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 中国互联网协会
中国互联网大会21
时间:7月11日上午
地点:国家会议中心
论坛概况:
2019(第十八届)中国互联网大会于7月9日-11日在北京国家会议中心举行,大会期间,第四届中国互联网纠纷解决机制论坛——暨影视衍生品产业发展与保护论坛成功召开,来自版权管理机构、法院及文化企业的代表一同探讨了影视版权保护问题,共话产业发展之道。
国家知识产权局持续引导电子商务平台建立自律、自治机制,在知识产权保护规范化市场培育中将电子商务平台和实体市场一并列为培育的对象,指导其逐步建立事前知识产权商品的备案,事中自查自纠,事后快速解决的知识产权保护运行机制,注重发挥仲裁、调解等纠纷解决渠道在网络环境下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重要作用,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维权选择。
影视衍生品被售侵权主要表现为:一是抢注商标;二是未经许可使用热播影视剧剧照或者截图;三是未经许可使用人物角色形象;四是未经许可在衍生服务上使用与影视剧类似的名称。
影视衍生品存在的法律问题就是现有的法律体系是否能够保护好影视衍生品相关的权益,也就是说还有一些立法的空白,法律难以周密保护影视衍生品涉及到的重点商业和产业权益,这个是司法审判实践和理论界应去关注的问题。
我们要做国产动漫内容出海,但是在全球出海又涉及到商标、注册、版权保护等一系列的问题,这方面我们不熟知的。如果我们在一开始就能得到专业人士的帮助,在过程中能得到认真的指导,我相信整个维权路上我们做的越来越少、我们会越来越规范,这个行业会越来越好。
法律和产业日新月异的技术发展相适配,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著作权面临很多的问题,很多真正变成衍生品的课题并不见得具有独创性,或者独创性并不见得足够满足著作权法保护的要求,其实版权的权益也只是其中一部分,因为它更多还涉及到很多其他方面的权利等,比如人格权。
产业安全平台部很重要的责任就是参与社会治理,通过技术这一种方式支撑整个产业的上下游来保障整个互联网更良性的环境。所以在这里面主要解决技术三个问题:第一是影视侵权、IP侵权的发现难;第二是怎么样分析全网的态势甚至是溯源;第三就是调查取证。
我希望大家都来共同的关注衍生品今后的发展,能够更好的用法律的武器来维护一个良好的市场。
我的建议是影视片的权利人一方面要从上游拿到相关的授权,再去制作,这个是上游的权利要去做好。同时当他制作出一个影视品以后,他变成一个权利人,是一个IP持有人,那么对下游,衍生品市场要存在一个授权的问题,这个时候同样要跟你的合作方去做好约定,希望能请到专业的人员做这方面的把关,这样可以让法院能够在审理的时候有更好的事实基础。
创造一个良好健康的衍生品生态链,为我们经营户提供一个既让他们能够得到实惠,又能够有效保护衍生品知识产权的机制,最终是达到双赢的目标。
影视衍生品的维权需求,前期的确权保护就是基于一些权利基础和商业权益的保护,只有权益比较明确的时候,我们保护才会比较有效率,这也是从衍生品的特点来说。因为它所谓的衍生品就涉及到权利的复合型,比如说在版权登记方面,就希望尽量能覆盖到IP所有的形态。
会议现场
著作权侵权认定就是基本上分为两个阵营,一个是权属,一个是侵权的认定,权属其实也是可以作为一个单独的权属纠纷的主要内容,我是把它作为侵权的第一点来说的。我们关于权属的认定其实是有一个明确的规定,但是司法的实践情况是非常复杂的。
我们在做衍生品的时候要尊重最初的原始权利人,以后才能进行下一次的开发,这实际上是从原始的作品出发衍生品有可能会产生一个作品的变化,促进形式的变化,这就涉及到改编问题。
对于没有形成新的作品的衍生品,我觉得应该是属于对原作品单纯的复制,这是一种单纯的复制。如果从演绎作品再拓展成一个衍生品,根据双重许可的原则,肯定是要获得演绎作品的著作权的许可,以及包括原作品的著作权的许可,我觉得这没有任何争议。
对于法院做裁判的时候一定要考虑到各方的利益主体,原来的权利人包括衍生品的运营机构之间的关系,第一要尊重原权利人和在先权利,第二对于运营中间如果有些创新的权利,我们仍然也要给予尊重和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