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2019-09-29 13:42沈俊彪
中国市场 2019年25期
关键词:风险防范民营企业金融机构

沈俊彪

[摘要]现阶段,民营经济已成为我国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在发展过程中由于其自身管理、融资模式等方面的问题在资本市场上陷入了融资难、融资贵的困境。文章從民营企业自身弱势、金融机构风险防范、政策支持几个方面分析民营企业获取金融支持上存在的问题,并针对其问题提出对策建议。

[关键词]金融机构;民营企业;融资;风险防范

[DOI]10.13939/j.cnki.zgsc.2019.25.071

1民营企业发展与融资现状

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不断深入,民营企业发展进程不断加快,已经成为我国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民营企业的发展不仅增加了国民收入,还作为吸纳就业的重要经济形式,为社会的稳定提供了基础条件,是我国经济平稳运行的中坚力量。经济新常态背景下,我国对于民营经济的政策法律支持加大,民营经济比例扩大,数据显示,民营企业对我国 GDP 贡献率高达 60% 以上,提供了80%的城镇就业岗位,吸纳了70% 以上的农村转移劳动力,新增就业 90% 在民营企业,来自民营企业的税收占比超过 50%。然而我国国民经济仍以国有制为主导,民营企业由于其自身地位与发展特点在市场融资上还存在明显短板,其从金融机构获得的资金支持十分有限,这些都制约着民营企业的进一步发展。

目前,民营企业发展主要依赖于内部积累,靠自身的营业收入或者内部员工集资来填充内部资金,而民营企业筹措外部资金的主要渠道是依靠金融机构开展间接融资业务。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由于资金充足、体系健全成为了外部融资的首选,但是这些金融机构以盈利和规避风险作为主要任务,对于民营企业信贷融资门槛苛刻。民营企业在发展环节中缺乏金融信贷的有力支持,仅仅靠自己内部资金滚动,经营成本负担重,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成为了众所周知的问题。虽然近年来政府已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支持民企融资,例如开展解决拖欠民营企业账款问题的专项行动,加大民企贷款、减税降负等举措并取得了一定的积极成效,但在实际执行时,民营企业信用贷款资质评估、担保耗时长、收费高现象仍十分严重,与国有企业资源配置、政府管理服务、政企联合发展方面还存在明显差距。

2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2.1民营企业自身的弱势和风险点

民营企业由于自身规模小、内部治理能力弱、财务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导致其在资本市场上竞争力较弱,获得的金融支持不足,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2.1.1自身管理不规范

民营企业大多为个人业主制、合伙制和家族制,通常规模小,很少建立了现代企业管理模式,缺乏科学的组织与管理体制,传统的落后的管理思想在组织中根深蒂固。民企往往层级结构不明了,缺乏权利的相互制约,组织的决策多为个人决定,存在着领导者主观臆断和企业短视行为。而且民企内部的激励与制约多靠人情关系维系,企业规章制度不完善,人浮于事,员工态度散漫,缺乏工作积极性,组织整体效率低下。民营企业自身管理水平低下导致外界对其认可度低,金融机构很少愿意对其提供资金支持。

2.1.2财务制度不健全

企业的财务信息与经营状况是金融机构提供支持的重要衡量内容,而民营企业内部财务制度与监督机制不健全。一方面,民营企业在账面上往往缺乏完善的业务往来记录,财务数据不全,或者已有数据不能显示出其良好的经营状况,因此金融机构缺乏对其能够持续健康经营的信心;另一方面,由于监督体制的不健全,民营企业会为了吸取更多的外部筹资对企业财务状况加以润色,内部会计操控现象普遍,财务信息失真,因此企业的财务报表并不能如实反映企业的实际经营状况。银行等金融机构为防范资金风险,在信贷融资前对于融资对象的资质审查十分严格,民营企业的财务信息和数据出现问题会直接导致金融机构的信贷人员无法准确评估企业的盈利与风险水平,对企业经营活动产生质疑,这种不信任感促使金融机构为了其利润最大化目标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减少对于财务制度不健全的民营企业的融资支持。

2.1.3欠缺信用观念,信誉度普遍较低

大多数民营企业的信用体制不完善,信用观念淡薄,缺乏对业务信用信息的记录与整理,金融机构进行信贷评定时依据较少,而且金融机构通常更加关注企业的资产规模,对于大多数规模较小、处于成长期的民营企业来说,很难获得较高的资信评级。因此,我国的民营企业极少具备向金融机构进行信用贷款的条件,只能采取抵押贷款的形式,但是民营企业申请抵押贷款时有效的抵押物较少且需要第三方进行担保,缺少有效的抵押和担保成为了民企无法得到金融机构支持的一个重要的原因。另外,一部分民营企业在筹措外部资金时,夸大企业的利润水平和信用资质,在还款时通过转移银行存款、借助重组名义等各种手段躲避债务,对金融机构回款上存在很大问题,其信誉度大打折扣。

2.1.4融资模式单一

现阶段,金融机构给予民营企业的支持仅仅限于业务结算、小额度贷款等,间接融资的途径单一。由于市场准入门槛高、信贷条件严苛、缺乏创业投资政策保障等限制,资金更倾向于流向国有企业,普通民营企业很难在竞争激烈的资本市场中借助资本力量筹集资金,难以争取额度或者通过股权转让上市,很少能够提高发行股票、债券等途径获取金融支持,目前我国现有的上市公司中民营企业仅仅占很少的比重。单一的融资渠道使得一部分民营企业只能依靠内部积累和银行贷款来获取经营所需资金,缺乏稳定的融资渠道与新型的金融业务模式的运用,长期以往导致资金匮乏,民营企业发展动力不足。

2.2金融机构风险识别能力不足

金融机构作为风险经营的组织,追求利润最大化是首要目标。而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对于项目投资的风险评估具有信息不对称性,信息披露体制不健全,金融机构的风险识别能力不足,无法明确企业真实经营状况、项目资金流向和使用效果。而民营企业融资与企业自身经营风险大,受市场影响较大,且融资多为短期融资,贷款额度小,单位成本必然就会提高,投资回报率低,收益回收期较长,出于规避风险以及规模经济的考虑,金融机构更倾向于争取规模大、资金多、风险小的项目,资金更多地流入中大型企业和国有企业,民营企业获得的金融支持少之又少,导致金融服务民营企业市场失灵。

同时,商业银行借款作为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的主要融资渠道,通常会从重视资金投资的安全性角度出发,着重考量贷款过程中资金回收、资金利用效益问题,对于民营企业抵押担保、跟踪监督等过程严格把控,导致金融机构信贷融资的权利高度集中,民企申请贷款过程繁复,关卡重重,审批的周期长。而市场竞争的加剧和外部环境的不确定性往往使民营企业急需资金进行扩大再生产,冗长的资金审批流程会导致企业错失市场良机,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之间的矛盾加剧。

2.3金融信贷政策的限制

近年来,在我国经济发展新常态下,经济发展速度逐渐放缓,市场上出现了产能过剩、有效需求不足等状况,同时市场竞争的加剧和经济体制不健全等问题共同制约着民营企业的发展。由于政府机构担负着国民经济平稳发展、促进就业等职能,要从宏观上进行把控,需要大量持续的资金用于社会基础设施和国有企业的建设,这占用了大量资源,而资金在资源配置过程中又受到软性约束,导致地方融资平台一味追求稳健性,将资源投向很多效率低下、回报低的国有企业或大型企业,信贷资源的有限性同时导致融资成本的增加。目前,经济正处于结构性改革之中,尽管政府已经出台了一系列信贷融资政策来改善民营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但对于金融机构支持民企的信贷激励和考核机制仍不完善,金融信贷政策执行的关键在于落地,仍然需要政府加强监管,持续地推进民营经济。

建立完善的金融机构的信贷机制能够提升金融支持民营企业的融资效率与效益。然而,目前没有明确的信贷政策要求金融机构对民营企业融资资金达到一定的目标额,政策支持民企融资成为了空话。另外,金融机构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投资偏好上的思维偏差仍然存在,缺乏对于民营企业客观、完善的信贷评估的考核指标,常常在没有全面考量的情况下为求无过,不会选择民营企业。因此,金融机构信贷政策和机制的种种不完善制约了民营企业的融资。

3加强金融机构支持民营企业力度的对策建议

3.1加强民营企业内部治理规范性,提升自身融资能力

民营企业应当积极转变传统落后的管理思维,建立现代化的企业制度,明确组织结构与组织层级,规范员工行为,提升经济效益和可持续发展能力,树立出经营状况良好、前景明朗的企业形象以吸引外部投资。金融机构出于风险防范与投资的谨慎性,往往选择财务状况良好、信用资质信息透明的大中型企业,因此,民营企业应完善企业的财务制度,提供真实、全面的财务报表,增强财务信息的公开度与透明度,对每一笔业务做好详细的信用记录并整理,尤其重视企业法人代表的信用资质,竭力满足金融机构信贷的资质要求,创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以获得金融机构的信任及支持,缓解两者之间的关系。

同时,引导民营企业积极适应经济新常态发展,理性参与融资活动,提高对政策的敏感程度以获取资金支持,提升创新创业能力,增加产品和服务的附加价值和不可替代能力,享受政府创新创业补贴、税收返还等优惠政策。

3.2健全金融机构服务体系

为促使民营企业实现顺利融资,应加大金融机构的支持力度,改善民营企业的金融服务。金融机构应充分利用现有的金融工具和先进的信息技术进行风险识别,通过权威的数据平台充分挖掘民营企业的信用信息、财务信息、交易信息等关联信息并据此全面衡量企业的经营状况,在一定程度上减轻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间信息不对称的状况。

金融机构与民营企业都是以市场为导向的,目标都是利润的最大化。因此金融机构应在民营企业融资渠道不畅导致的融资难、融资贵困境中作为主动的一方,在风险识别的基础上,主动向具有资质的民营企业提供资金,与具有发展潜力、前景良好的民营企业建立战略合作的关系,共同发展,创造更大的利润。此外,应对金融服务业务加大改革与创新力度,从民营企业特点出发,提供相适应金融服务,满足现代民营企业多元化需求,为民企提供全方位的资金支持。

3.3制定合理的金融信贷政策,提供配套服务

政府等相关部门应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金融支持的现状有清晰的认识,牢牢把握金融支持实体经济的准则,制定相应的金融信贷政策并确保政策落地。民营企业在其经营发展中呈现出自身的特点与问题,主要是由于其管理水平低、组织机构不健全等问题导致的,相关部门应对这些问题进行甄别,认真研究相应的对策,有针对性地提供配套服务。

政府应致力于打破国有企业刚需,营造一个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一方面,落实民企实质性减税政策,对于小微企业、科技型初创企业实施普惠性税收免除,鼓励民营经济的发展;另一方面,政府应督促相关金融部门健全金融信贷条例并建立监督体制,鼓励商业银行将民营企业作为重点服务的对象,设定一个民营企业信贷具体的年度目标额,切实帮助民营企业缓解融资难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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