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动了你的“钱袋子”
——防范理财乱象风险预警

2019-10-08 01:24岁正阳
中国信用 2019年9期
关键词:钱袋子理财产品银行

◎文/本刊记者 岁正阳

“我认罪认罚,是我法律意识淡薄才会越陷越深,辜负了公司领导的信任,此刻非常悔恨,我一定会改过自新,好好做人。”这是一位落进理财陷阱的违法者近日在接受审判时的陈述。据了解,这位违法人员姓胡,原是武汉某建材公司的明星销售经理,30 岁不到的他已年薪百万。

事业的顺利和家庭的美满,并未填满胡某对财富的迷恋,在有一定积蓄后,他逐渐沉迷于所谓“高回报网络投资理财”之中,不惜借钱“理财”以谋求一夜暴富,但由于该投资平台并非真实合法的投资项目,其公司经营方式、营利模式也不透明,几个月不到,胡某便损失惨重、血本无归,老婆也因为无法承担高额债务选择离他而去,最终落得人财两空。

面对巨额债务,心存侥幸的胡某不惜铤而走险挪用公款填窟窿。最终,经武汉市青山区检察院起诉,法院一审判决胡某有期徒刑1年3 个月,并责令其在判决书生效后10日内退还挪用公司货款人民币62 万余元。

从拥有大好前程的明星销售到身陷囹圄的阶下之囚,胡某的案例让人唏嘘,其深刻教训也引发警醒:投资者们要选择合法正规途径进行投资理财,“馅饼”与“陷阱”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眼花缭乱:理财产品层出不穷

一直以来,在很多人眼里,“穷人关注保障,富人关注理财”,随着手头宽裕的居民越来越多,理财市场也被日益看好。然而就如同任何一个未被充分开发的市场一样,在理财产品的选择过程中,各种不法活动和投机行为也层出不穷。

从几年前最多时的13 万多元,到今年年初时查账户发现只剩3 万元,家住安徽合肥市舒城路的石阿姨这支理财买的有点“亏”。石阿姨表示,自己的养老金一直在原先某银行四牌楼附近的一个支行领取,钱拿出来之后除了日常开销,全部存了定期。“当时一个业务员就和我讲,奶奶我给你做理财,利息会高一点,能达到5%。”石阿姨回忆说,就这样,在2011年4月8日自己用存下的8 万元买了理财。“最开始的时候还是有过盈利的,然后这个钱就一直放在里面,我记得2015年最多的时候账户里一共有13 万3000 多元。”石阿姨说道。

据石阿姨回忆,业务员并没跟自己讲清楚这个理财产品的风险情况。“他直接就叫我买这个产品,后来就直接跟我讲已经帮我办好了。我对这方面的原则就是保本就行,利息、收益高一点低一点没关系。”

石阿姨回忆,当时业务员对自己说,“现在就这个产品好,没人再去买其他的了。”在销售人员的语言“攻势”下,石阿姨没有表示反对,于是业务员就直接拟好了交易合同,她就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在签了合同之后,石阿姨对自己手上的这支理财一直没太花精力。等到今年年初石阿姨想起来时,一查账户自己却“傻了眼”,发现账户里仅剩下了3 万元,比最多时足足少了10 万。石阿姨本想去讨个说法,但是当初自己办理业务的那家支行却早已不再营业,和自己对接的业务员更是没了踪影。“现在我才想到这支理财是股票性质,如果当初跟我说了的话我是也不会买的,因为我不懂这个东西也不想赚钱。”因为这次损失,石阿姨表示自己现在“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很害怕再次被推销。“现在每次要是去拿养老金什么的,我都是托朋友或者以前的同事去帮我办。”石阿姨说道。

石阿姨遭遇的“困境”只是当前理财市场乱象的一个缩影。

近年来,银行、保险、证券公司、信托机构纷纷推出带有一定“私募”性质的理财产品,但监管要求却不尽相同。银行、信托、券商、保险各路金融机构的理财产品,其本质都带有委托、信托关系。 而这些金融机构尽管从事的业务相近 , 但由于分别受银保监会、证监会的监管。“游戏规则 ”并不统一 , 造成了我国理财市场的复杂性与多样性。

理财市场可分为理财咨询服务和资产管理服务。目前我国理财市场存在的问题是,各类金融机构都在从事理财服务,但缺乏统一的监管标准;理财咨询服务与资产管理服务在概念上没有明确划分,从而导致咨询服务与产品营销的混淆。据介绍,理财业务与银行传统的负债业务有本质的区别,理财业务属表外业务, 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 与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并无关系 ; 而负债业务属于银行的表内业务 , 风险由金融机构承担,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也有严格的要求。 但是,有一些投资者对这种关系并没有清楚认识。

焦灼丛生:五大乱象值得警惕

除了存款,理财产品或许是银行最具“群众基础”的一项业务,根据《中国银行业理财市场报告(2018年)》显示,2018年,风险等级为“二级(中低)”及以下的非保本理财产品募集资金总量高达98.45 万亿元。然而,或许同样是由于理财业务非常“接地气”,其销售手法虽屡经整顿仍乱象丛生:不请自来的推介短信、专业性缺失的销售、流于形式的风险评估、看人下菜碟的礼品赠送、人为渲染出供给不足假象等等。

乱象一:推介短信不请自来

“我几乎每天都能收到来自不同银行的理财产品推销短信,要是赶上节假日那就是一天收几条的节奏”,“月光族”小徐对于经常不请自来的理财产品推销短信十分无奈,“我现在刚刚参加工作,薪水也不高,根本就没有购买理财产品的需求,最可气的是,有一家我早已在五年前就完成销卡的银行如今还坚持给我发理财产品推介短信”。

小徐的个案并非偶发的现象,“**您好,为您推荐我行理财产品,92 天收益率……”,这种能够披露出客户全名、可谓是精确投放的理财产品推销短信从2012年以来就被银行密集发送着。

由于客户办理银行卡,通常需要完善身份证、住址、电话号码等基本信息,因此银行掌握了很多的“大数据”,这些数据自然成为银行推介其个人金融业务的最佳媒介。但是,也有客户质疑,“对于我们消费者最需要的账户变动提醒等短信服务,银行借存在成本之名心安理得的收费,反之对那些并非所有人都需要的理财产品宣传短信,却狂轰乱炸般发送过来”。

“最离谱的是,有一次一个自称银行工作人员的人打电话向我推销理财产品,我已经明确表示不需要,他还是"很敬业"地把理财产品的信息又通过短信发送给我,并建议我再考虑一下”,全职太太魏女士由于需要看护小宝宝,对于此类骚扰尤为气愤,“我想拒收都不知道能找谁”。

乱象二:销售人员专业性缺失

在一家股份制银行位于北京市西南二环某网点,有媒体人员经过多日徘徊,终于“幸运”地碰上了一次该行北京分行对于支行网点的现场检查。该网点的准备工作可不仅止于铺上崭新的红地毯,很重要的一点变化是理财客户的签约流程。

与平时客户在大堂经理的指导下、于前台完成理财产品的签约不同,当日的客户必须进入专门的理财室完成签约,且必须由专门的理财经理办理相关手续。上述人士以客户身份询问缘由,大堂经理表示,“今天分行会来检查工作,我们就要求必须到理财室由理财经理引导客户签约,理财室是有全程录音录像的,平时我们大堂经理也是有签字权的,但是大堂只有普通的监控,录音效果不行”。由于大堂经理平时也有签字权,该网点当日就配备了一位理财经理引导客户,导致记者暗访时出现了三、四名客户排队等候该理财经理的情况。事实上,不仅银行大堂经理是否具有独立的签字权比较模糊,即便是专门的理财经理也暴露出专业性不足的问题。

在暗访的理财经理中,多数能够简要介绍本行理财产品,并根据客户要求选取部分产品做详细介绍。但是,对于记者提出的相对深入的问题,比如几款类似理财产品之间如何比较选择、净值类开放式产品与传统封闭式产品的投资标的的核心区别、个人理财产品的配置建议等,多数理财经理的回答比较模糊且不具有参考性。多数理财经理向记者推介产品时,都仅以预期收益率和时限作为参考指标。此外,某股份制银行的理财经理在介绍一款结构型理财产品(与某H 股市场表现挂钩)时,表示该产品的最高预期收益率一般都能实现,但是官网信息显示,该行类似产品存在达不到最高预期的情况。一家国有大行的理财经理在获悉记者比较关注高收益理财产品后,向记者推介了数款产品,其中包括该行代销的一款信托产品,而且并未特别说明该产品的特殊性质。

事实上,2011年10月公布、2012年1月1日起开始施行的《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中,有专门的章节对于销售人员的管理进行描述和界定,内容超过1300 字,从专业、经验、操守、考核等多个方面对于理财经理,也就是对理财产品销售人员的从业准则进行了界定,其中明确包括了“专业胜任原则”。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在某股份制银行北京西三环一家支行的招聘启事中,设定的理财经理岗位职责十分复杂,包括“分析客户的财务漏洞,提供理财服务;组织客户进行理财知识的系统培训;与客户交流,找到客户理财需求,提供咨询服务等等”,然而其任职条件仅仅要求“大专及以上学历、具有一定的客户服务经验和书面表达能力(没有金融行业经验者前期可在大堂轮岗培训)等等”。另一家股份制银行招聘的全职理财经理,要求也仅仅是“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所学专业不限,勇于创新……”更有银行在招聘理财经理时,对应聘人员的从业经验仅要求“具有销售业务相关经验”,而对其具备的金融领域知识的要求只字不提。

乱象三:风险评估流于形式

作为理财产品“适格销售”的最重要环节,风险评估是银行对于首次购买该行理财产品的客户必须完成的步骤。

客观的说,目前银行风险评估环节的实施较此前已经有了长足的进步,但是部分网点仍然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在某国有大行网点,理财经理直言,“做风险评估时最好选择看起来承受力更高的选项,这样能确保买产品时不受限制”。

按照此种方法,记者在一家银行网点评估出了“进取型”的评级,当记者表示有些选择不太准确想要重新评估时,理财经理以一句“没有必要”直接拒绝了记者的要求。

根据《商业银行理财产品销售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采用当面或网上银行方式对客户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持续评估。超过一年未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或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情况的客户,再次购买理财产品时,应当在商业银行网点或其网上银行完成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有媒体曾在多家银行网点询问何时需要再进行风险评估时,均仅仅被告知“一年以后”,有关“发生可能影响自身风险承受能力情况”这一条则均被直接忽视。

乱象四:礼品赠送看人下菜

在银行理财产品的营销中,赠送礼品这一招数也频频被银行使用,但是记者发现,礼品赠送的随机性较大,究竟什么样的客户可以获得礼品在部分银行的操作实践中并无明确标准。

王女士在某股份制银行原本存有两笔存款,近日其接到银行客户经理小林的短信和电话,并被告知“如果有意购买理财产品,银行可以赠送大米”。张女士在存款到期后赶到银行,由于小林并不知道王女士就是此前在电话中与其有过沟通的客户,一直坚称银行从来没有开展“买理财送大米”的活动,直至王女士表明身份才表示“可以去仓库找赠品”。

“银行通常对于送上门来的客户有所保留,而对于态度暧昧的潜在客户比较热情、优惠也多”,一位社区银行的工作人员对记者表示,“从争夺客户的角度而言,银行自然希望把有限的优惠用在新客户和潜在客户身上,但这样确实对于忠诚度较高的客户不公平”。

乱象五:渲染供给不足气氛

对于经常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人来说,“秒杀理财产品”显然并不令人陌生,其背后往往是预期收益率高出同类的产品。

然而,为了尽早且低成本锁定客户资金,部分理财经理也采用了心理战,为部分预期收益率并不那么惊艳的理财产品渲染出供给不足的气氛。

赵先生在某股份制银行的社区银行查询理财产品时,看中了一款在各家银行同期限产品中预期收益率中等偏上的理财产品,其选择主要原因是在社区银行购买比较方便。客户经理见赵先生流露出购买意向,立即表示“该产品比较抢手,建议立即将资金转入”,而当日是该产品募集期的第一天,且产品募集上限额度较高。赵先生难以分辨所谓的抢手是经验之谈还是销售话术,只好立刻将资金转入,但该笔资金在长达7 天的募集期仅能获得活期利息,赵先生资金的实际收益率变相被降低。

监督不足:大额“飞单”屡禁不止

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最怕碰上什么事?定是“飞单”无疑。所谓“飞单”,即银行员工借助行内平台,私自销售未与银行达成委托销售关系的金融产品。

近年来,银行员工为私利向投资者兜售非本行理财产品的现象屡禁不止,大案、要案频发,而“飞单”行为往往在产品不能按期兑付,甚至出现本金亏损时才得以暴露,等投资者发现“李逵”变“李鬼”往往为时已晚,求告无门。

一位担任过某城商行总行副行长的人士向记者表示,其在任期间遇到过大大小小好几起“飞单”事件。而在“飞单”暴露前,实际上是能从涉事业务员的行为中看出一定苗头的,银行应及时排查异常以便防微杜渐。

“银行工作人员特别是客户经理、理财顾问掌握着大量客源,如果能成功游说客户,那所能调动的金额动辄就是几千万元、甚至上亿元。”华南某位银行人士表示,一旦银行员工被投资公司的高佣金吸引,与其他投资公司“勾结”,以银行的名义私自销售非本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在非本金融机构授权下,与投资者签订私募基金等第三方理财产品的代销协议,并过分夸大收益,便容易滋生“飞单”现象。

2017年4月份,民生银行就爆出过一起高达30 亿元的“萝卜章”理财产品造假案。据媒体报道,该行150 名私人银行高端客户通过民生银行北京分行航天桥支行购买了总规模高达30 亿元号称“保本保息”的伪造理财产品。直到一个投资者在偶然的情况下得知所购买的理财产品根本不存在,这起“假理财飞单案”才被拆穿。

对大多数投资者来说,客户经理在银行内推销理财产品是具有银行“隐性担保”意味的,很少有投资者会怀疑产品的真实性,因此在理财市场发展突飞猛进之时,这种银行的“隐性担保”就为日后“飞单”的集中爆发埋下了隐患。在“飞单”案件增多的同时,“飞单”的涉案金额往往巨大,动辄上亿元,且作案手法的专业程度让机构都难免“中招”。

对于“飞单”在各商业银行都不同程度出现的原因,中央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郭田勇表示,首先是银行对员工的监管不足,其次是消费者缺乏基本的判断,被高收益所诱惑。一旦发生“飞单”现象,投资者往往会采取聚众“维权”等方式将事件闹大,商业银行如想避免形象受损,需要通过“双录”(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等手段提高理财产品操作流程的透明规范程度,杜绝私下签订协议的行为。

对于投资者来说,与其事后追究银行责任远不如提高风险防范意识。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高级研究员、博导王衍行表示,贪图高额回报是投资者陷入“飞单”陷阱的主要原因,投资者应该了解金融产品的风险点,了解银行的操作流程,增强风险防范意识。在购买大额金融产品时,如果对业务员的说辞或者操作流程有疑问,要及时探查清楚,不可以存在侥幸心理。

“理财产品收益超过6%就要打问号,超过8%很危险,超过10%就要做好损失全部本金的准备。”2018年6月14日,银保监会主席郭树清在陆家嘴金融论坛发表主旨演讲,警示投资者,引起了广泛热议。有投资者对此观点表示认可,“浅显的道理,郭树清讲了大实话。”但也有投资者对此发出疑问,“以后买产品都我们自己负责,发行方亏本难道就不用负责了吗?”事实上,这已是郭树清主席公开进行的第二次投资者教育讲话了,在打破刚兑的背景下,投资者的投资理念确实需要改变了。

警惕让你钱财蒸发的理财陷阱!(1)

——骗“你”上当只用四步就够了

第一步:通过社交软件、自媒体软件、婚恋网站、交友网站等物色目标。

第二步:加你为好友后,和你建立感情交流,对你无微不至的关怀,同时向你开放所谓朋友圈,实际上他的朋友圈都是假的,都是炫富伪造百度图,让你被他的形象和“奢靡”的生活所吸引。

第三步:告诉你他平时热衷于在网上投资证券、股票、期货以及境外高收益竞技体育彩票和地下赌博网站,声称有内幕消息和运作人脉,让你感觉到在他的帮助下,一定能够赚大钱,同时告诉你投资有风险,先进行少量投资,并让你每笔投资都有回报(只告诉你收益,不给你返现)。

第四步:在你对他完全信任后,再鼓励你加大力度投资,这时你发现资金疯狂涨,就是没法提现,他会以各种借口让你进一步加大投资,直到套走你所有的积蓄或借款,最后把你拉黑,并从你的视线里消失。

——这些套路需警惕

第一、当有陌生人加你好友,对你嘘寒问暖,主动献殷勤,你要提高警惕了,对方很可能只是对你的钱动心。

第二、当对方开始有意无意向你传递一些关于投资、理财的信息时,包括没认识几天就向你借钱的,一定拉黑处理,或敬而远之。

第三、切勿将自己或亲朋的个人信息传递给陌生人,否则下一个受骗的很有可能是他们。

第四、理财、股票、证券、博彩均有风险,投资需谨慎,尤其是网络投资更需谨慎。

防范风险:不贪才能保持理性

近几年理财被骗逐年增多。最近深圳一名老人被骗千万的事件备受大家关注。理财诈骗手段有利用电信和网络、实体投资、股权交易、P2P平台、银行等等。很多投资人都会盲目认为银行理财产品就比较靠谱,而很多银行理财产品的销售人员为了个人私利经常向普通投资人推销高风险的投资产品进行诈骗活动。本刊梳理理财中的常见诈骗套路,为读者提供如下防范风险对策:

警惕让你钱财蒸发的理财陷阱!(2)

——如何分辨正规投资平台的真假

一、了解相关资质

发行销售资管产品(其中包括银行理财所持的银行牌照、保险资管所持的保险牌照、信托公司所持的信托牌照、证券公司所持的证券牌照),必须拿到相应牌照。

二、辨明真假是非

一直以来,金融牌照都非常紧俏,此前有的公司没有牌照,又不想丢掉商机,就以代销、引流的方式销售资管产品,比如有些平台与合规的金融交易所合作,将交易所的融资计划引流到自家平台,投资人看似是在网络平台购买产品,实际是在金交所进行了注册和购买。

三、查看相应合同

如果产品合同上带有定向融资、定向委托、理财计划等字样,一定要检查平台牌照是否齐全,没有牌照又拒绝下架有关产品的平台,将不能进行备案,你的钱财将可能会有风险。签订合同时要查明是否为阴阳合同,同时一定要持有合同的原件。

四、注意平台动向

如果熟悉的产品大量下架,不要惊慌,平台整改是在保护投资者,很多资管产品只有经过认证的合格投资者(100 万以上家庭资产、年收入50万元以上、有三年以上投资经验)才能购买,在没有资质和牌照的平台上随意购买,产品质量将没有保障,投资人也会承担超过自身承受能力的风险。

五、理性看待风险

只要是在正规平台上购买的合规理财产品,遇到风险时要谨慎看待,不得与诈骗行为混为一谈。

(责任编辑 岁正阳)

一是收益特别高的要当心。例如,某某理财产品分为静态收入和动态收入。静态收入=投资额的1%。比如投资1万元,每天就收入100 元,3个月本钱就能翻倍。此外,还有动态收入投资者推荐的其他人投资都有投资额10% 的提成。目前的房贷利率才4% 多点儿,企业从银行贷款的利率多数也不到10%, 那么,如果理财产品的利息高过14%,就要当心了。

二是看不懂不能投。你是否经常接到这样的电话或短信:来炒原油吧,来炒贵金属吧,来炒期货吧。同时,还会宣称公司实力雄厚,投资交易安全透明,成功把控投资风险。此外,更有一些投资平台,对于开户的客户送出豪礼。如果投资人不懂这些东西,就不要去轻易投资。

三是不清楚钱给谁用的不投。有些投资公司与客户签订的借款协议只标明了金额和期限,并没有明确的借款用途,甚至在这些公司的官网上也查询不到资金流向,这有可能是进了公司自己的资金池。

四是先交钱再找项目的别投。某某理财产品称为类私募,并不像私募那样打包好一个理财项目再出去募集资金,而是需要投资者先交钱,等钱凑到一定数额再去找项目。以天使投资或者其他名义将钱投出去这种方式,投资者不是购买私募产品,而是直接变成合伙人,合伙投资人当然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可是投资者把钱投入各种各样的公司,而且什么行业都有,结果最后发现这些全都是他们自己注册的空壳公司。

五是避免高风险,安全为主。老年人做投资理财首先考虑投资渠道的安全性,以稳妥收益为主。一般情况下,高收益往往伴随高风险,老年人很难经受投资上的重大亏损,老年人主要投资于互联网金融、储蓄、国债等方向,根据个人情况选择风险较低的理财产品及平台进行投资最为妥当。

六是盘点好资产,灵活方便。老年人理财投资先明晰自己的收入、支出、存款,计算可用的闲置资金大致金额再规划购入哪些理财产品,切忌一次性全部买入一款理财产品,以防资金回笼困难。老年人因生病、住院等急需用钱的概率相对较高,这就要求老年人在存钱的时候应适当考虑支取的方便性和灵活性。

七是投资不能贪,稳健增值。应该多重视稳健型、多元化的投资方式,例如配置银行储蓄、互联网P2P理财等,银行储蓄年化率3%左右,利润虽小但安全系数较高;另外,综合选择互联网、P2P理财,如合伙人金融理财产品预期投资年化收益率在12%左右也非常不错,安全有保障,投资门槛也相对较低。总之,理财诈骗套路层出不穷,只要投资人采取适当可行的对策,就可以规避理财风险。

加强风控:引导市场健康发展

近年来,中国理财市场规模快速增长,但同时误导销售、私售飞单、保险代理涉“庞氏骗局”等风险事件频频发生,危害金融行业健康发展和民众财产安全。此时监管层出手整治,及时防范风险,十分必要。

在风云变幻的金融市场,人们期待既能分散投资, 又可获得稳定、高额的投资回报的理财产品。货币市场投资一直备受关注。 中外资银行纷纷推出货币市场结构性理财产品 。 业内人士指出, 银行理财作为一种新兴理财业务, 一直缺乏相关法律规范 , 只有使商业银行理财业务走上有法可依的规范发展道路 , 才有利于加强对日益盛行的银行个人理财的风险控制。

作为最大众的理财产品——银行理财,因涉及客户范围广,一直是风险高发领域。2017年8月23日,原银监会发布《银行业金融机构销售专区录音录像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实施专区“双录”,即设立销售专区并在销售专区内装配电子系统,对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过程同步录音录像。旨在规范销售市场秩序和银行业金融机构自有理财产品及代销产品销售行为,有效治理误导销售、私售“飞单”等问题。

此外,“防风险、严监管”也是近年来保险监管工作的主基调,保险产品乃近年国内增速最快的理财产品之一,一段时间以来,个别保险公司盲目扩张,部分保险产品设计偏离保险本源,保障功能弱化,实际上成了投资品,甚至异化成少数人的融资工具。

原保监会副主席陈文辉表示,保险业要在服务实体经济和社会发展领域精耕细作,种好自己的田,充分发挥在风险管理和长期资产负债匹配管理上的核心优势,发挥好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的功能作用。除对个别险企偏离保险本源进行纠偏外,要有效化解保险业风险,尤其是流动性风险和公司治理失效风险,并对保险公司真实股东穿透监管。

严监管以防风险的原因之一是中国理财市场规模之大。根据中国银行业协会发布的《2018年中国银行业理财业务发展报告》,截至2018年底,非保本理财产品4.8 万只,存续余额22.04 万亿元,与2017年底基本持平。在“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发布后,银行理财产品余额总体平稳,未出现大幅波动。

那么,当前银行理财市场系统性风险处于何种情况?普益标准联合西南财经大学信托与理财研究所发布的《银行理财市场系统风险性报告(2018)》显示,总体来看,我国银行理财市场当前的系统性风险处于2013年以来的最低水平。

低风险成绩的取得得益于监管部门的有力推动。2016年初以后,伴随着一系列监管措施的出台,如《关于银行业风险防控工作的指导意见》《关于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的指导意见》《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监督管理办法》等,同业理财业务受限、权益类资产泡沫水平降低、刚性兑付有所减缓、期限错配不断减弱,这些因素促使银行理财机构风险下降。同时,银行理财市场投资者越加理性与成熟、“羊群效应”减弱等也使得资金来源方风险下降,从而共同推动银行理财市场系统性风险整体呈现逐渐下降趋势。

此外,完整的监管体系也逐步形成。2018年12月2日,银保监会发布《商业银行理财子公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子公司管理办法》),与此前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主要在股权管理、自有资金投资、内控隔离和交易管控等几个方面作出了修改和完善。

多位专家对此均表示,《子公司管理办法》的发布标志着其与资管新规、理财新规共同构成的银行理财完整监管体系初步形成。未来,资本金雄厚的大型银行将积极探索理财子公司的全面发展,而资本实力较弱的小银行或将转向纯粹的销售渠道,现有的银行理财市场格局面临深度调整。

“子公司制是银行理财业务重要的制度创新,将推动银行理财业务乃至整个资产管理行业更加专业化、综合化发展。”中国人民大学重阳金融研究院客座研究员董希淼如是表示。

农业银行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设立理财子公司,实现理财业务专业化经营和建立有效的风险隔离机制,有利于推动理财业务回归资管行业本源,更好地满足客户多样化投资需求和加强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进一步加大对民营企业等各类经济主体的支持力度,增强服务实体经济、价值创造和整体抗风险能力。

银行业、保险业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财产安全。不论是国际还是国内,均应接受最为严格审慎的监管,始终强化内部控制和外部约束,严格防范短期利益和过度承担风险,更好地保障其安全稳健运行和可持续发展。

【黑名单】 黑龙江大庆警方公布40 家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黑名单”

近年来,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老百姓参与投资理财的需求日渐旺盛。于是,一些不法分子将“非法集资”包装成私募基金、P2P、健康服务、高科技产品等,以高收益、高回报为诱饵,骗取公众“入套”,非法吸纳资金。近日,大庆市萨尔图公安分局公布了一批非法吸收公共存款、集资诈骗“黑名单”,希望群众们擦亮眼睛,谨防上当受骗。

(来源:东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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