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基于组合是当前体育课堂教学内容呈现的主要特征与基本要求,分析了组合练习衔接点的教学价值,指出组合练习衔接点是项目特征的体现点、能力目标的发展点以及教学难点的突破点;并提出了相应的教学建议,即组合练习衔接点教学要以学科核心素养培养为指向,要体现差异化和区别对待,要有表现标准和具体化策略。
关键词:组合练习;衔接点;价值分析;教学建议
中图分类号:G633.9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5-2410(2019)09-0019-02
《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年版)》〔以下簡称《课程标准(2017)》〕中强调,要创设复杂的运动情境,呈现结构化的知识与技能教学,引导学生用结构化的知识和技能去解决体育与健康实践中的问题[1]。《浙江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提出“常态课的七个标准”[2],其中“教材三个一(即单一的身体练习、组合练习、游戏或比赛)”的重点在于对组合的理解与把握,在进而的研究中,又有学者对组合的形式进行了归类与梳理,分析比较了技术组合、组合技术、练习组合、组合练习等概念,围绕着“组合形式”等问题进行了研究,如,认为“组合练习”的概念包含了“组合技术”等。可见,组合是当前体育课堂教学内容呈现的主要特征与基本要求。
一、组合练习衔接点所体现的价值特征
组合练习,指向于“多个单一练习动作组合起来的练习”,多个练习动作由单人完成,包含“组合技术”,内容可以是多个单一技术的组合,可以是单一(或多个)技术与单一(或多个)“通过技术发展体能的练习方法”的组合,也可以是单一(或多个)“通过技术发展体能的练习方法”的组合,如“运球+传球+抢篮板(多个单一技术组合、单人完成)”“运球+传球+跳起摸高(单一或多个技术与单一或多个体能练习方法组合、单人完成)”[3]。其中的“+”,即为组合练习的衔接点。
1.组合练习衔接点是项目特征的体现点
把握项目特征在体育教学中非常重要,对项目特征的把握程度决定了对教材、教学内容的理解与处理能力。孙喜和教授认为,开放式运动技能项目具有多变性和不可预测性,能形成对外在刺激和反应动作的特征。具体体现在:动作之前不能事先作决定,做出动作决定的速度至关重要,在做动作的时候有多重选择,最小空间动作,竞争条件下动作等等。
如,足、篮、排等大球类项目的开放性、对抗性的项目特征,决定了在教学设计时,就必须考虑“人—球—人”关系,而不只停留于“人—球”关系上,后者的教学是“唯技术”的教学,只考虑练习者自身与球的关系,考虑技术的掌握情况,而前者除了要考虑技术层面(人有球或无球状态下使用技术),还要考虑与同伴或防守人的位置关系、环境条件下的技术选择、使用能力,而这种位置关系和环境条件又是复杂多变、不可预测的,教学设计时要注重位置关系与环境条件的设置。如,篮球接球后面对防守人的“三威胁”姿势,即接球+投篮/传球/突破的组合衔接点的教学时,就要引导学生明确:根据接球人与同伴、防守人之间的位置关系变化,有或投或传或突破等多种方式选择,而不是固定的、封闭的某种组合练习(如,田径、体操、武术等项目中的周期性或非周期性技术组合动作),以体现球类项目开放性运动技能的特征。如果教学中还是在单一环境条件下的、单一技术或是固定单一动作间组合的练习,显然是不足以体现项目特征的。
2.组合练习衔接点是能力目标的发展点
依据《课程标准(2017版)》,体育与健康核心素养之一的运动能力的具体表现形式为体能状况、运动认知与技战术运用、体育展示与比赛,组合练习的衔接点也是学生运动能力目标的发展点。
如,在一堂“篮球行进间跑动/运球+传(接)球技术方法”教学课中,运动认知目标设定为“能合理选择传球线路”,课中某一环节,要求学生两人一组进行“行进间跑动/运球+双手胸前传(接)球”练习,此时,当防守人出现在传球路线上时,“合理选择”目标就表现为:要根据防守人与同伴的位置关系,调整和选用传(接)球方式,如,单手肩上传球、击地传球等,非仅限于双手胸前传接方式。而“合理选择”这一运动认知能力目标的发展点就在于“行进间跑动/运球”与“传(接)球”的衔接点上,在于教学中引导学生对具体传球线路的分析、判断,对传球时机与方式的选择上,也就是说,“跑动/运球+传(接)球技术方法”衔接点的教学有效发展了学生的运动认知能力。
又如,在“两人相向一运一跑交换位置传(接)球”练习中,在运球/跑动+传(接)球的组合衔接教学中,要求持球者看到对方跑至指定位置并转身后立即将球传出,不仅能体现出传(接)球准确、到位等技能目标,更发展了传球者观察、分析与判断以及对传球时机把握的能力,发展了接球者快速反应以及后续动作连接(处理球)的能力。
3.组合练习衔接点是教学难点的突破点
课堂教学方法与手段要注重凸显重点,突破难点。教学重点指向于技术动作规格、要领层面,是所有学生必须掌握的,因此,教学方法与手段要注重能凸显重点;而教学难点更多指向于个人掌握技术的程度,如连贯性、协调性、上下肢协调配合、动作时机把握的好与差等,表现出不同的差异,“突破难点”的教学比“突显重点”的教学更为不易。
教学难点如何突破,衔接点的教学是很好的突破点。如,以往“篮球传接球”教学往往只重视传球动作而忽视接球动作,重视单一动作(传与接)而忽视传接球与其他动作的衔接,在“篮球传接球+”组合练习中,当将重点关注于“+”即衔接点上时,接球动作质量就变得很重要,在教学中势必要引导学生在接球后务必将球收于腹前以保护球,以免球轻易被防守队员切掉而造成后续动作无法接续,并且积极为后续其他动作(如,投篮、传球、运球等)做准备,可以看到,衔接点教学能为有效解决组合动作连贯性等教学难点提供服务。
二、组合练习衔接点的教学建议
1.组合练习衔接点教学应以学科核心素养培养为指向
体育与健康学科“运动能力”核心素养主要聚焦于“体能发展”“技能运用”和“认知提高”,同时,依据《课程标准》中对体育与健康学科核心素养的五级水平划分,在“运动能力”素养方面,主要体现在“理解、认识、熟练(主动、综合)运用所学的运动知识与技能分析和解决项目学练和比赛中的复杂问题,提高实践运用能力”,如,体能分配问题、项目认知程度问题,对练习和比赛过程的判断、“阅读”与理解能力,合理選择与运用技战术内容与形式问题等,这些能力的发展都可渗透在组合练习衔接点教学中。在教学中要根据体育与健康学科核心素养五级水平指向,将组合练习(“技术+”)单元内容与目标进行划分,强化组合练习衔接点教学,具体如上述“能力目标发展点”示例所述。
2.组合练习衔接点教学要体现差异化,区别对待
根据开放式运动技能特征以及教学难点指向个人掌握技术程度的特点,组合练习衔接点的教学中也应体现差异化,做到区别对待,也即要有多种任务与环境条件、多种教学策略、多动作选择的提供以适应不同层次学生的学习需求。可在改变身体姿势,改变强度(负荷、时间、次数、密度等),改变动作的方向、幅度、节奏、路线,改变支撑面,改变配合人数,改变规则等条件下,进行动作之间的连接学习。
如,前滚翻教学中,组合练习衔接教学可以在“技术动作规格”方面表现为一种或几种动作形态(如,学生选择“滚翻后直腿坐”和“滚翻后屈腿抱膝起”);在“运动衔接”方面可以表现为周期性动作(只完成单个或连续完成多个前滚翻重复动作),也可以表现为非周期性动作(单个动作前、后与其他动作衔接,如,前滚翻+蹲撑跳成屈体分腿俯撑、前滚翻+挺身跳等);可以在“运动环境”方面表现为水平地面垫上滚翻,也可是从高处向低处或由低处向高处滚翻衔接。可以是独立完成,也可是在同伴(教师或保护垫)的保护与帮助下完成,等等,这将极大地丰富衔接点教学内容的呈现形式,因为在每种不同条件下的衔接教学内容(方法)都可以有相应的内容标准和表现标准方面的具体要求,这就使得教学变得更加丰满,充满多种能力获得的可能性。
3.组合练习衔接点教学要有表现标准和具体化策略
组合练习衔接点的教学中要重视引导学生主动参与练习,发挥主体作用,并且要有具体化策略与表现标准。如,在进行“篮球行进间双手胸前传接球+上篮”两人一组分组练习时,有的教师往往会根据自己的观察,利用哨声对下一组出发时机进行集体统一控制;有的教师则会在教学中引导学生自我观察后作出判断,如,引导学生“当看到前一组同学传接至篮下上篮,球碰及篮筐后(想象己方抢到篮板球,后场快速发起两人短传进攻)”时,持球人立即传球,开始练习,既发展了学生自我观察、判断与快速动作的能力,也使得课堂更加流畅,提高学生的练习密度(学生分组练习有快慢,统一指挥组织势必造成一部分人/组练习的间歇与停顿)。
又如,如何进行足球传球与无球跑位的衔接点教学,可以提供具体化的操作策略,如,采用“3V1传球与跑位接应练习”,提高“传球”与“跑动接应”的有效衔接。在表现标准方面,可以向学生提出具体要求。如,始终保持持球人/传球人左右两侧都有接应同伴,无球队员必须时刻观察、判断球的移动,跑动到持球人/传球者的两侧接球、要球、接应;传球人要根据同伴、防守人的位置情况,在同伴跑到位后再传等,强化了传球与无球跑动的有效衔接。
组合练习的衔接点,有时候并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显性知识与技能,也容易被忽视。不同于单纯的单一技术动作或练习的叠加,组合练习衔接点体现出的价值特征正是项目认知、能力发展以及教学把握所需。只有充分认识与理解组合练习衔接点的教学价值,才能在教学中充分利用好衔接点的教学,最终体现《课程标准》中倡导的“力求避免过于注重单一知识点以及把结构化的知识与技能割裂开来的灌输式教学模式,将知识点的教学置于复杂情景之中,引导学生用结构化的知识与技能去解决体育与健康实践中的问题”的要求。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体育与健康课程标准(2017年版)[S].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8.
[2]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浙江省义务教育体育与健康课程指导纲要[M].杭州:浙江教育出版社,2015.
[3]杨伯明.基于类动作特征下的技能教学评价——以学生的发展为中心[J].体育教学,2015(7):29-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