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菁
近日,湖南省科技厅将落实新政《湖南省支持高校科研院所研發财政奖补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启动“2019年高校科研院所研发财政奖补资金”申报。继去年我省启动兑现企业研发财政奖补后,此举将实现对企业、高校、科研院所三大类创新主体的全覆盖。也意味着,该省科技创新普惠性政策再升级。
《办法》涵盖了湖南省内设立、登记、注册并具独立法人资格,执行国家统计规范的高校、科研院所、新型研发机构、民办非企业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他事业单位。研发投入主要指高校、科研院所在研发活动中,专项用于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试验发展研发经费支出的总和。执行上,将对前后两年度,研发经费中“非财政性资金”较上年度的新增部分,给予10%奖补,年度最高奖补可达500万元。
据湖南省科技厅负责人介绍,《办法》适用主体为已享受财政性资金支持的“特殊”群体。对这类群体实施“非财政性资金”研发投入增加这一部分的奖补,主要为促进高校科研院所的研发与企业需求更大程度的契合,并有利于高校成果在企业端转化。而政策最大亮点在于,奖补资金虽主要用于研发单位开展后续研发活动,但对科研活动作出重要贡献的科研人员,可按科研和财务管理规定,直接发放给个人最高不超过奖补资金30%的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