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颖莹
大学生社会实践是在校大学生利用课余时间,接触社会、提升素质、激发创新能力、完成课题研究、理论联系实际的应用与创新活动,也是对社会做出贡献的活动。然而,大学生社会实践中存在着一系列问题,甚至有背社会实践活动的初衷,因此探讨其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及解决的相应对策,对改善社会实践效果、全面培养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的意义。
一、当前大学生社会实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重形式轻内容
一些大学生对于社会实践尚缺乏深度重视,仅仅是走走形式和过场,社会实践过程中只是单纯的拉起条幅挥起旗帜的拍照和拍视频,甚至以社会实践的名义外出旅游。同时,一些高校在进行社会实践活动时,指导教师不重视对实践的引导和指导,甚至不进行任何的指导,只是单纯的启动仪式开开会、出发时候带带队、结项时候审审稿,整个过程中流于形式,缺乏实质的深度的专业性指导。
(二)实践内容方面专业化、创新性欠缺
当今社会各岗位都注重专业的知识和技能,但是,部分高校所设立的一些社会实践活动或与专业的结合不紧密;或与实习单位要求不符;或一直沿用老一套的办法,不能与时俱进。很多学校的社会时间团队由辅导员或其他行政人员带队,缺少专业教师的指导。有些学校的社会实践过程完全由学生实施,在实践中遇到问题和困难时没有充分发挥指导教师支持作用。
(三)社会力量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不够支持
有相对稳定的社会实践基地是取得成果的重要保障。目前,虽然地方各级政府都出台了一系列与社会实践相关的政策,鼓励支持大学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但一些政策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一些政策在落地过程当中难以实施。目前很多高校实践基地少,或者只是建立了实习基地而没有真正建立合作管理,使得这些高校即使有实践基地,在实践活动中,学生仍然需要家庭的帮助联系社会实践的单位。另外,有的高校在建立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时,不注重“互惠互利、双向受益”的原则,与实践单位缺乏有效的交流和沟通,特别是在学生安全、双方责任等敏感问题上一味的推卸责任,从而使社会实践无法得到更多社会力量的支持。
(四)师生间缺乏沟通交流
社会实践活动需要进行多方的互动和深入的沟通,但作为社会实践活动的组织者和指导者,学校缺乏与学生的沟通,即不能深入了解学生的真实想法,又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更缺乏根据大学生个人特长、学习阶段特点、专业特性等个性化的社会实践设计。
(五)认识不够充分
就学校而言,本应积极发挥实践育人的作用,却在日常教学中重视课堂教育、轻视社会实践教育。负责社会实践的教师不能理解实践育人的本质内涵。大部分高校认为社会实践活动是校团委组织的专项工作,缺乏其他职能部门和教学院系的配合;党委宣传部、教务处等等部门虽然在有关社会实践的文件中被列为“有关部门”,但最多是活动前参加动员大会,活动后观摩实践成果展示。就学生而言,社会实践是运用知识、奉献社会、改造自身、激发潜力的重要途经。而目前大学生尚未深刻认识到社会实践对提升个人能力和踏入社会工作的重要意义,目光短浅,甚至仅仅是为了能获得“社会实践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或者只是将社会实践看作为了获得实践学分的任务,还有些学生应付了事,抄袭实践报告。就社会而言,由于多种因素影响,对于大学生社会实践缺乏认同感,对于学校的推荐信并不支持,没有真正给予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以帮助。就家长而言,很多也认为社会实践是“浪费时间”,家庭只是重视了学生的学习成绩,没有认识到社会实践对于学生人生发展的重要作用,对社会实践消极应付甚至抱有抵触心理,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社会实践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对策及建议
(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专业指导
高校应当充分了解社会实践对于人才培养的重要性,充分认识社会实践对“以本为本、四个回归”的重要作用,针对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特点,组织以专业教师为主、学生工作人员和各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为辅的社会实践指导教师团队,针对不同专业的专业特色和不同时期、不同项目的细化特点制定实践内容。高校应当针对指导教师制定积极的激励机制,将对社会实践的指导计入工作量,将实践中形成的成果给予科研经费和积分支持,在晋升、评优评先、职称评定等方面将社会实践的经历和成果作为参考项优先考虑。辅导员应当成为社会实践的重要力量,学工部、团委等部门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应当对辅导员给与支持和帮助,在学生工作考核、辅导员考核中设立和社会实践有关的项目。
(二)整合资源,改善大学生社会实践的社会环境
为了更进一步加强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要注重加强参与各方之间的交流。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社会实践活动的扶持力度,自制定政策的同时出台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鼓励高校和企业增加社会实践投入。教育主管部门在对各高校的社会实践工作给予指导的同时,应当把高校组织社会实践的情况和成果作为高校教学评估的重要指标。高校相关部门应当安排专人负责社会实践工作,加强与教育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正确理解政府相关政策,建立相应的管理机制。科研部门应当与教务部门通力协作,将社会实践取得的成果推向社会,从而获得社会各界的物质及精神支持,特别是来自企业的支持,以解决各高校社会实践资金不足的问题。
高校应按照“互惠互利、双向受益”的原则,主动与企业,特别是本地企业联系,建立适合学校学科发展和专业需要的稳定的实践基地。在实践基地的建设中,充分考虑校企双方的实际情况,不能一味的将责任推给任意一方。在实践基地的使用中,应当本着“积極沟通、长期坚持、稳定投入”的原则,制度化的推进实习基地和学校之间的联系。政府应当对于实习基地给予更多的优惠政策,鼓励企业为大学生的社会实践工作提供助力。
(三)分工协作,构建科学有序的组织管理机制
高校应当建立细致而有效的管理机构,在社会实践工作的全过程中分工协作。学校应当设立由分管校领导作为第一负责人、学院副书记作为学院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制,层层落实、压实责任。在每年开展社会实践工作时,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小组,除校领导和学院副书记外,成员应当包括校团委、教务处、学工部、宣传部、科技处等部门的负责人。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实践活动的整体部署,明确活动的指导思想、实施方案、经费划拨、考评办法等内容。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应当设在校团委,主要负责社会实践的宣传动员、日常管理和学生遴选。同时教务处实践科在负责日常实践教学环节的同时,应当加强对社会实践的指导,不能完全将社会实践推给团委或学工部,应当在沟通上下级部门、指导教师的落实等方面给与支持。各学院应当成立由副书记做组长,由院团委、各教研室、学生会、主要学生干部组成的社会实践工作组,负责社会实践活动的具体实施细则。院党总支和院行政应当对活动给予充分的支持和帮助,确保社会实践工作落到实处。
(四)以查促建,设置多元化的评价机制
高校应当建立科学有效、符合学校和所在地区实际的评价机制,充分调动社会实践工作参与师生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对于教师的评价机制当中应当充分体现、承认教师对社会实践活动的付出,把教师参与社会实践计入教学工作量,对于实践当中形成的成果给予经费和科研积分的支持。在晋升、评优评先、职称评定方面对指导教师的突出表现优先考虑,在精神鼓励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于学生的评价机制当中应当充分体现“三全育人”的理念和“四个回归”的要求。对于学生的评价不仅仅依靠活动的大小和实践报告的优劣,更重要的是考虑学生个人的实际收获和社会受众的反馈。在第二课堂成绩单中体现社会实践成绩的同时,将社会实践情况记入学生档案。(作者单位:新乡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