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彩霞
【摘要】科学研究是高校和科研院所工作的重中之重,单位要管理好科研经费,为提高单位业务能力保驾护航。国家科技部为了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进一步完善科技资源配置,形成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三位一体”管理体系。在这种液态管理模式下,如何科学高效地管好科研经费,依然是大家关注的焦点问题。因此,结合我国科研经费管理现状,寻求一条既能调动科研人员的主观能动性、提升科研创新能力,又能符合国家“放管服”政策的科研管理体系是关键。
【关键词】经费管理改革;科研管理体系完善;科研财务助理
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深化科研经费管理改革创新,科技部制定了一系列经费管理改革措施,如:《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等文件,该《意见》提出以放、管、服相结合的方式管理好科研经费,以便让科研人员专注从事研究工作,从而提高科研人员对科研工作的热忱。国家颁布了“放管服”的相关政策,能不能将政策贯彻执行下去,实现政策改革的意义,达到确定的目标,是一个单位管理水平高低的体现。科研单位首先应对实践过程中遇到的实际问题,进行逐层归纳、分析其原由,目标明确的提出行之有效的治理计划,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将好事办好,从而使得国家政策能够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大力支持國家提倡的全面创新。
一、目前科研经费管理的现状
(一)“放”的标准不好掌握
多年来,科研单位是根据“严加控制”的理念制定的经费管理制度,过于精细的管理条款,很大程度上限制了科研人员创新的主观能动性,现在要在“放松”管理的环境中实现高效的管好科研经费是个挑战。《意见》在完善科研项目经费管理、激励科研人员创新力方面提出了以下举措:提高项目总经费中间接费用比例,增加了奖励性绩效的激励力度:项目承担单位可以在项目任务书约定的间接费用范围内,自主统筹支配绩效额度,项目组成员在项目工作中的奉献进行具体分配。但是,科研奖励绩效所占的比例为多大,才不会引起同行单位太多没必要的关注、以及由于分配不公而引发什么样的矛盾等都不确定:劳务费申报比例虽然不设上限,但仍仅限用于为编外人员发放劳务报酬,这样容易导致劳务费发放失去控制、变相补贴在编人员的现象发生。
(二)管理力度不够、存在安全隐患,极易发生腐败现象
改革的政策是维护科研人员利益、促进科研发展的好政策,科研人员赞成并拥护。但是,科研的腐败也是一个老生常谈的话题。一方面,能够看到,在全国某些高校及科研单位中,因滥用、挪用科研经费导致的腐败现象依然存在,而且问题多且金额巨大。如何完善科研经费的管理体系,以便把科研经费落实到真正搞科研的人员手中,而让那些明着打着搞科研的旗号、实则利用单位资源套取科研经费、弄虚作假的人无用武之地,是单位制定经费管理制度时必须考虑的一个关键点。不然,投入的科研经费再多,也填不满部分人员贪婪的沟壑,反而还会让真正需要得到经费资助的人员得不到资助。
(三)科研项目经费的入账环节、流程繁琐,科研管理人员与财务人员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
科研项目经费入账流程为:财务部门收到科研经费后,须到科研管理部门查询该项目的信息,包括收到经费的项目数量、项目负责人以及项目预算书等:科研管理部门再到项目主管部门查询到位经费项目的相关情况,相关信息落实好以后,科研部门将项目任务合同书递交到财务部门,财务部门通知项目负责人,告知项目负责人经费的支出须按合同预算书执行。在现有的管理体系下,项目相关部门之间缺乏高效的信息沟通媒介,主要依赖于业务相关人员在不同的部门间转达,不仅效率低下,而且还加大了部门之间没必要的矛盾:而科研项目从项目立项,至项目经费到位间隔时间太长,拨款的滞后打乱了项目预算经费的执行计划。
(四)科研项目经费的管理,缺少功能强大的信息管理系统
在科研经费管理的过程中,经费执行是科研管理中最为重要的节点。但是由于信息管理系统落后,严重影响了科研经费的执行。
目前,科研单位普遍的报销流程多为经办人按照发票报销规范对相关票据进行分类粘贴,经项目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审核、单位分管财务的领导审批后到财务部门报销,财务制单人员登记记账凭证,复核人员复核后记账。
此环节存在的问题:一是科研人员无法时时掌握科研项目经费的执行状态,项目负责人对项目经费无法进行动态管理。二是在经费报销环节,不能严格的按照项目任务书规定的经费预算执行,造成某些项目超预算执行或某些项目的预算执行不足,影响项目的结题验收和对下一年度新的科研项目的申报:三是多业务领域推行了电子发票,其带来的发票的真实性难以确定以及重复报销等问题也浮现出来。
二、完善科研经费管理体系的举措
简政放权,是为了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和体现公平性,并不是一放了之,无约束的任其发展,而是要放和管相结合,在放权同时加强项目执行中和执行后的监管,创造正常的科研工作环境,使科研环境活而不乱。
(一)建立以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信用为监管目标的监管体系
长期以来,我们的监管采取以查为主、对查处的问题仅限单位内部沟通的管理模式,而对违法乱纪行为又处罚力度不够,缺少震慑力,费时费力做了大量工作,却没有取得预期的效果。为今之计,我国应当建立以信用监管为主的管理体制,完善责任主体征信系统、建立守信用名单和失信用名单以及相配套的管理制度。在申报科研项目前,重点由课题负责人签订书面的信用承诺书:项目执行中的支出业务以抽查为主,执行后对讲诚信遵纪守法的单位要加大鼓励和支持力度,对失信违法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要加大惩罚力度,推出失信进行行政惩戒、经济进行巨额罚款措施等,使违法违纪行为得不偿失,失去市场,制定高效的失信严惩、守信奖励的机制,使守信守法成为常态、失信违纪违法成为个例,从整体上提高监管成效。
(二)聘用科研财务助理,“让财务人员做与财务密切相关的事”
按照《意见》要求,配合单位管理体系优化的贯彻落实,高校及科研单位可以聘用财务人员担任科研财务助理,解决科研人员在科研项目预决算编制、项目经费管理、财务报销、课题项目结题审计等方面的难题,这一要求是要“让专业的财务人员做财务专业的事”,可以让科研人员摆脱冗杂的财务事务,潜心从事科研工作。一方面在项目申报评审方面为科研人员“减负”,减轻科研人员的负担。另一方面,在为科研人员服务上“增量”,为科研人员潜心从事科研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奠定良好的工作基础。
(三)进一步完善科研经费管理系统
高校及科研单位应积极响应国家政策要求,建设功能强大的信息管理系统,将科研经费管理体系进行完善。本建设任务主要是以信息系统完善优化为目标进行建设,主要利用微机和网络技术,实现科研、医疗及教育信息与财务信息的集成和共享,通过将内部控制制度和相关管理制度嵌入到信息管理系统,对单位各项活动流程进行监督控制,建立既相互配合又有效制约的业务管理模式,实现业务经费的执行前、执行中、执行后管理。科研经费管理流程发生变化以后,单位应及时更新各类业务流程和操作规程,制定相应的新业务管理规范,为方便广大职工了解业务流程,通过单位内部网站进行公示,保证新的操作流程有法可依,有章可循,提高办事效率。
三、结语
财政部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中央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若干意见》,对科研经费的管理,加大了简政放权和激励的力度,为科研人员潜心研究创造了良好的制度环境,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和科研成果的产出。单位应尊重科研规律,探究和制定相关科研经费管理制度。以电子化、信息化、自动化为手段,依托网络与大数据的信息技术,对科研经费管理体系进行完善,降低经费执行过程的风险,扭转管理效率低下的状况,来最大限度地激发科研人员的创新和科研主观能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