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龙青
近年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工会事业也进入了发展的快车道,特别是随着工会组织覆盖面的扩大、组织率的提高,工会经费收缴体制改革取得重要进展,工会组织的经济实力快速提升,在国家经济社会生活中的地位和作用得到进一步加强,广大职工、会员对工会组织的期望值和关注度也越来越高。然而,前些年由于一些工会组织存在着严重脱离职工群众的机关化、行政化、官僚化倾向,衙门作风盛行,讲排场、比阔气,甚至滋生了腐败现象,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会组织在广大职工、会员心目中的形象,降低了广大职工、会员对于工会组织的认知度、信任度,增加了工会履行尽责的难度。
列宁曾经指出,广泛的民主包括公开性,是克服官僚主义的一剂良方。早在1978年,邓小平在中国工会九大上就提出,工会本身应该是民主的模范。习近平总书记在作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时指出,“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这是对政务公开的要求,同样应该适用工会会务公开。工会推行会务公开,自觉接受广大职工、会员和社会各界的监督,真正做到让工会活动、工会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是回应社会和职工、会员对工会组织期望的不二选择。
所谓的“会务公开”,就是按照有关规定,把涉及工会改革发展、工会活动、工会工作的重要问题,以及涉及广大职工、会员切身利益的政策主张,通过适当形式让广大职工、会员了解知道,接受职工、会员的监督。通过推行工会会务公开,让广大职工、会员适时了解知情,保障广大职工、会员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落到实处,是从制度上保障广大职工、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的重要举措。推行工会会务公开,既是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的要求,也是工会改革创新的需要,对于进一步提高职工、会员对工会事务的参与度关注度,让工会工作和工会活动在职工、会员的有效监督下运行,确保工会是职工、会员自己的组织,不走形、不变样具有特殊的重要作用。
工会会务公开不是新鲜事,已经推行多年,但效果并不理想,主要是有些地方的会务公开内容失真,程序失范、结果失效。在推行会务公开过程中,有的单位弄虚作假,偷梁换柱,把该公开的内容进行变通,甚至包装后蒙骗职工、会员;有的单位避重就轻,公开一些工会活动、工会工作中无关痛痒的细枝末节,不愿或者不敢公开职工、会员普遍关注的诸如:工会重大工程项目、工会经费使用情况、扶贫济困、金秋助学等热点问题;有的把随意公布当公开,有的只公布结果,不公布政策依据和操作程序,整个活动或工作过程仍然不让职工、会员知晓,使职工、会员“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没有办法监督。
要让广大职工、会员真正监督工会会务,就要严格规范工会会务公开, 把工会工作、工会活动,特别是工会重大工程项目、工会经费使用情况等真正置于广大职工、会员的监督之下,让工会会务在阳光下运作,让广大职工、会员明白工会履职尽责情况,明白工会重大工程项目是如何决策的,明白企业上缴的工会经费和自己所上交的会费用在了何处,让广大职工、会员了解工会组织是如何开展工作的,如何使用工会经费的,从根本上解决有的工会在开展工作上任意而为,在一些重大问题决策上存在的暗箱操作问题。这样做,可以增强工会工作的透明度,职工、会员中的许多疑问、误解可以在推行会务公开中得到及时消除和澄清,影响工会与职工、会员关系的许多矛盾和问题,可以通过工会会务公开得到有效舒缓和化解。一些地方推行会务公开的实践证明,它有利于增强工会组织的透明度,有利于促进工会干部廉洁自律,有利于强化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有利于工会更好履行职责,提升工会凝聚力,也是工会工作民主化、规范化、公开化,真正把工会的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的必要之举。
就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而言,工会会务公开的主要内容应该包括:除了公开工会领导班子成员的工作分工、工作职责,工会会员的发展和管理情况,工会工作的长远发展规划,工会年度工作目标任务和活动安排等等之外;要特别注重公开工会经费收、管、用情况和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及大宗物资采购,固定资产添置与更新、房屋招租、基建、改建、装修项目情况,工会工作和干部民主评议情况,以及工会内部规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办事程序及工作要求等;因为,这些都是会员关心的热点事项。
就基层工会而言,工会会务公开,应该区别情况,各有侧重。我国基层工会数量多,规模有大有小,工作内容、工作重点也有重大区别,因此,推行工会会务公开也不能一概而论,但有些问题是有共性的,比如,工会组织的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上级工会组织决议、决定和工作部署等情况;本级会员(代表)大会、工会委员会重要决议、决定、预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工会组织建设管理情况;本级工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委员分工和联系方式、工会干部、会员代表履行职责、换届选举、会员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情况,等等。这些都是工会法和工会章程规定应该向职工和会员公开的内容。还比如,工会听取、反映和采纳职工、会员意见、建议的途径、方法和结果,维护职工、会员合法权益,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为困难会员提供帮扶,办理涉及会员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等情况;开展评先评优、申报各级模范职工之家、推荐各级优秀工会工作者等各类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条件、数量、程序、结果等情况;本级工会经费计提和拨缴,经费预算执行、留用经费支出、专项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以工会为主管理的各类(项)基金的募集、使用以及工会资产管理、工程项目招标和经营收益等情况。这些事项都应该及时向职工、会员公开。
无论是工会领导机关还是基层工会都应该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推进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实行重大决策公开制度,把职工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确定为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对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工作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应在决策前向职工、会员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广泛听取职工、会员意见,并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实行重大政策措施执行公开,主动公开重点工作任务、重要政策、工程项目的执行措施、实施步骤、责任分工、监督方式等信息,根据工作进展及时公布取得成效、后续举措等。
推行工会会务公开的基本原则应该是坚持实事求是、由易到难、循序渐进、注重实效。做到重大事项及时公开,常规工作定期公开,会员关心的问题随时公开。推行会务公开还需遵循事前公开、征求意见,决策和结果公开、接受监督的基本程序。公开时间要与公开内容相适应,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阶段性工作逐段公开,临时性工作及时公开。对于重大或复杂问题,根据公开后反馈的意见进一步完善,而后再次公开。此外,会务公开要依据公开的内容,按照因地制宜、灵活多样、简便及时、利于监督的要求,针对不同内容确定公开形式。比如,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会情发布会说明会、会务公开栏、定期通报、工会内部刊物、会务公开网络以及为公开某些事项而召开的各种会议、新闻媒体等形式都是可以采用的。推行工会会务公开还应该逐渐展开,不求快,只求实效。
漫画:赵春青
保证工会会务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是赢得职工、会员信赖的关键,也是保证取得实效的前提。那么,如何做才能保证工会会务公开的真实性呢?重要的是建立包括保证会务公开真实的民主监督制度,对会务公开进行严格的规范。通过建立工会会务公开制度机制,做到公开内容具体、公开形式灵活、公开时间明确、公开程序规范。具体而言,应制定让广大职工、会员参与会务公开的民主监督制度,建立工会会员监督工作委员会,监督工会提出的公开事项,对公开事项进行审议,对公开的资料和数据进行核实;此外,还可以结合会务公开开展立体式、多层次的“会员评家”活动,从会员最关心的问题入手,组织会员代表对工会全年工作情况进行评议,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还可以建立会员民主评议监督制度,基层工会主席向会员作述职报告,开展会员民主测评制度,实行开门办会,建立健全由职工、会员评价工会工作、工会领导人制度。
保证工会会务公开的真实性、及时性,还应该在规范公开程序和公开形式上下功夫。在程序上,应该坚持凡是会务公开的内容须经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提出、审查、公开、议政、整改”等步骤。公开前要经会员代表审议,公开后听取会员意见。会务公开的形式,要按照民主程序通过召开工会部门工作委员会、工会常务委员会、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决定工会的重要工作、活动事项等。各级工会的会务公开内容除了应该接受同级评议和下级工会内部监督组织的审议监督外,还应该接受职工、会员的监督,各级评议监督组织对同级工会提出的公开事项进行评议的结果也应该向职工、会员公开。
总之,推行工会会务公开,就是要明确会务公开的主体、内容、标准、方式、程序,注重精细化、可操作性,务求公开实效,让职工、会员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