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大学附属儿童医院 河南省儿童医院 郑州儿童医院(450000)刘素华 郭优 杨玲
1.1 临床资料 从2014年10月~2016年5月期间在我院就诊住院治疗的特纳综合征患儿中随机抽取69例,做为本次研究对象,所有患儿入院后均对其进行了相关染色体检查,均表现为45,X,确诊为特纳综合征,均符合相关部门制定的先天性染色体异常临床诊断标准。按照就诊顺序及治疗方式的不同分为(雌雄激素治疗组)对照组和(生长激素治疗组)观察组,例数分别为34例、35例。本次研究对象均为女性,对照组年龄分为4~16岁,平均(10.25±1.27)岁;观察组年龄分布为4~17岁,平均(10.76±1.31)岁。两组患儿家长均对本次相关治疗药物及研究结果表示知情,且签订了相关知情文件,均对伴有先天性心脏病、意识模糊及血液疾病等不能配合治疗的患儿予以排除,统计学结果显示两组基本资料变量无差异(P>0.05),具有可比性。
附表 两组患儿治疗前后生长速率、骨龄比较结果
1.2 方法 对照组患儿给予雌性激素治疗,观察组给予安徽安科生物工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重组人生长激素(规格:15IU/5mg/3ml/瓶,国药准字:S20093035)进行治疗,每日1次皮下注射0.15IU/kg~0.18IU/kg,两组患儿均连续治疗24个月。对身高发育及乳房发育迟缓的患儿,给予法国 Bayer Vital GmbH生产的补佳乐(规格:1mg,国药准字:J20130009)口服治疗,每日早晚各1片。
1.3 评估方法 对两组患儿治疗前后的生长速率、骨龄、BMI指数、IFG-1及IGFBP-3生长因子、身高及体重进行比较。
1.4 统计学方法 采用SPSS19.0软件进行相关数据的统计与分析,数据记录为平均值±标准差的形式,组间比较使用独立样本t检验,P<0.05表示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
2.1 两组患儿治疗前后IFG-1及IGFBP-3生长因子比较结果 治疗前两组患儿生长因子各项水平比较无差异(P>0.05);治疗后观察组患儿的IFG-1(479.59±102.95)及IGFBP-3(5.65±1.45)生长因子水平均优于对照组(320.77±89.69)、(5.03±1.06),组间比有差异(P<0.05)。
2.2 两组患儿治疗前后生长速率、骨龄比较结果 治疗前两组患儿生长速率、骨龄各项数据比较无差异(P>0.05);治疗后观察组患儿的生长速率、骨龄各项数据均优于对照组,组间比有差异(P<0.05),详情见附表。
2.3 两组患儿治疗前后BMI指数、身高及体重比较结果 两组患儿治疗前BMI指数、身高及体重比较无差异(P>0.05),治疗后观察组为(28.83±2.21)、(113.02±16.25)、(29.13±9.31),优于对照组的(23.16±3.02)、(104.19±13.65)、(28.04±7.25),组间比较有差异(P<0.05)。
身材发育迟缓,第二性特征发育不全是特纳综合征临床上较为明显的特征,有调查显示,3周岁后的特纳综合征患儿,多数每年平均升高增长3~4cm,且最终身高不超过1.44cm[1]。同时由于患儿身体性激素缺乏的缘故,会与同龄小儿发育不一致,从而导致自卑等情绪的产生,不利于小儿的心智发育,从而影响生活质量及学习等。本文采用生长激素对其进行治疗,该药物作用于人体后会引导IFG-1及IGFBP-3生长因子发育,从而起到改善患儿生长速率,增加骨骼生长的目的。同时也有研究指出,尽早发现对其进行干预治疗,可使患儿的身高及体重等各项水平达到正常值[2]。综上所述,给予特纳综合征患儿采用早期生长激素治疗,有助于提高患儿的生长速率、身高及体重等,疗效较好,得到了患儿家属的一致认可,值得临床上借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