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燕
【摘 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市场环境呈现出更好的包容性,国人创业热情高,新兴中小企业遍地开花,面对这个庞大、富有活力却相对资源缺乏的群体,其以融资促发展的问题逐渐突出。新三板的出现,为中小企业开辟了新的融资途径,但面临重重问题,挂牌企业的融资现状依然无法令人满意。本文重点概述了中小企業在新三板挂牌后的融资渠道的拓展,以及其融资效果方面的表现。
【关键词】中小企业;新三板市场;融资渠道;融资效果
一、新三板市场的发展状况
新三板市场聚集了一大批富有创新精神的科技型中小企业,其高成长性与创造力,促使新三板逐渐成为我国资本市场发展建设中服务于中小企业的一颗璀璨新星。中小企业受限于自身规模条件的制约,在企业规模、盈利水平、偿债能力各方面,很难得到资金的青睐[1]。新三板是一个全新的融资途径,为中小型企业带来了新的可能性。2015年起,新三板挂牌热潮开始涌起,到2016年挂牌企业的井喷式发展,2016年底,挂牌企业数量过万,新三板成为市场新宠,然而,2017年挂牌企业数量增速减缓,出现负增长,再到2018-2019年,主动摘牌及拟转板企业数量开始增长,新三板市场逐渐冷静下来。
二、中小企业在新三板市场的融资分析
不同于其他受追捧板块的高准入门槛,新三板作为重要补充,着力于中小微企业对资金需求的痛点问题,对于企业筹资水平的提升,有着积极的促进[2]。
(一)新三板挂牌企业经营及融资现状
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在《2019年半年度报告编制与披露重点问题讲解》中发布的2018年挂牌企业经营状况指出,2018年新三板挂牌公司资产、营收规模持续扩大,挂牌公司平均总资产3.04亿元,同比增长7.57%,平均营业收入1.99亿元,同比增长12.43%;然而企业业绩呈现较严重的两极分化,1162家公司营业收入超亿元,却也有1393家公司营业收入为0。民营中小微企业生产经营仍存在困难,面临着供应商成本上涨、回款慢、扩张动力减弱等问题。同时,挂牌企业仍面临各类潜在风险状况,存在股权质押、对外担保,甚至资金占用现象。
新三板市场的重要特点是新兴公司数量庞大,对于中小微企业具有较强的包含性和兼容性。相较于主板市场对企业规模与利润较为关注的情况,新三板更为看重企业的成长性、创新性与未来潜力。从行业类型分布看,集中在电子信息技术、科研和技术服务、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等此类轻资产行业的企业数量,占据了行业分类前五位中的三个席位,这其中高新技术企业不在少数。这类企业,往往研发费用较高,虽成长性较好,但同时企业规模与利润情况并不在最佳阶段,投资收益、企业信用、偿债能力等都存在较多的不可确定性。
企业需要技术人才,需关注对现有产品升级优化,需要不断的业务创新,这些都需耗费大量资金。中小企业的融资途径较狭窄,大多是以自有资金进行野蛮成长。资本是逐利的,中小微企业面对的这些问题,有自身融资能力的先天不足。对于自身条件尚欠缺,无法上市的优质中小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借力求发展,不失为一个合适的选择。
(二)新三板企业的融资渠道概述
相对于老三板、新四板等,新三板为企业提供了愈加宽广多元的融资平台与渠道,主要表现为:
(1)股权融资,主要形式为定向增发,是企业直接融资的方式。作为挂牌企业最核心的融资方式,定增的地位不可忽视。新三板对定增的核准流程进行了简化,较为灵活。新三板的优质中小企业创造力强、灵活度高、创新性好;相比较于主板等其他板块来说,投资者在新三板进行股权融资的性价比较高。在普遍讲究战略布局的现今时代,优质的新三板新兴中小企业,在业务契合的情况下,通过股权融资定增成为机构投资者业务战略布局中的某些关键环节,是新三板市场比较重要的融资方式。
但鉴于当前新三板市场的萎靡,2019年新三板增发也遇寒流。2019年1-6月新三板企业融资总额为168亿元,同比下降超过40%。定增数量和融资规模都呈现缩减趋势。目前信息技术行业仍是定增的主要力量,之所以市场资金在新三板遇冷时仍然追逐信息技术行业,主要是因为信息技术行业与科创板的天然适配,恰可以形成对标。
(2)银行信贷。如前所述,基于中小微企业的特点,受限于企业规模、偿债能力等,银行机构在选择优质贷款业务对象时,往往更倾向于大中型企业。经历了新三板挂牌的企业,已接受了全方位的尽职调查,在公司管理、治理结构、业务梳理、股权结构、财务规范等各方面,都有了全面的提升。在新三板市场规则的要求下,挂牌企业必须接受券商的长期持续督导,并履行严格的信披职责。企业整体规范程度的提高,以及信息公开化,使得银行机构在面对新三板企业时,更加容易释放信任度,企业也因此更加容易成功取得银行贷款。事实上,自2015年新三板市场呈现爆发式发展以来,配合中央持续扶持中小企业的趋势,银行机构针对新三板的优质企业,主动寻求并提供利率较为优惠的贷款产品的情况并不少见,其中包括不设置抵押物的信用贷款,但信贷额度通常不高,金额多为500万元以下。
(3)做市商制度。新三板的转让方式分为做市与集合竞价,按市场分成创新层与基础层。各证券公司在新三板交易中,通过买卖价格的差异获得收益。做市商制度旨在盘活整个新三板市场,增强流动性。[2]
截至7月22日,股转公司的统计显示,目前新三板市场中做市企业849家,集合竞价企业8790家,创新层692家,基础层8947家。从成交金额及成交数量来看,两类企业的差异较大,且多有重合。按照市场规律,资金和流动性等资源集中在少数的顶层企业中,处于基础层的企业很难分享到新三板市场带来的红利。同时,由于2019年新三板市场的持续表现不佳,做市商进一步收缩做市业务,使得通过做市获得流动性和资金的需求更加艰难。
除此之外,私募债、资产证券化、优先股等多种形式,也是中小企业融资渠道的补充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