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昕璐
装不完的校园App,以及暗藏着风险的App,如今有了“紧箍咒”。近日,教育部印发《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程序备案管理办法》,要求各单位要在2019年12月1日至2020年1月31日前完成对现有教育移动应用的備案工作,2020年2月1日起,公共服务体系将向社会公众提供备案信息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办法》指出,落实备案制度是规范教育移动应用管理的基础。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组织本地区的企业、社会机构等单位做好提供者备案,指导本地区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做好提供者备案和使用者备案。
据介绍,这里所指的教育移动应用是以教职工、学生、家长为主要用户,以教育、学习为主要应用场景,服务于学校教学与管理、学生学习与生活以及家校互动等方面的互联网移动应用程序。
各单位应以备案为基础建立监测预警通报机制,及时发现、处置问题隐患和安全事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建立本地区的监测预警通报机制,并与教育部进行数据共享。2020年2月1日起,公共服务体系将向社会公众提供备案信息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教育部对各地教育移动应用备案情况进行检查,定期通报教育移动应用备案工作进展。同时,将教育移动应用备案情况纳入网络安全责任制等相关考核评价。对备案工作落实不到位的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予以约谈、通报。
今年9月,教育部等八部门曾发布《关于引导规范教育移动互联网应用有序健康发展的意见》,针对教育类App的供给质量、规范入校、个人数据、应用管理等方面做出相关规定。此次《办法》是对《意见》中“建立备案制度”要求的具体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