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张筱蓥
2019年6月3日,临猗县耽子镇靳家卓村,深沉的夜色笼罩着初夏的闷热。
晚上十点钟左右,一阵敲门声惊醒了劳累一天早早入睡的村民畅炎正:“老畅,老畅,睡了么?”
耽子镇纪委书记程甲刚与纪检专干忙完手头的工作,已经是晚上九点多了,来不及喘口气,便风尘仆仆从镇政府机关直奔几里外的靳家卓村,来兑现他对村民的承诺。
“今领到河渠赔偿款2800元……”畅炎正左手拿着钱,写领条的右手有点儿颤抖:“程书记,我真的没有想到,真的没有想到,这么晚了你还能来……”
事情得追溯到一个月前。程甲刚在入村走访时,有群众反映:两年前,黄灌区给村里修河渠,工程队损坏了部分村民的苹果树和地埋管,经协商,由工程队赔偿5万元拨付到村财务账上。然而,由于村委临时挪用了款项,用于其它村务开支,致使4户村民共计7800元的赔偿款一直没有发放到位,村民多次向村委索要赔偿款,答复却是“等村委账上有钱了再补给你们。”一年多时间过去了,迟迟拿不到赔偿款的村民与村委干部发生了多次激烈的争吵,导致干群矛盾激化。
群众利益无小事。程甲刚带着纪检专干一次次深入田间地头,亲自丈量受损面积;一家一家地跑,跟村民沟通,了解实际情况。经了解,情况属实。这7800元看上去不多,但可以解决这四个家庭半年的日常开支,何况,果树投资期来临,化肥、农药、果袋,哪一个不需要现金。程甲刚给村民做出承诺,一个月时间,一定把这笔补偿款替他们追回来。
程甲刚很快约村委主任进行了谈话,责令他们立即退还。村委会当即退还了3800元,剩余的4000元迟迟不能到位。白天在镇上忙工作,程甲刚就利用晚上时间,带上包村干部一次次督促。在镇纪委的监督下,最后一户群众也终于如数拿到了补偿款。村委主任由于违反群众纪律受到了相应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