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 犁
回老屯,听人们喊我小黄毛
他们从背后喊,迎面也喊,扯着嗓子
一声接一声,喊……
这多像喊一条土狗啊
我的小名,原来一直躲在这里
这么多年,我把那些淡黄的,苍白的
柔弱的,一根根,焗好,藏住,掖紧
生怕它们露出来
从公社,到县城,到哈尔滨,再到北京
记不清,这些年我染了多少次
记不清,多少次想听一声
这亲热的呼唤。也许有人喊过
我却没回。我怕一答应
会醒来,会流泪,会傻乎乎
退回到王太玉屯的田野里
成为那个,还没来得及
拥有官名的孩子
(《没来得及拥有官名的孩子》)
我把这首诗全部引用出来,是因为它是作者一口气写出来的,弄断它,就像给一个健全的身体截肢了。而更重要的是只有完整地感受诗中气脉的起伏,才能体悟到诗人对故乡和童年深入骨髓又复杂细微的情感。这里的“官名”是指正式的名字,属于东北方言。我们都有这样的经历,一般中学以后,就不愿意别人叫自己的小名和绰号,甚至极力地掩藏。本诗正是通过我的小名也是绰号“小黄毛”,来切入和推进诗情。乡亲们喊我小黄毛,是因为他们诚朴依旧,我这么多年用各种方式极力掩藏这个有点像乡村土狗一样名字的绰号,是因为我长大了,变化了,甚至有身份了。所以亲人们一声声的“小黄毛”,就像一下下撕下罩在我身心上的伪装,最终让真实的原初的本来的我重新凸现。于是这对小名的呼喊,成了一种唤醒,让错位的自己重新复位,让人性重归人性。
这是宋心海的真实心理,也是他写作这首诗的一种布局,即先抑后扬。其实诗人一直怀揣故乡和亲人,对他们的深情像一根刺埋在心里。掩藏小名甚至故意不应答,是为了不让这个刺发作,不然就会心疼、半夜惊醒、流泪、变傻并缩回到童年。作者依然是以退为进,以否定的口吻肯定并攥紧时光和任何变故都无法改变的真爱。整首诗像磨制铁钉,又把这个钉子钉进去,一下比一下深入,最后让最锐利的诗尖扎在读者的心上。
我之所以细致地解读这首诗,是因为现在写乡愁的诗浩如烟海,但像宋心海这么真实立体又有情感冲击力的作品却寥寥无几。这也说明只有有感才能爆发,那些为了“发”而特意寻找乡愁题材的诗人,其作品也因缺乏情感支撑而干瘪无力。不仅宋心海这组《王玉太屯的方言》,包括宋心海所有的乡愁之作,每一首都让读者揪心。他要对亲人说的话太多了,这么些年憋在心里,像潮水积攒着堆积着,他写诗就是泄洪,就是不让潮水伤身。所以这些诗就是他心灵上刮下的血和肉。他以写作拥抱亲人,并拯救与自救。因此他不忸怩作态,写诗就是说话,说心窝子里的话。跟亲人说话不用花里胡哨,他的诗自然就没有粉饰,省略了技巧。而且情感激荡起来,语言必真而动人,不但不需技艺,而会刮带出出人意料的金句,技艺也会随之自动生成。所以宋心海的诗就有了最突出的品质,那就是真挚。
我强调真挚,是因为它不仅是诗人的品格,更是当下需要的诗歌审美的特质,因为当下诗坛虚情假意又相互复制的赝品太多了。医治或阻击诗歌虚假的流行病,必须重提真挚,必须呼唤和确立真挚的诗歌美学。而且有真挚,诗就鲜活,有冲劲和生命力。从这个角度来说,宋心海真情写作就有了更多更重要的价值和意义。
真挚出真味。宋心海的《王太玉屯的方言》再现了爷爷、姥姥、爸爸、妈妈、哥哥的遭遇和命运,品读他们的苦难和苦难中的搀扶和爱,让人不自觉地舌尖有了很多种交织的人间真味。诗有滋味则为高妙,但这组诗的味道却有点苦涩。这是因为诗人以非虚构的方式,将强烈刺激他神经,让他疼让他流泪的苦难记忆原封不动地端出来,没做任何篡改。于是一种先是苦,细细嚼来又很厚实饱满的滋味便在身心里回旋。这滋味很像东北大地到处都是的苣荬菜,苦涩,但越嚼越香越绵长,不仅能充饥,还能清热解毒,没有污染。譬如他写哥哥不爱吃苹果,战友们硬往他嘴里塞,牙齿都掉了,还是不吃。但后来妈妈揭开了哥哥不吃苹果的谜底:“大哥是爱吃苹果的/但是他不敢吃/尤其是别人给的苹果/他怕还不起”。现在看不可思议,但这就是苦难岁月给一个有自尊心的人养成的怪癖,苦但真,苦中有尊严。还有《饭碗》里,爸爸习惯了妈妈总是偷偷地给自己的饭碗里加饭,直到有一天妈妈饿病了,爸爸才知道真相,于是把饭碗砸了,并立志绝不让妈妈碗里无饭。现在日子好了,但这习惯养成了:“一晃,他们老得掉渣了/但还是互相盯着彼此的饭碗”。苦,但相濡以沫。因为爱,舌尖上泛起了醇厚香甜的感觉,传导到心里,就是棉被披身的大温暖。
这种先苦后香、苦中掺香的味道,贯穿了宋心海每一首诗,成了他诗歌的一种品质和气质,甚至是结构:苦是底色,由此发轫,终归于香醇。所以,苦难仅仅是他写诗的爆发点,他最终要表达的是苦难中亲情的温暖,情义的力量,而且亲情重于生命,爱能战胜一切。这也是他忍受苦涩的冲击,一定要把这种体味写成诗的理由。
需要强调的是,写亲人的生离死别是很悲戚的,但宋心海的诗中常常流露出天真的神情。除了感情的至真至纯,天真属于大人说小孩的话,尽管理智上明白,但被感觉本能地牵着,不自觉地说着童话和梦话。这不是说谎,而是一种期待,是感情极其专注后产生的一种愿望,本人在那一刻会信以为真。譬如宋心海怕母亲走失,就渴望跟在后面的自己,“走着走着/就走回她的身体里//好像我真的一直没有生下来/好像我们真的/谁也不会丢下谁”。还有另外一首写母亲的《躲到她的影子里》,诗人要把“耳朵安到她脚下”,然后:“我必须躲到她的影子里/无论谁在叫喊/都可以不答应/我必须听清一个人的身体里/有一个我/ 和我的呼吸//我有时叫她母亲/有时叫她/——自己”。
尽管儿子长大成人,但母子之爱丝毫没有减弱,只是过去是母亲保护儿子,现在儿子要保护母亲。但要回到母亲的身体里,合二为一,这多么像小时候儿子说给母亲的话。这不可能的事情,诗人说得非常认真,而且写诗的瞬间,他是相信可以真的能这样。这就是天真,天然的真,纯粹的真,没有一点杂质。诗因有了这美好的天真,沉重中有了轻松和趣味,流着泪的脸上也绽放出笑容。
天真不只是这些具体的细节,更是宋心海诗歌的神态,而且直接变成了他写作的思维。让他的写作方式变得单纯,具体就是简约和洗练。譬如他的《画姥姥》:“每次/想姥姥/我就会在/一张白纸上/画王太玉屯的西漫岗/那些坟堆上/被风吹得/ 摇摇晃晃的/ 草”。像美术的速写,轻轻一笔,境界全出,而且有画面有动态有风声。只是看不见情感,但让心很痛很沉。这是不是中国写意画提倡的“逸笔草草,尽其妙也”?是说用最简单的笔墨画出最深的境界,最丰富的情感。它具体就是下笔要轻、简、少,而且只用水墨,不用色彩,以单色对应复杂。以此映照宋心海的诗歌,就是减法写作,剪去形容词以及语言上的枝枝蔓蔓,让表达更直率,让真实全裸现。最好一口气一首诗,不滞不隔,这样诗歌就气血贯通,气脉生动。以这首《捉迷藏》为例:“这些草把爷爷藏了起来/他一直在等待/我们把他找出来//但是每一次/我们找到的都不是他/只是这些/从坟墓里长出来的草//越来越深的草/淹没了他/又像是紧紧地/抱住了他”。
几乎一呼一吸的吐纳之间就完成了这首诗,像流水一样连贯,而且很快。依然是白描,依然是一笔下去,事物的面貌就全部呈现,而且有起承转合,动静转换,情感顿挫。主要的依旧是以天真的语调和神态,去承接生死永隔的冷酷和沉重。虽然只是寥寥几句,眼前真的晃荡着荒草,而且漫山遍野。思之深,爱之切,萋萋无涯。这就是以少胜多,单纯里有沧桑,简约里有大道。所以,宋心海写苦难,但不贩卖苦难;写亲情,也不是影射和疗伤,而是对血亲有着天然的依赖和跪爱。并以此为长久不安的心灵找到着落和归宿。
更重要的是,宋心海把稀松平常的事件梳理成诗,并让它像音乐一样流动,然后用渐成尖厉的口语一层层扒生活的皮,最后让扎心又暖心的诗眼亮起来。这样的诗是有气场的,因为跳跃在口唇间的亲历事件,更可靠更鲜活更自由更有吸引力。
所以,较那些崇尚炼金术的技艺主义者,宋心海更在乎情感的撬动,他的每一首诗都是情感烧糊后的自然留痕。与想象力相比,他更相信直觉,并用它直接映像。他用脱口而出的口语替代了冥思苦想的修辞,他坚信只要情感奔泻,定能催逼出绝技并能涮洗陈旧的感觉和思维。这就是顿悟,包含着灵犀和睿智,指向本土化的思维和诗学。宋心海无意间在恢复和强化着被许多诗人忽视的触景生情有感而发的写作常识,而在情感流的写作中,他力求让诗歌更真实、直接、朴素、洗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