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孝儒 胡洪林 谢从晋 杨柳
摘 要:文章在确定民办本科高校大学生高校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效果影响因素基础上,以改进熵权法计算民办本科高校大学生高校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效果影响因素权重,为构建有效的民办本科大学生高校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提供客观依据。
关键词:民办本科高校;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改进熵权法
作者简介:毕孝儒,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大数据与云计算;胡洪林,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智能信息处理;谢从晋,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讲师,研究方向为信号与信息处理;杨柳,四川外国语大学重庆南方翻译学院副教授,研究方向为大数据与云计算。(重庆 401120)
中图分类号:G61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0568(2019)18-0003-03
当前,随着中国经济增长进入新常态,高校的人才培养目标也面临了更高的要求,即实现以培养创新创业人才为主要目标的办学新理念。因此,如何构建和完善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以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素质成为当前学者研究的焦点。
沈健等[1]从马斯洛需要层次理论视角分析了大学生创新创业的差异化需求,并以此为诱导因素,引导、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程晓琳[2]以高校食品类专业群为例,将激励机制引入创新创业教育,通过协同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以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杨威[3]等从激励机制角度出发,构建了集创新创业课程体系、创新创业基地、监管惩罚政策等为一体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邵焕举[4]阐述了微媒体时代下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构建方法;黄侃[5]研究了“双因素理论”视域下创新创业教育激励机制的适应性;毕孝儒[6]等根据民办高校自身特点,构建了民办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个性化激励机制。
以上研究主要集中于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设计与构建,而针对民办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实施效果的影响因素的分析研究很少。
本课题组采用问卷调查形式,对高校创新创业教育专家、民办本科高校大学生、各行业的企业领导人进行深度访谈,确定了民办本科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实施效果的主要影响因素,主要包括一级因素和二级因素。
一级因素包括4个方面: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Y1、创新创业师资队伍Y2、创新创业孵化平台Y3和创新创业保障条件Y4。其中,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Y1的二级因素分别是:专业课程与创新创业课程融合度Z11、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完整性Z12、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与创新创业实践契合度Z13;创新创业师资队伍Y2的二级因素分别是:教师指导的创新创业项目个数Z21、教师创新创业成功案例数目Z22、拥有企业实践经历的教师比例Z23、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成功比率Z24;创新创业孵化平台Y3的二级因素分别是:众创空间Z31、创新创业专业实践基地Z32、创新创业竞赛Z33;创新创业保障条件Y4的二级因素分别是:创新创业政策连贯性与适应性Z41、创新创业金融服务体系完备性Z42、创新创业法律保障机制的有效性Z43。由以上评价指标组成的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效果评价模型,如表1所示。
熵的概念是由德国物理学家克劳修斯于19世纪60年代在热力学中首次提出,香农于1948年将熵从热力学领域引进信息论,并系统地提出以熵为理论基础的信息量的度量方法。
熵权法是一种客观赋权法,在多因素评价中用于确定因素权重。其基本原理是:当评价对象在某项因素上的值相差较大时,熵值较小,说明该因素提供的有效信息量较大,该因素权重应较大;反之,若某项因素的值相差较小,熵值较大,说明该因素提供的有效信息量较少,因素权重也应较小。近年来,部分学者针对传统熵权法存在较大误差的不足,提出了改进熵权法,其计算因素权重步骤如下:
如表2所示,通过各个评价指标排序可知,专业课程与创新创业课程融合度、创新创业政策连贯性与适应性、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完整性、创新创业课程与创新创业实践契合度、创新创业专业实践基地、教师创新创业成功案例数目、教师指导学生创新创业成功比率等五个影响因素排序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第五。因而,在构建大学生创新创业激励机制过程中,应将如何提高专业课程与创新创业课程融合度、如何保障创新创业政策连贯性与适应性、如何完善创新创业教育课程体系等作为研究的主要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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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黄侃.“双因素理论”对高职创新创业教育激励机制的适应性研究[J].知识经济,2018,(19):147+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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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 郝 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