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曼丽
摘 要:随着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为适应农村地区的金融需求,我国绝大多数地方的农村信用社成立了管理机构——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省联社),形成了省联社——县级联社二元体制的运营管理模式。在这种模式下,县级联社在法律上独立,而省联社不作为经营实体,仅承担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近年来这种管理模式出现了一些弊端,本文就此问题进行探讨,以期进一步优化农信系统的运营管理模式。
关键词:农村信用社;省联社;运营管理模式
为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村贷款,帮助农民增加收入,深化农村信用社管理体制改革,我国绝大多数地方的农村信用社成立了省级农村信用社联合社(简称省联社),省联社对全省各级农村信用社履行管理、指导、协调和服务的职能。近年来,省联社通过成立审计中心等改革措施,对农村信用社的发展起到了特别重要的作用,但省联社运营管理模式还存在着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和矛盾。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和矛盾
(一)制度建设缺乏整体规划
省联社现有的内部控制制度都实行条线管理,各类制度办法均由各部门独立起草,因此制度是否完善和适合农村信用社主要取决于相关部门及起草人员,且因条线分割,存在制度建设与业务发展不匹配,部分业务没有制度规范,制度之间不协同,甚至出现矛盾等问题。
(二)金融产品不能满足发展需要
在互联网金融发展日新月异的今天,省联社的业务产品主要还是以存贷款等为主的传统业务和产品,缺乏吸引客户的理财、结构性存款等高收益产品,不能满足客户群体、方便客户需求、提升客户体验度等。还需在省联社的统一指导下研究开发新的金融产品,以吸引客户,从而提高与同行业的竞争力。
(三)市州一级内部管理机构缺失
为了加强内部监督,省联社派出机构办事处进行了整合,在各地成立了审计中心,主要职能是稽核审计和安全保卫工作,但实施中对各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不到位,风险管控无法跟进。市州一级与省联社等部门协调机构缺失,不能积极主动地汇报和协调,对于各类涉农项目不能及时对接,从而影响了金融服务的质量和效率。
(四)上下级及同级信息交流不畅通
农村信用社系统上下级及同级信息交流不够畅通。制度的修订、业务流程梳理、信息系统建设等都没有能够更多地征求基层信用社特别是一线具体操作人员的意见,导致很多制度办法和业务流程与实际工作有出入。也存在信息系统操作不够合理等问题。
(五)对高管人员管理监督不到位
省联社负责各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的人事管理,目前对高管人员的监督主要是年终的考核,面对众多的农村信用社,加之时间有限,省联社组织的年度考核工作不能深入基层网点和具体业务开展情况,也难以大范围地听取基层员工的心声,不能全面反映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履职情况。
(六)违规问责追责机制不落实
部分农村信用社高管人员对违规问题问责工作不够重视,对于内外部监管部门和审计部门发现的违规违纪问题、违规问责力度不够,存在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情况,导致违规责任人违规成本低,违规问题屡查屡犯,严重影响了信用社的依法合规经营管理。
二、运营管理模式的改进思路
(一)整体规划制度建设
省联社可以聘请外部专门的咨询机构,结合本省农村信用社实际情况和国际先进理念进行整体筹划,参考国内外同行业的成功案例,在广泛征求基层信用社和具体经办人员意见的基础上,以风险防控为导向,建立一整套适合农村信用社业务发展实际情况的制度规范和业务流程,全面提升内部管理水平。
(二)加快产品研发创新
省联社应充分调动各部门业务产品创新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紧紧围绕三农这个主要的客户群体,以客户为中心,以信用为基础,借鉴网商银行和招商银行等同行业的先进经验,创新业务产品,方便客户群体,提高工作效率,最大限度地发挥农村信用社点多面广人熟的特点。特别是对吸引客户的理财产品要连续不断地常年发售,不断推陈出新的丰富品种,这样才能稳存增收防止资金外流。
(三)恢复市州派出机构
省联社应考虑恢复市州一级机构,或按照属地监督的原则,每个市州设立一个审计中心,职能定位为沟通协调、稽核审计等。具體负责市州一级与省联社有关部门的对接协调,及时掌握各项涉农惠农政策,积极对接地方重大工程项目,做好沟通交流和金融服务工作。市州一级机构可以代表省联社对辖属信用社进行风险管控,履行稽核审计职责和省联社授予的其他职能。
(四)通畅信息交流反馈
省联社各业务部门要定期针对业务管理、业务流程、业务系统等常态化来征求意见,同时在业务系统中增加信息反馈功能,具体业务经办人员可以随时反馈具体操作中遇到的问题和解决方法,各业务部门要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对提出重大系统缺陷和制度漏洞的人员进行奖励,提高业务人员反馈的积极性,同时结合全省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进行维护。
(五)加强任中经济责任审计
省联社应定期开展高管人员任中经济责任审计。对高管人员,定期组织实施经济责任审计,并将审计报告及时报送组织人事部门,对审计中发现重大违规违纪问题的,组织人事部门和纪检监察按规定及时进行处罚处理。对于拟提拔任用的高管人员,要首先实施经济责任审计,以确保高管人员的素质,避免不必要的管理风险。
(六)加大违规问责力度
省联社应加大违规问责力度,对于屡查屡犯、有章不循、明知故犯等违规违纪行为,除对直接责任人进行处罚处理外,还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对查实的同一地区、同一信用社分支机构存在的共性问题,对负有管理责任的上级部门和相关高管人员,依法从严从重给予处罚处理,加大违规成本,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农村信用社是中国金融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农村金融的主力军,农村信用社担负着向农民、农业、农村经济提供金融服务的重任。近年来,随着改革力度的不断加大,农村信用社取得了较快的发展,但面对竞争日趋激烈的农村金融市场,竞争力还很薄弱,面临着许多问题需要解决,尤其是作为农村信用社管理机构的省联社还需不断优化运营管理模式,调整并适应变化的经营环境,充分发挥人、财、物各方面的资源优势,使农村信用社对我国经济的发展起到一定的推动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