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于2016年7月在潍坊某美容有限公司办了张会员卡,先后共计预存10万余元,今消费8674元,尚有预存款94004元。针对上述预存款,公司未与孙某签订任何合同。现孙某对该公司失去信任,多次与公司协商返还预存款事宜未果。请问,孙某能否要求退还美容卡里的预存款?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因此,孙某虽然在某美容公司处先后预存了十余万元的費用,但是消费者在真正消费之前,公司没有强制孙某消费的权利,在孙某要求解除服务合同时,公司应返还孙某94004元预付款。
李晶(山东衡明律师事务所律师)
詹某与乔某结婚时约定婚后双方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并进行了公证。婚后,丈夫乔某酗酒成性,经常酒后殴打詹某。为了孩子,詹某不愿离婚。不久前,詹某又被乔某打伤且住院治疗,就要求乔某赔偿,可乔某说法律上根本没有这一条。请问,这种说法对吗?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夫妻一方因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要求离婚损害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二十九条规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当事人不起诉离婚而单独依据该条规定婚姻法第四十六条规定提起损害赔偿请求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因此,在詹某不提出离婚的情况下,是不能依《婚姻法》请求赔偿的。如果非要乔某赔偿,可走其他途径。我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疾者生活补助等费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并不能因为侵权人与受害人间是夫妻关系而免除其赔偿责任,因此可依《民法通则》的规定诉求赔偿。需要提醒的是,如果不想离婚又坚持要求赔偿,会导致夫妻矛盾进一步加深。
潘家永(安徽警官职业技术学院警察系主任、安徽凯安律师事务所律师)
2018年12月3日,杨大妈在某大型商场购买了三台空调。商场工作人员将空调送上门时,杨大妈没有打开箱子验货检查。12月10日,安装师傅在调试时发现其中一台空调存在故障,杨大妈便要求该商场退换,商场却以杨大妈没有验货就签收为由不予退换。请问杨大妈没有验货的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有权要求商场退换货吗?
杨大妈有权要求商场退换货。我国《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五条规定:“销售者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产品出售时,应当开箱检验,正确调试,介绍使用维护事项、三包方式及修理单位,提供有效发票和三包凭证……”也就是说,销售者负有验货义务,应该对售出的商品进行开箱检验,调试商品功能是否完好,配件是否齐全等。在本案中,商场没有履行验货义务,应视为有过失,所以应该为此承担责任。
王利平(江苏省连云港市天翔律师事务所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