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小禅
俗骨
我曾经不喜欢黑,觉得有种莫名其妙的压抑,有种透不过气来的沉闷。有时写无聊的个人爱好,填写最讨厌的颜色,我一直锲而不舍地写着:黑。
一间黑屋子,别说待着,一想就要发疯。电影里黑社会一出场,无一例外是黑西服墨镜,气势上先吓住了人,所以,有好多年,我迷醉于白色,对黑,拒绝得完全而彻底。黑有鬼魅之态。我记得去过子牙河的河堤,夜色如墨,我想象着一个鬼魂,如果是年少的女子,穿着黑衣,哪里是在吓我,她是在寻爱,遇见风,与风走;遇见水,跟水流;遇见我,笑我痴吧。
她一定穿着黑衣,有惨白的脸,这样一想,有了聊斋的意味。我喜欢带鬼气的东西,并不觉得怕,只觉得无限的神秘。黑的夜,再往更黑里走,哪怕一个人,哪怕,孤单到想落泪。
后来去中国美术馆看李老十的画展,他那时已经死了,喝多了酒,然后从一个五星级酒店的顶楼跳了下来,留下一大批画里的残荷。
他画的残荷我真喜欢。我真喜欢。
用墨之黑,用墨之狠,用墨之凉,让人无端悲起来。
难免
美术馆三楼,墙上劈面而来恐怖的一片黑,到处是残荷,伸展、扭曲、凋零、哭泣的荷,哭泣的黑。
我瞬间爱上这悲壮的黑。
无以诉说,不黑如何?只能是這颜色,
只能是黑!
名字也让人心折——《十万残荷》,扑面而来,砸向我,顿失颜色。十万残荷,残荷十万?这是怎样凋零的心,必须的黑,必须的墨,必须的忧伤,没有留白,不给自己留下余地,一意孤行,孤单至死。谁可相依?确定吗?不确定吗?黑给了你一刀,让你一下子疼到谷底。
所有的挣扎,在黑里有了交代,有了说明。
如果明媚,就是轻浮的;如果温润,就是浅的。只有黑,才这样痛,痛到紧紧地握了手,青残了,瓣毁了,只剩下一茎瘦瘦的荷骨,她们残了,残到黑。
黑,原来可以这样触目惊心。
素黑
再后来,我看到一个黑衣女子。
一件黑色蕾丝衬衣,一条黑色短裤,一双黑色透明丝袜,这还不够,外面又罩了一件到膝盖的黑色风衣,纯毛的料子,软软地飞起来。她走进来时,所有人的眼睛直了。总以为白或者红才是最最扎眼的颜色,不不,那黑才镇得住全场的艳,何况,她真是美。特别是那件飞起衣角的黑风衣,让我着了迷,它如此风情,如此黑得像传说。我开始满大街找这种素黑,终于,在安瑞井专卖店看到。2600,不打折。
我一丝犹豫都没有,买下了。这是第一次,我为自己买黑色。
当晚,我穿上它去和朋友喝茶。当我进去,满屋的人抬起头来,她们从来没有看我穿过黑色,何况,我素黑到没有任何颜色了。她们说,好像是一朵绝艳的北地胭脂。
我终于明白,你开始一直拒绝一直讨厌的,甚至一直觉得不适合自己的东西,也许恰恰是最适合你的。
黑的神秘和高贵,不适合那惆怅而青涩的少年,那时,我们还一身稚气。或许也不适合二十多岁的女子,那时,我们身上有烟火和俗骨。
但,当岁月沉炼,当秋意闹到柿熟了,当酒喝到半酣,当人已经褪去那薄薄的青和涩,也许,黑就成了最最适合的颜色。
这种素而神秘,多适合当三四十岁的人的道具,所以,我理解了那些明星,在隆重场合一定要一黑到底,穿别的颜色,难免有风险,而黑,给了人最稳妥,也最神秘的隆重。
在最黑的夜里,掌灯看心上人,那黑夜里的人,都会有异样的温暖。给他研了墨,看他一身长衫,写字画画读诗书,即使最黑的夜,亦有最明媚的心。喜欢他颈问一颗黑黑的痣,他说过,那是你前世的泪呢,滴在那里,不肯下来,就这样,一生相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