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差回来,发现新家没有椅子,他去超市买了个独凳,小馆子最常见的塑料凳子,他以为八九块就能买到,没料到六十六块九。贵倒在其次,这点钱不会影响他的生活,也不会因此某天流落街头,是突然袭上心头的轻悲:生活不在你的掌握之中。轻悲不以生硬蛮横和粗鲁傲慢出现,而是在不经意间让你败兴,让你情绪低落。你可以反驳,但懒得反驳。不去反驳不是因为选择宽容,而是选择得过且过。
关于轻悲,这似乎就是一个使人轻悲的时代。就像旅行箱上懒得撕掉的密密麻麻的行李签,没有哪一次旅行是重要的,也没有哪一次是不重要的。有时不想去,但毕竟还是去了,去了不想回来,可最终还是屁颠屁颠回来了。
他把旅行箱整理好。房子是出差期间朋友帮忙租下来,还把他的东西搬过来归置好。他们特意在房间里留下重庆小面和怪噜饭的名片,方便他叫外卖。在还不熟悉的环境,他宁愿去店里吃,熟悉了再叫外卖。
还是早上在宾馆吃的早餐,在高铁上只喝了一瓶水,一小袋荷兰脆豆,现在一点也不饿。最近几年很难有饥饿感,有时觉得这没什么大不了的,有时觉得这是一种病,一种因为情绪不良引起的慢性病。找了本书,读了十几页,睡意袭来。一觉如小死,洗洗睡吧,睡着了最舒服。恰在这时看见洗衣机上有一个人头,一个骷髅。顿时全身僵直。感觉不是自己看见了骷髅,是骷髅一直在看自己,向他发出召唤。
洗衣机在阳台上,阳台一半是卫生间。这是一室一卫的套间。回来后没上过卫生间,现在准备洗漱,还没站起来就被定住。心脏跳动的声音连自己也听得见,脑袋发涨,身上发热。从头顶到胸腔到尾椎,轰然一下,似有听不见的巨响。鼻子、耳朵、胸膛、后脑勺、双手、双脚,似有门被打开,有东西脱身离去。骷髅一会儿近一会儿远,他故意不去看它,但它的存在如此清晰,逼人的阴气塞满了整个房间,你不去看它,不等于它不看你。他鼓起勇气看它一眼,脑子再次嗡嗡响,像从黑暗的地方走到太阳底下一样,像在陌生的地方突然遇到一个凶汉,像正准备攀折的树枝原来是一条蛇。
冷静下来,他首先想到的是给手机充电。同时想,狗日的,整个这东西来吓我。他认为是帮忙搬家的朋友开他玩笑。一会儿充好电,把这家伙臭骂一顿,然后命令他出来陪自己喝酒。他妈的,魂都骇落了,不喝酒怎么行。
但是慢着,这是谁的骷髅,它曾经属于谁,谁的肩膀抬着它,它怎么到了这里?
帮忙搬家的朋友如果用这种玩意来吓他,他们不可能有真家伙,最大的可能是在垃圾场捡一个,那种塑胶的,或者树脂的,恐怖小屋生意做不下去丢掉的道具。这个显然不是。
道具不会让他感到冷森森的。从完整的牙齿、骨骼的颜色都可以看出这是真正的骷髅。头盖骨长期受到摩挲,中间光滑发亮,四周颜色渐深并油浸浸的仿佛另一种形式的秃顶。没有专业知识,看不出年龄,看不出性别,看不出死亡时间,看不出如何变成骷髅。制作骷髅如何去掉皮肉的呢?想到有可能用锅蒸煮,顿时觉得自己这辈子再也不会吃肉。
前任房客的?搬进来前租这套房子的人。他把他的情人或者妻子杀了,丢掉尸体其他部分,把骷髅留在身边,像她还活着一样,天天和她说话。这是一个变态的,冷静得像大理石一样的杀手,他有多恨她就有多爱她。如果正好相反,凶手是她,她可以给他下毒,也可等他睡着后下手。有一个老单身汉把一个年轻人杀了,年轻人是卖土豆的,把土豆背到老单身汉家,除了土豆钱,年轻人认为应该再给他两块钱,这是搬运费,“我卖土豆,但不是搬运工。”老单身汉很生气,趁年轻人弯腰时,一锤子砸在他后脑上。老单身汉把年轻人卸成十几块,背到郊区的玉米地里。案子过了半年才破。因为那个老单身汉给人手无缚鸡之力的感觉,没有人怀疑他。怀疑他的是两个从京城来的测谎专家,刚毕业的女研究生,她们以女生的冷静和专业素养认定看上去无辜的老者就是凶手。
这是他最近在网上看到的凶杀案,说老单身汉肢解尸体时非常冷静,本想把尸块煮烂后冲掉,煮了半天煮不烂,就用背篼背到地。当时觉得不像是真的,媒体的趋向性很大,总是把杀手说得很残忍,这或许符合大多数人的心理,但与事实往往有出入,甚至相反。
他搜寻房间,看看有哪些东西是前任留下的,或许可以从中找到蛛丝马迹。他在墙上看到一块血迹,黄豆那么大,他的心再次狂跳,有经验的人一看就知道这不过是拍死一只蚊子,但他仔细看,看到蚊子三分之一片翅膀才放下心来。这不是说他对拍死蚊子没经验,而是骷髅的存在改变了观察事物的方向,让一切都变得可疑。
四块不同图案的广告塑料圆扇子、扫帚、塑料撮箕、一根酱油色发硬的塑料管、沙发、床、写字台、仿皮革靠椅。这些都是前房客留下的。然后就是那台洗衣机,应该是房东购买的。朋友看了租赁公司的房源后征求他意见时,他说无所谓,方便就行,你知道的,我对生活要求不高。他此前住的房子如果不拆迁,他不会搬。在这方面,他特别不愿麻烦。他无法理解一个人为了吃响皮,非要找到刚出锅的糊辣椒不可。
仅凭骷髅的外观和大小,无法判断其性别。只有骨头没有肉的脸,看不出曾经是樱桃小嘴,还是胡子拉碴,光滑的头盖骨也不能說明当初是浓密秀发,还是地方支持中央。但从情感上,他偏向骷髅属于男性。因为骷髅看上去咧嘴大笑,很是阴险,他觉得不可能是女的。虽然生活中的情杀,未必一定是男的杀死女的。但同情弱者是人之常情。
他闻到一股酸酸的气味。奇怪的是,他发现自己不是用鼻子闻到的,是用额头。继而发现,眼睛鼻子额头四肢既可以闻,又可以听,这使他的身体变得异常灵敏,房间里细微的声音和气味他能感知到,身体里的气味和声音同样能感知到。进屋后吃下去的厄贝沙坦片,此时正在胃囊底部,发出比没吃进去时浓得多的苦味。这是降压药,血压偏高,没有天天吃,今天坐车疲倦,又将住进陌生的新家,觉得还是吃了一粒为好。
他感知到了骷髅的气息和气味,也看清楚它的内部,但仅此而已,仍然无法感知骷髅的来源。别看它是个骷髅,其实它比我聪明,比所有活人都聪明。不,不是聪明,是心知肚明。
他想去买盒烟,又怕买了烟不敢再进来,他住了半个月宾馆,特别不想再住宾馆。平时不抽烟,遇到问题时想抽,会不会是潜意识里把烟当成金箍棒?那一缕轻烟飘到空中,恰似逃逸的妖精。它只有在很少见的情况下直直地升天,平时东倒西歪,有时甚至低下腰身,像要匍匐到大地上,然后才摇摇晃晃离去。也是因为轻悲?作为妖精,没有一件事能自己做主,和可怜巴巴不知所措的小人物没什么区别。
骷髅很现实,不容他虚无缥缈地遐想。它的存在表里如一,冷静,深邃,忘我。不再有负罪感,用不着标榜自己,已经不在五行中嘛。至于你对它怎么看,那全是你自己的事情。
他最希望的是,这个骷髅是一个弄虚作假、谎话连篇的官员,比如药监局的负责人,与制药厂勾结谋财害命,被一个正义之士铲除,带着骷髅宵遁于茫茫人海,无意间流落在此,逃跑时忘了把它带走。
这样的想象比想当警察的孩童强不了多少。是小人物可怜巴巴的正义。
那股酸味是哪里发出来的,他不知道。他不敢想象是骷髅发出的,如果不是,那就是污蔑。他不敢污蔑它,怕它跳过来咬他。它的嘴张到最大,像在大笑,笑得合不拢嘴,笑得那么坦荡。
最大的可能,他想,是两个原本亲密的朋友,一起做生意,赚的钱越来越多,矛盾越来越大,其中一个骄横残忍,另外一个一再忍让,最后忍无可忍将残忍的朋友杀害。杀了人还能把骷髅带在身边,足见其心理素质,也说明仇恨有多深,到了不杀不足以平怨恨的程度。但是,他作为一个观察者,却不敢鄙视它,就像它残忍的天性并没因为死亡而泯灭,而是恰恰相反,它会比活着时更残忍。他发现自己不无讨好地看着它时,内心的正义感正在受到考验。莫名其妙地屈从于强权不是轻悲,是可悲。他提醒自己,不要错上加错。
想象着遥远的杀人场景,他的双手双脚鼻子眼睛耳朵一起轰响,仿佛垂死的声音窖藏几十年后,在他身体里找到归宿。也许你死不瞑目,可这跟我有关系吗?
他想下楼请个街头找活儿干的乡下人,把骷髅拎出去丢到河里面去,明天早上,它会被河水冲出城。不再有人看见它,就不会有人来问他为什么丢骷髅。即使漂在水面上,会以为是个破足球,谁也不会关心。夜不深,但零工十有八九各自回巢了,剩下的还在街头闲逛的大多不是善茬,请神容易送神难,要不得,他想。最简单的是报警,可警察一旦介入,就得配合他们没完没了做笔录。弄不好,会让你蒙受不白之冤。不白之冤枪毙倒也算了,父母怎么办,他们老去的途中怎么接受一个杀人犯儿子。他想自己把它丢到河里去,这个念头一闪而过,眼睛看它一眼都难受,手脚都能闻到腐败气息,哪敢伸手,手伸过去说不定会染上病毒。不能正眼看,又不能不看,只好用余光提防着,以免它从洗衣机上跑下来。他觉得它在偷窥,对他的心思一清二楚。你看,整个骷髅都是空的,不像自己,脑袋里全是乱七八糟的东西。必须把这些乱七八糟的东西清空。
想到这里,他侧身躺在床上,像受伤的战士一样躺下去。感觉脖子痒痒的,只用一只眼睛看着骷髅,另一只眼睛陷进枕头。
眼睛看花了吧?本来是个破足球,你却把它当成骷髅,心里刚这样想,骷髅一下咬住他的脖子。他啊啊地跳起来,在房间里跌跌蹱蹱地乱蹿,看见骷髅仍然在洗衣机上,以为房间里有两个骷髅,用力拍打脖子,又是抓又是拽,就像要拧下自己的脑袋。不符合物理学生理学,脑袋没拧下来,把一个纸盒拽了下来。纸盒上的不干胶粘在衣服上,它刚才在床上,怎么跑到脖子上去了呢?巴掌大一个纸盒,感觉像足球那么大。纸盒的一角划了脖子一下,感觉像被咬了一口。纸盒的响声并不大,很像骷髅一边咬一边磕牙齿。如果有谁觉得这一切是假的,那么这个世界就是假的。恐怖没让我发疯,这是万幸。他害怕自己发疯,刚才差不多已经疯掉。
他把小纸盒丢在地上,用力踩了两脚。这是他邮购眼霜的纸盒。广告上说这种眼霜能去眼袋。眼袋什么时候有的,他不知道。一篇介绍胃下垂的短文说,地球引力不但让胃下垂,还产生眼袋。他当即照镜子,看见地球确实正在把自己的下眼皮往下拉,不严重,从现在开始重视还来得及。眼霜还没用过,承运它的盒子倒来吓他一大跳。
小时候害怕,奶奶说不用怕,我们家有屋檐童子,他白天隐身在看不见的地方,晚上全家睡着后,它从藏身的地方出来站在屋檐下保护家人。可他现在没有屋檐,也没有屋檐童子的隐身之所。他甚至觉得,即便在老家,屋檐童子也早就离开了,远去他乡,不屑与他们为伍。因为他们不屑相信什么屋檐童子,他们相信钞票和命运。
想起这个传说和奶奶的表情,他很难过,比哭还难过。
哭比单纯地接受恐惧好受得多,哭能让人轻松,能让人得到安慰,自己对自己的安慰。哭不出来的难过像被水烫伤。
他抹了一把脸,重新坐到凳子上,和骷髅对视。还是第一次正眼看它,他发现它眼睛虽然是两个窟窿,但并不凶恶,反倒有几分慈祥。每一个人都是不幸的,他想,包括死去的人。我应该对它表示同情,而不是恐惧,他想。我要是知道它的故事,也许就不害怕了,他想。它的故事不可能像我的故事一样,干巴巴的一点也不感人,像个可怜巴巴的魔鬼,想要这样想要那样,到头来既下不了地狱,也上不了天堂。你的故事肯定比我精彩,因为你那么年轻就死了。老人的故事是用来教育人的,只有年轻人的故事才与众不同。
他想给它上一炷香,平时不大相信香这玩意能安抚鬼魂,能让它们受益。此时想法不同,他觉得它不但有可能知晓过去,也有可能洞悉将来,理应给它上香。上香不是为了让它受益,而是出于对它的尊重。
房间里不可能有香,这么晚了,下楼去不一定能买到。他想起包里有烟。没有烟瘾,但包里有为客户准备的好烟,遇到抽烟的客户,敬烟时自己也抽一支,一个人时却总是忘记。刚才居然准备下楼去买烟,没想起是因为被吓坏了。他高兴地想起包里还有。想起包里的烟立即有了办法。他把一支烟点燃,倒插在蚊香盤上,拜了三拜。骷髅似乎比刚才和善了一些。他说,你比我有智慧,我不知道的事你全知道,向你致敬。
敬了香,就像给了新结交的人好处一样,他比刚才更大胆地看着它。上下牙合在一起,闭嘴时的自然状态,没有咬牙切齿的狰狞,死去时似乎是安详的。牙比其他骨骼稍白,没有补过牙齿。它吃麻辣烫时是有力的,说话时是悦耳的,张嘴时没有口臭。他的脑子里出现一个柔声细语、性格内向、总爱微笑、身体消瘦的年轻人。比他现在的年纪小得多。他觉得以自己的年纪和牙齿,做成骷髅后没有眼前这个骷髅好看。没把她想象成女孩,是它的牙不够白,不够细密。不知不觉中,他把它生前塑造成无论是体力还是经验,都在他的控制范围之内的一个年轻男人。他在世时,对外界漠不关心,拥有自己喜欢的电子产品,喜欢的零食,有他喜欢的专业杂志,特别喜欢的小动物。他的房间像被小猪崽拱过一样零乱,但这是少年天子的寝宫,谁也不能进去。胆敢进去者一律斩首。他一下想到自己手提宝剑站在寝宫外面,威风凛凛。他为自己和他站在同一边感到自豪。
他对女孩子不感兴趣,因为他自己就是半个女孩子。但这不影响他和她们泡在一起,跟她们勾肩搭背海阔天空闲聊,和她们一起谈论化妆,谈论香水,谈论润肤露和粉底霜。他那个虫虫只有在她们的逗弄下才会活过来,她们教它各种姿势,他总是应付了事,对此她们倒也不责怪,就像她们的口头禅:反正是玩。对他而言,这不是身体的需要,这是一种时尚。他爱她们所有人,也就是说,一个也不爱。他的父母,也有可能是爷爷奶奶,以为他还是环境幽雅的大学里的学生,总是按时寄钱给他。他从不多要,因为他的生活花销并不大,这让他们更加有理由相信,他一直在专心学习。他接他们电话时,无论他们说什么,他都回答:嗯、嗯、好的、好。温柔得像正坐在教室里。其实他对教室深恶痛绝,对与之相关的一切都深恶痛绝。
也许他还戴过耳钉,再也看不到了。骷髅不会有耳朵,耳朵眼只有一个小孔。这个小孔里曾经把耳朵听见的声音输送给大脑,大脑因此思绪万千。他听到的都是些什么样的声音呢?冗长、狐假虎威、不屑、咒骂,但他无所谓,说什么在你,听什么在他。他们知道他不好糊弄,有时也会低声下气,诉说自己的难处,希望他理解。这同样没用,他喜欢的是他自己想听的声音,并且有办法听到想听的声音。
他们到底对他说过什么,他想知道,但他知道自己永远不可能知道,就像人不可能知道猴子的語言。他现在肯定非常清楚,他们曾经说过什么做过什么。他很想知道他到底怎么样,他同样知道这不可能。你到底背负了多少小秘密,以至死后还面带微笑。我要是死了,他想,肯定比活着时还愁眉不展。
当他意识到自己把他想象成一个问题少年,不禁有点吃惊,就像欠了他的情似的。自己当学生时,可是一个好学生,老实、勤奋。天分不高,从没想过出格的事儿。怎么现在突然想做一个问题少年,难道在老实之下,其实埋藏着捣蛋的种子。一切皆有可能。他不愿再替他胡诌,有什么必要阿谀奉承。他知道,他的同龄人中有特别残忍者,而残忍仅仅是为了好玩,不把残忍当残忍。如果是这样,你真是太可怜了。但我不能因为同情你就降格巴结你呀。
奇妙的全身通透的感觉突然消失,他不能再用脚去闻气味,不能用鼻子听声音,它们全都回到本来的状态。但他担心的不是自己,而是骷髅。你是多么可怜,别人轻轻一摁就可以摁死你。
既然弱不禁风,摁死你干什么呢?还把脑袋砍下来。脑袋被制作成骷髅,说明在世时爱你的人不多,至少没几个亲人。倒不是说他们会感到残忍,而是会觉得恐怖。但愿是你自己同意的,这是你生前的愿望。
再看骷髅,似乎正在哧哧偷笑。
从牙齿和其他部分的颜色就可看出,它有些年份,即便是年轻人,也不是现在的年轻人。他成为它不是最近的事,而是有十年八年甚至三十年五十年。它的宿主本身,也应该在三十岁以上。只有成熟得自私又胆大的人,才有可能被人恨得咬牙切齿。
说不定,那个复仇者还在角落哭泣,还在诅咒你曾经的狠毒和邪恶,对此不能释怀,纵然把你变成骷髅,也抵不了你对他的伤害。他想起自己受到伤害时,希望伤害他的人被车撞死,被火烧死。他没有勇气亲自动手,只好求助于不承担法律责任的意外事故。他佩服这个把仇人脑袋剁下的弱者,希望他逍遥法外。如果他和他相遇,他决不会揭发他,甚至可以和他一起把骷髅埋到某个地方,直到它烂成泥。
他突然想起体育老师。体育老师的模样记得不太清楚,只记得他每天把怒火明明白白地写在脸上,谁敢正眼看他,或者不去看他,都有可能被他用篮球砸,往脑袋上砸,往脸上砸。从那所学校毕业后,他才知道体育老师没有毕业证,不具有从业资格,靠关系进来的,其他老师看不起他,他把胆怯发泄在体育课上。学生其实什么也不知道,但他特别害怕他们知道。想到每周的体育课,对我而言,日子过得太慢,什么都慢。被篮球砸的人哭泣时,人人义愤填膺,带着几乎亡国的屈辱和忧伤,但只能在心里难过,生怕被他发现,被他借故像宰小鸡一样宰掉。
后来连一些老师都怕他,害怕他简单粗暴的行为:有位女老师看了一本书后,说人是从光音天来的,光音天的人说话不用声音,用清净光,对方见到你口中发出光就知道你要表达什么意思。地球初成,地表一片乳色,仿佛发亮的光乳,他们没能抑制住好奇的欲望,飞到地球上来,看见地上有甘泉涌出,尝了尝,甘美如酥,继而吃地里出产的瓜果、粮食,身体越来越沉重,再也回不到天上。体育老师把她骂了个狗血淋头,他说人是猴子变的,这是唯一的答案,绝不允许任何人胡说八道。他要她像母牛一样反刍他这句话,否则没她好果子吃。两个月后,女老师申请调走,他从中作梗,女老师精神出了问题,他娶了她。作为学生,他无法想象这是为什么,为什么两个格格不入的人成为夫妻。现在,他仍然想不通。
往事越来越清晰:我当然被他用篮球砸过,“嘡”的一声,听上去有金属的声音。但最大的耻辱不是被他用篮球砸,而是他让我感到巨大失望。我是第一个看见他走进学校的人,他是那么高大英俊,严肃的表情仿佛正义的化身。熟悉后才知道他不配那副外表。如果这具骷髅是他的,我一点也不怕,不但不怕,还敢用棍子敲它。不过他很清楚这不可能是他,他的头颅不可能来到这里。
突然想到另外一个人,模样同样记得不太清楚,她叫芭蕉花,只记得她走路风风火火,黄色上衣,大摆裙。自从她像一团火一样出现在镇上,镇上的人都怕烧着自己,纷纷关门关窗,奇怪的是镇上的猫和狗都跟在她身后,不知是受她的控制,还是他们有共同的气味。她给猫一个动作,娇小的猫敢向家鹅挑战,有她做靠山,猫把鹅抓得遍体鳞伤。狗就不用说了,她叫它咬谁它就咬谁。完成任务后,她抚摸它们的头,它们激动得浑身发抖。后来连鹅和鸭子也跟着她,猫和狗是她的禁卫军,鹅和鸭子是她的野战部队。镇上接连两个男人为她自杀,这没能引起她的不安,仍然带着猫和狗去山上,去榨油房,去水碾房。
也有人说那两个人不是自杀,当时,死于胃炎和十二指肠溃疡的人特别多,这两个人一个有胃炎,一个十二指肠溃疡。有人听见胃炎患者死前一天叫着芭蕉花的名字,以成人的教训口吻规劝她不能这样不能那样,其实是向她表白他有多么喜欢她。芭蕉花的猫和狗用恶扎扎的叫声把胃炎患者的叫声掩盖下去,直到他绝望透顶,跳进清澈的撤拉河。十二指肠患者通过文字表达对芭蕉花的忠诚,在镇上所有的墙上写满豪言壮语。他还送了一只小绵羊给芭蕉花,小绵羊没几天就死了,死在他前头。小绵羊加入芭蕉花的队伍后,被猫和狗推推搡搡,最后死在它们批评似的撕咬声中。
思绪如流水,他回忆起那只鹅来啄他的情景,脖子像蛇一样灵活,突然一下伸出来,坚硬的嘴壳子戳到膝盖上,像锤子敲击一样呯呯响,比咬上一口还痛,把他痛哭了。她叫鹅来啄他,是因为他穿了一件和她一模一样的上衣,这种上衣不分男款女款。她说他不配,不配的原因不光他白白胖胖,他的兄弟姐妹也白白胖胖,他的父母白白胖胖,他的祖宗八代都白白胖胖。
芭蕉花停在某处,狗和猫就去舔她的手和脚后跟,她有时会一脚把它们踢开,有时会无所顾忌地呻吟。她穿大摆裙,就是为了方便猫和狗舔她时从脚后跟一路舔上去。全世界有几千种不同的语言,无所顾忌的呻吟却只有一种。镇上一向保守做爱时从不出声的人也能听懂芭蕉花的呻吟,没人敢嘲笑和指责,那些狗闻到你有嘲笑和指责的气息就会冲上来咬你。有时难免咬错人,咬错了你只能自认倒霉,芭蕉花不会向你道歉,狗更不会。
他越想越觉得這个骷髅是芭蕉花的,体育老师虽然粗暴,但头脑简单,不像芭蕉花,不把任何人当人,也不把自己当人,她就是她,一个从不承认自己会错的神经病。
他点了支烟,没插到蚊香盘上,自己抽了起来。这是今天最惬意的一支烟。
拔下已经充好电的手机,把骷髅拉近拍张照片。仍然有点害怕,但想到芭蕉花后勇气倍增,芭蕉花我不怕你!他说。你曾经是我们那个地方的耻辱,现在仍然是。你死了还拿你的骷髅来吓我,没门!
他找了一个纸箱,将纸箱倒扣在骷髅上,双手搂着慢慢往一边滑,直到骷髅滚进纸箱才将它翻过来。翻过来后把卷纸揉成纸团,像投篮一样往纸箱里投。他不想碰它,不光是怕,并且觉得恶心。空隙塞满后,将一张纸巾像给死者盖脸一样盖在骷髅上面。盖上纸箱,用一根塑料带捆了个十字,然后提着它出门。
小区门口停了十几台小黄车,停得一点不讲规矩,正纳闷,几个司机围上来问他去哪里,居然还有女司机。他没理他们,闷声穿过马路,坏坏地想,我如果把骷髅亮出来,你们还敢不敢问我去哪里。看见小区里有个圣淘沙水世界,知道司机在这里接客的原因。
马路湿漉漉的,他记得下的是小雨,何时下大了呢?下这么大的雨,他居然没听见雨声。空气清新,街灯格外明亮。地砖下面的积水不时被他踩飙出来,有时还飙到鞋上。他没有为此烦恼,他喜欢听水飙出来时哧溜的声音,故意朝松开的地砖上踩。
涨水了。下这么点雨就涨水了?他觉得不可能,一定是人为控制,在更大的雨来临之前提前泄洪。这是一条被人为控制的河。他记得出差前在河堤上散步,水在河床里浅浅地流,现在离河堤只有三十公分,浩浩荡荡,浑浊不堪,水推涌着水旋转旋转旋转,鞠躬尽瘁,奔流不息。他好奇地看着水面,有股被拉进去的力量,目光离水面越近,这股力量越强烈。河堤上每间隔两米立一根仿古石柱,让人情不自禁地想把栏杆拍遍,但石柱之间没有栏杆,只有两条铁链,像曲线一样地低垂着,锈迹斑斑。步道上铺着糙面大理石,可以放心大胆地奔跑。这么晚了还有人跑步,他既佩服又心虚,有人从身后跑来时,仿佛是来追他的,甚至从身后推一把,把他推到河里去。只要发现有人跑步,不管是迎面而来,还是相向而行,他都宁愿停下来,等人家跑过去后再走。
他一边不怎么起劲地哼着不成调的老歌为自己壮胆,一边注意避开弯垂下来的夹竹桃。有些地方种的是罗汉竹,直愣愣地举着弹性十足的枝丫,与人相互隔离,彼此疏远。刚下过的雨,加上朦胧夜色,空地上的蔬菜嫩生生的,完全忘记了干旱带给它们的不快。其实它们已经错过最佳生长期,再怎么浇水施肥都没有用。
铺大理石的步道走完,剩下的是水泥清光的路面,夹竹桃要么恣肆地长一大蓬,要么死瘪瘪畏畏缩缩的样子。仿古石柱没有了,灯光也暗多了。河面上哗啦一声,有大鱼跃起,大概跳出水面看看自己是不是还在同一条河里。他感觉那不是鱼,是落水者最后的挣扎。绕过一座小山,城市的灯光被遮住了。河边有一架木瓦房,安静得像寺庙,他有点害怕。
但还得继续走,得走到盖板被撬开的地方,把骷髅丢进去。河水很浑浊很脏,但他不想把它丢进去,他不想让它把河水搞得更脏,他要把它丢进下水道,最好是卡在排污沟某个地方,永世不得超生。
作者简介:冉正万,生于1967年,出版过长篇小说《银鱼来》《天眼》,中短篇小说集《跑着生活》《苍老的指甲和逃遁的猫》等八部。获得第六届花城文学新锐奖,《长江文艺》短篇小说双年奖,首届贵州省政府文艺奖二等奖,第六届贵州省政府文艺奖一等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