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新华
在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大会上,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一定要为人民用权、为人民履职、为人民服务,把加强同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联系作为对人民负责、受人民监督的重要内容,虚心听取人大代表、人民群众意见和建议,积极回应社会关切,自觉接受人民监督,认真改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坚持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宪法理念,充分发挥国家根本政治制度的特点和优势,支持和保证人民通过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推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开启了新的征程。
人大代表提出建议,是宪法和法律赋予的一项重要职权,是依法履行代表职责的重要体现。人大代表来自人民、根植于人民,所提的建议是民情民意的真实反映。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是新时代加强人大“两个机关”建设、更好发挥人大代表作用的必然要求。
深圳市坪山区人大常委会自2017年1月成立以来,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关于加强基层人大工作和建设的工作部署,着力创建“深圳市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示范区”,不断推动人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努力为全市基层人大规范化建设探索经验。2018年,坪山区将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作为示范区创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区人大常委会年度重点工作及改革创新项目,统筹谋划实施。经过一年多的探索和实践,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取得初步成效,为进一步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探寻了新的路径。同时,坪山区人大常委会总结实践经验,认真反思不足,系统思考下一步工作举措,形成了比较明晰的工作思路。
坚持问题导向,着力破解“重答复、轻落实”难题。办理实效是衡量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重要标准,完善的工作制度是提高办理实效的重要保障。一直以来,全国大部分地区人大系统对代表建议办理的评价标准,一般分为“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由人大代表对有关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一次性满意度评价。实际工作中,由于不少代表建议的办理需要有一个过程,甚至是一个较长的过程,而评价工作往往在办理单位答复后完成,这意味着代表建议的办理满意度反映的往往是,也仅仅是答复满意度,并非包含答复和落实两个维度的满意度,由此,难以避免地出现个别建议办理单位 “重答复、轻落实”,甚至“只答复、不落实”的现象。同时,由于三个等级的评价模式比较粗放,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满意度评价的“选项”少,难以精确反映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实际评判“分值”,一定程度上存在“被满意”的情况。针对这些问题,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从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机制这个“源头”着手,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评价模式。2018年6月4日,坪山区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主任会议审议通过了《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的工作方案》,方案将区人大代表在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提出的书面建议,以及闭会期间提出的代表联系函均列入评价范围,探索开展由区人大代表对有关单位对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办理落实情况进行百分制分段评价,着力推动办理单位进一步规范代表建议、代表联系函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和效率,切实增强代表建议、代表联系函办理工作实效。
创新评价机制,建议办理重过程更重结果。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主要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百分制评价。将原评价机制中的“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级三个档次细分为三个等级七个档次(其中“满意”等级为A+、A、A-,“基本满意”等级为B+、B、B-,“不满意”等级为C),每个档次对应的分数分别为:A+(100分)、A(90分)、A-(80分)、B+(70分)、B(65分)、B-(60分)、C(50分),通过采取百分制量化计分办法,区人大代表结合代表建议、代表联系函办理答复及办理进度和落实成效等方面情况,对建议办理工作进行百分制评价。这样既能细分反馈层次,直观反映代表评价,又能防止打分的随意性。二是分阶段评价。制定《深圳市坪山区人大代表建议答复征询意见表》《深圳市坪山区人大代表建议办理落实情况征询意见表》两个评价表,对办理答复、落实实行分阶段评价:第一阶段,各有关单位对代表建议、代表联系函提出办理答复意见后,区人大代表对有关单位关于代表建议、代表联系函的办理答复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第二阶段,每年年底区人大代表通过听取专题汇报、查看资料、实地视察调研、走访群众等形式,对有关单位办理代表建议、代表联系函的情况进行满意度评价。分阶段评价有利于督促有关单位办理代表建议、代表联系函的结果与答复内容一致,有利于推动解决“重答复、轻落实”问题,真正使代表建议落到实处。三是综合性评价。代表对代表建议、代表联系函办理情况的两次评价,按答复评分占40%、办理落实评分占60%计分,作为最终评价分数,将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更能科学、客观地反映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同时,我们还规定,凡是区人大代表对建议、代表联系函办理答复或办理落实情况不满意的,办理单位应当自收到代表不满意意见之日起两个月内重新办理并答复代表,代表仍然认为不满意的,直接认定该代表建议、代表联系函办理的满意度评价为不满意(最终评价分数为50分),这一机制,降低了单纯按百分比计算的不合理性。
强化结果运用,提升建议办理评价“含金量”。代表评价建议办理情况,主要目的是推动政府部门改进工作,解决好代表反映的实际问题,评价结果不仅要客观真实,还应该具有“警示性”。因此,如何运用好代表建议办理评价结果,使得建议办理部门真正重视代表对建议落实情况的评价,是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的一个重要内容。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要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评价结果与年度绩效考核挂钩。将代表建议、代表联系函办理工作纳入全区年度绩效考核范围,由区人大常委会选联任工委会同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负责对各有关单位的人大代表建议、代表联系函办理工作按照区人大代表的百分制分段评价结果汇总情况进行绩效考评。根据《“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指标考评标准操作规程》和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结果,按比例计算“人大代表满意度评分”得分,计入有关单位“人大代表建议办理”指标考评分,再计入该单位绩效考核总分。二是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布。建立代表建议办理满意度评价通报机制,经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审议、常委会审定后,代表评价结果连同代表建议办理情况报告、督办情况报告在下一年度区人民代表大会会议上作为参阅材料印发通报,并通过常委会会刊、官网、官微、新闻媒体等载体向社会公布。同时,凡是区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答复或落实情况评价不满意,办理单位重新办理答复后代表仍然不满意的,办理单位应当向交办单位书面报告有关情况;属于政府部门办理的,区人民政府应当在下一年度代表大会召开前,统一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项报告有关情况,并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决定是否继续办理。区人民政府关于代表不满意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报告,经区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后,印发全体代表。三是通报表彰先进单位。代表评价结果作为评选建议办理工作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对办理代表建议、代表联系函认真负责、成效明显的承办单位,由区人大常委会在一定范围内进行通报表彰。
强化了政府工作部门“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办理代表建议是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了解民情、化解民忧的重要渠道,是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的具体行动,是促进工作和提升效能的有力抓手。实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督促区政府相关部门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提高了区政府民主化、科学化执政水平,推动了区政府各项工作更加顺应民心、符合民愿、贴近民意,增强了政府部门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群众反映的民生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也提升了区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强化了政府勤政为民的良好形象。
发挥了人大监督和推动政府工作的积极作用。代表建议是人大监督的重要手段,是代表集聚群众智慧,支持和促进政府工作的有效途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实施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重答复、轻落实”“只答复、不落实”的问题得到有效解决,人大监督、支持和促进政府工作的作用得到更好发挥。2018年坪山区人大常委会共交办代表建议102件,其中,建议办理满意度终评得分在90分(A级)以上的95件,占全部建议的93%,其他7件得分均在80分(A-级)以上,均为满意,未出现基本满意或不满意评价。
密切了政府工作部门和人大代表的联系。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更加侧重对代表建议落实情况的考评,较为精准地反映了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的满意度,促使建议办理单位在办理过程中,更加重视代表及群众对建议落实的评价,因而主动邀请代表参加座谈会、实地调研、视察项目等,注重征求代表意见,及时通报建议办理情况,努力争取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从而进一步加强了政府部门与代表的沟通联系,有效拓宽了代表知情知政渠道。
激发了人大代表的履职热情。对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落实情况进行百分制分段评价,丰富了代表督促建议办理监督政府工作的具体抓手,增强了代表依法履行监督职权的刚性,促使了有关单位对代表建议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代表声音”得到积极回应和有效落实,代表为民办实事的价值得到充分体现,也增强了代表“为民代言”的神圣感、使命感和责任感,激发了代表的履职热情。2018年,坪山区人大代表人均履职次数32次,区一届人大四次会议共收到代表建议115件,增长47%,建议质量也明显提升。
促进了地方民主政治建设和经济社会发展。实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百分制分段评价机制,引导人大代表更好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依法履职,促进了我区民主政治的发展, 也有效防范了基层综治维稳风险。同时,促使有关单位将工作压力转化为责任担当,进一步统一思想、凝神聚力、真抓实干、奋进拼搏,为加快建设高质量可持续发展的创新坪山增强了动力、凝聚了合力、激发了活力。
代表建议办理评价机制创新是一个不断探索、不断完善、不断优化的过程。针对当前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工作中发现的问题,从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工作的规律性、科学性、实效性出发,坪山区人大常委会主要从以下几方面展开更深层次的探索。
扩大代表建议办理考核评价范围。目前,代表建议办理百分制分段评价的考核单位仅限于区“一府一委两院”,街道办事处、驻区单位、区属国有企业尚未纳入考核范围。要统筹考虑将街道办事处、驻区单位、区属国有企业纳入代表建议办理百分制分段评价的考核范围,进一步扩大覆盖面,加大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的督办力度。
完善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考核指标评分标准。结合代表建议办理评价实践工作中发现的考核分值设置不够科学、合理等问题,要修订绩效考核评分标准,优化基本分、满意度评分、加分项的分值设置,完善考核流程,对“办与不办、办多办少、办好办差”等情况在考核分值上予以充分体现,进一步提高建议办理评价结果考核的科学性、合理性。
开展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对于本年度建议办理代表评价为“基本满意”等级(B+、B、B-)或“不满意”等级(C)的,以及以前年度代表评价为 “满意”等级(A+、A、A-)的,可以适时启动代表建议办理“回头看”工作,由区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机构进行跟踪、专项督办,确保代表建议落到实处。同时,将有关单位落实“回头看”工作的情况纳入“人大代表建议办理”绩效考核。■
深圳港(资料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