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提讯成克杰,出乎意料的顺利……“不要轻信成克杰的忏悔!”方工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及时提醒大家,并和同志们对证据作了认真梳理。果不其然,在公开庭审时,成克杰推翻了以前的所有口供。方工等同志成竹在胸,镇定辩驳……
“那时候想法非常简单,就是别办错案、别冤枉人。”关于检察人的初心,北京市检察院原副检察长方工言语简练地说。30多年的检察生涯里,他一直记着,要做一个公正的检察人。
“办案中,你百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冤屈”
“全国模范检察官”、“全国五一劳动奖章”、第四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四次一等功、一次三等功……荣誉等身的方工,于2002年11月,被中央宣传部、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北京市委作为全国“公正执法的楷模”重大先进典型进行宣传。一时间,全国掀起了学习方工先进事迹的热潮。
聊起从检的经历,方工回忆,1979年,检察院刚刚恢复重建不久,28岁的他被调入检察院当书记员。从没有碰过法律的方工一边自学法律专业知识,一边在工作中积累司法实践经验。
方工表示,刚入检察院时,带他的师傅说了一句话:“办案中,你百分之一的错误,对当事人来说就是百分之百的冤屈。”这句话,他记了一辈子。
办了近3000件案件无一错案
从检期间,方工主办或参与过近3000件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无论是全国瞩目的成克杰受贿案、李纪周受贿案、李昌利用邪教破坏法律实施案等大案要案,还是一般的刑事案件,从没有出现过一起错案。
2000年,方工率几名精兵强将,承担了成克杰与情妇李平受贿近4000万元的犯罪案件的审查起诉工作。
第一次提讯成克杰,出乎意料的顺利。“不要轻信成克杰的忏悔!”方工根据自己的办案经验及时提醒大家,并和同事们对证据进行了认真梳理。果不其然,在公开庭审时,成克杰推翻了以前的所有口供。方工等人成竹在胸,镇定辩驳。
方工带领的专案组作出了无可挑剔的指控,被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全部采信,一审以受贿罪判处成克杰死刑。之后,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驳回成克杰上诉,维持原判。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成克杰于2000年9月14日被执行死刑。方工监督了执行死刑的全过程,在“死刑临场监督笔录”上郑重地签下了自己的名字……
2000年9月,方工又与几名精干的同事承担了对李纪周受贿案的审查起诉工作。
针对案情复杂、取证困难、对手狡猾等问题,方工和他的同事们以精湛的技巧和高超的业务水平,順利地完成了被称为“中国公安反腐第一大案”的公诉工作。2001年10月22日,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宣判:李纪周因犯受贿罪、玩忽职守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方工曾经办理过一起局级干部腐败案件,该案以涉嫌受贿罪、玩忽职守罪移送审查起诉。审查过程中,方工发现认定这名干部涉嫌玩忽职守罪的理由不够充分,这部分事实依法不应认定为犯罪。
当时,整个系列案件的查办已进入收尾阶段。于是有人委婉地劝说:“这是受到各方面关注的案件,不管加不加上玩忽职守罪,最后都不会影响量刑,方工你还提个人意见干什么呢?”但是,方工经过再三考虑,还是决定坚持提出自己的意见。最后,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被告人犯受贿罪,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私情从来大不过公义
熟悉方工的人都知道,他有一个规矩:谈案件只能在办公室,出去“坐一坐”的要求一律免谈。即便是老熟人、老朋友、老同学,也同样如此。
对“说情”问题,方工的经验是,既然你无法避免“说情”现象,就要确定一个原则。反映的情况只要是对审查案情有关的,可以听,但不能受影响;对那些想通过“说情”,试图减轻被告人罪责的,最好的办法就是直截了当地拒绝,明确告诉对方“职责所系,本人办不到”。
一次,一个国家机关局级干部的儿子因挪用20万美元而触犯了法律。这名局领导亲自找到方工,他先是表达了要方工把人先取保候审的意思,接着又从包里掏出两条名烟和一个包装十分精美的礼盒。
方工见状忙制止道:“我们办案重的是事实和证据,能不能从轻要看表现,可不可取保候审要看符不符合法律规定。东西你拿走,这肯定不行。”这位局领导还不死心,又说:“咱们都是干部,我不会害你的,要不一块儿出去坐坐。”方工说:“你要谈公事,咱们就在办公室里谈。你的意思我都明白,正因为我们都是国家干部,才更不能违法乱纪。”一番话让对方哑口无言,只好装上东西走了。
还有一次,一个熟人的亲属犯了事儿,案子到了方工手里。熟人带着礼物登门造访,请求方工“照顾照顾”。方工明确拒绝后,那人说:“何必较真呢?”话音一落,方工来了气:“不是我方工和你较真,是你在和法律较真。”
多年来,方工远奢侈,慎交友,重自省。他说,不能重个人的感情,损害人民的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