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6月26日,《山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发布。山西省将每年拿出6000万元重奖科技功臣,其中,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奖金达300万元。《办法》将奖励对象由“公民”扩展为“个人”,为山西科技创新作出重大贡献的非中国籍专家也可获奖;将国际科學技术合作奖改革为科学技术合作奖,授奖的范围由外国人或外国组织扩大为省内外、境内外个人或组织,授奖数量最高可达10项,科学技术杰出贡献奖数量最高可达5项,每项奖金由80万元提高至300万元;新设的企业技术创新奖不超过10项,每项奖金60万元;科技进步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合作奖等奖项奖金均大幅提升。拓宽了国家奖提名的范围,只要在山西省范围内实施的优秀项目均可提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