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果毅
在20世纪60年代的集体化时期,我家喂过工分猪(又称派购猪)。
我当时是一名农村公办小学教员,爱人在农村劳动,带着两个小孩,一家人的口粮全靠爱人去挣,一人挣三人口粮很有困难。我是吃国家粮的,家里美其名日“四属户”(军、工、烈、干),又叫半边户,按规定,口粮不足生产队应当补足。
可是要得到生产队补给不容易,于是生产队就安排我爱人喂工分猪,因为喂猪不耽搁出工劳动,可以利用空闲时间安排,就这样,爱人一个人干两个人的活,生产队就不要给我家补助粮食了。
工分猪由自家购买猪苗,生产队拨饲料粮食。别看猪由私人喂养,可是猪的所有权不归个人,猪喂大了要送食品站收购。那时每个生产队还要送派购猪,生产队无力办大型猪场,只能分解到农户喂养以完成任务。
食品站收购牲猪后,也不放肆杀猪供应群众要求,他们每年要完成国家调配的支援香港、澳门及广州和城镇工矿肉食供应任务,所以,当时尽管农村差不多家家养猪,但猪肉供应依然异常困难。
农户送派购猪到食品站,所得收入要交到生产队出纳手里,作集体开支用。食品站发一个猪饲粮条子和一张购猪油的凭证归私人支配,每张条可买3斤猪板油或花油,回家煎后作烹调用油,以免吃“红锅子”菜(指不放油炒菜)的尴尬出现。
记得有一次我用土车子推着猪送至镇上的食品站,接过会计发给的收购猪款没有仔细数,就直接收进腰包,回家交老婆一看,发现少了5元钱。那时收购猪款是要全数交纳到生产队的,少了钱,是要赔的。我急得晚饭都没吃,又返回食品站,求食品站會计查对。那位会计豁达大度,任劳任怨,他把抽屉里的现金全部盘了底,再查对账目,发现确实多出来5元钱,于是给了我这多出的5元钱,当时的我非常感动。
话又说回来,只有5元钱的亏空,我为什么这么急呢?因为我当时虽然是公办教师,但属于编内代课,月工资只有26元,这5元钱代表着我一个人一个月的副食开支了,能不着急吗?
这个事情过去了几十年,至今我还对那位会计不贪小便宜的精神深深佩服!
我家地处湖南湘乡与韶山交界处,由于韶山属特殊地区,私人凭条可买5斤猪油,所以那时我们这里有人不得不采取舍近求远的方法,把猪送到韶山,由此便可多买2斤猪油。人们冒着有可能挨批的风险,违规去做,实在是出于无奈!
(责任编辑:亚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