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职业技术教育》杂志主编 唐以志
《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以下简称“职教20条”)提出从2019年开始,在职业院校、应用型本科高校启动“学历证书+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1+X证书制度试点)工作,这是党中央、国务院对职业教育改革作出的重要部署,是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是完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的一项重要的制度设计创新。
进入新的发展阶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教育强国、全面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目标,对深化复合型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出新的时代要求,需要建立与之相适应的职业教育制度。
(一)职业教育是一种不同于普通教育的教育类型,需要有与之相适应的制度安排。
任何一种教育类型都有与其教育功能相适应的内在结构和活动特征。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活动,既是一种将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与个体身心发展需要相互结合、实现人的社会化的过程,同时也是一种促进个体与职业世界结合的教育活动。
(二)提高职业教育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需要相应的制度作为保障。
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充分就业需要,对接科技发展趋势和市场需求,这是建立职业教育体系、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的逻辑起点。
(三)激发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需要相应的机制创新。
职业教育涉及政府、行业企业、院校、学生及其家长、社会公众等利益相关方,办学主体多元化是职业教育作为一种教育类型区别于普通教育的重要特征。
(四)建设终身学习型社会,构建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互衔接和等值互认的国家资历框架是关键。
“1”是学历证书,是指学习者在学制系统内实施学历教育的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中完成了学制系统内一定教育阶段学习任务后获得的文凭。“X”为若干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就是学生在获得学历证书的同时,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
(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内涵与功能
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反映职业活动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所需的综合能力”。按照“职教20条”的设计,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在院校外、院校内实施的面向社会人群和院校在校学生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按照管理职责分别由国务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管理(技工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人社部门负责)。基于这一制度安排,教育行政部门监督管理、在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发放对象以在校学生为主体,因此,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以定义为:是学习者在完成针对某一职业岗位关键工作领域的典型工作任务所需要的相关知识、技能和能力的学习任务后获得的反映其职业能力水平的凭证。从本质上来说,院校内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方面是学生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另一方面它是一种学习结果的凭证。
在院校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为了让学历教育更好地对接科技发展新趋势、对接生产服务一线关键岗位、对接就业市场需求,弥补学历教育在针对性、先进性、适应性和灵活性上的不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要根植在学历教育基础上,是学历证书的补充、强化和拓展。
从功能上讲,学习者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一方面应有利于学习者对职业世界的工作岗位、工作领域的典型工作任务及其能力要求有清晰认识,对自我职业技能水平即完成岗位工作任务的胜任力有准确认知,能让学习者更好地进行个人职业选择、职业生涯的设计和发展;另一方面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有利于用人单位对求职者完成职业岗位工作领域及其工作任务的胜任力有清晰的了解,能让用人单位准确地将求职者配置到适合的工作岗位从事最适合的工作,以实现人与职业、与岗位的最优配置。
(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职业技能领域选择
基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功能以及与学历证书的关系,需要在职业技能体系中选择出需要进行专门教育和训练,并用证书予以认定的职业技能领域,清晰地界定其名称。不是所有的职业技能领域都需要用证书予以认定。职业技能领域的选择路径包括:
——现有职业教育中知识与技能快速更新迭代,适应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四新”经济发展需要的职业技能;
——现有职业技能中需专门进行强化,达到专业水平的核心知识与核心技能;
——现有职业教育与培训中尚未形成完整培养体系,社会急需的职业技能;
——现有职业能力培养的基础上,针对共同的职业岗位群或相近职业领域需进一步拓展的职业技能。
职业技能领域的选择要符合相关要求:第一,职业技能的边界与内容要清晰,有明确的岗位面向;第二,职业技能要达到足够的专业水平,需进行专门培养与评价;第三,职业技能应适应产业、行业发展趋势,能满足社会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并对个体生涯发展有价值;第四,选择的职业技能对现有职业教育内容具有重要的延伸或补充作用。
(三)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等级划分与标准
职教20条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为初级、中级、高级,等级划分依次递进,高级别要求涵盖低级别要求。由于在院校内实施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包括了在学制系统中的中等职业学校、专科层次的高等职业院校和本科院校实施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制系统中不同教育阶段的学校培养目标定位不同,它们面向企业组织的岗位也存在差异。不同的教育阶段有层次之分,企业组织中因分工不同,岗位有层级之分。因此,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对接不同教育阶段的层次和不同岗位的层级。另一方面,职业技能的形成是个体职业生涯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职业技能不可能离开个体而存在,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是反映个体职业技能水平的凭证,它反映个体知识的广度和深度、技术技能的熟练程度、能力的成熟度。因此,职业技能等级需要从教育层次、岗位层级、能力成熟度等多维度来划分。
尽管职业技能等级划分存在着多维度的复杂性,但这三者之间通过工作岗位的职业活动实现了统一。不同教育阶段的毕业生会配置到不同层级的工作岗位,不同层级工作岗位对从业者职业知识、技术技能和能力水平呈现出不同要求并体现出职位的层级差异,同一工作岗位不同从业者综合能力成熟度也会呈现出等级差异。而不同从业者能力成熟度的差异最终需要通过完成真实工作任务的质量程度来衡量。
按照这种方式描述职业技能水平更有利于对从业者的工作过程和工作结果进行观察和测量,有利于用人单位对从业者工作任务完成质量的评价。
(四)1+X证书制度的特征:书证相互衔接和融通
书证相互衔接融通是1+X证书制度的精髓所在,这种衔接融通主要体现在:
第一,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各个层次职业教育的专业教学标准相互对接。学历证书是学生可持续发展基础,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作为学历证书的补充、强化和拓展。不同等级的职业技能标准应与不同教育阶段学历职业教育的培养目标和专业核心课程的学习目标相对应,保持培养目标和教学要求的一致性。
第二,X证书的培训内容与专业人才培养方案的课程内容相互融合。X证书的职业技能培训内容要有机融入学历教育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学历教育的专业课程能涵盖X证书职业技能培训内容的,就不再单独另设X证书培训;专业课程未涵盖的培训内容,则通过职业技能培训模块加以补充、强化和拓展。
第三,X证书培训过程与学历教育专业教学过程统筹组织、同步实施。X证书培训和专业教学可以统筹安排教学内容、教学和实践场所、教学组织形式,统筹确定教学时间,统筹安排师资,从而实现X证书培训与专业教学过程的一体化。
第四,X证书的职业技能考核与学历教育专业课程考试统筹安排、同步考试与评价。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专业教学标准的对应、X证书培训内容与学历教育专业课程的融合、培训过程与专业教学过程的统筹安排,为实现X证书职业技能考核与学历教育专业课程考试的统筹安排、同步考试评价奠定了基础。
第五,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体现的学习成果相互转换。获得学历证书的学生在参加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考试时,可免试部分内容,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学生在申请高一阶段学历教育或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社会成员,在按规定程序进入院校接受相关专业学历教育时,可按规定兑换学历教育的学分,免修相应课程或模块。
用社会化机制公开招募并择优遴选培训评价组织,是1+X证书制度设计的一大创新。这一机制设计契合了政府“放管服”改革的总体部署,有利于更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和质量提升中的作用。
(一)社会化的培训评价组织
职业技能评价相关工作由培训评价组织实施,培训评价组织作为“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及标准的建设主体,对证书质量、声誉负总责”,“主要职责包括标准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开发、考核站点建设、考核颁证等,并协助试点院校实施证书培训”。从其职责来看,培训评价组织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或特征:
第一,培训评价组织应该具有开发职业技能等级标准的能力,应熟悉某一职业技能领域所属行业生产或服务的新技术、产业的新业态、劳动生产方式的新变化、工作岗位对技术技能的新要求,熟悉行业相关技术标准和职业标准并具备开发或参与开发相关标准的经验等。因此,具有行业背景是培训评价组织的重要条件和特征。
第二,培训评价组织要开发教材和学习资源,必须掌握教育教学规律,熟悉课程开发和教学过程的原理和方法,了解教学基本组织形式以及教学改革发展的实际,这就要求培训评价组织应该具有相关职业教育或培训的经验和基础。
第三,开展考核发证,需要具备如考核站点、考核题库、信息平台、考核专家队伍等基础条件并能对证书的声誉负总责。这就决定了培训评价组织应具有考核评价机构属性。
正是基于上述职责与特性,培训评价组织应该是一种集行业组织、教育机构、评价机构的属性为一体的多功能组织。这是一种新型的、今后应该培育和发展的社会评价组织。
(二)建立社会化机制
通过社会化机制招募遴选并做大做强培训评价组织,是重要的机制设计创新,其特点是:
1.开放性。向社会公开招募遴选培训评价组织,只要符合相关条件,社会评价组织均可以经过遴选程序成为职业教育培训评价组织。
2.竞争性。培训评价组织招募遴选遵循非排他性原则和竞争性原则,多家机构在公平环境下开展竞争,优胜劣汰。竞争性的机制决定了培训评价组织必须是具有法人地位、能自由竞争的市场主体。
3.自主性。培训评价组织及其开发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由用人单位、学生和院校自主选择、自愿参与。
4.动态性。建立培训评价组织及其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目录清单制度并建立动态调整和退出机制。
建立社会化机制,发挥市场主体作用的同时,还必须充分发挥政府的作用。政府的作用包括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创设公平的竞争环境;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的监督管理机制,对培训评价组织行为和院校培训过程进行监督。
1+X证书制度是国家职业教育制度建设的一项基本制度,这一制度的实施,必将助推职业教育改革走向深入。
第一,1+X证书制度的实施将有利于进一步完善职业教育与培训体系,有力促进职业院校坚持学历教育与培训并举,明确办学方向,深化人才培养模式和评价模式改革,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有利于激发社会力量参与职业教育的内生动力,充分调动社会力量举办职业教育的积极性,有利于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育人机制的不断丰富和完善,形成职业教育的多元办学格局。
第二,1+X证书制度将学历证书与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相互融通,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与专业教学标准有机衔接,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培训内容与专业课程的教学内容有机融合,将职业技能培训与专业教学过程统筹组织实施,将职业技能考核与专业课程考试统筹安排、同步考试评价,有利于院校及时将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反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规范、新要求融入人才培养过程,有利于院校主动适应科技发展新趋势和就业市场新需求,不断深化“三教”改革,提高职业教育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的能力。
第三,1+X证书制度实现了职业技能等级标准、教材和学习资源开发、考核发证由第三方机构实施,教考分离,有利于对人才客观评价,有利于科学评价职业院校的办学质量。
第四,1+X证书制度必将带来教育教学管理模式的变革,模块化教学、学分制、弹性学制等人才培养模式和教学管理制度必将在试点工作中得到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