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市志愿服务事业蓬勃发展,青年志愿者队伍不断壮大,在服务经济发展、引领社会风尚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市具有公益性质的社会组织2200多家,其中以志愿服务为主要业务的120家,自发型志愿服务团队数千支,每年超过50万人参与志愿服务,涉及扶贫济困、大型赛会、社区建设、环境保护、助老助残等多个领域,一些好的做法在全国、全省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得到了社会各界高度评价,志愿服务已经成为潍坊重要的城市名片,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看到,部分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特别是成立时间在1-3年内的初创期组织,经历过最初的热情后,普遍存在发展资源不足、内部建设不规范等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和制约了他们的发展。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是共青团“天然”的伙伴,是青年工作手臂的有效延伸,是联系服务青年的重要枢纽,支持初创期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发展,共青团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要厘清工作定位。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是青年社会组织的重要成员,是新时代共青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青年志愿者群体,是共青团工作可以依靠的重要力量。要坚持把支持初创期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纳入共青团工作改革发展整体布局,作为团组织融入发展大局、参与社会治理、扩大组织覆盖、满足青年需求的重要抓手。
要立足工作实际。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尽管都具备志愿服务属性,但又相互区别、各有侧重。要在充分尊重他们社会性、志愿性、公益性、非营利性特点的基础上,针对不同领域、不同类型的组织,引导他们明确工作定位,强化内部管理,拓展服务领域,提升服务能力,打造工作品牌,提高工作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要明确工作目标。支持初创期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最终目的是吸引带动更多的青年志愿者参与社会治理。要通过灵活有效的支持措施,进一步优化发展环境,发挥组织功能,形成一批有实效、有影响的志愿服务项目品牌,为服务经济发展、增进社会信任、引领文明风尚发挥更好作用。
指导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注册。依法登记注册是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整合社会资源、参与服务竞争、获取财政支持的基本条件。要鼓励支持符合注册条件的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依法登记注册,规范发展。对那些规模较小、人员不足、场地资金受限制的组织(团队),要加强与民政部门沟通,在不违背社会组织管理规定要求的基础上,加强日常监督管理,确保其在合法合理合规的框架内开展工作。对与团组织联系较为紧密的学校、企事业单位内部自发建立、但不适合在民政部门登记注册的志愿服务团队,要推动他们做好单位内部备案登记,常态化开展好志愿服务。
加强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常态孵化培育。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与青年创业企业等市场主体一样,亟需规范化、专业化的孵化培育。团组织要通过自身建设或与民政等部门联建共用培育孵化基地等措施,在项目品牌、能力培训等方面提供针对性扶持,力争孵化一批,成熟一批。市民政局社会组织培育中心建成后,团市委推荐多家初创期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入驻,很好地推动了他们的成长发展。要积极搭建与其他社会组织沟通交流平台,加强与青联、青企协等团属外围组织的联络对接,为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发展提供零成本或低成本的支持。要发挥团组织系统完善、联系广泛的优势,依托大中专院校、党团校等,建立青年志愿者培训基地,培养一批熟悉业务、精通管理的工作骨干。2016年起,团市委联合市文明办,共建市级志愿服务培训基地,累计培训志愿者骨干1000余人。
推动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内部建设规范。内部建设规范、运行有序是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实现长期健康发展的关键条件。我市爱心义工、春雨义工等组织已经建立10余年,其实现长期稳定发展的重要原因,就是内部建设规范、制度健全。团组织要在相关部门支持下,积极指导初创期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特别是已经登记注册的组织,依据章程建立健全独立自主、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内部治理结构,完善组织决策、执行监督制度,建立健全人、财、物管理制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努力提升自身的社会公信力。新形势下,还要特别重视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党的建设工作,推动具备条件的志愿服务组织设立党团组织,按规定开展工作。
增强青年志愿服务组织自身造血功能。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是社会组织的一员,最终还是要立足社会,从社会层面获取发展资源。各级团组织要主动指导初创期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树立融合社会资源的意识,坚持以社会捐赠、资助为主要渠道,在《慈善法》等法律要求范围内,解决专职人员工资、组织日常运转等问题。要利用比赛、创投等活动的契机,推荐参与各类交流会、项目大赛、公益创投创业赛等,通过优秀项目和可靠品牌争取资源。要主动提供便利信息,支持他们发挥优势主动承接助学助残、走访调研等公共服务项目,更好解决运营成本问题。如从2017年起,团市委先后委托全市10余家社会组织承担“金晖助老”——青春扶贫志愿者行动任务,组织1800余名青年志愿者长期帮扶救助866名65岁以上农村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通过资金支持等方式,为参与的服务组织提供了持续发展的动力。
积极搭建志愿服务有效供需平台。常态有效的服务是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生命线。供需不匹配、信息不对称,一直是制约他们自身发展和志愿服务活动常态化开展的重要因素。群众急需服务,却无从寻找;组织热情满满,却无用武之地。近几年来,潍坊各级团组织通过志愿服务进社区、志愿服务双选会、建立高校志愿服务联盟、搭建供需平台等方式,推动了志愿服务的有效对接,取得了一定的效果。团组织要立足自身职能,从党政需要、民生需求出发,积极向初创期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开放更多公共资源,特别是协调街道(乡镇)团组织,为青年志愿服务组织提供服务场所,搭建群众和志愿服务的无缝对接平台。要引导他们主动走进社区,聚焦群众需求,有针对性地设计开展服务。要利用好新技术手段,利用全国、全省的志愿服务“大平台”和微信群、QQ群等“小平台”,及时有效匹配供需。
不断推进完善志愿服务行业自律。志愿者来源广泛,人员构成相对复杂,志愿服务组织对志愿者缺乏硬性约束,一旦出现自身要求不严,甚至违法违规等情况,对志愿服务组织公信力的影响是巨大的。团组织要依托各类(青年)志愿者协会(联合会),充分发挥先行规范和自我约束作用,逐步健全完善与工作发展相适应、覆盖全面、运行有效、作用明显的行业自律体系。如在2018年3月举行的潍坊市志愿者协会换届会议中,成立了专门的行业自律专项委员会,目的就在于加强自律和规范。同时,团组织要积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青年志愿服务组织的监督管理,对业务活动与志愿服务宗旨、性质严重不符的志愿服务组织建立退出机制;对志愿服务组织行为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建议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充分尊重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主体地位。尊重志愿服务组织,以志愿者为本,是青年志愿者事业不断发展的重要保证。各级团组织要鼓励青年志愿服务组织主动作为、勇于尝试、大胆创新。比如在全省实施“金晖助老”行动过程中,潍坊市的安丘义工、昌邑义工、昌乐公益志愿者协会等,设计开展了帮老人拍纪念照片、修葺危旧房屋等没有明确要求,但却贴合老人需要的活动,效果很明显。要切实尊重青年志愿者的主体地位,发挥好青年志愿者的聪明才智,留足“自选动作”空间。要促进基层经验的总结提升,将各级志愿服务组织和志愿者的活动项目、经验做法,转化成制度和规范,在一定范围推广。要为志愿者提供基本保障,充分考虑志愿者的承载能力,设定合理服务界限。要探索建立完备的激励机制,增强志愿者的荣誉感、自豪感。自2016年起,团市委就通过定期评选“青年志愿服务之星”,实施“志愿者激励回馈计划”等激励回馈志愿者,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健全工作机制。坚持在《志愿服务条例》总体框架下,加强与文明办、民政等职能部门的沟通联系,通过联席会议等有效机制,共同研究、规划和推动志愿服务工作,形成支持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发展的工作合力。
强化示范引领。通过多种方式,壮大发展一批自身建设规范、作用发挥明显、社会反响良好的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带动更多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发展。团干部、共青团员要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活动,以实际行动支持青年志愿服务组织发展。
营造良好氛围。要在全社会大力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及時总结推广青年志愿服务组织自身建设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对先进集体、个人的激励褒奖,营造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