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伟川
(1.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 金融学院,吉林 长春 130028;2.吉林省科技金融研究中心,吉林 长春 130028)
中小企业在我国经济社会中占有重要地位,“中小企业提供了50%以上的税收、创造了60%以上的国内生产总值、完成了70%以上的发明专利、提供了80%以上的就业岗位、占企业总数的90%以上,并容纳90%以上的新增就业。”但是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一直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因素之一,为了解决这一难题,我国政府近些年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和措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建设和完善就是其中之一。2013年1月,新三板正式扩容,为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加便捷的融资平台,为我国中小企业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吉林省中小企业同样从中受益。
1.挂牌企业数量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12月31日,在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中小企业共有10 691家,其中吉林省共有85家,占全部企业数的0.80%,在全国排23位,不仅远远低于广东(1 637家)、北京(1 440家)、江苏(1 273家)、浙江(933家)和上海(903家)这些全国排名前五的省市,就算在东三省内部,也低于辽宁(223家)和黑龙江(94家),位居东三省最后(见图1)。
图1 东三省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
2.挂牌企业地域分布
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在地域分布上并不均衡,挂牌企业主要集中在长春地区,占全省挂牌企业数量的一半左右;其次是在吉林、延吉两个地区,其他地区的挂牌企业数量非常少。在地域分布中,长春市挂牌企业数量较多,比较符合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但是吉林市、延吉两地挂牌企业数量与当地经济发展情况不太符合。特别是通化地区,目前吉林省共有A股上市公司41家,其中通化就有6家,在省内排第三位,但在新三板挂牌方面,通化地区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只有3家,这一数据远低于其应有的水平。
3.挂牌企业行业分布
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以制造业和服务业为主,占全部企业的60%以上,其次为食品和农副产品加工业。软件和信息技术行业的企业数量较少。从行业分布来看,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依然以传统行业为主,新兴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比较落后、产业的转型升级比较慢是经济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之一。另外,吉林省作为农业大省,农业相关企业挂牌数量却较少,成为制约吉林省农村经济发展的一个主要因素。
2016年5月,新三板采用分层管理,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中,创新层企业只有6家,其余企业全部为基础层,这一现象也说明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创新力度不够,产业结构相对比较落后。
4.挂牌企业的股本分布和股东人数分布
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中,股本在1 000—3 000万元的企业最多,占32.9%,其次是3 000—5 000万元,占24.7%;再次是股本在5 000—10 000万元的,占比23.3%。这一股本分布符合新三板市场总体挂牌企业股本分布情况,同时也符合新三板建设的初衷——为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平台。
在股东人数分布方面,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股东人数集中在10—50人,占比41.6%,其次为3—10人,占比29.9%,50人以上的企业数量较少,特别是股东人数在200人以上的企业只有2家(希迈气象和正和药业),这种分布基本符合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总体情况,反映出目前中小企业股权集中问题比较明显。
企业外源融资可以分为直接融资和间接融资两种方式,对于新三板挂牌企业来说,直接融资的主要形式就是定向增发。[1]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统计数据显示,2017年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共发行股票融资22次,融资金额为11.06亿元,占当年新三板融资总额的0.83%;2018年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共发行股票融资16次,融资金额为5.51亿元,占当年新三板融资总额的0.91%。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定向增发融资金额远远低于北京(2017年:276.10亿元,占比20.66%;2018年:83.01亿元,占比13.73%)、广东(2017年:203.54亿元,占比15.23%;2018年:76.36亿元,占比12.63%)、江苏(2017年:120.81亿元,占比9.04%;2018年:76.24亿元,占比12.61%)等地,在全国各地区中排名靠后,在东三省内也低于辽宁和黑龙江两省。
间接融资方面,在2017和2018两个会计年度,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共间接融资41.45亿元,占融资比例的70%以上,由此可见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在融资方式上仍然以间接融资为主。但是间接融资中有相当一部分是利用股权质押方式进行的间接融资,这些融资也可以被视为新三板融资渠道的延伸。
新三板的成立是为了给中小企业提供一个更好的融资平台,从而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新三板企业直接融资主要有两种方式:定向增发和发行公司债券。吉林省新三板企业通过定向增发方式融资的次数和融资规模都比较低,在全国各地区中排名一直靠后,占新三板融资的比重也比较低(见表1)。而在公司债券方面,2017年10月,国家出台政策允许“双创债”的发行,新三板挂牌企业中符合条件的挂牌企业也可以通过发行债券进行融资。2017年10月16日,旭杰科技、伏泰科技和蓝天环保三家创新层的新三板挂牌企业就宣布可转债发行成功。但是吉林省各挂牌公司2018年年报显示,在2017和2018两个会计年度,没有一家企业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进行直接融资。
表1 2014—2018年新三板股票发行情况统计
目前新三板挂牌企业的转让交易有两种类型:做市和集合竞价。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中有4家采用做市方式,其他均为集合竞价。由于新三板市场整体流动性不足(统计数据显示2018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换手率仅有5.31%),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的流动性同样不足。由于缺乏相关统计数据,某网站随机查阅了几家吉林省新三板企业交易情况,其中一半以上的企业近一年换手率在1%左右。虽然由于数据的不完整不能有效说明吉林省新三板企业的实际转让情况,但也可以从一个层面说明企业流动性不足的问题。
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比较少,占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的比例不足1%,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而且现有挂牌企业的整体质量偏低,从行业分布来看,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仍然以传统的制造业为主,占比6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而在新三板挂牌企业所处行业中排第二位的软件、信息技术服务业吉林省仅有8家企业;从分层管理来看,吉林省创新层企业仅有6家,其余都为基础层企业。这说明吉林省新三板企业的产业结构有待升级,需要大力发展科技创新型企业。
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企业都是中小企业,其自身存在企业规模小、盈利能力不稳定、抗风险能力弱、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公司治理不健全、股权集中度高等问题,这不仅导致其在新三板直接融资能力较弱,而且会造成资金使用效率低、股东投资回报低等问题。这些问题一方面导致吉林省新三板企业直接融资规模小,另一方面也使得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比较少。
经过近些年的发展,新三板的市场规模、交易制度等方面在不断发展和完善,但其自身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新三板市场流动性不足
2013年1月,新三板正式扩容改为全国中小企业转让系统,其当年成交989笔,共计2.02亿股,成交金额为8.14亿元,换手率为4.47%。随着2014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的快速增长,其全年成交金额涨至130.36亿元,换手率升到19.67%,2015年新三板成交金额进一步增长至1 910.62亿元,换手率达到53.88%的最高值。但随后新三板流动性开始下降,虽然2016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达到了10 163家,比2015年几乎翻了一倍,但其全年成交金额仅有1 912.29亿元,基本与2015年持平,换手率则降到了20.74%。2017年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达到目前的最高值11 630家,其全年成交金额也达到了2 271.80亿元的新高,但其换手率却进一步降到了13.47%。2018年新三板流动性不足的问题进一步恶化,其全年成交金额仅有888.01亿元,仅相当于2017年成交金额三成多,换手率则降到了5.31%,几乎回到了2013年的水平。新三板自身流动性不足,不仅局限了已挂牌企业的融资能力,而且不利于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的增加,不利于新三板市场本身的发展。
2.转板机制不健全
新三板市场作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主要职能应该是为那些暂时无法满足在主板、创业板等市场上市融资的企业提供一个融资平台,从而推动这些企业的发展壮大,为其将来能够进入主板、创业板等市场提供帮助,从而与主板、创业板等市场一起构成完善的多层次资本市场。因此,在新三板与主板、创业板之间应该存在一个完善的转板机制,使得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在能够满足主板、创业板上市要求的情况下,可以顺利地转到主板、创业板进行IPO发行上市。但目前的情况是,新三板挂牌交易的企业如果想到主板、创业板IPO上市,需要先退出新三板,然后在主板、创业板按照完整的IPO流程申请上市,也就是说目前新三板与主板、创业板之间,并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转板机制。转板机制的不健全导致新三板挂牌企业在主板、创业板上市的时间成本、经济成本更高,使得企业疑虑是否有必要在新三板挂牌交易,这不仅导致了新三板挂牌企业数量的增长缓慢,[2]更导致了已经挂牌的企业为了准备在主板、创业板上市而申请在新三板退出。
3.融资渠道单一
目前新三板企业的融资渠道主要有定向增发、股权质押和发行“双创债”融资三种方式。其中定向增发是主要的融资渠道,股权质押近些年发展较快,但其属于间接融资,仍然无法摆脱对银行等传统金融机构的依赖。债券融资方面,“双创债”融资的门槛比较高,不仅无法满足占市场九成以上的基础层企业的融资需求,而且创新层的企业也不是都满足发行“双创债”的条件。融资渠道的单一局限了新三板市场的进一步发展壮大,而且也无法实现其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问题的初衷。
由于新三板自身流动性不足、转板机制不健全、融资渠道单一导致吉林省新三板企业融资存在的问题,需要通过完善新三板的交易机制、降低投资者准入门槛、完善转板机制、开发新的融资渠道等手段去解决。针对吉林省企业自身存在的问题,我们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解决:
区域股权交易市场,也就是“四板”市场,同样是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应该大力发展吉林省股权交易市场,培育出一批管理制度健全、公司治理完善、股权结构合理的企业,[3]使其成为吉林省新三板挂牌企业的后备库,使更多的吉林省中小企业能够利用新三板挂牌融资,解决中小企业融资难题。
吉林省新三板企业中,传统的制造业占的比重过大,而新兴的信息技术等产业占的比重相对比较小,这就使得吉林省的挂牌企业很难获得市场资金的青睐,因此我们应该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开发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鼓励企业开展“校企合作”,充分利用吉林省内丰富的高校资源,加快产业升级的步伐。此外,我们还可以利用吉林省农业大省的比较优势,开发农业相关的新产品、新技术。[4]这样一方面可以加快吉林省产业升级的步伐,另一方面可以更有效地促进吉林省农村经济的发展。
新三板扩容后,各地区纷纷出台了地方性扶持政策,鼓励本地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融资,吉林省同样出台了有关的政策。但是与其他地区相比,吉林省的扶持政策在力度上明显不足。例如,很多地方政府规定,本地企业在新三板挂牌成功后给予一定的奖励,这些奖励将在一定程度上弥补企业挂牌费用,因此奖励的高低就决定了企业新三板挂牌的实际费用支出,在扶持力度大的地区,这笔奖励可以完全弥补企业新三板挂牌的费用支出,而吉林省则达不到这种程度。因此,我们应该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给予新三板挂牌企业更多的扶持,不仅仅是奖励一定的资金,还包括企业的规范管理、企业的研发、企业人才引进等各方面的优惠政策。如果没有条件进行全面的扶持,我们也可以先选择部分行业加大扶持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