声乐演唱方式,应当反应出民族声乐的美感。民族声乐作品的“韵味”是对于声乐作品的艺术风格而言。声乐表演中的“韵味美”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字韵美
咬字吐词的准确、清晰是中国传统民族声乐艺术的基本特征,而字韵美和西方传统美声,以及通俗唱法的咬字吐词又有所不同。只有正确使用唇、舌、齿、喉(五音)各器官和开、齐、撮、合(四呼)的咬字方式,才能将字吐得准确、清晰。反之,便会出现“音包字”的情况。美声唱法中运用母音转换和结尾辅音与后一单词元音首字母相拼的方式是基于西方语言和西方声乐审美文化,同样的方式在民族化声乐演唱中有时是不可取的。
(二)声韵美
中国民族声乐艺术将行腔和吐字紧密结合。行腔和吐字融为一体需要做到字清声美:
1.字重声轻、字前声后强调了发音的重要性。字头的力度不影响声音的发出,声音松弛发出需和字头力度形成对比——在保证字清晰和咬字力度的前提下,而不使发声器官因紧张而造成声音不自如。
2.以字带声。以字带声是指语言的音乐化,强调了歌词韵律下的声腔特点。使声腔的运用有语言美的流露,是使字入曲的美学原则。
3.字声流动。字声流动是指声音随音乐旋律线条的起伏流动。它是声乐曲美的构成要素之一,强调音乐要素在结合吐字清晰的前提下的动态化美学要求。
4.字正腔圆。字正腔圆体现了字音美和声音美的辩证统一关系,要求在字头、字腹、字尾发音准确清晰的基础上,旋律、节奏、音区、速度、润腔等要素也做到完美统一,是对中国民族声乐美学特征准确精炼的总结。
三、声乐美学中的审美意识与表演再创造
(一)审美意识的心理学概念
审美意识是审美活动中,人对审美对象的能动反映。广义的美感,包括审美的感知、感受、趣味、理想、标准等各个方面,是审美心理活动进入思维阶段后的意识活动。而意识是外部感官表象以及想象的脑区(在前额叶周边)。因此,人类审美活动的对象可以是已储存的表象和改造后的想象。
对于声乐表演而言。审美意识所触及的部分为形象思维所生成的形象。歌唱中思维的基本过程包括:分析与综合、相互比较、抽象与概括三个部分。歌唱中被思维处理的内容是多层面的,有对歌唱肌体的调节控制,对谱面信息的认知处理,对所形成想象中形象的构建,对人体发出声音和伴奏印象的处理和把握,对情感的收放。而审美意识则集中体现在对所形成形象的构建。这个形象不是简单的,而是多层面的图象——文字形象、声音形象、情景形象,这三种形象共同构成意识形象化的审美作用下的图景,从而形成对表演风格的影响,及对表演本身的调节。
(二)民族化跨界风格的两层审美属性
其一,它是两种音乐风格的融合——两种审美化倾向的融合性再创造;其二,它是以民族化审美作为主要审美取向的融合性风格,因此风格相互的制约性需要有取舍的创造性融合。
1.民族化跨界审美意识对表演风格的影响
(1)民族化跨界声乐的演唱风格定论,遵循着流派对表演风格影响下的审美意识的作用。日本音乐学家野村良雄在他的《音乐美学》一书中谈到了浪漫主义和主观主义的审美相同性,以及新即物主义与客观主义之间的内在联系。而在《音乐美学通论》中修海平和罗小平也详尽地介绍了各种美学观念影响下的不同表演风格,其中对浪漫主义表演风格其结论是往往“把表演置于中心地位”、“强调表演的技艺性”。而与客观主义相联系的“新物主义”表演派则强调对原作解读的忠实性原则——将学派风格和历史紧密结合,强调历史风格下原作的原貌:表演上以淳朴本真、节制与分寸作为表现原则。据此我们可以发现不同的流派风格是在审美立场和审美逻辑中得出的,是审美意识风格化的体现。
(2)民族化跨界演唱形式本质上是两种风格的融合,两种审美意识的融合。将“风格”从技法上定义则有一定局限性,因为唱法典型化特征都可以作为唱法的风格加以定义。从这一角度看,追求“以腔带字”的传统美声和传统民族声乐之精髓的“以字行腔,字正腔圆”的原则之间则出现技法上的矛盾。其一,音色依字变化和保持音色统一是一对矛盾;其二,咬字时唇、齿、舌上的强力度与以腔美而弱化字音的轻力度也是一对技法上的矛盾体。这两点矛盾的产生体现的正是技法对风格的固定化定义,这些典型的技法化审美主义倾向和坚持,突出立意定式化的风格美学,同时也成为了跨界民族化的屏障。在当下中国声乐界以唱法划分声乐风格,以传统融合现代,以求民族文化传承发展的文化驱动力下,这无疑成为一个限制性因素。技法是风格的体现,但并不是风格的本质属性。它是风格的外貌却并非风格的灵魂。风格是文化的基奠,更是文化立美的体现。各民族特有的审美传统,追求的审美观念不限于一种音乐表现方式,而是各门类音乐、艺术之通,是艺术的根本。中华民族文化传统所提倡的是一种平衡,温和,含蓄的美学观,呈现的是均衡、适度的美学风格。“出神入化”、“天人合一”是东方哲学在音乐中的体现。把握民族化,是把握民族文化之根,而与之交流,在根的基础上去发展民族文化与世界文化的现代化融合,这才是传承的根本和意义所在。我们不难从莫扎特的音乐中看到中国儒家美学“哀而不怨,乐而不淫”的情感节制和均衡,读到老庄超越尘世的人生境界在西方作品中的深刻展现。民族化跨界是东西文化根基比较之下的立美,也是文化的融合之美。
2.民族化跨界审美意识对表演的调节
在民族化跨界审美再创造中,审美观念、审美趣味的差异、审美经验的层次不同都会对二度创作的水平、方式与效果产生影响。
(1)民族化跨界审美意识体现在歌曲作品的选择上。作为民族化跨界其作品属性主要分为以下两类:①通俗唱法或是美声唱法演唱中国风的现当代声乐作品,如:通俗歌手孙楠曾在春晚演唱红歌《万泉河水》,之后再度登上央视舞台时又献唱京剧《智取威虎山》。美声歌唱家殷秀梅演唱的《我爱你,塞北的雪》、《好一个中国大舞台》等作品,都是用另一种气质有别的唱法表现民族唱法背后的文化传统与特质,带来了新感官的体验,可归为民族文化在声乐唱法上的再扩展——在文化的音乐表现上主要还是以民族的主体和格调加以展现;②以谭晶的民通为代表,在音乐上呈现两种风格交融的声乐演唱方式。无论是谭晶早期的《金达莱》、《黄鹤楼》,中期的《远情》、《爱让我站在这里》,还是近期的《九兒》,无一不是中国式婉转含蓄与或低叹、或呐喊、或悲鸣的兼而并蓄的极有民族跨界风采的作品。这种融合是从作品创作、音乐线条色彩到配器全方位融合,最后到演唱者通过唱法上的改变加以呈现的过程。因此民族化融合是从创作到二度表演对两种或两种以上文化形式风格的重新定位和考量。此种融合需要文化对比和对音乐的触感,更是民族化跨界美学定义的融合。
(2)体现在民族化跨界审美再创造的综合心理活动中。审美观念、理想对表演艺术家的感知、想象的心理影响是明显的。与大多数音乐演奏家演唱家一样,具有客观主义审美倾向与理念的表演家,在对乐谱的处理上追求细节化与格式化,他们的表演从谱面的定義上来说是接近完美的。斯特拉文斯基认为:“违背作品精神的罪过,往往始于忽视作品的细节。”但在现代声乐领域,谱面的细节往往不如古典音乐时代追求如此的精细化。再加上民族化声乐特质上糅合的一些“润腔”技巧,如:滑音、倚音等,更是不在谱面上呈现而全凭演唱者的主观拿捏。因此从某种程度上,民族化跨界演唱更需要一位主客体创造性交融的综合审美观的表演者,在尊重原作风格安排下,更有主观化的想象和创作激情。这种从整体到细节的全盘构思,需要表演者多年积淀的感性材料过渡到理性的解读再活化为灵感和动态的想象。在作品中依靠技术达到表演的目的;还是通过情感展现内心是演唱者审美取向的问题。靠技术的雕刻来深化感情;或以情感为目的、技巧做支撑从而技术化表现音乐,从某种程度上来讲意味着程式化的表现。因为技术的完美是有标准可循的,而这种标准往往是各种唱法下的技术完美,如民族唱法中装饰的完美、滑音的连贯、线条的柔美和飘逸,又如美声中的音量线性的强弱变换,和高音弱化等技术化特点,往往成为表演家刻意为之的表演造型,而这样的技术造型却难以创造出音色的感情。民族化跨界是唱法上没有程式化的融合。它的美感更多是基于融合之美,而融合是创造性的。这意味着脱离唱法以音乐为主体表现的融合需要以情感作为主线,技术为辅助——“以感情化融合之美,以技术造融合之姿。”
(3)对于民族化跨界而言,表演的适度感、分寸感尤其重要。这种适度和分寸不仅是快慢协调,强弱有制,欲扬互补,动静交替,或是高低统一,更是风格中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相互交融。风格的运用要在歌曲整体中去勾勒,在细节中去实现。要把握风格的音色配对,音乐色彩用哪一种风格为主去体现更为合适,如:倾诉的部分多用气声去表现,长音可以考虑流畅的滑音或音高强弱的色彩变化。这些都需要诉诸理性思考和感性表达的融合。只将风格融合置于想象空间中,风格才不会僵化,成为概念化的堆积。才能避免风格之间缺失的舒适感,而真正意义上地融合为一个整体,达到每一个音都有风格融合的完美体现。
总而言之,民族化跨界融合应当是在把握声乐美学本体的前提下,从民族文化和世界文化的对比中寻求突破的文化创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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