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晶
摘要:自2016年10月国有企业党建工作会议召开以来,党对国有企业的领导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工作得到进一步推进,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被提上一个新的工作日程。作为国有企业的基层组织,落实“三转”工作要求,抓好巡视整改,严整利益输出问题,是当前国有企业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本文从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着手,针对普遍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供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参考借鉴。
关键词:国有企业;基层组织;纪检监察;思考
国有企业作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如何充分发挥其独特优势,实现纪检监察工作与企业生产经营的有效融合,提高国有企业基层组织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是新形势下基层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工作内容。
一、基层组织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性
国有企业基层组织纪检监察工作的首要任务是在党的领导下,监督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在基层组织的落实情况,协助基层党组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基层落实上级要求、领导人员的履职情况,以净化政治生态,促进企业生产经营工作的稳步推进。其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一是有利于企业发展。通过开展思想教育、制度建设、执纪问责等方面工作,传导从严治党的压力,规范权力运行,强化制度执行,有效的促进了国有企业的稳健快速发展。二是有利于发挥党委的领导作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是国有企业的光荣传统,通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可以保障党的方针政策、上级决策部署得以贯彻落实。三是有利于创造廉洁文化。通过纪检监察工作,可以有效的做好基层组织的反腐工作,推进基层纪检工作的实施,树立牢固的思想防线,将反“四风”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二、基层组织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纪检监察工作认识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部分国有企业基层组织领导人员受不正确业绩观影响,重生产经营,忽视党建工作,造成党的领导弱化、淡化和边缘化。全面从严治党意识淡薄,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责任落实不明确。甚至一些基层组织领导干部不知如何履行党的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的“一岗双责”职责,对基层纪检监察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错误的认为开展纪检监察工作会挫伤基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束缚了工作手脚,因此产生了排斥的心理。还有的基层组织纪检监察机构及人员设置不合理,只配备了兼职的纪检委员,工作开展以应付上级检查为主,对于如何发挥纪检监察工作的作用、如何有效开展纪检监察工作等方面缺乏思考和主動性,甚至认为没有收到信访举报件就证明相关工作做到位了。
(二)纪检监察制度执行不到位
主要表现在部分基层组织纪检监察制度形式化比较严重,可操作性不强,有的制度照抄照搬与实际结合不紧密,有的制度只是对单位出现的问题进行单方面的规定,没有进行系统化的制定与优化,纪检监察工作流于形式。有的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由于政治站位不高,对基层领导班子、同级和下级的监督工作开展的不真实,对生产经营过程中各类违法违纪行为,也不能真正的起到早发现、早预防的作用,基本处于事后监督状态,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不到位。有的基层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方式方法缺乏专业性与规范性,相关要求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方式单一,效果不明显。
(三)纪检监察队伍素质、能力有待提高
主要表现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多为兼职或是未经培训的转岗人员,知识结构、业务能力、监督执纪意识等方面均有欠缺。同时,由于基层组织领导对纪检工作认识不到位,外派培训的可能性较少,企业组织内部培训机会也不多,上级考核发现问题的整改多要求某项具体工作或基层组织,极少对业务人员个人能力方面提出要求,因此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提升较慢。与新形势下对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工作要求差距较大,影响了基层组织纪检监察工作落实质量。
三、基层纪检监察工作改进的对策建议
(一)强化担当意识,落实“两个责任”
基层组织领导要认识到落实“两个责任”是一项政治任务,是应尽的责任,由于认识不到位导致工作落实不到位是政治上的失职。特别是党委的主体责任,只有主体责任落实到位,才能为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排除阻力,提供支持和保障。领导干部要在思想上不断强化落实“两个责任”、履行“一岗双责”意识,在工作中,一方面要做到“三个坚持”:第一是坚持原则性,在工作中要严格按照规章制度、程序和规矩办事,发挥榜样和表率作用,以对组织负责的态度开展工作;第二是坚持与时俱进,要对各项新的政策规定要深入理解,掌握其精神实质,提升政治站位和敏感性,同时要善于将上级要求结合实际创造性的开展工作;第三是坚持灵活性,在坚持党性原则的基础上,讲究工作的方式方法,以不断提高工作实效。另一方面,要做好“两个表率”:即首先要做好担当的表率,要以身作则,严格抵制各项不正之风,要真抓实干,履职尽责;其次是做好廉洁的表率,要不断提高党性修养,思想上做到自省、自警,工作上管住手、脚、口,进一步强化廉洁自律意识。
(二)强化制度落实,严格执纪问责
在建立健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制度的基础上,不断深入推进制度的落实。要从日常工作着手,严格按照制度进行规范运作,并作为年终考评的重要内容,以保证监督执纪制度的有效落实。要强化对招投标、物资采购、重要人事任免等工作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督,实现对企业重点人、重点事及关键环节的全程监督。同时,要严格执行两个《准则》和三大《条例》,针对基层组织纪检监察工作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制定行之有效的解决方案。同时,要严格执纪问责,按照新时代党建工作新要求,提高纪律教育和警示教育的工作质量,传导全面从严治党的压力,加大对反腐败案例的宣传力度,有效运行“四种形态”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
(三)强化队伍建设,提高专业素质
要建设一支特别能吃苦、特别能战斗的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就必须要强化队伍建设,全面提高基层纪检监察队伍的整体素质水平。首先,要完善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机构,配齐配强纪检工作人员,通过建立完善的晋升机制,吸引更多的优秀人才到纪检队伍中去。其次,要不断提高基层纪检监察工作人员的思想认识,通过培训、自主学习、考核学习效果等方式强化监督执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业务能力,以适应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的要求。第三,要持续深化“三转”,开拓工作思路,应用好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的信息化手段,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另外,上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加大工作的指导力度,通过业务培训、定期工作研讨、典型问题成果共享等方式,以明确工作规范、开拓工作思路和视野,真正实现纪检监察队伍综合素质的全面提升。
(四)强化统筹兼顾,妥善处理“三个关系”
一是要统筹处理好监督检查与业务管理工作的关系。纪检监察工作人员要合理利用纪检的监督职能,做到工作“到位”而不“越位”。要熟知各业务之间联系,在党组织的支持下,把违规违纪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消灭在萌芽状态,把监督执纪工作落实到实处。要将发现的管理问题进行归类总结,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协调、督促相关业务部门拟定解决方案并实施,避免出现监督代替管理的情况。二是要统筹处理好党风廉政建设总体工作部署与重点工作的关系。要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总要求,明确工作思路、做出安排部署、推动工作落实,同时结合基层实际,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制定有效的工作方案,有针对性的开展工作。三是统筹处理好履行监督职能与自身建设的关系。“执纪者必先守纪,律人者必先律己”,通过加强学习教育、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纪律要求,切实提高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聚焦职责主业,履行监督职能,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一步深入。
四、结语
总之,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开展纪检监察工作时,要落实要求、开拓思路、结合实际、增强实效,加强理论建设、制度建设、作风建设等工作,真正将“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思想植入基层领导干部脑中,对推进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发挥国有企业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政治核心作用、实现国有企业保值增值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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