野蛮而销魂的力量

2019-09-10 18:10远洋
散文诗世界 2019年4期
关键词:强尼弗斯诗歌

罗宾逊·杰弗斯(Robinson Jeffers,1887–1962),20世纪最有争议的美国诗人之一,也以独立特行而闻名。他五岁开始学希腊文,先后在瑞士、德国和美国受教育。1903年随父母迁至加州。先学医,后学森林学。在南加州大学读研究生时,他爱上了一个比他大三岁的有夫之妇、“鹰一样的女人”尤娜·库斯特,成为丑闻登上《洛杉矶时报》的头版。好事多磨,分离七年,1913年这对有情人终成眷属。1914年后一直住在加州蒙特雷海岸地区,离群索居,自建“岩屋”和“鹰塔”。岩屋耗费了他一生的时间和精力也未完成,直到六十年代初在他的大儿子手里才最后竣工;四层楼高的鹰塔是他送给妻子的礼物,因建造时出现一只鹰而命名,神奇的是,这只鹰在塔建成后突然消失了。这两座建筑后来成为当地著名的旅游景观和留给世人的文化遗产,成为加州象征创造性、个性和力量的纪念碑。

在蒙特雷,杰弗斯上午写作,下午干活,在此期间出版了数卷长篇无韵叙事诗,震撼了美国文坛。这些诗,包括1924年出版即一举成名的《塔玛尔及其他诗篇》,其中充满了诸如乱伦、谋杀、弑亲等有争议的主题,使杰弗斯成为创作史诗的大师,让人联想起古希腊诗人。在他的《受伤的鹰》、《闪耀,灭亡的共和国》等短诗中,他与物质世界的紧密联系经常被描写成残酷的、启示录式的诗句,表现出对自然世界的偏爱。杰弗斯不接受韵律是诗歌的基本组成部分的观点,像玛丽安·摩尔一样,他声称他的诗歌不是用韵律写成的,而是“滚动的重音”。他认为韵律是人为强加在诗歌上的,而不是诗歌本质的一个基本部分。

他先后出版22部诗集和2个剧本。主要作品还有:《把你的心献给鹰吧》(1934年)、《冬至及其他诗篇》(1935年)、《诗选》(1939年)、《对太阳发火》(1941年)、《双斧及其他诗篇》(1948年),《饥饿的原野》(1954年)等。1947年,改写希腊悲剧《美狄亚》,大获成功,半年内在百老汇上演二百多场,场场爆满。评论家认为,他把“清新的气息注入了一部伟大的戏剧,使得它更有魅力”。

杰弗斯创造了“非人类主义”这个词,并以此要建立自己的“新宗教信仰”。这种非人类主义反对人类中心主义,突破了《圣经》“创世纪”中人类有高于其他物种的优越性并要管理它们的说法,不承认人类是生物界的中心、地球的主宰,不承认生物有高下之分。他认为人类过于以自我为中心,对“令人惊讶的事物之美”过于漠不关心。其诗歌刚劲有力,富有激情,崇拜大自然,充满希腊戏剧性的颂歌和神秘主义元素。他的诗已被翻译成多种语言并在世界各地出版。威廉·艾弗森、爱德华·阿比、罗伯特·麦克道尔、加里·斯奈德等人深受其影响。查尔斯·布考斯基说杰弗斯是他最喜爱的诗人。在美国之外,他在日本和捷克共和国最受欢迎。波兰诗人切斯瓦夫·米沃什翻译过他的几部诗集。当代重要的文学评论家,包括斯坦福大学的阿尔伯特·盖尔皮,以及诗人、评论家和全美教育协会主席达娜·吉奥亚等,一致认为杰弗斯在现代社会中具有强大的影响力。特别是二十世纪七十年代以来,生态主义批评蓬勃兴起,杰弗斯受到人类学家、生态学家及其他自然科学工作者、环保主义者的热烈追捧。《杰弗斯研究》聚集了一大批著名学者,从1996年开始对杰弗斯作品展开了一系列研究,至今长盛不衰。

《杂毛种马》中的“人马之恋”,首先让我联想起《搜神记》中《女化蚕》一文。说是远古时代有一女子,父亲远征,家中仅留她一人和一匹马。一天,因为思念父亲,她随口对这匹马戏言:“你若能为我迎得父亲归来,我就嫁给你。”马闻听此言便脱缰而去,一直跑到女子的父亲所在的地方。其父看到马后十分惊喜,便骑着这匹马回到家中,从此,对马“厚加刍养”。但此马却不肯食,见女子出入,动辄“喜怒奋击”。女子便将其中缘由告诉了父亲,父亲则“伏弩射杀之,暴皮于庭”。一日,这女子对着马皮说:“你是畜生,怎么想娶人为妻呢?最终招来杀身剥皮之祸,又何苦呢?”不料想,话未说完,马皮就将此女卷走。过了数天,人们在大树枝间发现,该女已化成蚕,马皮则变为大茧,“取而养之,其收数倍”。人们遂将此树命名为“桑”,谐音“丧”字。后来,人们称这个被马皮裹起的女子为“马头娘”,即养蚕人信仰供奉的“蚕神”。这则故事仅仅止于神话而已,而《杂毛种马》所涉及到的问题要复杂得多。

这首长篇叙事诗完全可以当作小说或戏剧来读。诗中有名叫加利佛尼亚的女人、男人强尼、小女孩克莉斯婷、种马和母马五个角色。故事情节离奇,但很清晰:强尼牵回赌博中赢得的种马,却忘记给女儿买圣诞节礼物,加利佛尼亚第二天下山去蒙特雷买礼物,回来的路上马车陷在溪流中,幸亏“圣婴显灵”才得救;有人牵母马来配种,加利佛尼亚被克莉斯婷缠着讲前一天发生的奇迹;一个夜晚竟然骑着种马到山上,并幻想与之交合;第二天晚上丈夫借喝酒欲与她行房事,她却逃之夭夭,跑到种马所在的新畜栏,男人唆使狗尾随而至,种马遭到狗的攻击,她举枪射杀了狗,最后,又射杀了种马。

主人公加利佛尼亚是一个混血儿,身上有印第安人、西班牙人、苏格兰人等多种血统:“一个外表高贵的女人;笔挺而健壮,如一座新塔;/容貌冷漠而阴郁/但雕刻成一种刚强的优雅;笔直鼻子有高高的鼻梁,/坚定的大眼睛,丰满的下巴,/红嘴唇”;显然,她是一个虔诚的教徒,圣诞节前夕遭遇不测时向圣婴祈祷,她对女儿充满了母爱,为了带回礼物差点儿丧失性命。但不幸的是,丈夫強尼不知道爱为何物,对妻子只有动物性的需要,甚至看作金钱交易,用钱来要挟女人与他做爱;而且好赌成性,曾丧心病狂地把妻子作为赌注输给别的男人两个晚上。妻子对丈夫很漠然,平时甘做奴仆,逆来顺受,满足他的兽欲只是应付差事,“假装有欲望”表明对兽性丈夫的惧怕。她对种马的感情却有一个发展变化过程,由“她为他的无用、不事劳役/却是强尼的虚荣心而憎恨他”变成好奇,后来竟然产生了强烈的崇拜、爱慕之情,于是在一个四月的春夜,她骑着种马飞奔,并在想象中与之交合。她的心里矛盾重重、复杂多变,她内心渴望真正的爱情,也充满动物般原始的欲望,有虔诚得近乎迷狂的宗教感情,又确信万物有灵、万物皆是神的化身,还身不由己地被“人类幽灵”主宰。她先是将种马比拟为降临于圣母玛丽亚的上帝,继而在祈祷中说“我不够好”、“浑身脏污”,充满内疚和悔恨;“在无法忍受的强暴中微笑着”,“无法忍受”却又很“享受”。后来她射杀狗是因为狗对男主人的愚忠,甘愿“助纣为虐”攻击种马;而当强尼被种马践踏而死,最终她射杀了种马,是“凭着模糊的人类忠诚”。她的性格是种种相互悖反的因素组合而成的多面体,恰似一个棱镜,折射出人性的方方面面。而作者给她取名叫加利佛尼亚,与加州同名;描写丈夫强尼是“一个流浪的荷兰人”,穷困潦倒、穷途末路,甚至可以说是穷凶极恶。这些都大有深意。或许,是暗示加州这片原本蛮荒的土地,被闯入的殖民者粗暴地侵占、践踏?象征着美丽的地球,被沉沦于欲望、自甘堕落的人类蹂躏?

不知人与动物的乱伦性爱是否古已有之,但如今在网上随便一搜,此类事件世界各地数不胜数,触目惊心。但杰弗斯绝非以标新立异或文字游戏来吸引眼球、哗众取宠之辈,他的作品有厚重坚实的哲学思想作为基石,往往构思奇崛,贯穿着精微的洞察和深刻的反思。如果我们仅仅从猎奇的视角来看待这首长诗,可能会陷入误读的泥潭。它的蕴涵极其驳杂而深邃,不仅反映了男女不平等、女性在家庭中受压迫和侮辱损害的社会现象,更是呈现了对人性、对人类与大自然关系的深度开掘。其中,有对男权的批判,有对人类中心主义的谴责,还有对泛神论、崇拜大自然力量的形象表达。作者将母马和种马与人放在平等的地位,有感觉有意识,有自主的思想和能力,种马甚至成为主人公崇拜的神,实际上就是大自然狂野而伟大的力量的象征。在叙事过程中,作者时而插入一些“貌合神离”的片段,来直接阐发他的万物平等、物我同一的观点。在这里,物质世界没有高低贵贱等级的划分,而是全部统一于一种更广大,更美的存在。

1993年,译者在武汉大学写的毕业论文里,系统论证过万物本原、精神与物质的同一性,因此翻译杰弗斯的“非人类主义”诗歌如遇同道,有“终于找到同志”的感觉,引起强烈共鸣;也是从那时起,深感以所谓科学为标志的现代文明和高速发展,实际上是疯狂掠夺大自然,严重破坏生态环境;人类自视为万物之灵长,漠视并牺牲其他物种,无不暴露出人类的贪婪和狂妄,其结果不仅要自我毁灭,还要毁灭整个地球。“亡羊补牢,犹未为晚”,让我们改弦易辙,敬畏大自然“野蛮而销魂的力量”吧。

远洋,1962年生,诗人、翻译家。出版有个人诗集《青春树》《村姑》《大别山情》《空心村》等多部。翻译获得诺贝尔文学奖、普利策诗歌奖、艾略特诗歌奖诗集30余部,其中包括《亚当的苹果园》《夜舞——西尔维亚·普拉斯诗选》《重建伊甸园——莎朗·奥兹诗选》《水泽女神之歌——福克纳早期散文、诗歌与插图》(与王冠合译)、《明亮的伏击》(奥黛丽·沃德曼获普利策奖诗集)《火星生活》(美国现任桂冠诗人特蕾茜·K·史密斯获普利策奖诗集)、《未选择的路——弗罗斯特诗选》等。现居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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