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探增值税模式下的工程造价管理

2019-10-21 12:15卫顺秀
中国房地产业·中旬 2019年2期
关键词:工程造价管理营改增

卫顺秀

摘要:通过分析营改增过渡期间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依据的调整原理以及营改增后对工程造价的影响,提出了施工企业增值税模式下造价管理对策,对建筑施工企业有一定的借鉴作用。

关键词:营改增;计价依据;工程造价管理

2016年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意味着增值税将在建筑行业全面实施。增值税改革不仅仅是简单的税制转换,而对建设企业带来诸多好处: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减轻企业负担;有利于节约建设项目投资;有利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同时,增值税模式下的如何工程造价管理,又是摆在我们面前一个新的课题。

一、营改增后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的调整

增值税为价外税,就是对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实现的增值额征收的一种间接税。增值额,即纳税人生产经营活动所实现的不含税销售额与该纳税人外购不含税成本之间的差额。在营改增过渡期间,将营业税模式下的价格体系(计价依据,信息价等)完全实现“价税分离”,这就是我们调整计价依据的基本原理。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准备工作的通知》(建办标[2016]号)已明确工程造价可按以下公式计算:工程造价=税前工程造价×(1+拟征增值税税率)。税前工程造价为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和规费之和,各费用项目均以不包含增值税可抵扣进项税额的价格计算,相应计价依据按上述方法调整。

建筑行业全面实行“营改增”后,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要求各省、各行业等对相应管理的计价依据进行调整。“营改增”计价依据的调整内容:一是将预算定额、概算指标等各种计价依据的人工费、材料费和机械费等要素价格中所含进项增值税扣除;二是将费用定额中措施费、企业管理费等所含进项增值税扣除。

(一)定额、指标的调整

1. 人工费。定额中人工费是指按工资总额构成规定,支付给从事建筑安装工程施工的生产工人和附属生产单位工人的各项费用。内容包括计时工资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加班加点工资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没有进项税额,暂不需要调整。

2. 材料费。定额中的材料包括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按规定计取了损耗。经测算分析,将构成材料单价中的材料原价、材料运输费、运输损耗、采购保管费等所含进行增值税扣除,测定材料费调整系数为K1。

3. 施工机具使用费。机械台班单价由折旧费、大修理费、经常修理费、安装拆除及场外运输费、人工费、燃料动力费等构成,分析测算扣除各项费用组成所含进项增值税,测定施工机具使用费调整系数为K2。

(二)费用定额的调整

1. 措施费。通过调研及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议的调整比例,测定措施费调整系数为K3。

2. 管理费(含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费和地方教育费附加费)。通过调研及参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议的调整比例,测定管理费调整系数为K4。

(三)规费、利润没有进项税,不做调整。

综上所述,增值税模式下工程造价计算式为:

工程造价=不含税造价×(1+增值税税率)

=(人工费+材料费×K1+机械费×K2+措施费×K3+管理费×K4+利润+规费)×(1+增值税税率)

二、 “营改增”对工程造价的影响

“营改增”实施后,建筑业由征收3%的营业税率调整为10%的增值税率,从表面上看,工程造价无疑是增加的;但是10%的增值税作为进项,可以在企业销项增值税中抵扣,经抵扣后能够节约项目建设投资。选取几个典型工程进行测算,执行“营改增”后计价依据调整系数,分别计算出营业税下和增值税下的工程造价,对两种计价模式下的不同阶段的工程造价进行比较,安装费用、工程费用、建设投资分别节约投资8.18%、1.23%、0.95%。

通过测算可以看出,由于建筑业10%增值税作为进项税,可以在企业销项增值税中进行抵扣,导致建设项目实际工程造价会适当降低。

三、增值税模式下造价管理对策

建筑业实施营业税改增值税后,受影响和冲击最大的是施工企业,虽然由于安装工程利润取费基数为人工费,“营改增”后名义利润保持不变,但是作为项目实施的承包商或乙方,“营改增”从税金缴纳、财务管理、招投标管理、实际利润水平等多方面对施工企业产生影响,需要超前谋划、全面考虑、积极应对,使“营改增”工作能够在施工企業平稳过渡,将影响降低到最小范围内。

1.建筑施工企业要提高项目管理水平,建筑企业管理由粗放型向

精细化转变,加速装备技术革新,促进企业转型升级。

2.修订各种计价依据及各种造价管理软件,直接按不含税价格调

整各种定额,发布不含税市场信息价,满足增值税模式下的工程计价需要。

3、建筑施工企业要进一步完善财务制度,以适应“营改增”后增值税抵扣、缴纳等工作,避免由于增值税抵扣等造成损失。

4. 建筑施工企业应尽快熟悉营改增的规则,打破原有的思维定势,调整成本管理策略,争取到更多的可抵扣进项税。对税率变化大且工程中用量多的材料如:水泥混凝土、石料、砂等充分做好市场调查,合理安排抵扣进项税发票的开具,以增加企业利润。增值税下建筑施工企业要尽量取得一般纳税人发票,取得的进项税额越多,企业在项目中所抵扣进项税也越多,实际所缴纳增值税就越少,对施工企业越有利。

5. 建筑施工企业应重点进行投标报价策略,研究不同合同模式下收入确认、增值税缴纳策略、“营改增”对企业资产负债影响等,对于大宗材料“甲供”的工程,报价时应考虑工程人工费占比大的优势是否可以平衡甲供材料不能获得抵扣进项税的弊端,合理报价,减少企业风险,千方百计提高企业效益。

参考文献:

[1] 王良,吴伟平.“营改增”对工程造价控制和工程承包模式的影响及应对策略[J].邮电设计技术,20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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