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贞
【摘要】随着近些年中职学校教学水平的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得到了一个质的飞跃,但是在中职英语教学中还是因为各种原因存在着一系列教学问题,导致英语教学效果并不理想,为了解决教学费时费力的教学困境,中职学校开始采用任务型教学法,本文就针对任务型教学法在中职学校的应用展开探究。
【关键词】中职英语 任务型教学法
【中图分类号】G7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3089(2019)29-0109-02
在英语教学中学生经常会存在着这样的疑问:“我们为何要学习英语?”、“学习英语对未来又有什么帮助?”、“我们又该怎么高效学习英语?”任务型教学法就是能够解答这一类疑问的英语教学模式。
一、任务型教学法的定义
任务型教学法指的就是老师通过引导学生在课堂上完成课前设计好的教学任务来达到对英语的理解和运用,能够做到利用英语解决实际生活中的问题,兴起于20世纪80年代,是一种强调“在做中学”、“在学中用”的实用性的教学方法,具有很强的实用性和高效率的教学特点,能够让学生在完成任务的成就感中掌握英语技能,极大的激发了学生的学习兴趣和积极性,是一种适合于中职学生学习基础的英语教学法。
二、任务教学法的设计原则
1.任务设计要贴近学生生活
任务教学法就是为了让学生学会用英语去解决生活中可能会遇到的问题,所以老师在设计任务时一定要从学生的需求出发,根据学生未来可能会接触的环境和学生的英语基础去设计教学任务,就能让学生以轻松愉悦的心态去完成教学任务。
2.任务设计要遵循精简原则
设计繁杂、难度高的教学任务并不适合中职学生的学习基础和认知规律,所以老师在设计教学任务时一定要选择最精华的教学内容进行设计,要学会舍弃一些不必要的教学内容,要让学生在最有限的时间内掌握到最精华的英语教学内容。
3.任务设计要遵循循序渐进的原则
中职学生因为学习水平有限,所以最初设计的任务不可难度过高,否则会挫伤学生学习英语的积极性,所以老师要仔细了解学生的学习基础,根据循序渐进的设计原则先设计一些简单的教学任务,让学生逐渐的适应教学任务难度,逐渐接受更高难度的教学任务。
三、任务型教学法在中职英语中的应用策略
1.设计任务小组,差异搭配完成教学任务
任务教学法虽然学生单独也能完成,但是老师想要根据学生的学习基础和学习水平设计出适合每一位学生的教学任务难度是比较大的,所以老师可以根据学生不同的学习基础和性格特点分配教学任务小组,老师可以均衡每个小组的整体英语学习水平,可以让水平好的弥补和带动水平差的,让外向的带动内向的学生一起学习、一起完成老师布置的教学任务。分配任务小组,不仅便于老师设计适合绝大部分学生的教学任务,还可以让学生迅速的完成老师布置的教学任务,在完成任务的教学过程中学生还可以观察和学习到其他人在英语学习方面的长处,在共同完成教学任务的过程中学会用英语与人相处、沟通。老师可以让学习小组根据中职英语教材的内容完成相似主题、相似难度的教学活动或英语文章,让学生在创作中用英语进行交流和写作,让学生锻炼实际生活中的语言应用能力。
2.创设真实语言情境,教学任务要贴近学生生活
任务型教学法的教学目的就是要让学生在不同的教学任务和教学环境中去完成不同的学习目标,以不同的形式掌握英语知识和技能,所以老师要根据贴近学生学习生活的设计原则,设计一些真实的教学情境。中職学校和普通高中的不同之处在于中职学校培养的是具有专业技能的专业性人才,是未来直接能投入到工作岗位的技能型人才,所以老师可以摒弃传统教学观念,不要把教学地点只局限于课堂,老师可以把教学地点放在学生未来工作实训的地点,让学生在真实的工作场景中掌握英语技能,才能逐渐适应和掌握该如何用英语完成工作,如何用英语来识别工作中会用到的器材等等。老师多根据学生的真实需求出发设计一些符合学生未来需要的教学任务,就可以顺利的发挥任务型教学法在中职学校的作用和功能。
3.设计形式多样的教学任务,让英语教学贯穿学习生活
老师在设计教学任务时要注意学生的学习态度和认知规律,设计任务时要本着激发学习兴趣的目的出发,所以老师可以多丰富一些任务的形式,例如编排一些英语的歌舞表演、英语角的设计、举办一些英语主题的英语派对,让学生亲自去设计每一项英语活动,把举办每一个英语活动都当作是一个教学任务,让学生在设计活动、组织活动的过程中感受英语魅力,学会如何最大限度利用英语来丰富自己的生活。除了组织一些活动外,老师也可以丰富英语教学形式,多组织一些朗读、演讲等活动让学生锻炼听说读的能力,全方面提升学生的英语水平。
总而言之,任务教学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中职学校的学生由于英语基础差而导致的英语教学效果不理想的情况,所以老师要合理利用任务型教学法完成教学目标,全面提高中职学生英语水平。
参考文献:
[1]刘锋顺.中学生英语(教师版)[J].任务型教学法研究.2016(5)
[2]张瑛.新课程(中学版)[J].浅谈“任务型”教学在英语课堂中的运用.20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