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军
以毛泽东同志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将马克思列宁主义关于唯物主义历史观中的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的原理,结合中国革命和建设时期的国情,创造性地、系统地运用在我们党的全部活动实践中,形成并提炼概括为“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我们党在一切工作中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理论的核心是如何看待和处理好党群、干群、军民关系等的问题,是主客体关系辩证的问题。在这一过程中,主体与客体之间必然会形成起来某种关系,呈现出主体际性关系、客体际性关系和主客体际性关系等。
1 主体际性、客体际性、主客体际性的基本内涵
1.1 主体际性
埃德蒙德·古斯塔夫·阿尔布雷希特·胡塞尔(E.Edmund Husserl )(1859~1938) ,德国著名哲学家、20世纪现象学学派创始人。他在晚年提出并使用了“主体际性”概念。这一概念在当代哲学研究中,依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很明显,他说的“主体际性”关系不是传统认识论中的主体同客体之间的关系,而是指在一个主体之外还有另外多个主体的存在,这些主体之间同样发生着关系。而且,发生关系的主体各方不是被严格区分为主体与客体,而是它们都是主体。也就是说,作为作用的主动发起、施予者的一方,当然是主体,而同时它的对象,已经不是传统认识论中所说的客体,而也是主体,呈现出“主体---主体”的主体际关系。这种主体与主体之间的关系作用不是单向的、固定的、被动的、僵化的关系,而是彼此之间相互作用的关系,即主体中的每一方,既同时是作用者,又同时都是被作用者。
1.2 客体际性
主体和客体作为重要的哲学范畴,有其自身的规定性。如果说主体是指有目的、有意识地从事认识活动和实践活动的个人或群体的话,那么,客体就是指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中介)。根据马克思主义关于世界是普遍联系的哲学观,作为主体活动所指向的对象(中介),其相互之间也是处于普遍联系中的,而不是孤立、静止的,我们把这种对象(中介)之间的相互联系称之为客体际性关系。
1.3 主客体际性
在现实生活中,既不存在着纯粹的“主体际性”,也不存在着纯粹的“客体际性”。不仅主体--主体、客体--客体之间是相互关联的,而且主体--客体之间也是相互联系的。没有主体,就不会有客体,反之,没有客体,也就不会有主体。这种主体与客体之间必然形成起来的关系,我们称之为“主客体际性”。事实上,无论是主体还是主体际性,都是离不开客体的。当然,客体是人类为了生存和发展而取用的对象,它不会以与人类毫无关系的、外在静观的方式,静止地摆放在那里,而是“融贯在人的全部生存活动中,是任何主体与之须臾不可分离的存在物。”
2 群众路线理论中的主客体关系
2.1 群众路线理论中的主体际性
中国共产党第一次代表大会通过的《中国共产党纲领》中就指出:“把工农劳动者和士兵组织起来”(英文译稿),这表明我党从成立的第一天起,就坚持依靠广大的阶级阶层搞革命。这条行动路线的制定者,当然是路线制定和执行的主体,是主动发起者的一方,在革命中起领导、带头作用,而广大的“工农劳动者和士兵”是被动的一方,跟着共产党进行闹革命,是客体。但是如何组织和发动广大的工农劳动者和士兵,就需要我们的党员干部深入工农和士兵中间,放下架子,竖起耳朵,细心聆听,在这个过程中,广大的工农劳动者和士兵就能发挥自身的优势,给广大的党员干部讲敌情、诉需求,就是主体,而党员和党员干部就成了受众的对象,成了客体。他们之间是一个共同体,彼此会相互作用,相互联系,对革命的成败都起着重要的作用,也只有他们之间多次的交流沟通和研究揣摩,党才能制定出正确的斗争政策和路线,广大的工农群众和士兵才会不折不扣地去执行党的政策和路线,革命也才能够取得成功。
同样,在长期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总结提炼出来的群众路线,它的制定者、践行者是广大的党员、干部和人民军队。在这个过程中,领导要判断群众的意见是否正确,就要去群众中调查研究,领导就是主体,而在群众给我们反馈信息、意见时,群众就是主体。当然这个过程中的各方主体不是截然分开的,他们也是相互作用的,有时群众的意见甚至可以改变领导所制定的政策和路线,在群众路线形成发展、执行反馈过程中,主体不是只有领导一个(作为政策的制定者),而是有多个主体,他们都是群众路线的参与者、作用者、践行者,都是主体。
2.2 群众路线理论中的客体际性
能否正确执行贯彻好我们党的群众路线,实质上就是看我们能否正确处理好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军民关系等等,那么,联系党群、干群、军民的桥梁、中介是什么?就是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一些资料、媒体,如书籍、报纸和电视、网络等。而这些路线、方针、政策其目标追求和价值取向都应该是为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的,都应该不是彼此孤立的、相悖的,而是前后相随、始终如一的,是一贯的、确定的、坚定的。同样,作为党和国家的一些媒体,主要是传达、宣传国家和党的一些路线、方针、政策,其联系的不仅仅是党群、干群、军民之情,更重要的是联系广大人民群众的向党之心,所以,彼此之间不能各自为重、互设壁垒,而是要步调一致,一个声音,共同维护党和国家的利益和良好形象,抵制外来的反面的、反动的信息和影响。
马克思指出:商品是靠自身内在的属性来满足人的某种需要的物,但是,人(类)的需要的性質如何,“例如是由胃产生还是由幻想产生,是与问题无关的。这里的问题也不在于物怎样来满足人的需要,是作为生活资料即消费品来直接满足,还是作为生产资料来间接满足”。可见,在对客体际性或物与物之间关系的理解中,马克思告诉我们,重要的不是看物的自然属性,而是看其社会属性。从某种意义上说,也就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这才是客体际性的本质内涵。人类并不是先天地、现成地处于某种(些)关系之中的,而是要通过社会实践自觉地、主动地创造出各种各样的丰富关系的。所以,我们说物与物之间的种种“客体际性”关系,需要我们广大的党员、干部和人民军队靠行动来深刻领会党和国家的执政理念、治国方略和人本关怀,整合各类资源,团结各方力量,共同构筑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2.3 群众路线理论中的主客体际性
“一切为了群众”这是我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目的,也是出发点。我们的出发点和目的是为了人民的利益,当然不只是为了群众哪一个方面的利益,而是物质诉求、精神诉求、心理诉求、健康诉求等等多方面的利益,是为了群众的一切。同时,这种工作路线的追求不只是为了某一部分、某一地区的少数群众的利益,而是最广大的人民群众的利益。“一切依靠群众”讲的是手段的问题,就是我们做事情的时候该如何去做、采取什么方式去做的问题。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的主人,他们不仅创造了人类社会巨大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而且是人类社会变革的最终决定力量。离开了群众这座“靠山”,我们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我们党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这种领导方法是同“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的辩证认识过程完全一致的。毛泽东指出:“在我们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是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 可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是一个整体,不可分割,共同构成我党群众路线的基本内容。
作为主体际性之中介的共同客体,可以分为“有形的客体”和“无形的客体”。作为联系党的领导机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之间的“有形的客体”就是党和国家制定的一些关系国计民生、关乎人民群众福祉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一些官方的媒体、网络等。另外,在执行党的群众路线所采用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的过程中,广大的党员、干部要深入群众中间,与之交流、对话、反馈,呈现出主体际性关系。在这个过程中,作为交往主体彼此之间的交往关系,就是一种共同的“无形的客体”。这种主体际性关系中呈现出来的关系不仅仅是一种认识关系,更是一种创造关系,也只有广大的党员、干部和群众都能够解放自己,真正地敞开心扉,才能够找到和提炼出一套行之有效的“接地气”的群众路线。
3 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的主客体关系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切实改进工作作风,赢得人民群众信任和拥护,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大而深远的意义。
3.1 “为民、务实、清廉”内容中的主客体关系
“为民”,就是要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人民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人民群众至上、以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为本等理念。也只有为民,民才能让我们依靠,这是与“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相一致的。为民是目的,指我们党的政策、原则、出发点等都是为了群众,党的各级干部是主体,人民群众是客体,是主体服务的对象,但是怎样才能做到一切为了群众,就需要深入群众中间进行调查研究,在調查研究过程中,人民群众给我们干部提建议、出点子等,他们就成了主体,而我们广大的党员干部就是听众、是受众对象,就成了客体。但是,在交往过程中,双方都可以作为主体,都有主观能动性和创造力,构成主体际性关系。“务实”,就是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发扬理论联系实际之风。这是我们对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自我要求。怎样才能真正做到务实了,实事求是了,就得进行调查研究,就得坚持“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当然,在这个过程中,我们的干部要能抵抗得住诱惑,自觉地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廉政准则,主动接受监督,做到两袖清风,保持清廉。否则,我们的干部就会被一些“糖衣炮弹”所击中而倒下,这是我们不愿看到的。也只有做到了务实、清廉“两条腿”走路,才能称得上是真正的“为民”。
如何做到为民、务实、清廉,铲除在一些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一些领导干部中存在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严重问题,不仅需要自我查摆问题、开展自我批评、加强自我学习提高,这个过程是主体自我改造主观世界的过程;还要针对本部门和自己工作实际,直接到群众中去听取意见,要相信群众是我们的衣食父母,群众中蕴藏着极大的热情和积极性,“三个臭皮匠,合成一个诸葛亮”,要迈开双脚,深入群众中去,甘当小学生,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主体作用。要认真研读中央的路线、方针、政策,研究其中的关键点、共同点和与自己工作的契合点,要不折不扣地执行,要多与群众谈心、交流,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办群众之所需。
3.2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总要求中的主客体关系
群众路线教育活动是借鉴延安整风经验,按照 “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共4句话,12个字,自上而下在中共全党深入开展的。所以,在整个活动过程中,我们党的一些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的主体,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坚定执行者。我们“照镜子”时,不仅自己要给自己照镜子,还要让群众给我们照镜子,不仅要正面照,还要侧面照,不仅要正常距离照,还要靠近照,有时还要来回多照几次。“正衣冠”,不仅我们自己要按照自己的喜好正衣冠,还要让群众根据他们的审美诉求来给我们正衣冠。“洗洗澡”,不仅我们自己要给自己洗洗澡,还要请群众帮我们“擦背”、“搓灰”,更重要的是那些我们自己不能够到的地方要重点擦,使劲搓。“治治病”,不仅要学会自己给自己治病,还要对自己治不了的、疑难的,甚至需要手术的疾病要去医院找医生,让他们帮自己找准“病症”,然后对症下药,“如果讳疾忌医,就可能小病拖成大病,由病在表皮发展到病入膏肓,最终无药可治”。
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象的一些领导机关、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之间也要以整风精神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要互相找准突出问题,开好专题民主生活会;要上下联动抓整改,多部门协调建章立制,发挥各方主体的主体际性关系,相互作用,齐推共进,真正让群众受益,努力取得人民群众满意的实效。
4 恪守“三严三实”,践行群众路线
4.1 “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与“群众路线教育实践”等活动的联系与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领导全党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是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束后不久,也是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始后不久提出来的。2014年3月9日,习近平在全国人大十二届二次会议安徽代表团参加审议时,提到“各级领导干部都要树立和发扬好的作风,既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又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这是“三严三实”的最早提出。在第二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的关键时期,习总书记对各级领导干部提出的“三严三实”要求,为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提出了新要求,也是各级领导干部的修身之本、为官之道、成事之要。
“三严三实”提出以后,全党迅速开展了一系列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2014年3月,中央提出黨员干部要学习和弘扬焦裕禄精神。2015年4月,中央又决定在县处级以上领导干部中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这是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化,也是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的重要抓手,是持续深入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既体现了全党深深的忧党之心和兴党之责,又体现了我党高度的执政自信和使命担当。
4.2 “三严三实”中的主客体关系
“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主要是指各级领导干部要加强主观世界的改造,加强“自律”,做到“慎独”,注重个人品质和修养的提升。“谋事要实、创业要实、做人要实”是针对客观世界的改造,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把握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客观世界是纷繁复杂、无限发展着的,主观世界与客观世界之间总是存在着矛盾,主观要正确地认识和反映客观世界,就必须不断地改造主观世界的思想意识、思维方式,提高认识能力,克服头脑中的唯心主义和形而上学等错误思想的影响。主观世界的改造,必须在改造客观世界的实践中进行。因为主观世界的改造,不仅是一个认识问题,而且从根本上说是一个实践问题。改造客观世界和改造主观世界是统一的。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进程中,主观世界可以得到磨练和提高,而主观世界的不断改造,又能更好地推动客观世界的改造。
“三严”的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三严”,最终还是为了广大的人民群众,人民群众是“三严三实”的受众主体和受益者,是客体。但是各级领导干部是不是做到了“三严”,还得接受群众的监督,群众是领导干部工作监督的重要主体,各级领导干部成了客体,并且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对领导干部的工作有重要作用。2014年1月,在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会议上,习近平指出“必须坚持开门搞活动,确保每个环节、每项工作都让群众参与、受群众监督、请群众批判”。可见,人民群众也是“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的主要参与者,对“三严三实” 专题教育活动的成效具有话语权。
“三实”的主体是各级领导干部,做到“三实”,就要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真正做到以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最高利益作为自身的价值追求、实践动力和工作目标。要走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深入群众中间进行调查研究。“人民群众始终是我们党的坚实执政基础。只要我们永不动摇信仰、永不脱离群众,我们就能无往而不胜”。各级领导干部要以人民群众为老师,虚心向他们学习,真诚地倾听他们的心声,始终做他们的好朋友、好兄弟。各级领导干部在谋事、创业、做人时,要有担当精神和责任意识,同时要牢固树立和坚持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和历史主人的唯物史观,在发挥自己主观能动性的同时,鼓励人民群众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共同谋事和创业。只有两个主体都广泛参与,各级领导干部谋事才能更切合实际,创业才能更接近地气,做人才能更实实在在。
“三严”与“三实”是辩证统一的。“三严”之中“严以修身”是基础,“三实”之中“做人要实”是前提。“严”与“实”相辅相成,不可偏废,既讲严标准,又注重抓出实效果,注重内在自觉和外在约束的统一,将治标与治本结合起来,对新时期党的作风建设提出了从严务实的根本要求。严不严,要由广大群众说了算,实不实,解决实际困难是关键。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党的作风建设关系到党的生死存亡,党的事业关键在于各级领导干部。十八大以来,中央以“反四风”为切入口,出台“八项规定”,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平台,扎实推进作风建设,以抓好领导干部示范带动为重点,用“三严三实”作为作风建设的新标杆,开启了党的作风建设的新征程,为党的作风建设提供了新视野、新方向,为推进党的作风建设新常态具有重要意义。在新的历史条件下,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三严三实”的检验标准和指引方向,而“三严三实”作为一种路径和方式,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的“助推剂”,是落实“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
“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延展和深化,“不分批次、不化阶段、不设环节,不追求‘轰轰烈烈,而是要融入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成为常态化的行为习惯”。各级领导干部只有转变思想,改进工作作风,保持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鱼水之情,才能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中国共产党作为执政党,其最大的优势在于密切联系群众,最大的劣势在于脱离群众。在实现“两个一百年”、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进程中,共产党人必须要坚持群众路线,走入基层、走入老百姓中间,走进农田、工厂,将“三严三实”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应对“四大风险”,战胜“四大考验”,永远立于不败之地。
5 “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是对群众路线的继承和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多次强调要坚持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坚持人民群众主体地位,并在党治国理政的各项活动中尊重群众,信赖群众,依靠群众,团结群众,动员群众,把带领人民创造幸福生活作为党矢志不移的奋斗目标。他多次强调中国共产党要不忘初心,强化以人民地位为中心,防止广大党员干部由社会公仆变为社会主人,防止公职人员去追求升官发财。历史的主人是人民,人民是真正的英雄,是社会发展、社会变革和社会进步的引导者、主导者、推动者和最终决定力量。
群众路线就是 “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一切为了群众”,就是把群众当做我们服务的对象,群众是客体。“一切依靠群众”,群众是主体,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和作用,尊重群众首创精神。“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就要求我们要深入群众进行调查研究,注重发挥群众智慧和才能,才能形成正确的理论和原则,然后运用到实践当中去,接受实践的检验和修正。这个过程,就呈现出“主体--主体、主体—客体、客体—客体”等复杂、多变的主体际性、主客体际性、客体际性等关系。
“以人民为中心”思想,是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中国共产党人站在新的历史起点,着眼于解决“为什么人,由谁享有”这个根本问题,根据时代的要求、我国现实发展的需要以及马克思主義政党所追求的价值目标首次提出来的在发展中所必须遵循和秉持的基本原则,进一步继承和发展了党的群众路线理论。
6 结语
党的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习近平早在2006年就在《加强基层基础工作,夯实社会和谐之基》一文中指出:“基础不牢,地动山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作风有了明显好转,得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认可和拥护。但是,我们也要清醒地看到,“四风”仍然根深蒂固。
少数领导干部理想信念不够坚定,宗旨意识淡薄,弄虚作假,脱离群众,铺张浪费,甚至以权谋私、腐化堕落等等,这些问题的解决不可能一劳永逸、“毕其功于一役”。而且,有时旧的问题解决了,新的不良问题又会冒出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三严三实”,就是为了防止不良作风反弹,要求广大党员和领导干部在思想上拧紧螺丝、上紧发条,确保作风建设“不歇脚”、“不断线”,以作风建设新成效汇聚起推动改革发展的正能量。十九大报告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了新时代,我们应该更加注重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和人民群众的集体智慧,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一切为了群众,为了一切群众,为了群众一切,把自己当作群众中的一员,才能让广大的人民群众看到我们的党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我们的党员干部是人民忠实的勤务员,才能始终支持和拥护我们的党,使我们的党成为一个强大的有力量的党,一个不可战胜的有发展前途的党。
此文为校级科研课题《以人民为中心思想研究---基于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深化与发展视角》(JYA317-16)的阶段性成果。
(作者单位:江苏建筑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