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国聪
大年初四,我第一次看到绍兴的另一副面孔:阴雨绵绵,云层低厚,天空呆板得像在跟谁生气。
从咸亨酒店后门出来,没走多远就到了土谷祠。我没进去,一是我进去过多次,二是土谷祠不大,几乎一览无余。江南地区的寺庙祠堂大多小巧玲珑,少有内地那么雄伟壮阔。如果没有鲁迅,小小的土谷祠也许早就没了。
细雨润过的鲁迅路上,游人不多,春节的气氛却浓。路面、店铺、台门、房屋、花草和行人,都经过了精心打扮。冷风刮面。满街的热闹硬生生挤进了冬天的寒意里。我真希望自己有些特别能耐,用灿烂的阳光、洁白的云朵、温煦的春风把天空打扮一番。
我问小嫂子,绍兴人是怎么看待鲁迅先生的。她说,他们很少谈论鲁迅。她曾经接待过一拨台湾客人,居然没有一个人知道鲁迅是谁。我想,嘴上不说,不等于心无所想。我平时谈论鲁迅,也经常口是心非。其实,知不知道鲁迅,喜不喜欢鲁迅,丝毫不影响鲁迅的价值。鲁迅从来不想被谁收编,也不想收编谁。
经过鲁迅纪念馆、鲁迅故居,我都没随游人排队进去。在“鲁迅故里”招牌墙下,我严肃地与鲁迅头像和他叼着的香烟合了个影。鲁迅是战士,香烟是他的另一种武器,烟蒂就是他干掉的敌人。我从来不喜欢蹭名人流量。与名人同框的人,不一定是名人。一辈子服侍伟人的仆人,也不可能成为伟人。每次到绍兴,我只想逛逛鲁迅路,闻闻鲁迅的气息。可十多分钟逛完鲁迅路,连臭豆腐的味道都没闻到。也许,光鲜的鲁迅路,容不得任何异味。
在我看来,名人故里,即使不是迷宫,也应该让游人有点汗颜。我禁不住乱想,如果鲁迅先生出生在某些地区,纪念他的地方多半不会这么“寒酸”。我真替绍兴名人叫屈,大画家徐渭至今还住在那个逼仄阴暗的地方,出了几百年的大名,还是没有阔绰起来。也许是绍兴名人太多了,照顾不过来;也许是现在的土地太珍贵了,没有余地为他们挪。
與小哥一家在咸亨酒店晚餐,我专门点了一道我和宓月都喜欢的梅干菜扣肉。她说,小时候,这道菜,头天闻到香味,第二天才能吃到。因为这道菜要蒸很长时间。我自恃有个喝白酒的胃,根本没把黄酒放在眼里,豪情万丈地摆出来者不拒的架势。可我们最终只喝了两瓶甜甜的黄酒。宓月再三警告我,喝黄酒是慢慢醉,喝醉了可不那么容易醒来。无论白酒黄酒,大都来自粮食。水质不同,酒类不一。据说,黄酒之所以是黄色的,只是因为加了焦糖。鲁迅嗜烟,但不清楚他是否好酒。窃以为,黄酒不是烈酒,贪几杯也无所谓。
在咸亨酒店吃饭,真是与众不同。因为没订到包间,我们就在当年“孔乙己”喝酒的大堂用餐。生意好的酒店很多,但在这里,我们既是客人也是服务员。点好菜,要自己动手去拿。酒店服务员只忙着收拾饭桌,有时候还站在你身后,好像只等你马上放下碗筷,巴不得早点撵走客人。拿碗筷端饭菜斟酒之类的事只好客人自己做,即使这样,我们也没有多吃多拿,更没有少给钱。我不知道,如果鲁迅在世,孔乙己来用餐,他们会怎样做。
因为灯光,黑夜已经不再纯粹。从咸亨酒店出来,还不到八点,新建路上已见不到一个人,鲁迅路上也像退潮后的景象,只有红灯笼、店招格外凸显。在“姓名题诗”店铺里,我兴致勃勃地排出320元大洋,买了一把纸扇。老板说,他们八点半就关门,意思是说优惠了我。我将信将疑,许多地方的夜生活十二点才开始呢。
对鲁迅先生,世人已有无数的高见玉见,我即使有几块砖也不敢抛,抛出来也没用。我只想接近鲁迅,偶尔妄想走进鲁迅。上世纪八十年代,我像许多人一样,只想“把鲁迅存进银行吃利息”,可是,多年来,我深感“利息”赶不上“通涨”、“跨越式发展”。我不得不寻觅抵达鲁迅的途径,通过他的作品,通过他的生平,通过文献,通过时人和后人的评论,但是,我始终感到有障碍,有沟壑,有长长的距离。
白驹过隙,沧海桑田,唯有黑夜亘古不变。在白天,很难还原上世纪鲁迅的生活情景,但是,说不定在夜色的掩护下,我能够抵达鲁迅。在这个世界上,唯一的真相恐怕只有死亡和黑夜。
望着停泊在夜色里的乌篷船,我边琢磨“小舟从此逝,江海寄余生”,边在迷茫的夜色里踟蹰徘徊。我确实想回到鲁迅时代,呼吸一下那时的空气。有时候,我不得不佩服津津乐道民国时期的专家学者,他们好像是科幻人物,可以在时空中随意穿越。他们对民国的如数家珍让人可疑,他们匪夷所思的假设只能糊弄自己。历史、过去和未来都无法假设,都不是“如果”“想象”造就的。
我尽量放轻脚步,不想踏破大地的寂寞。可仍然屏蔽不了城市的声音,那不是汽车的喇叭声,不是行人的脚步声,而是城市的喘息、咳嗽和呐喊。
一个人成了文化符号后,要么被复杂化,被过度解读,要么被简单地贴上标签,被单一的抽象化。好像活生生的人也只有A面,而没有B面、C面。我们往往习惯于非此即彼地定义人物,这样,就不用再劳神费力地去了解去思考。这种浅薄的认知,是没有真正理解人物的缘故,既伤了自己,又害了他人。
鲁迅是一个文化符号,更是一个可感可思的人。鲁迅把文字变成匕首、投枪,试图用这种尖锐的方式,让国家走出昏聩,民众不再麻木。“一个都不原谅”的鲁迅,没有仇恨、没有扭曲的灵魂、没有丑化的人格,他只有哀和怒,“哀其不幸、怒其不争”。
在鲁迅柔软的内心深处,一定勾画过理想中的故乡模样,为生活在这个理想国度,他在没有路的旷野,用文字铺出了一条条路。在鲁迅笔下缓缓展开的故乡生活图景,有宁静美丽,更有挥之不去的阴霾。乌篷船、集镇、村庄农舍、酒店、毡帽、社戏,无忧无虑的少年转瞬即逝,取而代之的是闰土、长妈妈、阿Q、祥林嫂……让他既爱又痛的故乡人。
在鲁迅故居门口,冷雨淅沥,我忽然感到寒意袭人。这里的店铺八点半就关门歇业,鲁迅八点后就没人陪伴了。鲁迅是孤独的,在孤独中,他练出了一副最硬的骨头。鲁迅的头发不会飘扬,却可以刺破天空。
三味书屋就在对面,却听不到读书声。百草园就在不远处,却看不到蟋蟀和油蛉。我是不怕蜈蚣的,多年前我患面瘫,生吃了几十条蜈蚣。我也不怕美女蛇,妖魔鬼怪。只有小孩子害怕,成年人都喜欢。
十点的鲁迅路上,除了路灯,几乎看不到人影,偶尔的几个行人,都是急匆匆抄近路回家的人。大多店铺已打烊关门。只有街上的雕像和花台还在坚守,路灯、店铺、台门上挂的红灯笼还在跟白昼较劲。
橘黄色的天空,像张巨大的烙饼。我躲在墙角、树荫里瞥见的夜空,并没有什么异样。就时辰而言,天易变。就年来说,也就春夏秋冬四个季节。春节不是气候,不是温度,甚至不是节日,而是一种轮回。我终于明白,鲁迅先生生活过的夜晚,与我现在身处的夜晚并没有多少差别。还原鲁迅,比还原鲁迅生活过的天空大地还难。
在“鲁迅故里”招牌墙下,发现只有三个小孩雕塑伴着鲁迅,我突然感到了鲁迅的孤独寂寞。我和宓月不顾寒夜,又在鲁迅头像下互相合影。其实,我的担心纯属多余。鲁迅喜欢熬夜,鲁迅的胆子特别大,鲁迅能经风雨雷电,鲁迅不怕孤寂。再黑的夜,都无法遮蔽鲁迅。再黑暗漫长的夜,鲁迅都能熬出一个白天来。鲁迅的烟头,能燃烧出一个光明灿烂的明天。
人造灯光,撕裂着夜的完整性。久居城市的我,很难享受到夜的宁静。此时此刻,城市的喧嚣已经平息。我终于听到了鲁迅的呐喊,我终于感到了夜的冷清。凝望着朦胧灯光里的鲁迅头像,我觉得,鲁迅不是传说,而是现实。
鲁迅是幸运的,他的幸运之一,在于他有那么多敌人和对手,生前有,死后也不少,我相信未来都不会消失。成就鲁迅的,他的敌人和对手都功不可没。当我们总结自己一生时,最悲哀的可能不是有没有人爱过我们,而是有没有人恨过我们,那种千方百计要灭了我们的恨,时间都消失不了的恨。爱很容易,恨一辈子却难。爱,有时是削弱我们的同伙;恨,却可能是强劲我们的陪练。
自古以来,许多人要么缺乏批判能力,要么不敢批判。批判,首先要有判断力,没有判断力,批判就难以让人信服。鲁迅的伟大在于,他敢批判,而且有批判能力。他的杂文、文学作品,几乎都以批判为主题,既有宏观的批判,也有具体事务的是非判断。所谓鲁迅的偏激,只是浅陋的误解。
有时候,我感到脑袋里塞满了东西,可一睁开眼睛,它们就像怕见光似的,突然消失得无影无踪。侥幸的是,我的记忆力不好,脑袋不够用,关不住它们。否则,它们在脑袋里捣蛋不说,出来伤到人我可负不起责。我偶尔写点文字,都用“一指禅”,写得再差,电脑都能为我还原成正楷。而且,所有的电脑都内置了纠错机制,我从不担心犯文字错误。鲁迅用的是毛笔、纸墨和他的心血肝胆。我那些过滤过的文字根本无法与鲁迅的文字相提并论。
夤夜无声。
曾以为比较了解鲁迅的我,依然觉得只有一知半解。无论在鲁迅路上徘徊多久,我只是个普通的游客。反复读鲁迅,我也只是个普通读者。但是,在鲁迅故里,能不能抵达鲁迅已不重要,有一点感悟和胡思乱想,我已感到满足。
耳朵最贱
曾以为人体器官最贱的是嘴巴。
自小就常被責骂嘴馋,馋嘴猫。大人们经常要我把嘴巴闭紧。犯了错误要掌嘴,好像所有的错误都是嘴巴犯下的,任何过错都要嘴巴来承担。打耳光多半是打嘴巴。嘴巴是脸面的俗称,可它时常给我们丢人现眼。我们自己也常常打自己的嘴巴。每次战争都是由打嘴仗肇始。人们常说,祸从口出,死在嘴巴。错话、大话、空话、套话都出自嘴巴。造谣诽谤的家伙被称为嘴贱。打胡乱说的家伙被称为尖嘴巴。满嘴跑火车的家伙被称为大嘴巴。它们都是没教养、自以为是、尖酸刻薄的代名词。
沉默是金,是对嘴巴的奖赏。可不少人的嘴巴老实不想做饭桶的替罪羊,不甘只体现吃饭呼吸功能,不到死就是闭不上那张臭嘴。
后来觉得眼睛最贱,因为眼不见心不烦的眼睛喜欢偷窥,是窥阴癖的始作俑者;四肢最贱,懒惰得除了喜欢东摸西摸而外就不想做事;鼻子最贱,只想打喷嚏、流鼻涕,鹰钩鼻、掀天鼻就更招人厌了;肚子最贱,经常腹诽;脑袋最贱,不仅胡思乱想,连睡觉都不消停地梦魇,阴谋诡计都是脑袋瓜干的;心最贱,爱作弄人,经常使我们心想而事不成;肛门、盲肠这些器官就贱得更不用说了。
那时候,觉得最不贱的就是耳朵。这边耳朵进那边耳朵出,从不得罪人。逍遥自在,还身居高位。耳朵是享受清净的六根之一。耳朵是喧嚣、聒噪、杂音的天敌。没有耳朵,就不知道世界的动静,享受不到丝竹管弦之乐。古人称耳为“窗笼”“听户”,把耳朵大视为有福的象征。两耳垂肩是富贵的标志。佛的大耳垂最引人注目。连古代伟大的哲学家老子都姓李名耳。因此,经常忘记耳提面命的痛,即使叫招风耳、猪耳朵、耳目也算不了什么。医学专家说,耳朵是人体的缩影,几乎所有脏器的变化都能从耳朵上表现出来。科学研究也证实耳朵的大小与人类的寿命有一定的关系。“耳者,肾之候。”(《白虎通·情性》)“耳者,心之候。”(《春秋·元命苞》)“耳目者,心思之助也。”(《鬼谷子·权篇》)。到了耳顺之年,那就更了不得了,简直可以说国泰民安,人生圆满。那时的我,只想做一只耳朵。
昨天,因一件小事被爱人批了一顿。虽然她没有揪我耳朵,也没发狮吼功,但我仍觉刺耳,认为那些温言软语都是杂音,还想摇唇鼓舌地狡辩。事后一想,我做的那件事,确实不光彩。而且,我发现,这么多年来,自己成了一个被耳朵支配的家伙。小时候,干了傻事错事,还听得进父母的骂声;长大之后,干了傻事错事,被提醒批评时,还想起“忠言逆耳利于行”的古训。渐渐地,提醒批评之声越来越小越来越少,及至中年,提醒批评之声几乎消失,好像我已不会干、也没有干过任何傻事错事。不知不觉中,耳朵进化出了屏蔽功能,被惯得愈发娇贵,有时候还发点小脾气——装聋作哑。
每当想起自己的眼睛、嘴巴、脑袋、肠胃、四肢,就觉得过去误会了它们。无论如何,几十年来,眼睛让我看到了大千世界,嘴巴让我品尝了美味佳肴,双腿把我运载到了现在,脑袋让我拥有了那么多奇思妙想,心让我感受到了那么多爱和温暖,即使盲肠、肛门,也帮我驱除了无数的污秽。而耳朵,却使我再也听不进逆耳忠言,一点异音都受不了,恨不得砍去四肢、抠去眼睛、干掉脑袋,只留两只独裁的耳朵。我现在才发现:最贱的人体器官是耳朵。它没有思想没有观念,只喜欢美言媚语,好像没心没肺的冷漠看客。
民间有句俗话:只要话说得好,牛肉都可做刀头。
从古至今,只要听到好听的话,人们就会像狗一样恭顺,管它是根比鸡肋还无用、无肉、难啃的骨头。帝王将相、政治家,包括许多知识分子,深谙耳朵的特性,从来不说不顺耳的话。他们公开说的话,就字面而言,也确实正确美好,几乎没有一句不激动人心,甜蜜得足以糊弄所有人的嘴巴张不开。反复听了那些好听的话,许多人便信以为真,也不管累死累活的四肢、脑袋、心灵,心甘情愿地在好听的话里被侮辱、奴役,成了被耳朵支配的家伙。好像耳朵听顺了,肺也顺了,脑也顺了,心也顺了,天下也就成了太平盛世。无数的贱耳朵成就了无数的贱人,无数的贱人成就了平安无事。
一个被耳朵支配的人是可怜的,一个被耳朵支配的民族是可悲的。
我虽然还没到耳顺之年,但我一定不让自己的耳朵成为贱耳朵,我要做一个不被耳朵支配的人。
夏天,蚊子的世界
夏季的白晝时间长,太阳出勤率高,地球生物多而活跃。在明朗的夏天,我看世间万物更真切,哪怕是神出鬼没的蚊子,也逃不过我的明察秋毫。
一天傍晚,忙碌了一整天的我回到家里,坐在花园的木椅上歇息。我家是底楼,我经常把小区的公共花园看成自家花园。如血的夕阳,渲染出一个宏大而美丽的背景。凉风习习,石榴树上的嫩芽绽放着亮丽的绿意。点燃一支香烟,我想好好享受这恬然的时光。突然,手背感到一种锐刺般地细疼。我抬起手,发现一只花蚊正认认真真地伫立在我贫瘠的手背上。
我没惊动它。我好奇地欣赏着这只不知从何而来的蚊子。历经秋、冬、春的我,好像忘了世上还有蚊子这种东西。
被蚊子叮锥的疼痛清醒地告诉我:夏天降临,蚊子又回来了。
蚊子,是夏季无法忽视的存在。我不得不又一次与蚊子周旋起来。
去年初夏,我提前准备好了对付蚊子的办法:买灭蚊器、药片、气雾剂、电子灭蚊拍、灭蚊灯,又找出扇子、苍蝇拍以备不时之需。我相信自己敏锐的眼睛、足以一掌毙命的力量。蚊子好像害怕了,很长一段时间没来招惹我。我几乎确信蚊子要不是被吓死了,就是被我们逐出了地球。
不久之后,我突然发现了敌情——越来越多的蚊子。灭蚊药片已不起作用。灭蚊灯空空如也。虽然扇子赶走一批,苍蝇拍拍死一些,手掌偶尔撩倒几个,但是,都无济于事。蚊子人多势众。即使能一以当十当百当千当万的我,终究抵不过它们的千军万马。
夏天,成了蚊子的世界。
面对蜂拥而来的蚊子,我痛苦地发现,我唯一的出路就是逃跑,躲避。然而,我无法逃离地球,无法躲避社会化了的人生。左思右想,我冒着被人讥为倒退落后的风险,心疼地花了几百块钱,买了一顶蚊帐,躲进去。
躺在蚊帐里,我得意洋洋地想,任你嘤嘤嗡嗡,我自岿然不动。很快,我便胜利地睡着了。半夜里,我突然被惊醒,倒不是因为恶梦,而是蚊子。打开灯,发现蚊帐上爬着不少鼓鼓囊囊的蚊子,我的胳臂上还有不少血迹。蚊子是怎么钻进来的?连呓语梦话都难以穿透的蚊帐,还挡不住蚊子?
我禁不住透过天花板,仰望星空:我确实已把自己关进蚊帐里,可没把蚊子关在蚊帐外。
整个夏天,我都在盼望,冬天赶快到来。
我静静地盯着这只白纹伊蚊,今年夏季的急先锋。它还是幼蚊,瘦弱、稚嫩、怪可怜见的。它也许是从附近的一个小水凼起飞,飞到我手臂上空突然感到累了,就歇了下来。它的六只细爪紧紧地贴在我苍白的手背上,尖细的嘴轻轻地移动着,仿佛在寻觅一处膏腴之地。我抬手的动作也没有惊飞它。蚊子也很挑剔,它不会在我废墟般的骨头上停留。当它的嘴麻利地刺进肉里时,我突然被感动了。它是一只雌蚊,喜欢我,喜欢我的血。我只要轻轻一巴掌,它就会一命呜呼。但我默默地告诫自己:不能惊动它、赶走它,更不能打死它。
花蚊的肚子开始鼓胀。一缕透亮的光辉从它身上焕发出来。我的鲜血使它显得更加美丽动人。待它吸饱喝足,我怕它在我手背上睡着了,就轻轻用嘴送去一丝温暖的风,它立即展开翅膀,心满意足地飞走了。这时我才发现,我的手背已有一点红肿,痒痒的, 仿佛麻药刚见效的迹象。我抚摸着红肿的地方,这是蚊子光临过的铁证。蚊子再厉害,也不可能想到离开时消灭证据,这说明了人的智慧的确要胜蚊子一筹。
这个夏天,第一次与蚊子相遇,彼此还算满意。它尝了一点鲜,我有了一点感触。
蚊子曾被列为四害之一,简直就是无知。你没有病毒,它怎么能传播疾病?
我与大多数人差不多,只是个杂食动物,只敢吃死去的动物。蚊子是嗜血飞虫,在地球上有3300多个品种及亚种。而地球人,即使按民族划分,也就几百个。如果再说下去,我就可能违法,有种族歧视的嫌疑。
蚊子这一称谓,足以证明它是受人尊敬的生物。“蚊”,由虫和文组成,说明蚊子有文化,或者我们希望它有知识。“子”的称呼,多少人梦寐以求而不得。
蚊子的出身也很浪漫,羽化成蚊。
蚊子不像苍蝇之流,嗡嗡而来,像五大三粗的莽夫。蚊子细声细气,在空中婀娜多姿,有曲线,有浅唱低吟,被誉为“空中小姐”。蚊子不像嫌富爱贫落井下石的虮虱,对男女老幼一视同仁,一个都不放过。虮虱是可捉可逮的,而蚊子却很难逮着。蚊子有智慧,不乏幽默感,喜欢与人捉迷藏,酷似睿智之士。
蚊子和蜘蛛都很聪明。蜘蛛的聪明在于善于等。蚊子的聪明在于善于抓住时机主动进攻。等有等的好处,攻有攻的机智。
蚊子与蝴蝶都有逍遥的慧根。蝴蝶是遁世的逍遥,喜欢山野,与绿树红花为伴。蚊子是入世的逍遥,喜欢与人为伍,敢对强大的牛、狮子、大象哼哼嘤嘤。趁其不备,它就悄悄地叮你的皮,吮你的血。当你被疼痛发现时,它已吃饱喝足而不知去向,把红肿骚痒留给你去享受,即使丢掉小命也不退却。
蚊子只吮血,不要你的命,并不贪婪。它不咬人,而是锥人,事后不会留下足判死刑的证据。它从不开口,只用翅膀、尖嘴打招呼。它一旦吸饱肚子,就躲到角落里。你在看书时,他一般不会打扰你,一旦你昏昏欲睡,它就会及时把你叫醒。当你沉浸在冬天的寒意里, 它会告诉你,温暖燥热的夏季己经光临。蚊子不怕环境恶劣,不怕臭气熏天。蚊子群体意识强,有强烈的集体荣誉感。蚊子不怕牺牲,同伴倒下了,它们永远在前赴后继……
对于蚊子,白天不用怕,晚上怕;清醒时不用怕,睡着时怕;冬天不用怕,温暖的夏天最可怕。没人敢说他一辈子都没遭到过蚊子的青睐和偷袭。因此,与蚊子周旋数十载,也积累了一些不足道的经验教训。
其一、尽可能地善良。要满怀舍身饲虎,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豪情。蚊子仅是吮点血。这点血对你而言无关痛痒,但对蚊子来说,足以养家糊口,延续子孙后代。因此,你要让它锥,让它美美地吸,就当无偿献血。看到它干瘪的身子因你的鲜血而鼓胀油亮,你还应该产生一种自豪感,满足感。
其二、想法躲藏起来。这是我从其他动物应对蚊子的策略中获得的灵感。犀牛对付蚊子的办法就是躲藏,躲在水里,藏在泥土里。人比犀牛的智商高,就把自己关进蚊帐,关进空调屋,关在有杀虫剂的空气里,体现一种共患难的义气和英雄气概。
其三、采取避孕措施,绝育办法。这种妙方对其他生物有效,对蚊子却效果不佳,也使我们显得不地道,有失作为一个人的道德水准和风范尊严。因此,当你怜惜自己的细皮嫩肉时,就应为它们多制造些垃圾。
其四、采用杀虫剂之类的生化武器。这对不屑与虮虱为伍的蚊子而言,有失公允。作用也不大,就像灭鼠药,天天灭,年年灭,耗费了多少才华和粮食,老鼠不仅没有绝种也没减少。窃以为,用杀虫剂,对我们自己也不好,相当于慢性自杀。
其五、采取最彻底的办法:消灭夏天,让世界永远处于冬天。可我们并非上帝,我们也需要温暖,需要阳光。我还担心,如果那样,我们会跟蚊子同归于尽。
我相信,蚊子的历史比人类历史悠久。1.7亿年前的侏罗纪,就出现了蚊子的始祖。按时间先后论,蚊子绝对是我们的前辈。我们的许多习惯、性格、行为都是向蚊子学习、借鉴来的。无论怎样努力,消灭蚊子都是徒劳,我想,能不能想法改变它们?据说,澳大利亚的苍蝇就被澳大利亚人彻底改变了。它们只吃一种树的油脂,不再喜欢粪便、污秽。
我期待有一天,所有的蚊子也不再吸血,不再喜欢肮脏。
我希望有一天,夏季不再是蚊子的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