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斐涵
关键词:高职院校 建筑法规 课程信息化
近年来,科技创新已经逐渐成为我国的主流发展趋势,随着多元化教学时代的到来,高职院校正积极寻求创新改革,引导高职院校改变传统的师生互动模式,摒弃单一枯燥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只有这样才能实现信息化教学。互联网技术和现代信息技术的高度发展使人们正处于高度网络化、虚拟化的环境中,为了加强高职院校的创新改革,落实素质教育和创新教育,高职院校应当基于新媒体技术,明确学生的主体地位,将教学与信息技术进行充分高效融合,从而提高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这也是当前世界各国推动教学发展的重要手段之一。根据相关的实践调查研究可以看出,当前大多数高职院校根据自身的办学模式、教学目标已经积极开展了信息化教学,搭建起符合自身发展的网络教学系统,通过多媒体技术和网络课程的创设,积极改变传统教学模式,增强课堂教学的互动性。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当前甚至未来的社会应当是信息化高度普及的时代,人们的生活、学习、工作都与信息技术息息相关,同时网络技术的不断发展也使得当前教学活动及其他工作无国界化,终身学习已经贯彻于人们的实际生活和工作。在这样的背景下,高职院校应当及时与时俱进,根据教学改革的实际需求,正确看待课程及自身角色的转变。
信息化教学必然是高职院校教育发展的主流趋势,它打破了教学时间与空间的限制,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了有效的拓展和延伸,也在一定程度上拉近了师生之间的距离,使彼此之间的互动交流变得更为及时高效,教学模式逐渐呈现出多元化和多样化的趋势。在这个过程中,要对学生进行创新能力的培养和提高,教师应当对学生进行积极正确的引导,根据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对教学环节、教学设计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和思考,有针对性地开展课程教学,同时结合信息化技术丰富教学内容,活跃教学课堂,引导学生主动积极参与到教学过程中,从而实现寓教于乐。
1.课堂教学多元化
将信息化技术充分融入高职院校教学过程,能够充分实现网络教学和课堂教学的有效结合,发挥出多媒体技术的特征,结合课堂教学的基本特点,提高学生对相关知识及技能的掌握能力,正确认识网络知识,并且对在课堂教学中过程中存在的不足和问题通过网络课程的形式进行补充和完善。这改变了传统课堂教学的单一化,充分实现多元化发展,提高了学生的主动性。
2.加强师生多元化沟通交流
根据相关的实践调查研究可以看出,在传统的高职院校教学过程中,学生与教师之间的互动交流可能仅仅存在于课间时间。但随着新课程改革的不断深入,学生与教师还能够通过网络平台的方式进行及时有效沟通,这样的交流方式相比于传统的交流模式更为高效便捷。多元化的教学模式也在一定程度上使得网络教学更为科学合理,拉近了师生之间的距离。
3.注重网络教学的同时加强传统教学
从一定意义上来讲,通过信息化教学实现多元化教学并不是在教学过程中使学生完全脱离课堂,而是在此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入一些网络课程,通过多媒体教学的有效开展能够引导学生加强对网络信息技术的认知,从而主动参与到网络教学过程中,发挥出网络教学的优势。
4.加强学生的实践教学
通过对现代信息技术的有效使用,教师在进行课程教学的过程中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布置相应的设计作业,而学生则可以在网络平台中进行直接完成,并且及时传递给教师。同时,教师也可以让学生彼此之间进行作业的交换,通过自己的理解对他人的作业进行批改,最后由教師对学生的整体表现及作业完成情况进行通报。通过这样的方式充分发挥出信息化教学的实用性和有效性,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教师的负担,激发了学生的主动性,使其能够将更多的时间和精力用在学习中。通过多元化教学的有效开展进一步明确了学生的主体地位,使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对学生进行引导协助,使学生从真正意义上感受到学习的趣味性。
1.高职院校对建筑法规课程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
根据相关的实践调查研究可以看出,部分高职院校过于强调建筑专业的实践教学,忽略了法律等相关课程的开展,对建筑法规课程的基本结构、教学目标、教学内容没有进行全面系统的深入探究,所采用的教学模式和教学方法并没有根据学生的实际需求及未来职业规划进行科学合理的设计。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学生对建筑法规缺乏一定的接受能力,影响其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甚至部分学生认为建筑法规课程可有可无,对自身未来发展没有任何作用。
2.教学模式枯燥单一,教学内容缺乏趣味性和有效性
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建筑法规课程所涉及的知识广泛,条例较多,对学生的专业性要求较高。当前大多数教师在开展课程时大多采用教材宣读的方式,学生无法从真正意义上了解到建筑法规的真正价值和作用,没有及时接触相关真实案例,导致学生认为理论知识假大空。这样的教学模式只会使学生丧失学习兴趣。
3.教学资源严重不足,缺乏对学生的实践教学
建筑法规应当是一门实用性和实践性极强的课程,其教学主要目标在于引导学生在后期进行建筑工作时能够有效应对所遇到的一系列法律问题。但是在实际教学过程中,大多数高职院校并没有对建筑法规课程的教学资源进行有效的整合和分析,由于缺乏相关的实践教学基地和实训平台,导致学生无法通过对自身所学知识的有效利用,切实解决实际问题。
4.课程考核评价模式过于单一
当前仍有部分高职院校在进行课程考核时采用的是期末考试的形式。这样的考核形式具有很强的主观性,无法通过一次简单的考试对学生的学习能力、综合表现、学习态度、学习模式、学习方法等进行全面客观的评价,评价结果无法受到学生的认可,在打击学生积极性的同时也会增长部分学生的侥幸心理。
要充分实现信息化教学与高职院校建筑法规课程的有效融合,高职院校应当搭建起高效的在线教学平台,但这样的教学平台制作费用昂贵。据此,高职院校的相关教师应当考虑采用混成教学的形式,对现有的教材和网络教学资源进行有效的融合和利用,通过这样的方式节省成本,同时提高教学效率。
信息化教学的学习优势是有目共睹的,但这并不代表所有的学生都适应这样的教学模式,有的学生更喜欢与教师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当其面对计算机教学平台时会受到多方因素的影响导致教学效果无法提升。因此,高职院校建筑法规专业教师应当根据教学目标和教学内容有针对性地采用在线学习,从而有效提高教学效率。具体而言,在进行在线学习之前,教师应当正确看待网络学习,明确其是课堂教学的补充和完善,并不是完全代替课堂教学。而在线学习的最终教学目标在于引导学生在课堂教学中实现高效教育学习,具备相应的学习能力和计算机综合素养。信息化教学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了传统教学中一对一的封闭教学模式,在进行实训基地的创设时也不再采用传统的师徒工作室模式,而是由高职院校专业教师协同外界优秀人才和行业专家共同组成教师团队,对学生的课堂教学内容及教学目标进行科学合理的优化设计。这样的教学模式在一定程度上遵循了建筑法规教学的规律,又营造出一种相对开放的师生关系和教学环境,学生能够通过自身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和认知进行主动思考,同时与他人进行有效的交流和沟通。
对高职院校教学环境和相关技术知识的有效完善和开放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着教学效率和教学质量。通过信息化技术,高校应当与建筑行业、教育行业及其他相关的领域进行积极广泛的交流学习,同时通过信息技术引导学生在互联网平台中进行建筑法规相关知识和信息的搜集整合,引导学生全面系统地对专业知识进行理解。同时通过信息化技术优化多媒体空间实验室,使得在教学过程中能够通过更为直观形象的方式加強学生对操作技能的理解和掌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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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湖北城市建设职业技术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