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帆
摘要:木雕艺术家们在艺术创作过程中存在多种心理因素,常常表现在构思、形象、抽象或者灵感等方面,这些因素相互和谐地融合交织在一起,形成了一种完整的雕刻艺术创作活动。本文从木雕创作的审美构思、审美思维、审美感知等几个方面来探讨木雕艺术创作中这些审美心理的辩证因素。
关键词:木雕 审美心理 艺术创作 造型
中华木雕艺术历史悠久,它不但继承了我国木雕艺术的传统技法,还吸收了新时代下的时代特色,在漫长的历史长河中已经形成了自己的独特艺术风格。与其他艺术类别不同的木雕艺术,它的最大特征就是选择不同类型的木材和植物的根部作为创作的载体。创造性的成就被用来表达人们生活的多样性,表达精神世界和各种情感世界中最诚挚、最美好、最真实的情感活动。木雕雕刻艺术属于艺术创造之中三维造型(即有线框、曲面和实体三种层次的建立方法)感官艺术。木雕创作艺术从本质上讲就是在表达艺术家内心的审美活动和审美价值的艺术。
一、选材的审美心理
(一) 猎奇心理
材料选择是木雕艺术创作的第一过程。在这一过程中,形状千姿百态、造型奇异天然的材料是怎样引起木雕创作者的审美视知觉,激发出艺术家对于这块材料艺术创作灵感,从而创作出精美绝伦的木雕艺术品的,所有的这一切都要从人类的猎奇心理(属于一种人的心理活动,泛指有强烈好奇心)入手,进行循序渐进地分析。
每天都有许多人在自然界中找到许多的木材和树根,但是,并不是所有的人都会对它们的形状产生那种艺术创造的猎奇心理。游客在森林溪流的边缘看到死亡的树根,只会把它当作是一件自然物;生物学家会考虑它属于什么品种,为什么会在这里死亡;农民会考虑它是否好燃烧,可以做几餐; 砍柴的樵夫会考虑到它在集市上可以卖出多少钱——很多人的想法都是如此而已,因为大家的兴趣都不在艺术之中。
只有那些有兴趣在自然界寻找枯木烂根的雕刻艺术家,才会对这些木材产生猎奇心理。那么,雕刻家从发现腐木的第一眼起,就已经开始了对木材审美的心理吗?对于这个问题,我们可以坚定地说“不是”。因为猎奇心理是每个人生的自然遗产,好奇心不是真正的美学。因为它们是两种不同的心理状态,他们可以相互依赖,相互转化。没有猎奇心理的驱动,人们就不可能把注意力集中在已经死了的木头上。没有审美感、品位和修养,就不可能注意死枝的形状是否美观。换句话说,只有雕刻创作的艺术家才会对大自然之中的各种形态怪异的木头感兴趣。从猎奇心理到艺术心理的过程是一个内心情感转化的过程。猎奇心理可以使我们在看到形状怪异的存在和形式时,会在视觉的主体——眼睛之中反映出来,并在心理转型。它在从新奇到美学的演变过程的建构中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 视知觉的引导
每个经验丰富的雕刻家在选择木材时都有这样的情感体验:在很多木材中选择材料时,甲会选择一些质地清晰光滑的木材;乙对凹凸不平的木材感兴趣;丙专拣空灵扭转的木材;丁会对一些特殊的形状“一见钟情”。因此,艺术家都会通过他的眼睛来进行对原始木材形状的判断和选择,以此来决定哪种木材是他们需要的最佳创作载体。在这个过程之中就存在着一个内心情感的心理契合过程,而这个过程是所谓的“一见钟情”,是艺术家各自所认为的美的一种形态上的选择。
常人对于 “一见钟情”似乎有着一种非常有趣而神秘的理解。但是,我们在运用了科学系统的视觉感知心理分析木雕艺术创作的心理过程时,会发现木雕艺术的审美价值取向最终落在审美主体上,这是参观者与艺术家本身的价值取向。木材的审美价值取向在于人,而非木材。因为在选材的时候,美学和木雕艺术的创作过程中,人类视觉感受着木质形状的直觉和感觉,这种直觉和感受似乎是不可理解和诉说的。这似乎给视觉感知带来了一个谜。当你看到它时,你会产生一种深刻的、似曾相识的画面和情感体验,产生这种是情感的原因是和自己所经历的事的积累有关。它是储存在大脑的深度记忆信息的提取与木材形状的交互感应而产生的结果,也是人类在长期日常生活之中的感受,这种感觉是一个人独特的图像记忆的解释。因此,感知和移动视觉符号是仁者见仁、智者见智的。同时,它还包括深厚的个人和社交体验。
二、造型的审美心理
天然的木材無所谓美不美丽,因为它本身就是一种天生的自然形态。一些木头的形状在某些人的视觉感知中是“美丽的”,那是因为他的眼中有这样的“形状”与他在视觉感知方面的经验相对应。他重新筛选了属于他个人内心和低知觉的画面,将自己的个人情感和对生活秩序的需求对接起来。这种奇特的接受关系并不是简单的刺激所引起的,而是对艺术的深刻觉醒和个人思想感知的理解的统一。
每位木雕艺术家的木材选择是基于他对生活感知和对适应需求、适应能力的理解。对于具有不同经历、不同文化、不同个性和不同审美价值的木雕艺术家来说,这是一个不同的选择。不同的原材料激发了艺术家不同审美理想的创造性想象力,创造出不同艺术风格,不同艺术风格的木雕作品。在这一点上,木雕艺术选择的审美心理过程已接近木雕艺术家审美心理的巅峰价值。木雕是一种需要强烈观念的艺术。木雕中所蕴含的概念主要体现在邪恶与驱邪、受益与避害,它表达了人们对美好生活的追求以及向往。木雕是这些抽象的意识图像的表达,它排除了丑陋和流行的观念,形成了一种民间特定的艺术形式和风格。在这些雕刻家心中,他们关心的是事物自身的本质,是事物突出的表象,而不是它的形状。这种体现在视觉心理基础上的情感就是人们在尝试想象时的体验。“就像引发你脑海中的任何事情,那东西就会在我们的‘头像’中出现一个平面图像,并且图像会出现在空白背景上。形状自身足以使我们确定客体的概念。”
在艺术造型上,木雕雕刻强调主体的图形,它们通常用作建模标准。木雕中的主角非常大。图像样式力求完美,并要求对角色及其所有物的图像进行充分保护,以使其不会毁坏。角色描绘整个身体和四肢,人的头部要么是正面的,要么是“三角形的”。没有全脸或半脸的外观是无法满足平民理想化审美心理的要求。雕刻艺术家都认为认为创作木雕的绘画人物时,不能只画一只眼睛,而且五官要刻得协调;动物不能长出三条腿或一只眼睛。雕刻艺术家在他们的世代中总结了许多建模方法,例如,“木雕要好,头部精而小;不要一只眼睛,不要三条腿”等。这些都是基于对现实的长期观察和总结,在形成良好的美学概念的基础上,代代相传,逐渐成为木雕艺术造型的概念或规则。
三、色彩的审美心理
木雕通常涂有比较深的颜色,如红色、深红色、咖啡色甚至黑色。它们的特点是覆盖率低,渗透性强。油性颜料和丙烯颜料不宜使用。在传统的漆中,有一种叫“水果漆”的油漆,使用前需要使木材表面光滑平滑,比传统的油漆制作工艺简单快捷。
木材着色的关键是要把握木材本身的性质和纹路样式,纹路要在颜料的覆盖之下仍然可以看见。有的木材纹路通过染色后会变得更加清晰,所以在调色时颜色不宜过浓,颜料与水的比例要适当,这样即使多上几遍色,木质本身的纹路也不会被覆盖住。只有颜色匹配恰当,雕刻艺术才能更好地被体现出来。
颜料的调配还要视个人作品自身而定。但是不管如何,基本上都以三至四种颜色调和为宜,颜色加入得太多会变得太脏;如果颜色太少,它会显得薄而且没有沉重的感觉。初学者可以在油漆一侧进行油漆试验,直至达到令人满意的颜色。可以找到一些样品或有价值的木材碎片,并把它们放在旁边参考。
木蜡雕刻后不能立即抛光。在使用旧的细砂纸打磨之前,请务必等到干燥。用它在木头表面轻轻擦拭,然后提起木材并用剩的下粉末颜色来清洁它,直到它表面变得光滑。有些作品也可以根据情况来打磨擦拭,这样可使木材的背景更加透明、外表更加精细,增强作品的层次感。
木雕的表面处理包括修复疤痕、裂缝和虫洞。如果有一个小面积的可见部位,使用“种植皮肤补充”的方法,即用平刀在木雕的其他部分铲一块木头,并将其应用于有缺陷的部分,等待胶水干后用细砂纸轻轻打磨。大面积的裂缝可以通过“镶嵌”方法来修复,即相同材料的木材或木屑被切割成窄而宽的外部形状,然后将其浸入乳胶中并嵌入接缝中,自然风干之后裂缝已修复完成。
进行着色和修复等表面处理后,应对木雕进行打蜡和抛光,以防水,防尘和油性手。打蜡的方法是首先将几种蜂蜡或石蜡切成锡罐并加入少许松节油,然后在一个小电烤箱上慢慢加热。蜡完全融化后,在木雕表面涂一层薄布,并用干净的布将其涂抹,直至其均匀光泽。这种方法更适用于昂贵的木材,而且相对比较麻烦。初学者使用普通的木雕,可用简单的方法如鞋油、地板蜡等进行打磨,它们还可以增加木材的光泽,并且亮丽而令人印象深刻。
结语
中華木雕艺术创作的审美心理凸显了其创作的双重性,即创作者和需求者的审美。从木雕创作的审美构思、审美思维、审美感知等几个方面探讨艺术创作中这些审美心理的辩证因素,创造中最真实的表达是追求生命的价值,这是对现实和心理安慰的一种补偿,也是对中华文化理念的融合和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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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单位:西北师范大学音乐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