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佳 彭馨乐
摘要:自建国以来,我国始终践行着以人为本的理念。现如今,以科学发展观为核心强调人的全面发展的社会现状,也组成了我国的民生保障体系的重要部分。优质安抚工作的进行,不仅体现了国家对于特殊人群的照顾,而且能够是这个人群得到社会更多的关怀与照顾。退伍军人这一次特殊群体为国家的发展与和平做出了极大的贡献,理应受到社会的尊重与关怀,因此这个人群是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使退伍工人的优质安抚工作达到最好,就必须要正视现在工作过程中的不足,从根本入手,考虑这个人群的优势,尽量以其的需求为导向展开工作。在在退伍军人的优抚安置中展开对如社会民生问题的思考,对于完善社会工作,健全法制法规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
关键词:退伍军人;社会工作;优抚安置;个人实现
强国必先强军,自古以来军队就是国防建设的一大重要组成部分,打造一支强有力的军队,就必须要有国家政策的支持。军人在完成自己的职责之后,在步入社会的这个过程中,又有着一定的困难,这个时候做好退伍军人的优抚安置工作,满足老兵的诉求就显得极其重要。下面从退伍军人面临的社会现状、社会工作对于退伍军人的优抚安置工作的不足和社会工作系统应该采取的措施这几个方面进行展开。
一、退伍军人面临的社会现状
在现存的社会框架与生活制度上,军人的生活性质造成其与社会环境脱节。随着社会生活日益多元化,退伍军人有的不能满足自己的生活需求,对于社会生活感到无所适从。为了保障军人的合法权益,我国采取适当的行政手段成为必然,同时,政府的能力毕竟是居上层的,并不能切实的保证每个人的权益,个人的生活保障,就需要社会工作的介入,社会工作的正常开展,才能够使人民的权利完全得到保证。
二、优抚安置工作开展过程中面临的问题
社会民生保障中的优抚安置是在长期来在之名,共同发展的过程中逐渐形成的一项不同于传统形式的工作,它能为社会特殊人群提供生存保障,是一种补偿性的制度。退伍军人作为社会的一个特殊群体是这个保障制度的庇护人群。
但是现在对于社会工作中退伍军人的优抚安置工作虽然已经开展,但是仍然存在不足。其一,我国主要颁布的是宏观性的政策体制,实际操作性并不高,甚至有的政策与现行的法律法规是冲突的,因为各地的政策游着不同的规则与标准,在政策颁布时,没有考虑当地的差异性,造成了一定的公平性失衡。其二,是缺乏有针对性的部门对于优抚安置工作进行管理,国家只是提出了相应的政策,但是并未付诸实际行动,使得政策成为了空架子。其三,是社会上对于退伍军人专业对口的岗位并不多,他们本身的工作性质就比较特殊,走到社会上更是如此,因此,专业不对口也就成为了一个特别重要的问题。
三、解决问题可以采取的措施
社会工作中的优抚安置工作是我国民生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退伍军人的优抚安置工作又是社会工作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开展过程中的一些不足,通过查阅资料提出一些相应的建议与措施。
第一,国家政策与法规部分,应该加强立法力度,形成固定的模式来对退伍军人的优抚安置工作進行开展,做到有法可依。同时,对于不同的安置对象,要根据他们个人的需求,使其个人满足感达到最大,同时,政策要根据区域或者是级别进行相应的变化调整。
第二,在于工作方式上,要增加透明度,政府工作怎样开展,可以建立网上的平台,形成全负责的机制。参与工作人员要积极的观察老兵的生活状态,尽量形成多渠道的优抚安置工作,同时,鼓励各大院校,各大科研院所留出一定的职位,让老兵所学能有所用。
第三,应该进行适当的创新,是在不断发展的,经济体制也是日新月异,并不一定完全要按照之前形成的社会保障体系开展活动,创新一定是任何机体能往下发展的根本。如何使他们的效益能够实现最大化?就必须要拓宽之前狭窄的通道,形成社会工作中,也就是第三方与政府和军队的紧密联系,使社会保障体系更加完善,更加高效。
第四,对于社会公共体系服务部分,应该有相应的社会支持,也就是说,对于特殊群体形成的以社会为形态的无偿服务或者是保障制度。退伍军人的社会融入与身边的的环境密不可分,社会这个大环境一定要给他们足够的生存空间与理解度,避免他们在从军队走向社会的时候再次出现行为适应困难的现象。
任何时候都需要一个稳定的健康的社会环境,优抚安置工作的进行能够使社会环境的和平进行有效保持。退伍军人又是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他们学习了相应的专业知识,但是走到社会上却有所脱节,理应受到社会的重视。军人在退伍之后有合理的保障,一方面能调动现代人们的的积极性,提高参军入伍的比例,另一方面,退伍军人的优抚安置工作的进行,也缓解了就业的压力,推动了民生的建设,稳定了军心,对于我国的可持续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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