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2019-09-25 05:54解玉良
法制与社会 2019年26期
关键词:监督制约信仰领导

摘 要 十八大以来,中共中央充分认识到法治理念对推动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性,就树立法治理念做出了一系列的重要论述。十八大报告指出: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十八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 。十九大报告: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为此,我们有必要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进行深入认识和把握。

关键词 法治理念 党 领导 信仰 监督制约

作者简介:解玉良,贵州大学民商法硕士研究生,安徽省滁州市委党校。

中图分类号:D616                                                            文献标识码:A                       DOI:10.19387/j.cnki.1009-0592.2019.09.171

一、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必要性

(一)法治理念的概念

法治理念是存在于人们意识中,引导人们进行法治实践的相关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思想认识的总称。法治理念是理性化了的法治观念,也是理性化了的法律意识。 笔者认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中国化了的一系列科学的、民主的、各民族优秀的法治文化思想精髓。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国过程中的地位

法治理念是法治建设的指南针。韩非子说:“巧匠目意中绳,然必先以规矩为度,上智捷举中事,必以先王之法为比。故以法治国,举措而已矣”。 韩非子首先在秦国提出来“以法治国”,不得不说,在当时是个非常难能可贵的法治理念,他认识到法律制度是人的行为依据,法治有利于统一人们的行为。然而为什么秦朝还如此的因“暴政”而声名狼藉呢?因为他们的理念出了问题,他们奉行以刑止刑、以暴制暴。他只认识到了法是维护秦朝统治秩序的,没有认识到法的基本价值是维护公平正义、自由和以人民为中心的秩序。由于其对法治理念的认识偏差,导致了以严刑酷法的方式推进法的实施,而不是良法善治的方式推进法治建设。真正的法治,其实施靠的是法治信仰,而不是人们内心对法的恐惧。

到了汉朝,总结秦朝灭亡的原因之一是因为法律过于严酷。自此之后,罢黜百家独尊儒术,开启了德主刑辅的国家治理模式,法治不再被重视。这也说明在汉朝之后的几千年封建社会里,在法治理念的认识上一直认为法是残暴的,没有认识到法治是保障民主、自由、平等的有效方式。

新中国成立之后从封建社会的“以法治国”到“依法治国”的转变,是理念上的巨大突破。与韩非子的理念相比,其先进性在于,这里已经由“工具论”转变到了“方法论”。在工具论的话语体系中,法的地位较低,有人在他之上,是被人利用的;而方法论是人们认识世界、改造世界的科学理论,他是指导人们实践的,而不是实践中的工具,法由地位低下变的高高在上。这是在中国历史上关于法的理念的第一次深化。

党的十五大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从“法制”到“法治”的理念变化,使得中国的法治建设真正的走向了现代化,这是法的理念的第二次深化。“法制“主要指法律、法规、规章等制度建设,他注重的是法律的制定和完善,而“法治”包含着一种价值追求,要求良法善治、限制公权力、保障公民权利、政府依法行政等。

以上是我们从历史的角度考察法治理念对法治进程的重大指导作用。通过上述历史性分析,我们看到有什么样的理念,就有什么样的法治实践。

我们再从法治的层次性考察,法治理念的指引作用。中央党校法学教授认为,法有三个层次:观念上的法,制度上的法、现实中的法。

十八大以來,我们已经有了相对完备的法治规范体系和党内法规体系,司法改革制改革、监察体制改革也已经完成。也就是说在制度层面关于法的建设已经取得了关键性的进步。而徒法不足以自行,徒善不足以为政。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的背景之下,推进法律实施成为法治国家建设的重大课题。树立法治理念要解决的不仅仅是立法,更高的站位是推进法治实施。观念上的法树立起来,制度上的法、现实中的法的适用会水到渠成。有些矛盾越解决越矛盾。原因不是没有现成的法可以遵循,而是观念上的法没有认识到位,法治理念没有树立起来。

二、毫不动摇的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包括很多方面和层面,从面上来说,它包括了总体的法治理念,同时还包括每个不同的部门法的特殊理念,从层次上来说,它包括基本法治理念和一般法治理念。今天笔者着重对法几个主要的、基本的理念进行探讨。

(一)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特定的理念总是与特定的时代相联系,而且必然会打上那个时代的特定烙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最本质特征自然也是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离开了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将会出现理论缺失、道路缺失、目标缺失,因此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首要内容便是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依法治国是我们党总结历史两方面的经验教训,提出来的要不要法治,走什么样的道路,建设什么样的法治。从“法制”到“法治”再到全面依法治国,每一次重大理念的变化,都是党领导人民确立并推进实施的。从这个层面说,没有中国共产党就没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产生、发展、实现。没有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中国的民主、自由、公民权利保障都无从谈起,这个已经被那一段曾经忽略法治的历史所证明。

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我们必须要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从法治建设这个维度来说,全面从严治党的目的之一是为了更好的提高党领导法治建设的水平和能力。习近平总书记说强调,不全面从严治党,党就做不到“打铁还需自身硬”,也就难以发挥好领导核心作用。 我们通过改革,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体制机制,使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本身制度化、法治化。比如说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的成立,监察委员会的成立等机构的设立都是从体制、机制上着手改善和加强党的领导,使党对法治的领导更加体系化、规范化、科学化、法治化。

(二)法治必须被信仰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法律的权威源自人民的内心拥护和真诚信仰。”美国哲学家伯尔曼在《法律与宗教》中指出,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便形同虚设。

我们党在建党之初便提出信仰马列主义,在坚持马列主义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基础上,又从信仰的高度推进法治建设。这也正是我们党审时度势,注重从观念层面推进法治建设的重大举措。必须强调的是,信仰马列主义与信仰法治不是冲突的,而是兼容的,是坚持马列主义之下的法治信仰。

为什么要从信仰的高度推进法治建设,要从信仰的力量谈起:人民有信仰,民族有希望,国家力量,信仰一旦产生,便会产生无坚不摧的巨大力量。信仰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无论在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发展年代,我们都要不断的补钙。伟大领袖习近平总书记的无我、忘我精神境界,恰恰是其心中的信仰使然。

具体谈到法治为什么要信仰,这要从法的价值谈起。法治不仅仅是一套法律规范体系,他还凝聚着全体社会对法的价值认同、体制机制认同、行为认同、结果认同。如果达到这种信仰的高度,还有人愿意腐败吗?这就是不想腐败的理论依据。法是正义的化身,从价值论上来说他是善的,从认识论上来说他是真的,从实践论上来说他所追求和主张的正义、自由和美好秩序是可以实现的。

从法治的实现角度看,信仰法治是必要的。中国政法大学校长马怀德认为:“一个国家推进法治,不在于法律数量的多少,关键是人的意识的变化。要看这个国家的公民特别是公务员的法律意识有没有增强,对法的尊崇、敬畏有没有增加。” 因此,从这个角度讲,我们今天推进法治理念教育,就是为了提高大家观念上的法治水平,进而推动良法善治。

(三)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1.加强宪法监督和实施

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 在十八大之前,我们的宪法在实施方面有一些不到位的地方。这严重影响着宪法的权威。十八大以来,我们主张,依法治国首先要依宪治国,依法执政首先要依宪执政。2018年我们成立了宪法和法律工作委员会,就是着手从宪法的实施开始树立宪法的权威,实现宪法应有的功能。宪法的功能实现了,宪法的权威自然就立起来了。

宪法功能的实现分为直接实现和间接实现。直接实现包括:自觉遵守、宪法司法化,其中宪法司法化在中国的现有条件下不具备;间接实现包括:备案批准、合宪性审查。未来一段时间,我们加强宪法监督和实施的主要工作是完善法律、法规备案、批准制度和推进合宪性审查制度,这两大制度一旦实施到位,宪法的权威将极大的得到有效提升。

2.坚持良法善治

古人云,立善法于天下,则天下治,立善法于一国,则一国治。良法是善治的前提,我们必须努力做到所立的法律属于善法,是以人民为中心的法律。科学立法要做到两个方面:首先,要坚持人大主导立法。我国的立法机关,只有人大立法才能防止立法的政部門利益化倾向。其次,要充分发扬民主,每一项重大立法要坚持多方参与、多方论证,努力做到立法的科学性和实用性。

执法部门在执法的过程中,要防止宽松软,该亮剑的时候必须亮剑,不能搞暧昧,对行政相对人放纵不管,同时又要防止一刀切,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要求我们遇事不能同等对待,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执法的时候不能简单加粗暴,一禁了之,这是对法治的不尊重,也是没有法治理念的重要表现。

当前司法系统在处理社会矛盾方面面临着很大的工作量压力,但是任务繁重不能以牺牲案件质量为代价。我们必须努力保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张高平、张辉叔侄强奸案”历经十年的磨难,2013年被浙江省高院无罪判决。浙江省高院在总结该起冤家错案时认为:办案轻程序,程序正义理念没有受到足够重视;办案重实体,理念上有罪推定、疑罪从轻。” 这足以说明不遵守法治理念的司法行为对人民群众的伤害是巨大的。

(四)权力必须受到监督制约

我们讲疑人不用,用人不疑,这个理念是对的,组织上任用干部首先是基于对干部的认可和信任。但是绝对的权力会导致绝对的腐败,我们对公权力不能仅凭信任,不能仅仅寄希望于“君子慎独”,要靠制度化约束。因此从这个角度讲,信任不能代替监督。这个监督不是针对某个个人的,而是针对整体的,是整体的制度设计。我们对干部不仅要监督,还要严格监督,为什么要严格监督,因为严管即是厚爱,对干部的权力使用听之任之不是负责的态度。习总书记说过,建章立制非常重要,要把笼子扎紧一点,牛栏关猫是管不住的,空隙太大,猫可以来去自如。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们着重通过扎紧制度的笼子,加强对权力进行监督的。我们建立了立体式、全覆盖、零遗漏的权力监督制约体系。首先加强理念、思想学习,发挥思想制约的强大动力,让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自觉抵制权力滥用,从思想上拒绝腐败,以达到不想腐的预期效果。其次是通过建章立制, 解决权力配置问题,防止权力错配、乱配,从权力产生之日起就保证权力不易滥用。这个方面以解决不能腐的问题。最后是加强党纪国法的刚性监督制约,解决有权必有责,违法受追究的问题,保证权力不敢滥用。

三、结语

制度易定,理念难立,我们要充分认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科学价值和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过程中的重要意义。以坚定和必胜的信心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建设。

注释:

卓泽渊.国家法治论(第4版).北京:法律出版社,2018年版.

《韩非子.有度》.

习近平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推进依法治国专题研讨班上的讲话,2015年2月2日.

马怀德.法治政府建设:挑战与任务[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2014(5).

习近平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2012年12月4日.

凤凰网,2014年01月19日.

习近平在河北调研指导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上的讲话,2013年7月11日至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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